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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铁账难销-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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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中国(含台湾地区)、韩国、菲律宾等国的慰安妇也纷纷要求日本政府谢罪、赔偿。这样,揭露二战日军对亚洲妇女实行暴力的慰安妇诉讼,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走上日本法庭。
  每个慰安妇的那段经历都是一部血泪史,让我们从受害幸存者的真实讲述中来透视日寇禽兽不如的罪恶吧!
  中国慰安妇幸存者中第一个挺身而出控诉日军暴行的是71岁的万爱花,她曾4次去日本声讨日军暴行。万爱花1929年12月12日出生在内蒙古河林格勒县韭菜沟村,4岁时被吸食鸦片的父亲卖给了人贩子,后来几经辗转被卖到了山西孟县羊泉村做童养媳。1938年日军侵入孟县时,她加入了儿童团,后来解除婚约嫁给了村干部李季贵。1943年6月,驻扎在进圭的日军扫荡羊泉村,将她和另外4个姑娘作为战利品带走。由于叛徒的告密,她的抗日身份暴露。白天,日军将她吊在窑洞外的槐树下拷打,逼问村里其他共产党员的名单;晚上,将她关在窑洞里野蛮地进行轮奸,她稍有反抗就被拳打脚踢,用烟头烫。在被关押、蹂躏了21天后,她逃回了羊泉村。
  1943年8月18日,她再次被日军抓走,在暗无天日的炮楼里被糟蹋了29天。之后,她又一次逃跑,又一次被抓回,被迫充当了日军的性奴隶,每次持续一个月,其间,万爱花多次被折磨得死去活来。1944年1月28日,昏死几天未醒的万爱花被日军扔到村旁的河里,后被一位好心的老人救起。此时她已命若游丝,非人的摧残使她整个身体都变了形:胯骨和肋骨骨折,手臂脱臼,颈部陷向胸腔,腰部陷入骨盆,原来165厘米的个子萎缩到了147厘米,右耳耳垂被日兵扯掉了一块。她在床上整整躺了3年,顽强地活了过来。
  2000年3月30日,在上海召开了中国“慰安妇”问题国际学术讨论会,当万爱花在会上站出来向世人控诉日军暴行时,一位年轻记者问她:“时隔50多年,起诉日军暴行还有无充分证据?”她激动地说:“有!我的耳垂为什么被撕裂,肋骨、胯骨是怎样伤残的?只要我不死,这就是永远的证据!”万爱花声泪俱下地控诉道:“我希望人们了解都发生了什么,仅仅是‘慰安妇’这几个字并不能说明我们遭受的折磨。”
  1995年8月7日,山西孟县的李秀梅、刘面换等4位受害妇女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正式起诉。这是中国大陆第一起“慰安妇”对日诉讼案件。1996年7月19日上午,此案在日本东京地方法院103号法庭首次开庭。法庭内座无虚席,但鸦雀无声,所有人都为李秀梅、刘面换俩人的血与泪的控诉震惊、动容。
  李秀梅首先控诉:她出生在中国山西孟县西潘乡李庄村,15岁那年(1942年)秋天,一队日本兵冲进她家里,野蛮地把她从她母亲身后拉出来,拉出家门推上驴背,驮到了日军据点,被监禁在一个小屋——据点设置的专供女人住的房间里。从那天起,几乎每天都是不分昼夜地被强奸。因为不服从日本兵的糟蹋,李秀梅遭到了日兵的殴打,她的一只眼睛被打伤失明,另一只眼睛到现在只能勉强辨认东西; 右腕被打成重伤。当同意让父亲用大洋赎身回来时,才知道母亲已去世。原来李秀梅被抓走以后,母亲整日整夜盼着惟一的女儿回来。当得知女儿因受不了日军士兵的长期轮奸,身体极度虚弱却不准回家时,自己又筹不到钱,在希望完全破灭后,因伤心绝望而上吊自杀了。这样,李秀梅永远失去了母爱。
