世界文学评介丛书 在喧哗与骚动中沉思-福克纳及其作品-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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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节又倒回到他十八岁那年,他重返大森林,发现这里已面目全非,打猎的营房已无影无踪,猎队也各奔东西,木材公司侵入森林,伐木开采。杀死“老班”的勇士布恩·霍根贝克,在新的“文明”时代里,迷惘、困惑、无所适从,简至有些神经错乱了。
如果把前三节称为A,那么,作品时序就成了ACB,这种错位也是有其妙处的。从结构上看,前三节所述内容的篇幅恰与四节大致相同,而且都是从某一时刻开始追述更早的岁月,结构是平衡的。如按不正常时间顺序写了五节内容之后再写四节内容,结构就失重了。
从所表达的意义方面来看,第三节A写到艾萨克十六岁时看到了旧世界的死亡,山姆“老班”、“狮子”之死是其象征,但这又是艾萨克的诞生或新生,他象受到了一次洗礼,成了一个真正的人。第四节C又马上提醒我们,他也就是在十六岁获得新生之时,又解开了家族的罪恶之谜,正是这一发现促使他二十一岁时决心放弃遗产。只有当他具备了抵制邪恶、罪恶的能力,他才会做到这一点。看似颠倒的时序,在艾萨克的精神成长过程中却又是顺理成章的,这样安排又显得十分紧凑,联系更加密切。
时序错位手法的成功运用,对于作品的表义和艺术上的追求都会收到极好的效果,但也的确增加了阅读的难度,有时会显得晦涩。 《熊》的第四节就是这样,时间在现在与过去、现实与历史(历史中的历史之间)穿梭交织,变幻多端,现实与历史的因果关系得到了加强,即我们更深刻地懂得了艾萨克决定放弃遗产的原因的意义,但理解这一点,又是非常不容易的,何况里边还包含着更多的意义有待挖掘。
多角度的叙述方法。传统的小说家一般采用“全知全能角度”亦即作家无所不知、无所不在的角度来叙述,或者用第一人称亦即书中主人公自述的口吻来叙述,这个主人公也往往能深入到别人的内心世界中,不仅知道别人想什么,也知道别人怎么想。后来,发展到亨利·詹姆斯、康拉德等人时,则对此提出了怀疑,认为这不真实,便采用限制性的叙述视角,让书中主人公以外的某种人物来观察、叙述,他所叙述的人或事仅限于他所能观察到的。福克纳对此又有新的发展,他分别用书中几个人甚至十个人的角度,让每一个讲述自己这方面的故事。每个人都只知道故事的某些方面,似乎未经作者加工,因而更加真实可信,所有叙述者的叙述合在一起,又使整个故事更加丰富生动,具有层次感和立体感。比如《喧哗与骚动》、《押沙龙,押沙龙!》、《我弥留之际》等。
在《喧哗与骚动》中,前三部分,作者分别让班吉、昆丁、杰生兄弟三人各自“讲”一遍自己的故事,中心是围绕着凯蒂和康普生家庭。各自所讲虽与别人的有个别重复,但又相互补充。第四部分作者又站在全能角度,叙述每一个人的活动,解释每一个人的思想。这样,就使读者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了解凯蒂及康普生家庭里发生的一切,读者就象迪尔西一样,看到了这个家庭的初,也看到了它的终。我们从三兄弟的意识流迷宫中出来,站到了作者所给予的一个坚实又可举高临下的观察点,从迷乱中理出了头绪,走向了和谐。不断变换的观察点使作品显得丰富、复杂,但杂而不乱。美国作家康拉德·艾肯赞叹这部小说的结构时说:“这本小说有坚实的四个乐章的交响乐结构,也许要算福克纳全部作品中制作得最精美的一本,这是一本亨利·詹姆斯喜欢称为 ‘创作艺术’的毋庸置疑的杰作。错综复杂的结构衔接得天衣无缝,这是小说家奉为圭皋的小说——它本身就是一部完整的创作技巧的教科书。”
《押沙龙,押沙龙!》这个作品无论从思想的深度、广度、还是艺术形式方面所作的探索与成功,都堪与《喧哗与骚动》并肩。就多角度叙述及构成的精妙结构来说,同样令人赞叹。这个作品有三个叙述者。分别是洛萨小姐、康普生先生及儿子昆丁·康普生。昆丁哈佛大学的同学施里夫也应该简单提到,他不是叙述者,但昆丁所述的一些故事却是他俩集体编造的。作者通过不同的叙述视角,结合他们的年龄、性格、心理偏见及与故事的关系,来叙述已成鬼魂的塞德潘以及他的家庭故事,从而给读者设置了重重的迷雾和悬念。每个叙述者的叙述都掺入了自己的歪曲理解,给了读者一种基于不真实的真实性。我们虽然从不同侧面了解了故事及人物,但仍不能从总体上给以非常有把握的理解,就象我们不是听导游 (作者),而是听不同的游览者讲他们所参观的同一历史古迹一样,我们所得的已是他们眼中的古迹的印象,而且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是全面的、真实的。因而,我们自始至终都在亦真亦幻的印象中进行着选择,编造着故事,也就是说与作者一起创造着作品。作品所达到的这种引人入胜、余味无穷的惊人效果,不得不归功于作者这种技巧运用的巧妙。
