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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佛教知识-第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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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信仰虽与家庭生活有密切的关系,婚姻又是组成家庭的基础,但对一个佛教徒而
言,并不要求首先改变了对方的宗教信仰然后再行结婚。但是,一个正信而有修养
的佛教徒,必定能在婚后的夫妇生活中,促成对方来改信佛教。

    这在佛教的经典中,是有根据的。曾有一个佛教徒的妹妹,嫁给了□体外道的
信徒室利笈多,那个□体外道的信徒最初极端地反佛乃至害佛,最后终于唾弃了□
体外道而皈依了佛教(根本目得伽卷七卷八)。另有佛的信女须摩提,也嫁给了外
道的信徒,感化了外道的信徒。(增一阿含卷二二须陀品之三)

    因此,一个正信的佛教徒,在四摄法的「同事」的原则之下,不但不要求配偶
的对方首先放弃了原有的宗教信仰,甚至可以先去投合对方的宗教信仰,结婚之后
再来潜移默化,转变对方的宗教信仰。这就是先使自己同于他,再使他来同于己。

    当然,婚姻是终身的大事,是家庭幸福的基础,一个初机信佛的佛教徒,不必
利用婚姻作为传教的手段而致造成不幸的后果。所以,婚姻的主要条件,不应该是
宗教的信仰,而是彼此之间的情投意合。

    因此,如果没有把握感化对方,最好选择同一信仰的配偶,如理组成佛化的家
庭,否则,由于宗教信仰的不同而导致婚姻的悲剧,那是很不幸的。

    再说,组成佛教化的家庭,虽是佛教徒的应有责任,万一由于配偶的信仰不同
而坚持他的不同信仰,一时之间又无法改变他的信仰,那么,宗教的容忍,应该能
使互相尊重各自的信仰。正信固比迷信好,有信仰也比没有信仰好。在如此的情形
下,应当信仰是信仰,夫妻是夫妻;教堂(寺院)是教堂(寺院),家庭是家庭。
因为,佛教本来不是家族化的宗教,而是自由化的宗教。佛陀不障碍他人信仰外道
,佛陀不反对他人供养外道,乃至要对弟子说:「汝当随力供养于彼。」(中阿含
三二.一三三)

§佛教徒必须要行佛化婚礼吗?

    佛化婚礼,在佛教的三藏典籍中,找不到明确的根据。所以,佛教并不强调佛
化婚礼的重要性,凡是公开的婚姻,都会受到佛教的认可。佛教严禁私通,私通在
佛教称为邪淫,是犯罪的行为。

    至于佛化婚礼,在佛化家庭的建设上说,是有必要的。至少,佛化婚礼的举行
,已经证明男女双方都是三宝的弟子,自从结婚之后,他们所组成的家庭,也必是
佛化的家庭。所谓佛化家庭,是指信奉三宝并且实践佛法的家庭,至少那是一个修
持五戒十善的家庭,一个和乐慈爱的家庭。

    所以,凡是正信的佛教徒,应该举行佛化婚礼,并且鼓励亲友们举行佛化婚礼


    因为佛化婚礼在佛典中没有明确的根据,对于婚礼的仪节,迄今尚没有统一的
规定。不过,主要的仪节,应该是皈依三宝及宣誓相敬相爱,在三宝的光照之下,
结为夫妇,以爱情相助,以道情相勉。

    根据比丘戒的规定,出家人不得作婚姻的介绍人。但是,既没有说出家人不能
作证婚人,也没有说出家人可以作证婚人。若以解脱道的观点衡量,出家人最好不
做证婚人。若以菩萨道的观点衡量,为了佛化社会的理由,出家菩萨为人证婚,当
可视为接引的方便。

§佛教徒可以离婚吗?