  刘面换出生在山西孟县西潘乡羊泉村,她的父母只有她一个女儿,视若掌上明珠。但是,当日本帝国主义的军队侵占她的家乡时,她的幸福生活就被冲散了。15岁那年的一天,12个日本兵和翻译冲进她的家,通知她到场院里开会,她信以为真,结果与同村的冯壮香、刘二荷一起被抓到日军罪恶的巢穴——进圭据点。当天晚上,她就被汉奸送到日军小队长的房子里,并从此日夜遭受凌辱。她的父母爱女心切,把家里一群绵羊卖掉,把家里的财产变卖成大洋,托人求情,并通过汉奸维持会向日本队长求情。在刘面换身体极度虚弱,全身浮肿,再也不能承受日本兵糟蹋的情况下,日本队长才同意放人,让她带着一身病痛回到了家里。
  在法庭审理的最后阶段,审判长问她们有什么要求时,她们说,日本侵华战争时期,欺负中国妇女不是偶然的事情,是有上级的准许和明目张胆地设置专门处所供日军官兵欺负中国女人的行为。因此,她们要求日本政府正视历史,对历史负责,对受害者赔礼道歉,使她们的心理得到安慰;其次对她们的身体状况要负责,由日本兵糟蹋致残的身体应该由日本政府负责赔偿。
  1998年第二次开庭,原告增加到6人,山西孟县的原慰安妇幸存者侯巧良和她的外孙女李素英到东京法庭作证。庭审开始要有一个宣誓仪式。侯巧良发誓,在本庭讲的不是谎言,没有隐瞒和欺骗,要求法官给予一个公正的评判。她说,她来自中国山西省孟县西潘乡高庄村,1942年至1944年期间,她和几个姑娘被驻扎在孟县的日本军掠夺到驻地,长期进行轮奸。当时她们几个年纪最小的不足14岁,最大的不过21岁。
  在进圭据点,日本人占据的地方,她不仅被日本士兵轮奸强奸,有时还会遭到任意的戏弄和污辱。一次,在维持会的大院里,坐着的日本兵和伪军,把她围在中间,旁边放着旧式留声机,放着她从来未听过的浑浊音乐。日本兵让她伴着音乐跳舞,她不会跳,也因浑身的疼痛不能跳,于是日本兵和伪军把她推来推去,互相传递,又故意把盖在她头上的头巾掀起来让她既害怕又害羞,日本兵却高兴得哈哈大笑。后来她身体一天不如一天,甚至不能站立行走。她家里人经多方筹措赎金,把她用毛驴驮回家。但是,由于过分恐惧和过度刺激,她的神经错乱了。直到现在,她的病情还时而发作。她向日方要求2000万日元赔偿、谢罪。
  李素英在庭外答记者问时代表家属说明,如果她姥姥生前得不到满意的答复,她的子孙们继续把这场官司打下去。


福冈诉讼案(3)


  1998年10月30日,山西原慰安妇幸存者万爱花、赵润梅、高银娥、王改荷、赵存妮、杨时珍、杨秀莲、杨老太(匿名)、尹老太(匿名)和张老太(匿名)共10人(其中一人为受害者家属),联合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案名为“中国山西性暴力受害者要求损害赔偿案”。
  至此,山西已有3批共16名受害妇女先后向日本政府提起索赔诉讼。
  经过长达6年的审理,2001年5月30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对1995年8月中国慰安妇的首起诉讼做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关于谢罪、赔偿的一切请求,判令诉讼费由原告承担。在90多页的判决书里,有近70页是“慰安妇”们的苦难史,但判决书对此根本不予评价,只是以原告没有国际法的主体诉讼资格和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来搪塞,日本政府被判定不承担责任。随后于2001年6月12日,原告上诉东京高等法院。7月9日,孟县又一位受害妇女郭喜翠飞赴日本出庭作证。时年74岁的她16岁时被扫荡的日军掠为慰安妇,之后仅一年的时间里,几乎每天都被数不清的日军肆意蹂躏,直到有一天她拼死逃了出去躲在山里生活。长期的非人摧残使她身心受到极大伤害,因此,她对日军不认罪的态度表示痛恨。她含着热泪坚决地说:“我必须去,给所有受害的姐妹们讨个公道!”但经过18次开庭,最终仍是败诉。