另外,由于这种多角度叙述手法的运用,使作品富于层次感和立体感。他让二十世纪的现代人去讲十九世纪发生的故事,既塑造了故事中的人物,又附带刻划了叙述者的精神面貌。因而这就好象是同时上演的在精神实质上有内在联系的两出悲剧。幕一拉开,就是戏中戏,即演出的是塞德潘的戏;更大的社会悲剧却在外侧,故事的叙述人就是其中的演员。这些演员在编造有关塞德潘的故事的同时,就是在表演。戏中戏让我们看到庄园主的罪恶和崩溃,外侧的大悲剧又使我们感到了戏中戏在庄园主后代精神上的回声。
《我弥留之际》由十五个人构成不同的叙述角度,是福克纳运用这种手法最大胆的尝试。它使这部作品似乎更象是运用蒙太奇手法制作的一部电影杰作,读者象观众一样,随着导演的镜头角度和焦点的不断切换,忽而这一个场景,忽而那一个场景,一会儿是近距离的曝光,一会儿又是远距离的透视,一会清晰,一会模糊。随着本德伦家人及其他叙述者的心理轨迹,我们也经历了一次“奥德赛”历险。
独特的语言文体风格。这也是一个作家之所以不同于他人、独具个性的一个显著标志,福克纳作为一个有个性的伟大作家,与这一点是不能分开的。
语言是文学作品的物质外壳。言语的不同构造活动和不同的构造形式,便形成了不同的语言风格,由之而形成一个作家的独特的文体风格。
福克纳力图突破语言的常规,或语词重复,或短语重迭,或句子繁复,或在一个句子没有说完便插入另一个或几个句子,而又在插句中再插句,这样,就构成了晦涩、朦胧、冗长、生硬的文体,他想借此收到一种特殊的效果。康拉德·艾肯对此评论到:“仿佛福克纳先生在急促的失望中,决心要告诉我们一切,一切的一切,每一个最后的根由、线索、性质或条件,以及每一个前景的变化:所有这一切都要在一次惊人集中的努力之中全告诉我们:似乎要使每个句子成为一个微观世界”。这的确可以说是最“福克纳化”的文体风格,特别是在作口头或抽象描述和进行限定性描述时,他特别详尽。
很明显,这种文体必然给人带来困惑,使人心烦意乱,但也正因为如此,又迫使读者不得不再回头把它弄清楚。再者,从美学上讲,作者似乎存心不透露意义。他不断地设置困难:一系列的遮掩、打岔、含糊、混乱的插话、延搁,直到最后,那思想、情景才逐渐明朗起来,读者获得的报酬象破译密码后的快感。在这里形式成了非常重要的方面,艾肯认为,正是形式方面的独特和成功,使福克纳凌架于他同时代所有美国作家之上。
我们仅举少量的例子说明一下,如《熊》中有这么两句话:
布恩那张疲倦的、不屈不挠的、惊诧的、狂怒的脸,那张有野兽抓过的黑色疤痕的脸,比麦卡斯林的几乎高出一头。
接着的一句话是:“布恩的胸膛一起一伏,仿佛整个森林,整个荒野都没有足够的空气供他们这几个人、供给他和任何别的一个人,甚至不够他一个人呼吸似的。”
《熊》的第四节是这种文体的最生动证明,它的插入语既多又长,蔓生的句子,一个又一个,插入语中又有插入语,简直使人如坠雾中。这种文体尽管有其长处,但晦涩、冗长、甚至臃肿等缺点也不值得提倡。
但我们不能就此忽视,除了这种他独具的语言、文体风格之外,他的语言、文体风格也是多彩多姿的,他往往根据不同的题材,用不同的文体加以抒写,或者几种文体同时出现在一个作品中,视具体的需要而定。而《熊》的第四节也是多种文体交织在一起的。他的典雅、庄重的演讲性、抒情性文体,简洁、诙谐的口语文体、评述性、阐释性文体、散文文体等的运用,也都是相当成功的。在口语文体方面,有人认为只有马克·吐温可以与之媲美,这正是对他口语文体的高度评价。这些就不一一评述了。
福克纳被称为“伟大的叙事技巧的大师”是当之无愧的,他的积极而富于成效的尝试就是最好的证明。他被称为是“二十世纪小说家中伟大的实验主义者”,是可以和乔伊斯并肩而立的大师。他在小说创作方面所作的认真而可贵的试验,无疑为后人提供了极其有益的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