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应部经-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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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楼那!以眼识知有色,快意、乐、喜爱,诱心染于欲念。比丘若存念喜、赞、恋着于此者,则存念喜、赞、恋着,于彼则起喜悦心,由生起喜悦心,则有苦之生起,富楼那!余作是言。富楼那!以耳识知有声……以鼻识知有香……以舌识知有味……以身识知有触……富楼那!以意识知有法,快意、可爱、乐、喜爱,诱生欲念。比丘若喜、赞、恋着于此者,则存念喜、赞、恋着,于彼生起喜悦心,因生起喜悦心,则有苦之生起,富楼那!余作是言。
五
富楼那!以眼识知有色,快意、可爱、乐、喜爱,诱生欲念。比丘若不喜、不赞、不恋着此者,以不喜、不赞、不恋着此,于彼喜悦心则灭,因喜悦心之灭,则有苦之灭。富楼那!余作是言……乃至……富楼那!以意识知有法,快意、可爱、乐、喜爱,诱心染于欲念。比丘若不喜、不赞、不恋着此者,则不喜、不赞、不恋着此,于彼喜悦心则灭,因喜悦心之灭,则有苦之灭。富楼那!余作是言
六
富楼那!余以此简约之教诫,而予教诫。汝将住于何处耶?”
“大德!有名为须那巴兰陀地方,余将住彼处。”
七
“富楼那!须那巴兰陀人凶恶。富楼那!须那巴兰陀人粗暴。富楼那!若须那巴兰陀人嘲骂汝,富楼那!于汝应如何耶?”
“大德!须那巴兰陀人若嘲骂我,于我应作如是:“实则此须那巴兰陀人,当为善,实则此须那巴兰陀人,当为极善,彼等不至以掌打我。”世尊!于此应如是,善逝!于此应如是。”
八
“然则,富楼那!须那巴兰陀人,若以掌打汝,富楼那!汝应如何耶?”
“大德!须那巴兰陀人若以掌打我,于此我应如是:“实则此须那巴兰陀人,当为善,实则此须那巴兰陀人,当为极善。彼等不至用土块打我。”世尊!于此应作如是,善逝!于此应作如是。”
九
“然则,富楼那!须那巴兰陀人,若以上块打汝,富楼那!于此汝应如何耶?”
“大德!须那巴兰陀人,若以上块打我,于此我应作如是:“实则此须那巴兰陀人,当为善,实则此须那巴兰陀人,当为极善。彼等不至以杖打我。”世尊!于此应作如是,善逝!于此应作如是。”
十
“然则,富楼那!须那巴兰陀人,若以杖打汝,富楼那!于此汝应作如何耶?”
“大德!须那巴兰陀人,若以杖打我,于此我应作如是:“实则此须那巴兰陀人当为善,实则此须那巴兰陀人,当为极善。彼等不至以刀剑击我。”世尊!于此应作如是,善逝!于此应作如是。”
十一
“然则,富楼那!须那巴兰陀人,若以刀剑击汝,于此汝应如何耶?”
“大德!须那巴兰陀人,若以刀剑击我,于此我应作如是:“实则此须那巴兰陀人,当为善,实则此须那巴兰陀人,当为极善。彼等不至以刀剑夺我之生命。”世尊!于此应作如是,善逝!于此应作如是。”
十二
“然则,富楼那!须那巴兰陀人,若以刀剑夺汝之生命,于此汝应如何耶?”“大德!须那巴兰陀人民,若以利刃夺我之生命,于此我应作如是:“彼世尊之诸弟子,以身以命为恼、为郁、为厌、以求持利刃者,对彼等之持此利刃者,我乃不求而得。”世尊!于此应作如是,善逝!于此应作如是。”
十三
“善哉,善哉!富楼那!汝具有此自调与安息,汝能住须那巴兰陀地方。富楼那!此是其时。”
十四
其时,尊者富楼那欢受、随喜于世尊之语,从座而起,礼拜世尊,行右绕礼,收座卧具携衣、,向须那巴兰陀地方游方而去。次第游方,到达须那巴兰陀地方,尊者富楼那于须那巴兰陀地方住下。
十五
时,尊者富楼那遂于次期之雨季令五百信士归佛,于同雨季证得三明。于其同雨季入涅槃。
十六
因此,众多之比丘等,来诣世尊之住处……
十七
坐于一面此等之比丘,白世尊曰:“大德!名为富楼那彼乃良家之子,为世尊以简约之教诫所教诫,彼已殁矣!彼之所趣为何?彼之来世耶?”