  与山西受害妇女案一样,海南省一些原慰安妇状告日本政府的诉讼案、台湾省受害妇女诉讼案等,同样遇到极大的阻碍,至今未果。
  日本政府的态度确令世人大失所望。战后先是有意掩盖慰安妇问题,待1992年真相披露后,才被迫公开承认这一问题的存在;1993年8月,日本外相虽然发表谈话,承认征集慰安妇“多数是违反了个人的意志”,但是,时至今日,日本政府对慰安妇的道歉和赔偿问题还没有解决。
  1995年8月15日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50周年这天,日本村山首相在报纸上向全国发出为建立对“慰安妇”进行补偿的民间基金而募捐的号召。日本政府提议建立所谓“亚洲妇女基金”,但是要求这一基金以民间组织的面目出现,声明政府向基金会提供的近5亿日元必须要用于针对慰安妇的医疗福利事业而不是对慰安妇的直接补偿。很清楚,日本政府的这一姿态一方面是表示承认对慰安妇的道义上的责任,但另一方面又表明拒绝承担法律上的义务,而把责任转移到民间。由于“亚洲妇女基金”的民间面目是日本政府单方面要求的,并没有得到日本国民和市民团体的认可和支持,所以从一建立就遇到了信任程度上的障碍问题,募集经费一直没有达到政府原来设想的目标。而且,根据后来陆续提出的慰安妇名单,应当赔偿的数额更远远超过政府的想象。更为重要的是,大多数慰安妇受害者要求的是日本政府的真正谢罪和赔偿,她们拒绝以接受民间组织金钱的方式来解决历史问题。日本的所谓“民间赔偿”是对受害者的侮辱和新的伤害。
  更有甚者,日本方面竟有人使出收买受害者的卑劣手段。南方网2001年4月27日刊载了这样一篇文章,大意如下:2001年3月17日,历史研究人员在侵华日军在亚洲遗留的最大军事要塞——黑龙江东宁要塞附近发现了保存完好的慰安所遗址和相关的“慰安妇”资料。学者据此对附近进行走访调查,得知目前仍有4名“慰安妇”幸存者在东宁县境内生活,李凤云老人就是其中之一,那时她已近80岁高龄。
  李凤云老人原籍朝鲜,被掠到黑龙江做慰安妇受尽折磨,老人后住在东宁县道河敬老院。对她来说,后半生最令人心酸的是老伴不堪忍受她的这段经历而出走20多天,最后竟死在后山的河沿上。但是,她做梦也没想到,在她迟暮之年,居然还有这样的日本人来找她——
  几年前的一个夏天,一个普通的日子,那天天气不错;她常犯的大胯疼也没有发作。与往常一样,老人穿着她那身浅灰色的粗布衣裤坐在院子里的花坛边看着五颜六色的花朵发愣。“老太太,老太太”,不知何时,他的眼前站着两个人。她敏感地觉得叫她的这个戴眼镜的瘦老头一定是日本人。她惊恐地站起身,大叫:“干什么,你们想干什么?”
  “不要怕,不要怕”,日本男人脸上强挤着笑容,用生硬的中文招呼着。见李凤云根本不理会他,他叽里呱啦地和翻译说了一通。那翻译过来对李凤云说:“他是日本人,想来看看你们‘慰安妇’幸存者的生活。”
  听到这三个字,李凤云喊道:“你给我走,我最恨你们日本人了!”
  那个日本人赶紧从兜里掏出了一把花花绿绿的钞票,递给她,生硬地说:“你不说过去,这钱给你!”
  李凤云愤怒至极。她对那个日本人说:“你们可把我祸害透了,谁要你们的臭钱,再给我,我就撕了它!”
  日本人赶紧收起钱灰溜溜地走了。李凤云老人事后愤愤地说:“他们不想让我说出他们的丑事,想用钱堵住我的嘴呀!”
  还有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慰安妇幸存者说:“我今天在此,心里很是羞愧,但回想过去种种,应该羞愧的不是我,而是日本政府!”
  愿正义早日得到伸张!
