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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佛教知识-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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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有了凡夫众生,始有宇宙之存在的感受,故也可说,凡夫众生,并非来自宇宙的分
裂,或所谓上帝的创造,乃是本来就有的,无法追究其起源的;因为宇宙本身,没有时空的
界限,存在于宇宙中的凡夫众生,亦无时空的起点可求,所谓起迄和来往,仅是凡夫众生的
幻觉,不是宇宙本体的真相。所以释迦世尊,不谈宇宙和人生的创始,并且坚决否认上帝创
造世界之说。佛陀只教我们如何从有限存在的凡夫众生,转变而成无限存在的大解脱者,凡
夫众生的忧悲苦恼和生老病死,均系由于对于种种幻景的贪求、嗔拒、无智慧,故被幻景所
左右,以致身陷于幻景的有限之中。由此可见,我们所感受的有限存在,并非真实的存在,
乃是虚幻的存在。佛陀的教法,便是指点我们:循著一定的方法,从迷幻的有限之中走出
来。具体的说,便是「苦、集、灭、道」的四圣谛法,现在,分别而又一贯地将之介绍如
下:

    苦圣谛是佛陀的本体论

    苦圣谛,略名「苦谛」(duhkha),上面已说到,观宇宙本来是无限的存在,也无所谓有
什么宇宙本体论的必要,若一涉及宇宙本体观念,便不是无限,而是出于有限的要求了。比
如说,宇宙的观念,是从我人有了四方、上下的方位和过去、现在、未来的过程之设想,才
标立了宇宙这名词的观念,既有了方位和过程的假设,当然不是无限,而是落于时空范围的
有限了。
    因此,佛陀为了说明此一时空范围之形成的因素,而宣说的苦圣谛,便是佛陀的宇宙本
体论了。也就是说,以佛陀的智慧,所见的宇宙之形成,乃是由于凡夫众生,对于如下的五
种对象(五蕴)的执著,有此五种对象,构成自我的观念,由于有了自我的意识作用,便引
来了不自在、不满足、不完整的感受;这些感受,便是苦恼。

    五  蕴

    构成凡夫世间的要素者,名为五蕴或五阴(skandha):
    (1)色蕴:(rupa…skandha)──包括自身的眼、耳、鼻、舌、身等五根,以及反映自身
而起感受作用的色、声、香、味、触的五境。这是构成自我观念的物质要素,也即是自我存
在的主观的身体及客观的环境。
    (2)受蕴:(vedana…skandha)──此为对于五境的接触,所生起心理上的感受作用,即
是当身体的五根(五种官能),和其所在环境中的事物,发生了感触的心理活动。
    (3)想蕴:(sanjna…skandha)──此为由感触而变成接受的心理活动,例如与顺境接触
所感到的欣乐,与逆境接触所感到的悲苦,即是心理上的受取作用。
    (4)行蕴:(samskara…skandha)──此为产生了苦乐感受的受取作用之后,接著生起的
贪欲、嗔恶,或与之不相关涉的其他心理活动。通常的情况,总是对于可悦的事物,起贪欲
心;对于不可悦的事物,起镇恶心,但是也有觉得无关痛养的,或因甲境而想到乙境上去
的。
    (5)识蕴(vijnana…skandha)──此为更进一步,对于所接触的境物,了别识知,即是意
念或意识的活动,也即是心的主体。前面的受、想、行三蕴,是心体的现象,识蕴才是心的
主宰。故也可将受、想、行的三蕴,称心王所有之法,识蕴便是心王。凡夫众生的生生死
死,生来死去,死去生来的主体,便是这个被称为识蕴的心王。一般人称之为灵魂,但是,
佛教不称为灵魂,而称为识,因为,识和一般人所说的灵魂,观念颇有不同,灵魂好像是固
定不变的,所以普通人把人的生死,比作搬家,从破了的老家,搬进新建的家,屋子虽换
了,住屋的人却未变换。至于佛教所说的识蕴,乃是随著各人的善恶行为,经常都在变化不
已的,因为,人的善恶行为,不是让什么天曹地府的神明记在生死簿中,而是随时积储在各
自的识蕴之中,再根据善恶的轻重类别,感受不同的生死果报。
    可见,以上五种构成凡夫众生之自我存在的要素,乃是物质世间和精神世间的综合,从
这观点来看佛陀,他既非唯物论者,也非唯心论者,而是心物合一论者。