“诸比丘!良家之子富楼那是贤明。随法行法,以法之故,不令余苦。诸比丘!良家之子富楼那入般涅槃矣。”
注1 暹罗本(新版)于此之次,富楼那!由此,汝,如是说彼远离此法、律,“有一比丘白世尊言”云云,由七一经之二节之文脉推之,更从最后三节四节更加上长文。但对此在PTS本没言什么而推之,可见完全是衍文。
2 持此之余,持此生命之余而求死,“持刀者”谓持刀来杀自己的人。
3 暹罗本我是求其执刀者。
'八九' 第六 婆醯迦
※ 二
时,尊者婆醯迦来诣世尊之住处……
三
坐于一面之尊者婆醯迦,白世尊曰:“大德!愿世尊为我简约说法,我闻世尊之法,独自一人将远离其他,不放逸,精进专心而住。”
四~八
“婆醯迦!汝对此如何思惟:眼是常住耶?抑无常耶?”
“大德!是无常。”
“而凡物之无常者,是苦耶?抑乐耶?”
“大德!是苦。”
“而凡无常、苦而变坏之法以:“此是我所,此是我,此是我之我,”如是认识否?”
“大德!不然。”
“色是常住耶?抑无常耶?”
“大德!是无常。”
“眼识是……眼触是……耳是……鼻是……舌是……身是……
九
凡缘此意触所生之受,或乐、或苦、或非苦非乐,亦为常住耶?抑无常耶?”
“大德!是无常。”
“而凡物之无常,是苦耶?抑乐耶?”
“大德!是苦。”
“而凡物之无常、苦而变坏之法以:“此是我所,此是我,此是我之我,”如是认识否?”
“大德!不然。”
十
“婆醯迦!如是观之,有闻圣弟子于眼、于色、于眼识……于眼触……凡缘此意触所生之受,或乐、或苦、或非苦非乐,于此亦厌嫌,由厌嫌而离欲,由离欲得解脱,于解脱而解脱智生。证知:生已尽、梵行已成、应作已作、不再为如是再生。”
十一
因此,尊者婆醯迦欢受、随喜于世尊之所说,即从座起,礼拜世尊,行右绕
之礼离去。
十二
时,尊者婆醯迦独自一人,远离其他,不放逸,精进专心而住。不久,良家之子等,为此乃从在家而出家得度,对无上梵行之终末(罗汉果)于现法自证知、实现、逮达而住。证知:生已尽、梵行已成、应作已作,不再为如是再生。
十三
而尊者婆醯迦,即成为阿罗汉之一。
'九十' 第七 动着(一)
※ 二
“诸比丘!动着1是疾病,动着是肿物,动着是刺箭。然则诸比丘!如来于此,以无动着,离刺箭而住。
三
然而诸比丘!比丘于此应期望我为无动着,离刺箭而住。
四
应不思量眼2,不思量有眼,不依眼而思量,不思量眼是我有。不思量色,于色有不令思量,不依色而思量,不思量色是我有。不思量眼识,不思量有眼识,不依眼识而思量,不思量眼识是我有。不思量眼触,不思量有眼触,不依眼触而思量,不思量眼触为我有。凡此眼触为缘所生之受,或乐、或苦、或非苦非乐,对此亦不思量,亦不思量此,亦不思量有此,亦不依此而思量,亦不思量此是我有。
五~八
以耳……以鼻……以舌……以身…… 九
不思量意,不思量有意,不依意而思量,不思量意为我有。不思量法,不思量有法,不从法而思量,不思量法是我有。不思量意识,不思量有意识,不依意识而思量,不思量意识是我有。不思量意触,不思量有意触,不依意识而思量,不思量意触是我有。凡以此意触为缘所生之受,或乐、或苦、或非苦非乐,亦不思量此,亦不思量有,亦不依此而思量,亦不思量此是我有。
十
不思量一切,不思量有一切,不依一切而思量,不思量一切是我有。
十一
彼无如是之思量,对世之'任何'一物亦不生执着,无执着则不生爱慕,无爱慕则独自入涅槃。证知:生已尽、梵行已成、应作已作、不再为如是再生。” 注1 动着是言渴爱
2 参照三十经。
'九一' 第八 动着(二)
※ 二
“诸比丘!动着是疾病,动着是肿物,动着是刺箭。然则诸比丘!如来于此无动着、离刺箭而住。
三
诸比丘!比丘于此,应期望我无动着,离刺箭而住。
四~八
不思量眼,不思量有眼,不依眼而思量,不思量眼是我有。不思量色,不思量眼识,不思量眼触,凡以眼触为缘所生之受,或乐、或苦、或非苦非乐,亦不思量此,亦不思量有此,亦不依此而思量,亦不思量此是我有。诸比丘!凡或思量于物,或思量有物,或依物而思量,或思量物是我有,此与彼是异,因异而着于有之世间,则以有而喜于此,以耳……以鼻……以舌……以身……
九
不思量意,不思量有意,不依意而思量,不思量意为我有。不思量法、不思量意识,不思量意触,凡以此意触为缘所生之受,或乐、或苦、或非苦非乐,此亦不思量,亦不思量此有,亦不依此而思量,亦不思量此是我有。诸比丘!凡或思量于物,或思量有物,或依物思量,或思量物是我有,此与彼物是异,因异而着于有之此世间,则以有而喜于此。
十
诸比丘!于蕴、界、处,彼亦不思量此,亦不思量有此,亦不依此而思量,亦不思量此是我有。彼无如是之思量,则对世之'任何'一物亦不生执着,无所执着则不生爱慕,无所爱慕则独自入涅槃。证知:生已尽、梵行已成、应作已作、不为如是再生。”
注1 暹罗本此亦说四种思量。
'九二' 第九 二法(一)
※ 二
“诸比丘!为汝等说二法,对此当谛听。诸比丘!以何为二法耶?
