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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佛教知识-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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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千万不要把死后的婴儿,当做凶神恶鬼般看待。 
    依据佛教常识的说法,不论婴儿或成人,年幼或年老,凡死亡者,亲属立即为其设供超
度,即以供养三宝功德,为亡者祈得冥福,便能超生善道,乃至往生佛国。所谓专为胎儿及
婴儿的亡灵,特设一种超度法门之说,并无往例可循。 
    至于前举的《佛说长寿经》(现收于《□续藏经》的「补遗类」),记载著佛陀为一个
名叫「颠倒」的妇女所说。此女曾因家庭问题,杀死了已怀孕满八个月的胎儿。佛陀告诫她
说,杀胎的罪行,与杀父、杀母、出佛身血、破和合僧,五事并列,称为五种逆罪。灭罪之
法,便是受持此《长寿经》,书写读诵,或自书、或遣人书,便能不受罪报,而生于梵天,
此经中也未见有超度婴灵之说。此经强调护胎,将「杀胎」列为五逆重罪之一,与一般佛经
视杀父、杀母、杀圣人、出佛身血、破和合僧的五事为五逆罪不相同,故在我国并不流行。 
    另外,有人传称,日本有婴灵祈求地藏菩萨救度之说,也与地藏信仰的史实不符。根据
日本民间对地藏菩萨的信仰看来,自十一世纪开始,才有了为除病延命而造地藏像的记载。
其后,民间并渐渐将地藏菩萨演变为婴儿的守护神,而有了「守子」、「安子」、「育
子」、「持子」的地藏信仰,其作用在于祈求保护胎儿的安全出生,而至于婴儿的平安成
长,亦与所谓的婴灵作祟无关。 
    如今少数人鼓吹婴灵作祟及超度婴灵之风,不论是出于善意的信仰,或是出于敛财的动
机,从以上看来均与正统的佛教信仰无涉,则已非常明显。 
    □ 佛教对灵媒的看法如何? 
    所谓灵媒,在古代,男的称为觋(wizard),女的称为巫 (witch)。宗教学上称禁厌
师(sorcerer)、医巫(medicine man)、术士(magician)。西伯利亚和北亚洲以及阿拉
斯加等地,则称为萨满 (shamans)。是指一些能够通神、通灵、通鬼的人。他们能够差遣
某些鬼神来驱除另一些鬼神;或者是请示某一些鬼神来协助求助的人们,指导人们如何克服
现实生活中的种种困难,以及满足人们现实生活中的种种欲望。所以,他们和人类的心理、
生理上的弱点有著与生俱来的供需关系,自有人类以来,就有他们活动的踪迹。 
    高级的灵媒被称为祭师、先知、天使或圣者,而成为一般宗教徒信仰的中心。一般的灵
媒,没有公是公非,故在基督教教势扩张之后的欧洲,便对异教的巫、觋,赶尽杀绝。在中
国,巫觋往往也成为妖言惑众的祸源,所以,孔子主张不语怪力乱神。为何称灵媒为「怪力
乱神」?因为他们的灵力来得没有理由,那些神鬼世界也没有一定的秩序和道德准绳;通常
是会教人为善,但一旦和这些巫觋本身的权益冲突、矛盾时,就会散布谣言、颠倒是非、惑
乱人心。故自古以来,中国民间宗教的灵媒信仰,虽然起起灭灭,但都未能登入大雅之堂。 
    从佛教立场看,修善积福是以持戒、布施而得人天福报。以因果的观点来说,教化大
众、种善因、得善报;种恶因、受苦报。如果遭受到灾难、贫病等情事,最好的方法是忏
悔、积德、存善心、说好话、做好事,所谓吉人自有天相,这是由于自修善法而得到护法神