    宇宙是众生所造成的

    宇宙是众生活动的舞台,这是通俗的说法;若依佛陀的见地,宇宙是由众生的活动而形
成的。比如,我们的家庭,我们的社团,我们的国家,是由家庭中的成员、社员、国民的全
体活动而成立的。故可推知,我们的地球世界,是由于生到这个世界上来的一切众生所共同
完成的杰作,在地球尚未形成之先,一切将要来到地球上生活的众生,便已在各种不同的世
界,造作了感受地球世界之果报的业因。所以,地球世界是地球众生共同活动的舞台,但在
未到地球上活动之前,即已在其他世界,为了地球的形成而作了相同性质的活动。这些活动
的本体,便是构成自我的五种要素,由此五种要素构成的自我,便是凡夫众生,凡夫众生的
存在,便是生、老、死的周而复始地受苦,称为「轮回生死」,或名「流转生死」,因为随
著时间过程中的善恶行为,而来感受种种环境和生命的果报,升降不已,浮沉无定,所以喻
作车轮的回旋,或波流的滚转。人在一生之中的际遇,当然是苦乐相参的,所以,仅从一截
生命的片段上著眼,做为一个凡夫众生,未必是绝对可哀的事,然从连贯的生死之流中,观
察凡夫众生,那就不能不赞仰佛陀的教义了。因为,佛陀所说的苦谛,并非苦乐相对的苦,
而是指出感受此种苦乐存在的本身,便是苦果的报应。宇宙的存在,是为凡夫众生的受苦,
那么,苦恼的起源又是什么呢?
    集圣谛和灭圣谛是佛陀的现象论
    从宇宙的本体而变成宇宙的现象,便是众生生死的起灭,佛陀以心物合一的五蕴,作为
凡夫众生世间的本体,又以什么来说明宇宙的现象呢?前面已经表明,佛陀是以众生为宇宙
之中心的,有众生始有宇宙,有宇宙即是有限,此一有限的本身就是宇宙的现象,现在所说
的现象论,是指此一现象的产生和消灭而言。此一现象的产生,名为苦集谛(samudaya),这
是伴著追求快乐和贪欲的满足而来的种种渴望,使得我们从此生到来生,生了又死,死了再
生。总括而言,乃是由于我们渴望快乐(欲爱),渴望生存(有爱),渴望无常(无有
爱),故使我们永远在欲界、色界、无色界的三界之中,六道轮回。修了善业,生于天上和
人间;作了恶业,便下堕地狱、鬼、畜的三恶道中受生。只要一天不断此一渴爱(tanha)之
心,永远都在集聚生死的苦因。要想不受苦果,唯有先从明白苦因著手,进而不造苦因,便
可不受苦果了。
    灭苦的真理,称为苦灭谛(nirodha),必须拾弃欲望,断除欲望,离开欲望,不使欲望
有其残存的余地;破除了一切的欲望之后,渴爱之心亦可消灭了。也就是说,从所有的烦恼
和善恶之中,解脱出来,由生死的三界,进入寂灭的涅盘境界。此所谓寂灭的涅盘境界,不
是永恒的死亡,也不是永恒的生存,而是不生不灭的,寂静安稳的,自由自在的,绝对的存
在,无限的存在,无远弗届,无微不至,是冲破了时空界限的,超越了心物观念的彻底存在
和究竟存在。