    离婚的问题,在佛典之中,也不容易找到明确的根据。不过,佛教主张婚姻的
美满及婚姻的责任,既然结为夫妇,结婚之后,应该相亲相爱,互相尊敬,各守各
的本分,各尽各的责任,佛教严禁邪淫(私通),婚姻破裂,多数是由夫妇之间的
不能互守贞节,夫妻之间既然都能坚持邪淫一戒,婚姻是不容易破裂的。即使破裂
了的婚姻,佛教也主张破镜重圆;所以,佛陀虽不许比丘弟子们介入婚嫁的事件,
但仍许可比丘们为「若男女先已通,而后离别,还和合」(四分律卷三)。因为,
男女的离婚,对于彼此的心理,都有不良的影响,尤其对于儿女的抚育,更要负起
道德上的责任。根据这一论点而言,也可以说,佛教是反对离婚的。

    不过,佛经中也没有说离婚是犯戒的行为。所以,万一由于感情的冲突,趣味
的不投,乃至是出于虐待等的重大理由,在忍无可忍的情形下,是可以离婚的,如
果是为了满足情欲的理由而离婚,那是不道德的,也不是佛教所许可的,故也是罪
恶的。因为,夫妻的离异,最倒霉的是他们无辜的儿女。

    在中国的古俗,男子丧妻可以再娶,称为续弦,以为那是道德的,如果女子丧
夫,唯有守寡终身才是值得表扬的美德,这种「贞操」的观念,实在是由于轻女重
男的习尚而来。在印度,并不如此,以印度教的科多马法典而言,主张丈夫他往六
年而仍不得其音讯者,妻即可与其他男子通。佛经中的俗人出家时,必先舍其妻子
,任妻自由,所以,失去丈夫的女子改嫁,在佛教是允许的,也是道德的。

§佛教以为婴儿可以信佛吗?

    佛教不承认基督教所说的「原罪」,所以也不以为婴儿的罪恶性,如果婴儿有
罪,那是他们在过去生中的行为造作,薰附于他们的生命主体──八识田中,佛教
称之为「业」。所以,婴儿不会由于出生的理由而继承了人类的「原罪」。

    婴儿期间,尚没有自我判别的能力,信仰佛教的皈依仪式,必须是出于自我意
志的宣誓,否则便不算皈依。佛教主张,七岁以上的儿童才可以出家,准此而言,
皈依三宝的仪式,也该到七岁以上并且已有自我判别的意志之时,才可以举行。

    不过,佛教深信功德的回向作用,所以佛教鼓励大家在婴儿出生的前后,以及
为了庆祝婴儿的满月及周岁等时节,应该斋僧布施或念佛诵经,为婴儿的福寿智慧
而祈祷。(例如增含卷二十五五王品之二)

§佛教反对节制生育吗?

    这在佛教界中,尚是一个未经讨论的问题。根据佛教的基本原则来说,只要不
犯堕胎杀生戒,节制生育是不必反对的,为了子女的教养及生活的负担,节制生育
是道德的。

    正因为佛教严禁堕胎,佛教以堕胎与杀人同罪,不论被堕的胎儿已经成形,或
尚未成形,凡是堕胎,便犯杀人罪。所以佛教反对以堕胎作为节制生育的手段。

    因此,应当考察节制生育的技术问题。

    佛教相信:中阴身(从死后到生前阶段中的灵体)的进入母胎,是在父母和合
的当时,见了父母和合的情态,便起颠倒想──爱父的入胎则为女婴,爱母的入胎
则为男婴,并且执取父亲射出的精子及母亲的卵子为「我」。比照「发生学」来推
想,这个「我」的观念,应该是在精子进入卵子之时才起作用,才是受孕,未必就
是父母性交的当时。若今日的人工受孕,也不合这一解释,故此仅作因缘的方便说
明。

    那么,如要节制生育,所应处理的阶段,须在精子尚未进入卵子之前,否则即
成堕胎的杀人罪。房事之前,先服避孕的药物,或先在阴道或子宫内安置避孕具及
药物,使精子接触不到卵子,或使精卵失去效能,这可能是道德的,但是确切地有
把握不是杀死已经受孕的胎质才行,否则如果没有更安全的方法,最好不要节制生
育,若想节制生育,那就只有一个办法,也是佛教最赞成的一个办法──节欲。

§佛教徒有国家观念吗?