的惠助,以及诸佛菩萨的庇佑,不需要通过灵媒的关系来以善鬼赶恶鬼、以正神驱邪神。 
    灵媒确实有其作用,而这种作用的帮助,不过是挖肉补疮式的临时救济,无法真的解决
问题。其后必须继续地挖肉、补疮,伤口永远在起灭交替著。求助于灵媒,粗看问题彷佛已
经解决了,实质上是问题在连锁著,越陷越深;类似吸食鸦片、注射吗啡,越醉越沈。但是
一般民众很难有此自觉。就像海里的章鱼,找不到食物时,可用它自己的触角充饥,那是没
有办法的办法,但是长此以往,就只有死路一条。因其违背了因果原则,也违背了自然律的
秩序。 
    虽然,通过灵媒的帮助,有时也真的能够得到一时的意外之福;但是,那只是一种假相
的告贷,是一种幻觉的满足而已。所以,学佛的人,不许说神弄鬼地自作灵媒,也不得亲近
灵媒,应该依据佛法的指导,自求多福,努力开创明日的前途。 
    灵媒的力量既然来自鬼神的灵力,而且因为鬼神来去无踪、飘忽不定,所以任何一个灵
媒,都可轮番接受到许多不同的灵体附身。一旦灵体离身,做灵媒的人,可能变成比常人还
要软弱无能的人。如果经常为人赶鬼、治病、禳灾、怯厄,当灵体离身之后,灵媒自己本身
就会遭受到恶报的惩罚。因此,凡是灵媒,经常都会恐惧灵体离身而失去灵力。故需常设法
请鬼、迎鬼、供鬼、养鬼,保持与鬼灵接触,以达役使鬼神且保护灵媒本身的目的。 
    □ 佛教对神通、异能看法如何? 
    佛教承认有神通的事实,凡夫可得五通,出世的圣人有六通,佛有三明六通。 
    所谓五通,一、能知过去世叫宿命通;二、能知未来世及现在的远处和细微处叫天眼
通;三、能知他人的心念活动,叫做他心通;四、能用耳朵听无远弗届的声音叫天耳通;
五、能飞行自在,有无变化,来无踪、去无影,瞬息千里,取物如探囊等,这叫做神足通。
此由于功力的深浅,使得所达范围的大小和保持时间的长短有所不同,是属于有为、有漏、
有执著的,跟解脱道无关,当然,也不是菩萨道,所以圣人必须另得漏尽通。 
    所谓漏尽,即去我执而证涅槃,小乘就是阿罗汉,大乘是初地乃至七地以上的菩萨。唯
有佛得三明,即六通之中的天眼、宿命、漏尽的三通称为明,那是因为唯有佛的神通力,是
彻底、究竟、圆满、无碍,是度众生的方便,不是异能异术的表现。一般外道得到了一些神
鬼的感应,能差遣鬼神或被鬼神所差遣,就以为得到了三明六通,是非常幼稚和危险的事。 
    神通有一定的修法,有的是以习定而发通,有的是以持咒而发通。修定得通,首先是注
意力集中,心力增强,用心念把自己身体的官能接通宇宙的磁力和电波,再对于波长的选择
性和接收力的训练、沟通到达某一种程度,自然产生神通的功用。这都是在物质范围之内,
没有物质的条件,神通无法表现,也无从训练。故以基础的道理而言,唯物论者也能练成神
通。 
    关于用咒力达成神通的目的,则是以特定的某一种或几种咒语来感通鬼神或差遣鬼神,
被鬼神所役使或役使鬼神。咒的力量,我们在另一篇中已介绍,是代表特定鬼神的符号和威
力,所以,有感应特定鬼神的作用。 
    这两种比较,前者如定力退失,则通力也退失;后者如鬼神远离或犯了禁忌,通力也会
退失。鬼神的力量,可以用两种方式来表现:一是载附于人的神经官能而出现;一种是从耳
根的耳语得到消息。附载式的神通和传话式的神通,实际属于感应的范围,还没有到达神通
的程度;可是附载式的感应,很容易被以为是他们自己修成的神通,因为不自觉有鬼神附体
的感受。 
    因为神通不能违背因果,不能改变既成的事实,只能够预先得到消息或从远距离得到消
息,而做暂时的回避和阻挡。神通也是自然现象之一,他不能跟自然的轨律相违背。所以,
