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 1995-1999-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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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愚意不论今古,诗当属于文学。孔门四科,子游子夏以文学称,文学本自别立。文学中一大国,不宜归并入玄或入史,亦不宜分析其为玄或为史。天下之学,正不必以玄与史而判分,必欲分之,亦可容文学鼎立。孔子未尝自居为玄圣,佛陀未尝乞食于史林。马氏兼之或未兼,要之乃深于诗者。
十
《蠲戏斋诗编年集》,甲申下集(一九四四),起七月讫十二月,有五言古诗四首。编在末简,题曰:“诗人四德”,并有序云:予尝观古之所以为诗者,约有四端:一曰慕俦侣。二曰忧天下。三曰观无常。四曰乐自然。诗人之志,四者摄之略尽。若其感之远近,言之粗妙,则系乎德焉。因草是篇;以俟后之君子,推而广之。
此本于古说,曰“诗言志”。就古诗之内容,分为四端。谓其志之所之,不出此四者。然窃恐四者摄之不能尽也。即以古体诗而论,尚有思亲,述祖德,颂圣,讽谏,箴规,责躬,从军,游猎,游仙……以及佛入中国后之赞佛,说理等。如道士之青词,佛门之倡语,皆属后起。或者不当入诗之列,然亦其“志”也。则皆出乎此四者之外。
窃意诗道广大,实摄人生之全。起源实与文字同古,甚且可假定声诗(歌谣)古于文字。诗人之志,亦无所不之。马氏此一类分,实不免使人有“以大海纳于牛迹”之感。——观马氏集中,内容极为丰富。亦有偈语,则以偈归入“诗”类。
凡木
政治冷漠是不是坏事?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是中国的古训。但是,近年来,素以关心国家大事为美德的中国人却越来越因“功利主义化”而丧失了“革命性”。面对这一社会变化,不少以天下为己任的知识分子因恨铁不成钢而着急上火。然而,民众却似乎冥顽不化,依然麻木不仁。
民众在趋于政治的“冷漠化”,这是一个事实。有人说,那是一种社会的堕落、精神的颓废;也有人说,那是一种“绝望”后的无可奈何;还有人说,那是一种暂时的“沉默”。也许,可我更倾向于认为,那实则是一种再生的希望,是一种发展的正道。
打从现代政治学发明出“政治参与”(Political Participation)这个词汇以来,民众的政治参与就被视为现代政治的基本特征,尤其是民主政治的基本标志。与传统政治相比照,这种说法自然不无道理。但是,人们在理解这一概念、尤其是在把它与民主化联系在一起的时候,就生出了不大不小的误解:以为民主化就是最大限度地扩大政治参与。在这点上,看起来出自不同思想营垒的人们最终找到了共同点:被称为“保守派”的人士常常拿“低参与率”讥讽别人的“虚假”;而被称为“激进派”的人士则往往致力于启迪民意,期望通过唤醒民众的“民主”意识,以达成参与最大化的目的。所不同的是,一个在于“否定”,一个在于“肯定”;一个在于“批判”,一个在于“建设”;一个指向别人,一个反及自身。
无论如何,这种所谓“激进派”与“保守派”的不同,不过是“参与民主主义”(Participatory Democracy)框架下的黑白之争。要知道,参与民主毕竟不是唯一的思想框架,也不是民主化的唯一标准。
对人类思想文化历史稍作了解便可知道,在这种“积极自由”的观念——“参与民主主义”之外,还有一条更赋生命力的思想渊流,或许它能把我们引向一片思维的开阔地带。
自由主义有过这样一个政治信条,即“管得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管得最少”就意味着民众的生活所受政治影响最小,因而也就意味着民众对政治所需关心最少。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老百姓不大过问的政治,才是最好的政治。这个命题包含着这样两层涵义:(1)政治只被规缩于一个很小的角落,它的运作与百姓的日常生活相干甚少,即使相干,也影响不大;(2)政治运作良好,用不着百姓过度操心。自由主义给我们的启示在于:极少数人捣鼓政治机器,绝大多数人过自己的生活,那才是社会良性发展的常态。
事实上,参与热情的高度增长并不是一种正常现象。历史的事实一再向我们展示,政治的狂热和民众对参与的过分热衷只是政治不良的结果。在不良的政治环境中,政治权力高居于社会之上,像一张无形巨网,罩住了整个社会,并且渗透于社会的每一个细微末节,从而使政治成为社会生活的决定性因素,使政治领袖成为决定百姓命运的关键性人物。政治的“全能性”以及对政治权力和政治人物报有过高的期望,使民众不得不以高度的热情去关注和投身于政治过程。当他们受到政治强权的胁迫,或当他们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他们几乎无处逃匿,也无法自我保护;唯一可能的回应,不是“沉默”中的“死亡”,就是“沉默”中的“暴发”。在政治激情的骤然而剧烈的“暴发”中,他们又往往簇拥在“英明领袖”之下,昂首阔步地步入下一轮循环。
毫无疑问,市场经济为打破这种循环提供了便利。它为普通百姓排开了一块儿自由生活的空间,使他们不必再热切而期盼地关注政治生活。这实在是一桩大好事!