三
眼与色,耳与声,鼻与香,舌与味,身与触,意与法是。诸比丘!此称为二法。
四
诸比丘!或有如是言:“余置此之二法,以示说他之二法。”此唯是彼之语量。虽遇他之问,而亦难圆其所答,更陷于困迷。
五
何以故?诸比丘!此犹1如处于非境。”
注1 于眼之色,于耳之声等,谓对境随有二法,不然者谓非境(a…visaya)
'九三' 第十二 法(二)
※ 二
“诸比丘!缘二法而生识。诸比丘!如何缘二法而生识耶?
三
以眼与色为缘而生眼识。眼是无常、变坏、异变之质;色亦是无常、变坏、异变之质。如是此等二法为动转、消散、无常、变坏、异变之质。则眼识是无常、变坏、异变之质。凡于眼识之生起为因为缘,其因与缘亦无常、变坏、异变之质。诸比丘!依无常之缘所起之眼识如何成为常住耶?诸比丘!凡此等三法之合会、集结、和合,诸比丘!称此为眼触。眼触亦是无常、变坏、异变之质。凡于眼触之生起为因为缘,此因与缘亦是无常、变坏、异变之质。而诸比丘!依无常之缘所起之眼触如何为常住耶?诸比丘!触而感受、触而思考、触而识知,如是此等之法亦为动转、消散、无常、变坏异变之质。
四
以耳与声为缘而生耳识……
五
以鼻与香为缘而生鼻识……
六
以舌与味为缘而生舌识……
七
以身与触为缘而生身识……
八
以意与法为缘而生意识。意是无常、变坏、异变之质。色亦是无常、变坏、异变之质。如是此等二法是动变、消散、无常、变坏、异变之质。意识亦为无常、变坏、异变之质。凡于意识之生起为因为缘,其因与缘亦为无常、变坏、异变之质。诸比丘!依无常之缘所起之意识如何是常住耶?诸比丘!凡此等三法之合会、集结、和合,诸比丘!称此为意触。意触亦是无常、变坏、异变之质。凡于意触之生起为因为缘,其因与缘亦为无常、变坏、异变之质。而诸比丘!依无常之缘所起之意触如何为常住耶?诸比丘!触而感受,触而思考,触而识知,如是此等之法亦动转、消散、无常、变坏、异变之质。
九
诸比丘!如是缘二法而生识。”
阐陀品第四 (终)
其摄颂曰:
败坏空简约
阐那富楼那
以及婆醯迦
再说二动着
依二说他二
第五 弃舍品
'九四' 第一 所摄取(一)
※ 二
“诸比丘!于此等六触处,不制、不护、不防、不摄时,则为招致苦恼者。以何者为六耶?
三~七
诸比丘!于眼之触处,不制、不护、不防、不摄时,则为招致苦恼。于耳之触处……鼻之触处……舌之触处……身之触处:
八
诸比丘!于意之触处,不制、不护、不防、不摄时,则为招致苦恼。
九
诸比丘!于此等之六触处,不制、不护、不防、不摄时,则为招致苦恼。
十
诸比丘!于此等之六触处,善制、善护、善防、善摄时,则为招致安乐。以何者为六耶?
十一~十五
诸比丘!于眼之触处,善制、善护、善防、善摄时,则为招致安乐。于耳之触处……鼻之触处……舌之触处……身之触处……
十六
诸比丘!于意之触处,善制、善护、善防、善摄时,则为招致安乐。
十七
诸比丘!于此等之六触处,善制、善护、善防、善摄时,则为招致安乐。”
十八
世尊宣说于此……师更作此语曰:
(一)“诸比丘!于触处有六种,无摄护于此者,则逢苦;得其摄护者,则以信 为友2,无漏而住。
(二)见可意之色,又见不可意之色,对可意之色应防染心之路;对不可意, 以此非我所受,不得污于意。
(三)于第二,闻可爱、不可爱之声,则不惑于可爱之声,更应慎于不怀嗔于 不爱之声,此非我所受,不污于意。
(四)可意之香,更又嗅不净、不快之香,则对不快者以防怒,对快者勿引欲 念。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