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学史 卷一 古代哲学-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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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各自分立的区域社会就成长起来,它们都以农业为生,通常环绕着一个靠近海的城市。在这种情况之下很自然的,任何区域社会的人口只要是增长太大而国内资源不敷时,在陆地上无法谋生的人就会去从事航海。大陆上的城邦就建立了殖民地,而且往往是在比本国更容易谋生得多的地方。因此在最早的历史时期,小亚细亚、西西里和意大利的希腊人都要比大陆上的希腊人富有得多。
希腊不同地区的社会制度也是大有不同的。在斯巴达,少数贵族就靠着压迫另一种族的农奴的劳动而过活;在较贫穷的农业区,人口主要的是那些靠着自己的家庭来耕种自己土地的农民们。但是在工商业繁荣的地区,自由的公民则由于使用奴隶而发财致富——采矿使用男奴隶,纺织则使用女奴隶。在伊奥尼亚,这些奴隶都是四隣的野蛮人,照例最初都是战争中的俘获。财富越增加,则有地位的妇女也就越孤立,后来她们在希腊的文明生活里几乎没有地位了,只有斯巴达是例外。
一般的发展情况是最初由君主制过渡到贵族制,然后又过渡到僭主制与民主制的交替出现。国王们并不象埃及的和巴比伦的国王那样具有绝对的权力,他们须听从元老会议的劝告,他们违背了习俗便不会不受惩罚。“僭主制”并不必然地意味着坏政府,而仅仅指一个不是由世袭而掌权的人的统治。“民主制”即指全体公民的政府,但其中不包括奴隶与女人。早期的僭主正象梅狄奇家族那样,乃是由于他们是财阀政治中最富有的成员而获得权力的。他们的财富来源往往是占有金银矿,并且由于伊奥尼亚附近吕底亚王国传来了新的铸币制度而大发其财①。铸币似乎是公元前700年以前不久被人发明的。
商业或海盗掠夺——起初这两者是很难分别的——对于希腊人最重要的结果之一,就是使他们学会了书写的艺术。虽然书写在埃及和巴比伦已经存在过几千年了,而且米诺的克里特人也曾有过一种文字(这种文字还没有人能识别),然而并没有任何决定性的证据可以证明希腊人在公元前十世纪左右以前是会写字的。他们从腓尼基人那里学到书写的技术;腓尼基人正象其他叙利亚的居民一样,受着埃及和巴比伦两方面的影响,而且在伊奥尼亚、意大利和西西里的希腊城市兴起之前,他们一直握有海上商业的霸权。公元前十四世纪时,叙利亚人给伊克纳顿(埃及的异端国王)写信仍然使用巴比伦的楔形文字;但是推罗的西拉姆(公元前969…936年)已经用腓尼基字母了,腓尼基字母或许就是从埃及文字中发展出来的。最初埃及人使用一种纯粹的图画文字;这些图画日益通行以后就逐渐地代表音节(即图形所代表的事物的名字的第一个音节),终于根据“A是一个射青蛙的射手”①的原则而代表单独的字母了。最后的这一步埃及人自己并没有完成,而是由腓尼基人完成的,而这就给了字母以一切的便利。希腊人又从腓尼基人那里借来这种字母加以改变以适合他们自己的语言,并且加入了母音而不是象以往那样仅有子音,从而就作出了重要的创造。毫无疑问,获得了这种便利的书写方法就大大促进了希腊文明的兴起。
