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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萨特精选集-第47章

小说: 萨特精选集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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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下列各卷,以此类推。(这些音节的组合成了专有名词,划定着包罗万象的知识领域:有Ci…D区域,有Pr…Z区域,各自有各自的动物区系和植物区系,各自有各自的城市、大人物、战役等);我吃力地把词典放到外祖父的写字垫板上,把它打开,一本正经地在里面掏鸟窝捉鸟,捕捉停在逼真的花上活灵活现的蝴蝶。书里人畜皆有,栩栩如生。版面是他们的躯体,正文是他们的灵魂,是他们独特的精髓。我们一出家门遇见的则是轮廓模糊的草图,多少近乎原型,未臻完善:动物园里的猴子反倒不大像猴子,卢森堡公园里的人反倒不大像人。我骨子里是柏拉图学派的哲学家,先有知识后见物体。我认为概念比事物更真实,因为我首先接受的是概念,而且是作为实实在在的事物加以接受的。我在书中认识宇宙,对天地万物进行了一番融会贯通,分门别类,贴上标签,倍加思索,但此后,依然感到宇宙可畏,我把自己杂乱无章的书本知识和现实情况的偶然性混为一谈。由此产生了我的唯心主义,后来我花了三十年的时间方始摆脱。    
    日常生活是清高的:我们所交往的人老成持重,他们口齿伶俐,言不虚发,他们的信念不是建立在健全的原则上,便是以民族的智慧为依据。其实他们与众不同之处,不过是心灵上的一种矫饰主义,我却耳濡目染,习以为常了。他们一发话,我就心悦诚服。他们讲得既透彻又简洁,言之有理,不容置疑。他们想为自己的行为辩护时,申述的理由是那么冗长可厌,不可能没有道理吧。他们自鸣得意地披露自己的良心问题,这并没有使我心绪不宁,反而对我颇有裨益,因为这种良心上的冲突是假的,事先早已解决好了的,而且总是千篇一律。他们的过错,一旦自己承认之后,便无足轻重了。因为操之过急,或一时气愤——尽管合情合理,但也许火气太大了一点——使他们的看法发生了偏差,好在他们早已及时改正了。而不在场的人总是错的,并且比较严重,但不是永远不可饶恕的。在我们家里从不讲别人的坏话,只是不胜伤心地指出别人性格上的缺陷。我聆听着,理解着,赞同着,感到他们的话使人放心。既然讲话的目的是使人放心,那么我讲的话也不会出错了。任何事情都不是无可救药的,实际上什么都没有变动;表面上的骚动徒劳无功,掩饰不了死一般的寂静,然而死气沉沉正是我们应守的本分。


第五部分:文字生涯书里去寻找生活

    我的客人告辞后,我自个儿留下来,从这平庸的墓地逃跑,到书里去寻找生活,寻找欢乐。只要打开一本书,我便再次发现书中的思想不合人情,令人担忧,其浮夸和深奥之处超过了我的理解力,行文从一个概念跳到另一个概念,迅速之极,一页之内我得中断无数次,无奈任其逃之夭夭,我莫衷一是,已经晕头转向了。我亲眼目睹一些事情,要是问外祖父,他决计认为不可置信,书中却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人物出其不意地出现,相亲相爱,吵架闹翻,相互扼杀;幸存者忧伤成疾,最终一命呜呼,到九泉之下与他刚杀害的朋友或温柔的情妇会合去了。应该怎么办呢?我也要像成人一样或指责,或祝贺,或宽恕吗?但这帮标新立异的人物一点儿也不想按我们的原则行事。他们的动机,即使写出来,我也不明白。布鲁图斯布鲁图斯,罗马共和国创建人之一,于公元前五○九年推翻帝制,宣布共和,被选为罗马共和国第一任执政官。因其子与皇党勾结,他大义灭亲,把谋叛的儿子判处死刑。杀死他的儿子,马特奥·法尔科纳法国十九世纪作家梅里美短篇小说《马特奥·法尔科纳》中的主人公。因其子做了背信弃义的事而将儿子处死。也这么干,可见这等事似乎相当普遍。不过在我周围谁也没有干过这种事。在默东的时候,外祖父和舅舅爱弥尔闹翻了,我听见他们在花园里吵架,但看不出他想宰儿子。要不然他怎么会谴责杀婴之父呢?而我不置可否,反正我自己并未面临危险,因为我是孤儿嘛。这类大肆炫耀的凶杀案,我感到可乐。不过在故事的行文中我感到有一种啧啧称赞的味道,这使我莫名其妙。对贺拉斯法国古典主义戏剧创始人高乃依(1608—1684)的悲剧《贺拉斯》的主人公。剧情取材于古罗马故事。罗马和阿尔巴的战争持续多年,最后双方决定,各方出三人,败者的国土将被胜者吞并。贺拉斯孪生三兄弟代表罗马一方,对方是居里亚斯孪生三兄弟。决斗开始后,最小的贺拉斯见两个哥哥已战死,便佯作逃跑。然后回马将三个受伤的敌手各个击破,一一杀死。贺拉斯凯旋归来,他妹妹卡米叶知道情人被杀(因她已与居里亚斯一兄弟订婚),站在城门上指责他。贺拉斯勃然大怒,当场杀死了自己的妹妹。,我好不容易克制住自己没朝他的画像上吐唾沫,瞧他那副德行,在画面上他头戴钢盔,手持光亮的宝剑,正在追赶可怜的卡米叶哩。卡尔有时哼哼:    
         