    十二因缘的生死观

    根据佛陀的悟境所见,形成生死循环的三世因果者,名为十二因缘,亦即是由于十二个
环节的连锁,便构成了连续生死之苦的起因,也可由此十二个环节的逐段逆转,达到灭却苦
因、断绝生死的目的。故在四圣谛的集谛和灭谛之中,要用十二因缘的道理来说明。
    十二因缘,又名十二缘起(dvadas'anga…pratitya…samutpada),即是以十二个段落的因
果关系,说明凡夫众生的生死连续,所以称为十二因缘。现在先将十二因缘,依其排列的次
序,介绍如下:
    (1)无明(avidya)──此为迷之根本,可以称作无知,即是贪欲、嗔恨、愚疑等的烦
恼,故为迷惑于生死界中的根源。
    (2)行(samskara)──即是行业,是从无明产生的意识行为,是前世所造的善业和恶
业。
    (3)识(vijnana)──即是由于过去世中的种种行为所积聚的业体,便是以此业体的本
能,投入母胎的最初一念。
    (4)名色(nama…rupa)──即是投入母胎之后,业体的心识(精神)和胎体的肉身(物
质)相结合的状态。
    (5)六入(sad…ayatana)──即是在母胎中,逐渐形成胎儿的眼、耳、鼻、舌、身(五官
四肢),意等六种感觉器官,又可名为六根。因为一切善恶行为的造作和感受,均系由此六
种官能为媒介,而达于心体,成为业因业种,或苦因苦种,所以名为六入,意为诸业的六个
入口。
    (6)触(spars'a)──此为我们于出胎之后,自我身心的六入(六根),和外在环境的六
尘之间,发生了相对的接触。所谓六尘,便是和六根相应的色、声、香、味、触、法,也就
是我们这个身心所处的生活环境中的一切事物。
    (7)受(vedana)──即是由接触外境而产生的领受苦或乐的感觉。
    (8)爱(trsna)──此为由于苦乐的感觉之后,所起欣乐厌苦,求乐避苦,并且贪于财、
色、名、食、睡等五欲的心理活动。
    (9)取(upadana)──对于自己所喜所贪的欲求的事物,生起执著不舍的心理。
    (10)有(bhava)──爱和取,乃是求取生存的欲望,正因为有此生存的欲望,便造下了
种种恶行为的有漏(生死)之因,故将接受未来的生死果报。此所谓「有」,便是指的生死
因素、善恶行为的有漏之业。
    (11)生(jati)──今生造了生死的业因,必将接受来生的再度出生的业果,那便是由
色、受、想、行、识等五蕴所构成的身心,和此身心所处的环境。如前所说我们的身心是六
根,身心所处的环境是六尘,同为五蕴构成,同为所感受的业果报应。如果加以区分,眼、
耳、鼻、舌、身、意的六根,是主观的身心,名为「正报」;色(眼所接受的美丑、明暗
等),声(耳所接受的一切音声),香(嗅觉所接受的一切气味),味(舌所接受的一切滋
味),触(身体所接受的冷暖、粗细、软硬、涩滑等),法(心意所接受的一切学问、观
念、思想、方法)等客观的环境,名为「依报」。此处所说的「业」,和通常所用的「孽」
字,颇有不同,请勿混淆误解。佛教所称的「业」,是梵文「羯磨」(karma)的意译,是善
恶行为所留下的一种无形而有力的能,也许和近代科学家所说德语的Energie不同,它是行
为的一种余势,由于前一行的余势,可以引出后一现象的发生。
    (12)老死(jara…marana)──来生既然有了五蕴所成的身心,又将衰老而至死亡。
    因此,佛陀用这十二因绿,说明了凡夫众生,在过去、现在、未来的三世之中,所有因
果循环的流转现象。此可用下面的表解,帮助我们,理解它的一个概念:
    如果顺著十二因缘的三世因果,周而复始的继续下去,便是以集谛来说明苦谛的根由,
众生永远是众生,不会脱离苦的范围。但是,佛陀之要指明苦谛的根由,目的乃在协助众
生,超越苦的范围,所谓转凡成圣,那便是接著要说的苦灭谛了。