希腊文明第一个有名的产儿就是荷马。关于荷马的一切全都是推测,但是最好的意见似乎是认为,他是一系列的诗人而并不是一个诗人。或许依里亚特和奥德赛两书完成的期间约占200年的光景,有人说是从公元前750…550年,②而另有人认为《荷马》在公元前八世纪末就差不多已经写成了③。荷马诗现存的形式是被比西斯垂塔斯带给雅典的,他在公元前560至527年(包括间断期)执政。从他那时以后,雅典的青年就背诵着荷马,而这就成为他们教育中最重要的部分。但在希腊的某些地区,特别是在斯巴达,荷马直到较晚的时期,才享有同样的声望。
荷马的诗歌好象后其中世纪的宫廷传奇一样,代表着一种已经开化了的贵族阶级的观点,它把当时在人民群众中依然流行的各种迷信看成是下等人的东西而忽略过去。但是到了更后来的时期,许多这些迷信又都重见天日了。近代作家根据人类学而得到的结论是:荷马决不是原著者,而是一个删定者,他是一个十八世纪式的古代神话的诠释家,怀抱着一种上层阶级文质彬彬的启蒙理想。在荷马诗歌中,代表宗教的奥林匹克的神祇,无论是在当时或是在后世,都不是希腊人唯一崇拜的对象。在人民群众的宗教中,还有着更黑暗更野蛮的成份,它们虽然在希腊智慧的盛期被压抑下去了,但是一等到衰弱或恐怖的时刻就会迸发出来。所以每逢衰世便证明了,被荷马所摈弃的那些宗教迷信在整个古典时代里依然继续保存着,只不过是半隐半显罢了。这一事实说明了许多事情,否则的话,这些事情便似乎是矛盾而且令人感到惊异的了。
任何地方的原始宗教都是部族的,而非个人的。人们举行一定的仪式,通过交感的魔力以增进部族的利益,尤其是促进植物、动物与人口的繁殖。冬至的时候,一定要祈求太阳不要再减少威力;春天与收获季节也都要举行适当的祭礼。这些祭礼往往能鼓动伟大的集体的热情,个人在其中消失了自己的孤立感而觉得自己与全部族合为一体。在全世界,当宗教演进到一定阶段时,做牺牲的动物和人都要按照祭礼被宰杀吃掉的。在不同的地区,这一阶段出现的时期也颇为不同。以人作牺牲的习俗通常都比把作为牺牲的人吃掉的习俗要持续得更长久些;就在希腊历史期开始时也还不曾消灭。不带有这种残酷的景象的祈求丰收的仪式,在全希腊也很普遍;特别是伊留希斯神秘教的象征主义,根本上是农业的。
必须承认,荷马诗歌中的宗教并不很具有宗教气味。神祇们完全是人性的,与人不同的只在于他们不死,并具有超人的威力。在道德上,他们没有什么值得称述的,而且也很难看出他们怎么能够激起人们很多的敬畏。在被人认为是晚出的几节诗里,是用一种伏尔泰式的不敬在处理神祇们的。在荷马诗歌中所能发现与真正宗教感情有关的,并不是奥林匹克的神祇们,而是连宙斯也要服从的“运命”、“必然”与“定数”这些冥冥的存在。运命对于整个希腊的思想起了极大的影响,而且这也许就是科学之所以能得出对于自然律的信仰的渊源之一。
荷马的神祇们乃是征服者的贵族阶级的神祇,而不是那些实际在耕种土地的人们的有用的丰产之神。正如吉尔伯特·穆莱所说的①:“大多数民族的神都自命曾经创造过世界,奥林匹克的神并不自命如此。他们所做的,主要是征服世界。……当他们已经征服了王国之后,它们又干什么呢?他们关心政治吗?他们促进农业吗?他们从事商业和工业吗?一点都不。他们为什么要从事任何老实的工作呢?依靠租税并对不纳税的人大发雷霆,在他们看来倒是更为舒适的生活。他们都是些嗜好征服的首领,是些海盗之王。他们既打仗,又宴饮,又游玩,又作乐;他们开怀痛饮,并大声嘲笑那伺候着他们的瘸铁匠。他们只知怕自己的王,从来不知惧怕别的。除了在恋爱和战争中而外,他们从来不说谎。”
荷马笔下的人间英雄们,在行为上也一样地不很好。为首的家庭是庇勒普斯家族,但是它并没有能够成功地建立起一个幸福的家庭生活的榜样。