    近戚远亲,    
    不如兄妹手足之情……    
         
    这使我神魂颠倒:倘若我万幸有一个妹妹,我会感到她比安娜—玛丽更可亲吗?甚至比卡尔妈咪更可亲吗?说不定她便是我的情人。情人这个词,我当时经常在高乃依的悲剧中见到,但不解其意。情人们拥抱亲吻,海誓山盟永睡一张床。(稀奇古怪的习惯:为什么不像我和母亲那样分开睡在两张相同的床上呢?)除此之外,我一无所知。然而我揣测到在冠冕堂皇的构思里藏着一团毛茸茸的肉体。总而言之,要是我当哥哥,说不定会犯乱伦罪呢。我大胆地设想着。想入非非吗?掩饰禁忌的情感吗?两者都很有可能。我有一个大姐,就是我的母亲;我希望有一个妹妹。今天——一九六三年——母亲依然是惟一使我动感情的亲属作者原注:将近十岁的时候,我读到《横渡大西洋的客轮》(法国作家阿贝尔·埃芒(1862—1950)的作品。——译者),心神酣畅。书里讲一个美国小男孩和他妹妹的故事。他们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我自己扮演男孩,深入他的角色,热恋着小姑娘比蒂。我很久以来一直想写一个短篇小说,讲一对因心中有乱伦的念头而迷途的孩子。不过在我的一些著作中,已能找到这种幻觉的蛛丝马迹。例如,在《苍蝇》中的俄瑞斯忒斯和厄勒克特拉,在《自由之路》中的鲍里斯和依维什,在《阿尔托纳的隐居者》中的弗朗茨和莱妮。只有弗朗茨和莱妮这一对付诸行动。这类家庭关系,引起我注意的并非是情欲,而是禁止性交:火与冰,纵情与节制交错在一起;如果乱伦是柏拉图式的,我倒挺喜欢。。我千错万错不该到妇女们中去寻找这个从未存在过的妹妹,难怪我碰了钉子,并为此付出了代价。尽管如此,时至今日我写到此事,当年为卡米叶惨遭杀害而愤愤不平的怒气又涌上心头。她是那样的纯洁,那样的活泼,以致我想贺拉斯的罪行兴许是我反军国主义的一个思想来源:军人居然杀害自己的姐妹。我要给这个兵痞一点颜色看看。我恨不得一下子吊死他!十二发子弹一齐打进他的身子才解气。我把这一页翻了过去,然而下一页上的印刷文字证明我错了:应该宣告杀妹妹的人无罪贺拉斯杀死妹妹卡米叶之后,有人把事情告到国王那里。经过一番辩论,国王对贺拉斯说:“你的美德使你的荣耀超过你的罪过。”从而保护了贺拉斯。。顷刻之间,我气急败坏,跺脚捶胸,活像一头上了圈套的公牛,灰心丧气。之后,我赶紧平息怒气,事情总有个始末呀!应该适可而止:我太年轻了,把什么都搞得颠三倒四的。再说,宣告无罪这一节正好是用为数很多的亚历山大诗体写的,难懂极了,我急不可耐地跳了过去。我喜欢这种一知半解,故事里有许多地方不理解,这就使我感到迷迷惘惘。我读了二十遍《包法利夫人》的最后几页,末了能把整段整段背得滚瓜烂熟,但依然不明白可怜的鳏夫的所作所为:是的,他发现了信查理·包法利在妻子自杀之后,发现了她的情人罗道耳弗写给她的情书。,但难道就有理由听凭胡子乱长吗?他向罗道耳弗投以忧郁的眼光,对他记仇抱恨,到底仇恨什么呢?那他为什么又对罗道耳弗说“我不恨你”呢?为什么罗道耳弗觉得他“滑稽和有点儿卑贱”呢?之后,查理·包法利死了,忧郁而死的呢?还是生病而死的呢?既然一切都了结了,那为什么医生还剖检他?我喜欢这种难以克服的阻力,因为每每我都败下阵来。我莫名其妙,精疲力竭,领略着似懂非懂、模棱两可所激起的快感,这就是所谓世界的厚度吧。    
    外祖父爱在家里唠叨所谓人心,我觉得这既乏味又空洞,除了在书本里,人心到处都是一个样子。使人眼花缭乱的姓名决定着我的情绪,时而使我恐怖万状,时而使我郁郁寡欢,连我自己也不知道由于什么缘故。当我念叨着“查理·包法利”的时候,仿佛看见一个衣衫褴褛的大胡子在围墙里散步,简直让人不堪忍受,定睛一看,又无影无踪了。导致我既焦虑又快乐的原因是在我身上存在着两种矛盾的忧虑:一方面我担心一头栽进虚构的天地里,在里面陪着贺拉斯、查理·包法利游荡不止,无望重新回到勒戈夫街,回到卡尔妈咪和母亲身边;另一方面我推想着这一连串的句子对成年读者提供的一些意义,而这些意义对我则是回避的。我通过眼睛往脑子里灌进一些有毒的词儿,这些词的含义比我原先知道的要丰富得多。虚构的故事与我并不相干,但故事人物怒不可遏的言语有一种外来的力量,在我身上引起一种难以忍受的忧伤,简直能把一个人的生命给毁了:我是否也会感染中毒而死呢?我贪婪地吸收语言的同时,深深地被形象吸引住了,幸亏上述两起危险彼此排斥,我方始得以逃生。