好显神通的人,除了显异惑众之外,对于乱世的大局无补,对于混乱的社会无益,对于彷徨
的人心无助,反而沈迷于神通现象越深的人,脱离正常的生活越远。 
    因此,佛世时代,佛不许弟子滥用神通,阿罗汉的弟子们,也并不是都有神通。相反
的,若用神通,虽能感化众生于一时,不能摄化众生于长久。而且,善用神通如比丘之中的
大目犍连,比丘尼之中的莲花色,分别为罗汉、罗汉尼的神通第一,结果,大目犍连死于鹿
杖外道的乱棒,莲花色死于提婆达多的铁拳。故历代祖师从印度到中国,使用神通来传播佛
教的不多,甚至可以说很少,这些人,如果在使用神通之后,大概会离开当地,或者舍报往
生他界。如果常显神通而不收敛,必然遭致杀身之祸、枉死之灾和凶死之难;舍寿于非时,
这都是由于违背因果,抗拒自然的结果。 
    如众人所知,西藏地处高原,崇山峻岭之中,潜修密行,苦修禅定,精练神通之士不
少,其中有人能够呼风唤雨、洒豆成兵,以飞剑杀人于千里之外;可是西藏的佛教史上,也
有过几次的法难,也就是佛法遭受恶王的摧毁和消灭之时,神通即失效。 
    又据说台湾本岛,现在也有不少已得所谓三明六通的异能之士,可是台湾本岛,几乎年
年都有台风、地震、水患,以及扰乱大众安宁的黑社会流氓、地痞、强盗、土匪,那些具有
神通的人士为何变成了无能无力而不问不闻? 
    可见得业力不可思议,共业和别业,该受的仍然要受,迷信鬼神的神通救济,只有增加
更多的困扰,损失更多的财产,消耗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所以怪力乱神是孔子所不语,识者
所不取。在今天社会文明、知识普遍的时代,凡事应以正信的佛法,从事于智慧的开发和努
力,不应迷信所谓神通的奇迹,因为,那实际上不过是鬼神现象的幻术罢了。
    (参阅拙著《学佛知津》〈神通的境界与功用〉) 
    □ 什么是五眼? 
    我们从某些佛教图像中,可以看到脸部有出现三只眼的情况;也就是在两眼之间的眉心
处,另开一眼。事实上,人类不可能有三只肉眼,所谓的第三眼,只是象徵;也就是在一对
肉眼之外,另有心眼。心眼的意义有深有浅,浅的指普通人的思想活动,深的就要讲到五眼
了。五眼是除了肉眼之外尚有层次不等的四种心眼。 
    所谓五眼,是指从凡夫至佛位,对于事物现象终始本末的考察功能。有人称眼睛为「智
慧之门」、「灵魂之窗」,眼睛能够明辨物象、增长知识。修行的层次越高,心眼作用的范
围越广。凡夫经由父母所生的肉眼,能见的距离、范围相当有限,太小、太大、太远、太
近,均非肉眼所能见,或太过黑暗或强烈的光度,也非肉眼所能适应。如果能得天眼,便能
于物质世界中自在地观察,而不受距离、体积、光度的限制。 
    不过天也有层次:有地居天、空居天和禅定天。地居天就是一般民间所信的福德鬼神以
及四天王和忉利天的天神;空居天是指耶摩天至他化自在的欲界天神;禅定天则指色界和无
色界的二十二层次。层次越高,天眼的功能越多越大。所谓天眼的功能,是能见肉眼所不能
见的事物,除了不受大小、距离、明暗的限制外,也不受遮隔隐藏或通透显露的限制,它不
需通过光影的反映,而是精神力的反射或折射作用。 
    天眼有修得和报得的不同。一般的鬼神都有深浅程度不等的天眼,称为报得。因为没有
肉体束缚的鬼神,只有灵力活动,减少了物体障碍。一般的灵媒,也就是为鬼神所寄托、依
附的人,这就是藉鬼神报得的天眼,而能见人所不能见的事物。对人类而言,修禅定或可得
天眼;但禅定的目的却不在于修得天眼,虽另有专修神通的方法,但若修得了天眼,也未必
表示已入禅定。 
    天眼的功能除了如上所说的以外,尚有能见未来将要发生的事件现象。那是由于任何现