“这个王朝的建立者,亚洲人坦达鲁斯,是以直接对于神祇的进攻而开始其事业的;有人说,他是以试图诱骗神祇们吃人肉,吃他自己的儿子庇勒普斯的肉而开始的。庇勒普斯在奇迹般地复活了之后,也向神祇们进攻。他那场对比萨王奥诺谟斯的有名的车赛,是靠了后者的御夫米尔特勒斯的帮助而获得胜利的。然后他又把他原来允许给以报酬的同盟者干掉,把他扔到海里去。于是诅咒便以希腊人所称为'阿特'(ate)①的形式——如果实际上那不是完全不可抗拒的、至少也是一种强烈的犯罪冲动——传给了他的儿子阿特鲁斯和泰斯提司。泰斯提司奸污了他的嫂子,并且因而便把家族的幸运,即有名的金毛羊,偷到了手中。阿特鲁斯反过来设法放逐了他的兄弟,而又在和解的藉口之下召他回来,宴请他吃自己孩子的肉。这种诅咒又由阿特鲁斯遗传给他的儿子阿加米侬。阿加米侬由于杀了一只作牺牲的鹿而冒犯了阿尔蒂米斯;于是他牺牲自己的女儿伊妃格尼亚来平息这位女神的盛怒,并得以使他的舰队安全到达特罗伊。阿加梅侬又被他的不贞的妻子和她的情夫,即泰斯提司所留下来的一个儿子厄极斯特斯,谋杀了。阿加米侬的儿子奥瑞斯提斯又杀死了他的母亲和厄极斯特斯,为他的父亲报了仇”。①荷马的诗作为一部完成的定稿,乃是伊奥尼亚的产物,伊奥尼亚是希腊小亚细亚极其邻近岛屿的一部分。至迟当公元前六世纪的时候,荷马的诗歌已经固定下来成为目前的形式。也正是在这个世纪里,希腊的科学、哲学与数学开始了。在同一个时期,世界上的其他部分也在发生着具有根本重要意义的事件。孔子、佛陀和琐罗亚斯特,如果他们确有其人的话,大概也是属于这个世纪的。②在这个世纪的中叶,波斯帝国被居鲁士建立起来了;到了这个世纪的末叶,曾被波斯人允许过有限度的自主权的伊奥尼亚的希腊城市举行过一次未成功的叛变,这次叛变被大流士镇压下去,其中最优秀的人物都成了逃亡者。有几位这个时期的哲学家就是流亡者,他们在希腊世界未遭奴役各部分,从一个城流浪到另一个城,传播了直迄当时为止主要地是局限于伊奥尼亚的文明。他们在周游的时候受到殷勤的款待。色诺芬尼也是一个流亡者,鼎盛期约当公元前六世纪后期,他说过:“在冬天的火旁,我们吃过一顿很好的饭,喝过美酒,嚼着豆子,躺在柔软的床上的时候,我们就要谈下面的这些话了:‘您是哪一国人?您有多大年纪,老先生?米底人出现的时候,您是多大年纪?’”希腊的其他部分,在沙拉米战役和平拉提亚战役中,继续保持了自己的独立。此后,伊奥尼亚也获得了一个时期的自由。①希腊分为许多独立的小国家,每个国家都包括一个城市及其附近的农业区。在希腊世界的各个不同地区,文明的水平是大有不同的,仅有少数的城市对于希腊成就的整体有过贡献。关于斯巴达,我在后面还要详细谈到,它仅在军事意义上是重要的,而并不是在文化上。哥林多是富庶而又繁荣的,是一个巨大的商业中心,但是并没有出现过多少伟大的人物。
其次,也有纯粹农乡的地区,例如脍炙人口的阿加底亚,城市人都把它想象为牧歌式的,但它实际上却充满了古代的野蛮恐怖。
居民们崇拜牧神潘,他们有许多种丰收的祭仪,并且往往是以一根方柱代替神象来进行仪式的。山羊是丰收的象征,因为农民们太穷,不可能有牛。当粮食不够的时候,人们就殴打潘的神象(在偏僻的中国乡村里,至今还仍然有类似的事情)。有一种想象中的狼人族,或许是与以人作牺牲以及吃人肉的风气有关。那时以为谁若是吃了作牺牲的人的祭肉,就会变成一个狼人。有一个供奉宙斯·里凯欧斯(即狼宙斯)的洞;在这个洞里,人是没有影子的,走进去的人在一年之内便要死掉。这一切迷信在古典时代还都仍然盛行着。①潘原来的名字是“帕昂”,意思是饲养人或牧人;在公元前五世纪波斯战争之后,雅典人也采用了对潘的崇拜,于是他便获得了这个更为人所熟悉的名字,而这个名字的意义翻译出来就是“全神”②。