对老百姓生活其中的“市民社会”所加干预越少的政治,就该是老百姓享有越多自由的政治,因而,也就是越好的政治。自由主义向我们揭示,“国家”与“市民社会”处于“既和谐又紧张”的关系之中。作为“紧张”的一面,二者“此起彼伏”、“你强我弱”。自由的社会生活将为国家的强权筑起一道坚固永久的防线,这道防线不再靠得是空谷回荡的“声音”和激烈“暴发”的悲壮,而是自由力量的“柔韧”和“刚强”。
民众的冷漠,表明他们已经成熟,不再容易受别人的扇动和鼓惑。民众的冷漠,意味着他们已经找到了自己的生活支点,开始为自己而活着,而不再是为别人。民众的冷漠,说明国家的政治权力正在从社会领域逐步地退出,普通百姓开始拥有了自由的天地。
鲁迅先生说过不少关于“沉默”的话。今日的“冷漠化”似乎像是“沉默”,实则不然。因为民众不是在“冷漠化”中走向鲁迅先生所说的任何一种结果,而是在找寻第三条路径——自生,自强,自由,自立。
一九九五年六月三十日于马德里
抒臆集
燕继荣
辞书呼唤规范
近年来我国辞书界怪事层出不穷,歪风越刮越凶,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公害。这个公害的产生和蔓延,既有个人的原因,更有社会的根源;就后者而言,其主要症结在于规范残缺不全,或虽有规范而缺乏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约束机制,以致规范被肆意践踏,弃若敝屣。人无规范不立,事无规范不成。要整顿辞书界的秩序,恐怕还得从抓规范做起。
辞书是一种规范性的出版物,许多读者视之为标准书,不说话的老师。因此,辞书的编纂要依规范,不能随心所欲。一九九○年全国术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曾计划制订《汉语辞书编纂的基本规定》,打算在一九九二年完成。这个项目反映了辞书编纂规范化的需要,他们的壮志是值得尊敬的。可惜,至今没有看到这个规范问世。虽然如此,约定俗成的规范早就有了。比方说,词目作为词典注释的对象,应该是什么?不应该是什么?严肃的词典编纂者和研究者都认为,应该是词、固定词组和定型化的短句,不应该是自由词组和一般句子。无论是《辞海》还是《辞源》,也无论是《现代汉语词典》还是《汉语大词典》,全都是这么处理的。这种处理方法符合词典的特性,符合读者的需要,符合词典编纂的规律。但在商品经济的大潮中,词典被视为摇钱树、聚宝盆,为了牟利发财,阿猫阿狗都来编词典。他们根本不知道编词典是怎么一回事,胡搞一通。
在王同亿主编的词典中,完全把规范置之度外,随便什么东西都成了词目。“接二连三地逛酒吧间”呀,“混在一起寻欢作乐”呀,“发生不正当的关系”呀,“使现出有液体溅过的样子”呀,“发出雷鸣似的回响”呀,“对某一信条、意见或作法固执地和盲目地依附的”呀,“刺女巫嫌疑犯的人”呀,“健康的脓”呀,“垫高小猪”呀,“容被赶小雄海狗”呀,“拉老婆舌头者”呀,诸如此类,数以万计!还有什么“请勿践踏草地”、“禁止通行”、“货物出门概不退换”之类告示性的一般句子和“天啊”、“天哟”、“好哇”、“好咧”、“好极了”之类的感叹句也都成了词目。更绝的是,居然从抄来的例句中摘出若干文字充当词目,如从“女招待员即将记取你叫的饭菜”中摘出“叫的饭菜”,从“由乘火车改为乘公共汽车”中摘出“改为乘”,从“这一切都是事实,可您说这些是什么意思呢,爵爷”中摘出“是什么意思呢”,从“这一卷中有很多地方使人发笑”中摘出“使…发”,等等。别人编词典,是先有词目,然后有注释和例句;王同亿则相反,是先有抄来的例句,然后从中摘出“词目”。这些所谓“词目”,只是几个汉字的杂凑,既不是词,又不是词组,也不是句子,什么语言单位也不是,什么意义也没有,怎么能充当词目?这样的“词目”,有谁需要查?怎么可能去查?