    佛教是崇恩主义的宗教,父母、众生、国家、三宝,称为四恩,孝养父母、广
度众生、爱护国家、恭敬三宝,不是为了求取什么,完全是为了报恩的动机。所以
对一个正信的佛教徒,不容怀疑他的国家意识。

    佛陀释迦世尊,成道之后,经常在外游化,很少回到自己的故国迦毗罗卫,但
当他晚年时代,舍卫国的青年国君琉璃大王,为了报复迦毗罗卫国在他少年时代给
他的侮辱,便发动大军,誓言消灭迦毗罗卫的释迦种族。这被佛陀知道了,便一个
人在琉璃王的军队必定经过的道中,坐于一棵枯树之下,任由烈日曝晒。琉璃王见
了便问佛陀,何以不坐在有叶的树荫之下?佛的回答是很感人的:「亲族之荫故胜
外人。」(增一阿含卷二六等见品之二)

    就这样,琉璃王进军了三次,三次都见到佛陀坐在枯树之下,所以也撤退了三
次。到第四次,佛陀知道这是释迦族的共业,也是无法挽救的定业,虽然同情与惋
惜,也是爱莫能助,琉璃王第四次进军时,佛陀才放弃了挽救故国厄运的努力。

    在中国佛教史上,比如玄奘大师出国之后,曾为中国的文化在印度留下了辉煌
的成果,虽在印度受到了崇高的敬仰,但仍念念不忘返回祖国的怀抱;法显大师在
锡兰时,有人供养他一面中国的白绢扇子,他在异地见到了祖国的东西,竟然激动
得「泪下满目」,这种热爱祖国的情怀,实在也是佛教精神的流露。

    在唐朝的天宝年间,安禄山造反,因为国库的财政贫乏,就有神会大师出来,
帮助郭子仪,大事筹募,以「香火钱」所得,接济当时的军需,终于平定了历史上
著名的安史之乱。

    明朝的开国之君朱洪武,推翻了蒙古人的统治,建立了汉人的政权,这是一位
雄才大略的民族英雄。但是谁也知道,明太祖不仅是正信的佛教徒,而且在他少年
时代出过家。

    近代有一位宗仰法师,是中山先生的知友,他对国民革命,也曾付出了许多的
贡献。

    当然,若从佛教的理想社会而言,佛教决不是偏狭的帝国主义者,而是彻底的
无政府主义或世界大同主义,乃至是无限的宇宙大同胞主义,因为他爱全人类乃至
爱一切的众生。可是,民族主义乃是达到一宇宙大同胞主义的基础,若要达成这一
目的,必先要从热爱他的国家民族做起,否则便无从生根。

§佛教徒能够参加军政工作吗?

    佛教,不是一个政治性的宗教,所以佛教徒们,不会有政治的欲望。

    但是,政治的原则是治理众人的事,佛教徒既然也是众人之一,自亦不能脱离
了政治而生活。

    政治,应该分为政权和治权,政权属于人民,治权属于政府。佛教徒,至少应
该享有政权的权利,比如选举、罢免、创制、复决等,佛教徒是必须参加的。近代
中国高僧太虚大师,曾主张「问政不干政」,这是值得重视的。僧尼的职责是修行
与弘化,直接从事于治权的掌握与执行,那是不应该的;对于政权的过问,乃是切
身利害的问题,所以是应该的。根据这个原则,僧尼当可参加各级代议士的投票与
候选,以期能将佛教徒的意见贡献给国家的建设。否则的话,即使佛教徒的权益,
也将被人忽视了。这在释迦世尊的当时,也常以宝贵的意见,贡献给国王与大臣。
当然,如果是为了急求出离三界而出家的人,纵然是政权的权利也可放弃,无奈在
今后的社会却又必是「任是深山最深处,也应无计避徵徭」的局面!