然而在古代的希腊也有许多东西,我们可以感觉到就是我们所理解的宗教。那不是和奥林匹克诸神联系在一起的,而是与狄奥尼索斯或者说巴库斯相联系的,我们极其自然地把这个神想象成多少是一个不名誉的酗酒与酩酊大醉之神。由于对他崇拜便产生了一种深刻的神秘主义,它大大地影响了许多哲学家,甚至对于基督教神学的形成也起过一部分的作用;这种崇拜发展的途径是极其值得注目的,任何一个想要研究希腊思想发展的人都必须好好加以理解。
狄奥尼索斯或者说巴库斯,原来是色雷斯的神。色雷斯人远比不上希腊人文明,希腊人把色雷斯人看成是野蛮人。正象所有的原始农耕者一样,他们也有各种丰收的祭仪和一个保护丰收之神。他的名字便是巴库斯。巴库斯究竟是人形还是牛形,这一点始终不太清楚。当他们发现了制造麦酒的方法时,他们就认为酣醉是神圣的,并赞美着巴库斯。后来他们知道了葡萄而又学会了饮葡萄酒的时候,他们就把巴库斯想像得更好了。于是他保护丰收的作用,一般地就多少变成从属于他对于葡萄以及因酒而产生的那种神圣的颠狂状态所起的作用了。
对于巴库斯的崇拜究竟是什么时候从色雷斯传到希腊来的,我们并不清楚,但它似乎是刚刚在历史时期开始之前。对巴库斯的崇拜遇到了正统派的敌视,然而这种崇拜毕竟确立起来了。它包含着许多野蛮的成份,例如,把野兽撕成一片片的,全部生吃下去。它有一种奇异的女权主义的成份。有身分的主妇们和少女们成群结队地在荒山上整夜欢舞欲狂,那种酣醉部分地是由于酒力,但大部分却是神秘性的。丈夫们觉得这种做法令人烦恼,但是却不敢去反对宗教。这种又美丽而又野蛮的宗教仪式,是写在幼利披底的剧本《酒神》之中的。
巴库斯在希腊的胜利并不令人惊异。正象所有开化得很快的社会一样,希腊人,至少是某一部分希腊人,发展了一种对于原始事物的爱慕,以及一种对于比当时道德所裁可的生活方式更为本能的、更加热烈的生活方式的热望。对于那些由于强迫因而在行为上比在感情上来得更文明的男人或女人,理性是可厌的,道德是一种负担与奴役。这就在思想方面、感情方面与行为方面引向一种反动。这里与我们特别有关的是思想方面的反动,但是关于感情与行为方面的反动要先谈几句话。
文明人之所以与野蛮人不同,主要的是在于审慎,或者用一个稍微更广义的名词,即深谋远虑。他为了将来的快乐,哪怕这种将来的快乐是相当遥远的,而愿意忍受目前的痛苦。这种习惯是随着农业的兴起而开始变得重要起来的;没有一种动物,也没有一种野蛮人会为了冬天吃粮食而在春天工作,除非是极少数纯属本能的行动方式,例如蜜蜂酿蜜,或者松鼠埋栗子。在这种情况下,并没有深谋远虑;它只有一种直接行动的冲动,这对一个人类观察者来说,显然在后来证明了是有用的。唯有当一个人去做某一件事并不是因为受冲动的驱使,而是因为他的理性告诉他说,到了某个未来时期他会因此而受益的时候,这时候才出现了真正的深谋远虑。打猎不需要深谋远虑,因为那是愉快的;但耕种土地是一种劳动,而并不是出于自发的冲动就可以做得到的事。
文明之抑制冲动不仅是通过深谋远虑(那是一种加于自我的抑制),而且还通过法律、习惯与宗教。这种抑制力是它从野蛮时代继承来的,但是它使这种抑制力具有更少的本能性与更多的组织性。某些行动被认为是犯罪的,要受到惩罚,另外又有些行动虽然不受法律惩罚,但被视为是邪恶的,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