如果说约定俗成的辞书编纂规范缺乏权威性,没有约束力,那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等项原则,可都是上了宪法的最权威的规范,具有最大的约束力,理应坚决遵照执行。但辞书的出版商又是怎么对待的呢?还举王同亿主编的词典中为例。在这里,释“反革命”为“反对前次革命的革命”(“反革命”居然成为“革命”),释“知识分子”为“致力于空洞的心理研究或思考,并经常不恰当地解决实际问题的自称属于知识精英或上层知识界的人”,其谬误之严重,令人震惊!又如,释“神”为“作为最先的也是最终的宇宙目标的一成不变的完美的生物”,释“灵魂”为“生命的非物质的实质或本质,生命的本原,推动生命或个人生命的根源”。还有如:“作为国家政策的一部分的消灭宗教”,什么“我保证忠于美利坚合众国国旗以及它所代表的共和国”(丧失国格,莫此为甚),什么“尽管乍一看可能很荒谬,但是唯心主义确实较唯物主义更接近常识”,如此这般,触目惊心!谁能相信这些都出自社会主义中国出版的汉语词典?奇怪的是,这种辞典出版之后,虽然报刊上已发表数十篇文章提出尖锐批评,却依然销行如故。
王同亿主编的《语言大典》、《新现代汉语词典》、《现代汉语大词典》等,都有一大半是抄来的,因此已引发四起诉讼。对于抄袭剽窃,我国虽有法律规范明令禁止,但是似乎还缺乏细则作具体详尽的规定。如只规定“剽窃、抄袭他人作品”是侵权行为,但是没有规定什么样的行为构成抄袭剽窃,以致给抄袭者及其辩护士矢口抵赖以可乘之机。他们说,抄袭者是在记录人们对语词的共识,因此虽与别人的解释雷同,却不是抄袭。当反驳者指出共识与共识的表述不能混同时,他们又说“共识的程度越大,其表述上就越易趋同……甚至趋同到表述上的一字不重”,还说什么表述上的趋同是必然的,完全必要的。让我们举一个“趋同到表述上的一字不差”的实例来看一看吧。《现代汉语词典》“一二九运动”条作:“一九三五年十二月九日,北平(今北京)学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发动的抗日救国运动。目标是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对华北的进一步侵略和国民党反动派的不抵抗政策,号召全国人民起来抗日救国。运动很快发展到各地,为一九三七年开始的抗日战争准备了条件。”《语言大典》、《新现代汉语词典》等书的“一二九运动”条与此完全相同,一字不差。这样的“趋同”,难道是必然的吗?是完全必要的吗?如果这样的“趋同”都不算抄袭,那么世界上难道还有抄袭这一回事吗?希望我国的著作权立法者针对抄袭者及其辩护士炮制的种种谬论,对抄袭剽窃作出明确具体的界定,使抄袭者无法遁形。
假冒名义,鱼目混珠,这是王氏词典的又一特色。一九九三年四月,王同亿冒《现代汉语词典》之名出版《新现代汉语词典》,又冒《新华字典》之名出版《新编新华字典》,使读者误认为他的两本劣质辞书是著名的《现代汉语词典》和《新华字典》的最新版本,上当受骗,同时也使这两部著名辞书的编纂者和出版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对这种非法行为,当时竟没有一个法律规范可以运用来加以制止。这两部著名辞书的出版者商务印书馆只能用发表声明的办法来澄清事实真相,其效力终究有限得很。那两本伪劣辞书继续通行无阻,其炮制者自以为得计,接着又向《辞海》下手了。一九九四年十二月,王同亿任总编辑的海南出版社向全国书店征订《新辞海》。这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颁行,其中规定,“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是非法的。
我们迫切需要有更多的法律规范来保护辞书的编纂者、出版者和购买者的合法权益。现在还有许多空白亟待填补。物质产品的质量问题,我们有一部产品质量法可以遵循,消费者购买、使用物质产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可是这两部法律都管不到精神产品。读者买了伪劣辞书,投诉无门,既不能更换、退货,更得不到应有的赔偿;而生产、销售伪劣辞书的,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管人们如何批评指责,仍可以像王同亿那样我行我素,甚至变本加厉。这样的情况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否则,伪劣辞书将不可能禁绝,还会更加泛滥。
抒臆集
徐庆凯
说“述而不作”
“述而不作”,是孔子一句名言。朱熹谓:述,传旧而已。作,则创始也。这可称之为知识—人生方式,它综合求知与修身为一体,信而好古,不为天下先,因而常被历代激进主义思想家所批评乃至诟骂,以其保守色彩和缺乏创造魄力也。
然而,冷静下来反思历史,我们不难发现,在这种知识—人生方式中,有着这样几点常被其批评者忽略的价值存在。
首先,这里体现了一种客观的道德人格对主观主义(思想或情绪)的理性制约。历史和传统是前人生活和智慧的结晶,是一种“客观化了”的精神存在,在对它们的解读、模仿、学习,即“述”中,便可直接从中继承人类的智慧和经验。这也是任何创新和改革的基础,它能避免对社会规律和历史背景茫然无知、而又充满盲目热情的激进主义者的悲剧,而且它是从个体内部建立这种制约机制的。对现代学人来说,这一点恐怕至为重要。古之学者为人,今之学者为己。现代人个性觉醒固然是一种伟大的文明成果,但另一方面,这种觉醒对自我欲望的刺激和肯定,又使现代人功利思想严重以及责任心缺失。故在现代学人的知识—人生方式中,主观主义、唯意志论和独断论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