    至于在家的佛教徒们,从事军政的实际工作,乃是应当的。一个有理想、有抱
负、有热忱的在家佛教徒,应当要向各方面的各阶层去贡献出自己。

    不过,根据佛制的戒律,僧尼可向军人说法,但绝对不可参加军中工作,如果
国法强制僧尼入营,那便等于勒令僧尼返俗!目前我国政府的兵役法令,对于佛教
的僧人,尚无通融的规定。这是由于中国佛教徒的不自争气,虽有一个教会,内部
缺少组织,僧人不限资格,对于政府也不提出明确的计画与恳切的要求。这个问题
在泰国,早已不是问题,他们有一套非常优良的法令,僧人不服兵役,也不能利用
僧人的身分来逃避兵役。在美国,耶和华见证派的基督徒,要求免除服兵役,教友
派的基督徒,也反对服兵役,现在他们都已获得了兵役法的保护,而以军中牧师及
有全国重要性的平民服务,来代替兵役。(世界书局出版的美国的宗教)

§佛教是和平主义的宗教吗?

    从佛教的本质上说,从佛教的史实上说,佛教确是世界各宗教中最最爱好和平
的宗教。

    佛教主张慈悲主义,能给予他人乃至一切众生之乐称为慈,能拔济他人乃至一
切众生之苦称为悲,在慈悲主义的实践下,不会见到可镇可恨的人,只有见到可怜
可悯的人。所以,在佛教徒的观念中,战争是最最残忍的事,宁可牺牲了自己的生
命,贡献出自己的生命,来感化强暴,来赢取和平,也不愿以牙还牙以暴抑暴地从
事战争。在佛教史上,佛教徒们常常遭受到异教或政治的迫害,除了从容殉教,从
未有过暴力的反抗。比如佛陀时代,释迦族的迦毗罗卫国受到舍卫国琉璃王的侵灭
之时,当时迦毗罗卫的统治者是佛陀的堂弟摩诃男,是虔诚的佛教徒。以当时释迦
族人的武功来说,不但可以抵抗一阵,根本可以打败琉璃王的,但他们不愿流了他
人的血,他们没有抵抗,便把城门打开,向琉璃王投降了,但是,琉璃王并不因释
迦族的投降而就赦免释迦族人的生命。在这情形之下,摩诃男便向琉璃王要求,让
他潜到水底去,当他未出水面之前,任由释迦族人逃亡,待他出水之后,再把未及
逃走的释迦族人集体屠杀。琉璃王答允了,但是,摩诃男潜入水底之后,再也不出
来了,看看释迦族人都要逃光了,派人下水察看,发现摩诃男把头发系紧在水底的
树根上,早已淹死了。为了所信的宗教,为了守持不杀生的和平主义,释迦族人宁
可投降被杀;为了挽救族人的生命,摩诃男宁可自沉水底而壮烈地牺牲。终于也大
大地感动了琉璃王,停止了他的屠杀计画(增一阿含卷二六等见品之二)。这则故
事,很可以说明佛教是和平主义的宗教。

    虽然,在佛经之中,也有说到以金刚怒目的精神,摧毁邪魔恶怪的势力,但那
毕竟是属于精神界的修持工夫,而不是现象界的实力表现。

    不过,菩萨为了适应各类众生的根性及各种环境的需要,化现的姿态是可以活
用的,比如华严经善财童子的五十三参之中,就有从事于烽火战争及严刑峻法的菩
萨;观世音菩萨的三十三应化身中,也现有大将军身。在瑜伽菩萨戒本之中也说,
菩萨如果见有恶贼为了贪劫财物而要杀很多的人,或者有人要杀已证圣果的大小乘
圣人,菩萨为了不使那个杀人者因了杀死多人或圣人而堕无间地狱,宁可自己先把
他杀了,让自己堕地狱──这种出于悲悯之心而非出于贪心及镇心的杀人,佛教是
许可的。

§佛教是主张人性本善论的吗?

    这是中国儒家思想中的问题,孟子讲人性本善,荀子讲人性本恶,扬雄主张人
性是善恶混合,公孙子主张人性无善无恶。究竟那一个的主张较对?大致上,后人
喜欢靠在孟子的一边,因为孔孟才是儒家的正统思想。

    因此,也可以说佛教是主张人性本善论的。佛说「大地众生皆具如来智慧德相
」,一切众生皆有佛性。这是主张佛教性善论的根据。

    事实上,佛教虽可说是性善论,也可说是性恶论,佛教的本质,却是既不属于
性善论,也不属于性恶论。

    众生皆有佛性,是性善论;众生皆由于无始以来的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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