第五部分:文字生涯我有了自己的宗教信仰

    日暮时分,我陷落在词丛语林里不能自拔,稍微有一点儿声音都会使我哆嗦,把地板咯啦咯啦的响声当做感叹词在劈里啪啦作响,我满以为找到了大自然的语言。这时母亲进来,打开灯,大惊小怪地叫着:“可怜的乖乖,你糟蹋自己的眼睛啊!”我好不失望地回到家庭平庸的谈吐中来,同时又感到宽慰。我跳将起来,撒野,大叫,乱跑,作怪样。不过,恢复童性之后,我仍感不安:书里讲些什么?谁写的书?为什么写这些书?我把这些忧虑开诚布公地向外祖父倾吐。他经过思索之后,认为该给我开窍了。他干得挺出色,给我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他一面让我骑在他绷直的腿上,一面唱道:“骑在我的小马上,马儿跑得快如飞,连连放臭屁。”听到这不堪入耳的歌词,我不禁大笑。他停住唱,让我坐在他的双膝上,目光炯炯,直盯着我的眼睛说:“我是男子汉大丈夫。”并像演说似的重复道:“我是男子汉大丈夫,无论人间什么事,一概通晓。”这话未免夸海口了。其实就像柏拉图的“共和国”里没有诗人的位置一样,卡尔把工程师、商人,可能还有军官统统排斥在他的“共和国”之外。他认为建设工厂是破坏风景,对纯理论科学,也只欣赏其纯。我们在盖里尼度过七月下半月,我舅舅乔治带我们参观铸造厂。厂里很热,一些穿着破旧的粗鲁人挤来挤去老是撞着我们,巨大的嘈杂声震得我昏头昏脑。我害怕得要命,无聊得要死。外祖父出于礼貌看着熔液赞不绝口,但他视而不见,根本没往眼里去。可八月份在奥弗涅时大不一样了。他串乡走镇,到处搜索,在古代砖砌建筑前面站定观看,用手杖头敲敲砖,兴致勃勃地对我说:“你眼前所看到的,小乖乖,是高卢罗马时代的砖墙。”他也很欣赏教堂建筑,尽管厌恶天主教徒,但只要见到教堂是哥特式的,少不了要进去看看;至于罗马风格的教堂,这要根据他的情绪而定。那时他已不怎么去听音乐会了,但以前常去:他喜欢贝多芬,喜欢演奏贝多芬音乐时的排场和大乐队;他也喜欢巴赫,但劲头不大。有时他走近钢琴,并不坐下,用僵硬的手指使劲弹几个和弦。外祖母抿嘴笑着说:“夏尔在作曲呢!”他的儿子们——尤其是乔治——个个都是杰出的演奏者。但他们讨厌贝多芬,只愿意演奏室内音乐。外祖父倒不在乎这些意见分歧,而且和颜悦色地说:“施韦泽一家天生就是音乐家。”我生下才八天,听到调羹丁当响时乐呵呵的,他便断定我的耳朵有乐感。    