    十二因缘的解脱观

    苦灭谛,乃是逆著十二因缘的次第,从断绝第十二因缘的老死,向上推转,到了第一因
缘的无明断绝之时,即是超凡入圣的解脱境界及涅盘境界。也就是说,要想不「老」不
「死」,唯有设法不再出「生」;要想不再出生,便不得造下「有」漏的生死之因;要想不
造生死之因,对于贪恋的事物,便当立即放下求「取」和舍不得的心念;要想无取无求,唯
有首先排除避苦求乐的「爱」欲心;要想无爱欲心,便当不再领「受」苦乐的感觉;要想不
受苦乐所动,当求六根清净,不与六尘接「触」;要求六根不触六尘,唯有不起「六入」;
六入是由「名色」
    所成,要求不起六入,便不宜求生投入母胎;投胎的主体是业「识」,故应先破业识;
业识是由前世「行」为的集聚而成,故当先勿造作有漏的善恶行为;所谓有漏(sasrava),
是指本著有我的意念,由身口所作的一切行为,不论是为身心的私我,或为群体社会国家世
界的公我,乃至是为宇宙全体的神我,均系有我有漏的生死业,为何有我的观念存在呢?乃
因众生皆在「无明」的愚疑之中,何谓无明愚疑?即是没有智慧,不能明察我们所处的五蕴
世间,都是因缘和合而成的,暂时的,不实在的幻景,所以误将众生各自所造的身心乃至宇
宙,当作「我」来维护与贪恋。如果能将此无明排除之后,便可修好解脱之船的漏洞,平安
地航出生死的苦海了。如何排除无明,那是要靠修行八正道来完成的工作,也就是下面所要
介绍的道谛之内容了。

    道圣谛是佛陀的修道论

    道圣谛,简称道谛(marga),即是灭苦之道,或灭苦的方法,也就是佛陀所说修道方
法,若能依此方法,切实遵行,便可升入圣境,是由凡夫众生成为超脱自在的圣者之道,所
以称为道圣谛。
    道谛的内容,含有八目,所以总名之谓八圣道分或名八正道(aryastangikamarga),又
译作八支圣道及八正法等。现在分条叙述如次:
    (1)正见(samyag…drsti)──彻底明了四谛之理,即为正见。当以诸行无常,诸法无
我,涅盘寂静的「三法印」,来监定见解的正确性。即是说,能够理解我们所处的五蕴所成
的身心世界和环境,确是虚幻无常的;既属无常的幻景,自亦没有真我的实体可求;彻见无
常,实证无我,当下便是涅盘,便是寂静(不动心)的圣境。唯有依据这样的见地,来从事
佛法的修行,才能真正地达到解脱的目的。
    (2)正思惟(samyak…samkalpa)──又被译作正志、正思、正分别等,即是正确地思惟四
谛之理,基于正见的原则,勿使心中生起贪欲、镇恚、害心等的活动。这是清净意业的工
夫。
    (3)正语(samyag…vac)──即是真语和实语。不妄语(谎言)、不两舌(挑拨是非)、
不恶口(粗言詈语)、不绮语(戏论淫词)。应当以善言劝勉,爱语安慰,直言教导。此为
基于正见所作清净口业的工夫。
    (4)正业(samyak…karmanta)──又被译作正行,即是端正品行,远离一切的邪恶行为,
是指基于正见而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除了已婚夫妇之外的一切男女的淫事,均为邪
淫),不用一切兴奋剂或麻醉物。此即是清净身业的工夫。
    (5)正命(samyag…ajiva)──清净了身、口、意的三业,顺从佛陀的教法,远离五种
(不正当的)被佛陀称为以邪法活命的职业,例如:诈现奇特、自称功德、咒术占卜、大言
壮语、彼此标榜等;亦即是以不正当的手段,谋取不法的利益,名为邪命。学佛的人,当以
正常职业,取得生活的所需。
    (6)正方便(samyag…vyayama)──又被译为正精进或正治,即是努力于贪嗔无明等烦恼
的对治,精进地迈向涅盘的圣道。故当发愿:已生之恶使之速断,未生之恶使之不起;已生
之善使速增长,未起之善令之生起。
    (7)正念(sam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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