象的发生,已经有它一定的因果关系,由于造下一定的业力,便会造成一定的果报,往往现
象尚未发生,而发生那种现象的力量早已形成,如果没有其他因素的加入,那就成了必将发
生的事实。所以,具有天眼的人,能够预知未来。天眼的能力越强,能见的未来越久远,精
确度也越高。 
    所谓精确度,就是说明天眼并不可靠,只要一加入其他的因素,未来的事态未必就会产
生他的预期结果。这好比两位围棋的棋士对奕,段数越高,所见棋目越多;段数越低,所见
越少。但还没有任何两位棋力相当的棋士可以一上棋盘就已经知道胜负的结果。因为世事变
数太多,定数只是局部和短时间的现象,万法因缘所生,缘变则变。所以佛法不执著天眼,
也不鼓励人为了使用天眼而修成天眼。 
    所谓五眼,除了肉眼、天眼外,尚有慧眼、法眼和佛眼。慧眼是罗汉所证,见十二因
缘、生死流转的徵象,所以能出生死轮回,不受身心世界的束缚,离五蕴、出三界。这和世
间一般人所说「慧眼识英雄」、「慧眼独具」的功能,显然不同,世人所说的慧眼,是世间
智慧,尚存有「我」的观念,不过比较深澈、明锐、敏捷;而罗汉所具的慧眼是无我、无执
的。 
    法眼为初地以上的菩萨所具,能见万法的本性──法性,亲证诸佛法身之一分,乃至多
分,绝不是如一般人所说的具有法术之士就是具有法眼;略解佛法者也称具有法眼。其实法
眼和证法身有关,若是仅仅见性,尚不能称为具足法眼,而只能够确信法眼的存在和法眼的
功能。 
    法身遍一切处、遍一切时,它非色、非无色,非有相、非无相,非非有相、非非无相;
说是,一切都是,也可说,一切都不是。有执著者,一切都不是;无执著者,一切都是。具
足法眼的菩萨,称为法身大士,非凡夫所能想像。 
    无我有两种,分人无我和法无我。证人无我、离人我执,就是罗汉;证法无我,离法我
执,就是初地以上的菩萨。罗汉离人我执,得慧眼,出三界;菩萨更进一步,离法我执,证
法身、得法眼、虽住三界,却不为生死所困,称为法身大士。有些附佛法的外道,动不动就
说已得慧眼或法眼,其实他们连天眼都不是,而仅是气脉运动的反射作用,或是得自鬼神的
灵力而已。 
    至于佛眼,具足前面四种眼的所有功能,它是智慧的全体,也就是大圆镜智的本身,又
称为大圆觉,也称为无上菩提。 
    □ 佛教的授记观念是什么? 
    授记(ryakarana )是佛教的专有名词,是十二部经的一种,它的意思是预告,是佛对
于已发心的众生,预告其必将成佛者。本来在帝王制的时代,国王所生的第一个儿子,多半
会被预定为王位的继承者,在宣告其继承的法定地位之时,也称为授记;而且,在印度需要
取四大海水灌其顶,以召告天下,因此称为灌顶王子,这是意味著将来他能统治四海之内全
部国土与人民。 
    在佛经中的授记是指佛陀为弟子们预告,亲证菩提的时间,比如说《法华经》就有一品
称为〈授记品〉,为五百罗汉授记成佛,甚至为恶名昭彰的提婆达多授成佛的记别。佛法的
授记思想,在于证明人人都能成佛,不论何人,如能修行佛道,便可依据各人的根性和修行
的法门以及勤惰的态度而判定成佛的迟早。 
    谁够资格接受佛的授记?必定是指位阶不退的菩萨,因此,《法华经》中的罗汉,其实
是大乘菩萨。不过授记不限于大乘,若修小乘法而证初果以上的圣者,也授必定证得阿罗汉
果的记别;就像所谓初果将七返生死而证阿罗汉果,到三果就住不还天,直证阿罗汉果,不
再到人间来。 
    佛能见一切众生心行和修行的历程,并了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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