    彩画玻璃窗,拱扶垛,雕门画栏,赞美歌,木刻或石刻的耶稣受难像,诗文默祷或诗律学,种种这类人文科学,直截了当地把我们引到超凡的精神境界,再加上自然界的美,更使我们感到进入了仙境。上帝的创造物和人类伟大的作品是一脉相承的。彩虹在雾气腾腾的瀑布中闪烁,在福楼拜作品的字里行间闪闪发光,也在伦勃朗透明阴影的画幅上荧荧发亮,这道彩虹就是灵魂。灵魂向上帝赞扬人类,向人类显示上帝。我外祖父在“美”中看出有血有肉的“真”,在“美”中发现最高尚的升华源泉。在某些特定的场合——如暴风雨突然在山中爆发之时,或维克多·雨果灵感迸发之际——人们可以达到“真”、“善”、“美”浑然一体的最高点。    
    我已经有了自己的宗教信仰:在我看来,没有任何东西比书更为重要。我把书房看做教堂。作为教士的子孙,我生活在世界屋脊之上,所谓世界屋脊,就是七层楼上吧。我栖在主干——树干——的最高处,即电梯井的顶部。我在阳台上走来走去,向行人投以居高临下的目光,越过栅栏门,向跟我同岁的女邻居吕塞特·莫罗致意;然后回到Cella拉丁文:神殿。,或者说圣殿。我金发鬈鬈,长得像个小姑娘,从不亲自下楼,每当——也就是说每天——我由母亲领着去卢森堡公园,只是把我不值钱的外表借给低处罢了,而我享天福的圣身并没有离开高处。我想现在它还在高处,凡是人都有他的自然地位,这个自然地位的高度不是自尊和才华所能确定的,而是儿童时代确立的。我的自然地位就是巴黎七层楼,能看见千家万户的屋顶。曾有很长一段时间,山谷使我感到窒息,平原使我气闷,好像在火星上步履艰难地爬行,犹如肩负重荷,被压得透不过气来。但只要爬上乡间低矮的小屋顶上,我便乐不可支,好似回到我的七层高楼上,我在那里再一次呼吸到纯文学稀薄的空气,天地万物层层铺展在我的脚下。万物个个谦恭地恳求有个名字。给每个事物命名,意味着既创造这个事物,又占有这个事物。这是我最大的幻觉。但要是没有这个幻觉,我大概决不会写作了。    
    今天,一九六三年四月二十三日,我在一幢新楼房的第十一层上修改这部手稿。凭敞开的窗户眺望,我看见一座公墓,看见巴黎,看见圣克卢蓝湛湛的山丘,足见旧习之顽固。不过现在一切都变了。儿时,我确实想配得上这样的高度。如此喜欢高楼顶部的小房间,总怀着一点野心吧,总有点虚荣心吧,总想对我矮小的个子有个补偿吧,不,不见得,因为我不需要往我的圣树上攀:我就出生在上面,只是拒绝下来罢了;亦并非要把自己高高置于人类之上,而是想在太空中遨游,生活在事物空灵的幻影中间。但后来我根本没有死抓住热气球不放,而是千方百计要往下沉,恨不得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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