  战争受害索赔
  中国民间对日索赔,依据起诉事件的性质除劳工索赔与慰安妇索赔两大类外,剩余的基本皆可归类为战争受害索赔。由于日军侵华期间的轰炸、屠杀、劫掠等残暴行径,造成的受害者难以计数。因此,这一类索赔诉讼涉及范围很广,最典型的是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731细菌部队、化学武器和无差别轰炸的受害者及其遗属出庭,指控侵华日军强奸和杀害妇女、对中国俘虏进行活体试验、轰炸平民和城镇等违反国际公法和人道准则的暴行,同时提交受害方面的证据和中立方面外籍人士的见证,可谓铁证如山。


南京大屠杀幸存者诉讼案(1)


  南京大屠杀是日本侵华战争期间犯下的重大罪行,但一直以来日本政府都企图否认这个事件的发生,甚至修改历史教科书蒙蔽日本人民的眼睛,掩盖其罪恶。但是,面对着埋葬累累白骨的“万人坑”和幸存者的指控,他们是赖不掉的。日本政府的不认账引起了人们的愤怒。一些当年亲历大屠杀的幸存者开始谋求用法律手段揭露日军制造血腥屠杀的野蛮行径。李秀英即是南京大屠杀的受害者和幸存者之一。
  1937年12月19日中午,当侵华日本兵在南京五台山一学校地下室企图强奸虚岁19的孕妇李秀英时,遭到她的反抗,三名日本兵遂恼羞成怒,合伙在李秀英面部、腹部、腿上乱戳了几十刀。经大学医院(今鼓楼医院)美籍医生威尔逊抢救,李秀英活了下来,但不幸于第二天流产,并至今在身上留有多处伤疤。威尔逊医生和美国传教士麦卡伦、德国西门子(南京)公司经理和美国牧师马吉分别用日记、电影和照片记录了此事,成为后来案件的确凿的证据。
  1995年8月7日,李秀英和两名日本731细菌部队活体试验受害者的亲属以及无差别轰炸受害者高雄飞等10人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给予2亿日元赔偿,并控告其战争责任。但1998年12月,日本人松树俊夫为迎合日本右翼否定南京大屠杀的需要,竟公开出版《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指责李秀英为“假证人”,意在否定整个南京大屠杀。针对这种诬蔑,李秀英于1999年9月16日再次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松树俊夫和出版商赔偿损失1200万日元,并进行道歉。这是首起关于南京大屠杀的名誉权官司。经过两年多8轮法庭辩论,2002年5月10日,东京地方法院做出判决,宣布李秀英胜诉,判令松树俊夫向原告支付150万日元赔偿金。
  与李秀英同遭迫害的还有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当年那场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使30余万南京人民在日寇的铁蹄和刺刀下失去了生命。回忆起60多年前侵华日军的血腥暴行,夏淑琴老人泣不成声。1937年12月13日上午,一队日本兵闯入南京新路口5号,毫无缘由地在很短时间里将夏家9口杀了7口,其中夏淑琴的母亲和两个姐姐惨遭日本兵的轮奸,仅有8岁的夏淑琴和4岁的妹妹夏淑芸幸存。日本兵走后,幸存的夏家姐妹仅靠家中的一点炒米和锅巴,在尸体中生活了14天。60多年以来老人的心一直被这段苦难经历煎熬着。1994年8月,夏淑琴赴日参加了日本民间组织的和平集会,向日民众痛述了自己的亲身经历,披露了南京大屠杀的历史真相。然而,同样在松树俊夫的书和日本亚细亚大学教授东中野修著的《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证》一书中,对夏淑琴的幸存者、见证人身份予以否定。书中荒唐地质疑说:“为什么只有8岁和4岁的两个小姐妹未被杀死呢?”“小女孩被刺刀刺成重伤,当时虽免于一死,但如何能支持得了14天呢?”夏淑琴老人认为这是对其名誉权和人格尊严的极大侮辱,于2000年11月28日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和道歉,为其恢复名誉。后此案经南京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由玄武区人民法院受理。
  2004年9月15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诉日本作者松树俊夫侵害名誉权案在南京玄武区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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