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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清净道论++修订版(简体版)-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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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Ⅱ)(为七圣者的各别之缘)其次在所说的“为七圣者的各别之缘”的文中:即(一)随信行,(二)信解脱,(三)身证,(四)俱分解脱,(五)随法行,(六)见得,(七)慧解脱,这是先说七圣者。这行舍智为彼等(七圣者)的各别之缘。

    (一)那忆念无常者是信解多而获得信根的,他于须陀洹道的刹那为“随信行”。(二)在其他的七处为“信解脱”。(三)那忆念于苦者是轻安多而获得定根的,他于一切处名为“身证”。(四)其次得无色定而得最上果(阿罗汉)者,名为“俱分解脱”。(五)那忆念无我者是知多而获得慧根的,他于须陀洹道的刹那为“随法行”。(六)在六处为“见得”,(七)在最上果为“慧解脱”。

    即如这样的说:“忆念无常者则信根增盛;由于信根的增盛,而获得须陀洹道;所以说他为随信行”。亦说:“忆念无常者则信根增盛,由于信根的增盛而证得须陀洹果;所以说他为信解脱等”。又说:“他信故解脱为信解脱。他证最后的触(无色禅),故为身证。得最后见,故为见得。信故解脱为信解脱。他先触于(无色)禅触,而后证灭、涅槃,故为身证。诸行是苦,灭是乐,他这样以慧而知、见、觉知、作证及触,故为见得”。在其余的四者之中,他随行于信,或以信随行而行,故为随信行。同样的,他随行于称为慧的法,或以法而随行,故为随法行。以无色禅及圣道的两分而解脱,故为俱分解脱。他知解故解脱,为慧解脱。如是当知这样的语义。——行舍智——

    (3)(行舍智的三名)其次这(行舍智)与前面的二智意义是同一的。所以古师说:“这行舍智虽为一而得三名:初名欲解脱智,中名审察随观智,后达顶点而名行舍智)。于圣典中亦曾这样说:“如何欲解脱、审察、止住之慧成为行舍之智?对于生起欲脱、审察、止住之慧为行舍之智。对于转起……相……乃至恼欲脱、审察、止住之慧为行舍之智。生起是苦……乃至是怖畏……是欲乐……乃至生起是行……乃至恼是行、欲脱、审察、止住之慧为行舍之智”。

    此中:欲脱与审察及止住为“欲脱审察止住(之慧)”。如是于(修道的)前分以厌离智而厌离者的欲舍于生起等为“欲脱”。为作解脱的方便而于中间审察为“审察”。即已解脱而后舍(中立)为“止住”。有关于此的曾作这样说:“生起是诸行,于彼等诸行而舍,故为行舍”等。如是此智(三者)是一。

    其次当知于圣典的文中这(三智)唯是一。即如所说:“那欲脱与审察随观及行舍的此等三法,是义一而文异”。

    (4)(至出起观)如是证得行舍的善男子的观,是达于顶点而至出起。“达顶点观”或“至出起观”,这只是行舍等的三智之名而已。

    因这(观)到达了顶点最上的状态,所以是“达顶点”。因去至出起,所以是“至出起”。因为从住着的事物之外的相(而出起)及从于内转起的(烦恼蕴)而出起,故说道为出起。去至此(道)为“至出起(观)”,即与道结合之意。

    这里为说明“住着”与“出起”,有这些论母:(一)于内住着从内出起,(二)于内住着从外出起,(三)于外住着从外出起,(四)于外住着从内出起,(五)于色住着从色出起,(六)于色住着从无色出起,(七)于无色住着从无色出起,(八)于无色住着从色出起,(九)以一下从五蕴出起,(十)以无常住着从无常出起,(十一)以无常住着从苦及无我出起,(十二)以苦住着从苦、无常、无我出起,(十三)以无我住着从无我、无常、苦出起。怎样的呢?

    (一)兹或有人,先住着(其心)于内诸行,住着之后而观彼等(诸行)。可是但观于内是不会有道的出起的,亦应观于外,所以他亦观他人的诸蕴及非执受的(与身心无关的)诸行为“无常、苦、无我”。他于一时思惟于内,于一时思惟于外,如是思惟,当在思惟于内之时,他的观与道结合,是名“于内住着从内出起”。(二)如果在思惟于外之时,他的观与道结合,是名“于内住着从外出起”。(三~四)此法亦可解说“于外住着从外从内出起”的地方。

    另一种人,(五)先住着(其心)于色,住着之后而观大种色及所造色为一聚。可是但观于色是不会有道的出起的,亦应观无色,所以他以彼色为所缘之后,亦观生起“受、想、行、识为非色”的无色。他于一时思惟于色,于一时思惟于无色。他如是思惟,当在思惟于色之时,他的观与道结合,是名“于色住着从色出起”。(六)如果在思惟无色之时,他的观与道结合,则名“于色住着从无色出起”。(七~八)此法亦可解说“于非色住着从无色及色出起”的地方。(九)其次若这样住着“任何集的法一切都是灭的法”,如是出起之时,则名“以一下从五蕴而出起”。

    或有人,(十)先以无常思惟诸行。可是只以无常思惟是不会有出起的,亦应以苦及无我而思惟,所以他亦以苦及无我而思惟。

    如是行道者在以无常思惟之时而得出起的,是名“以无常住着从无常出起”。(十一)如果在以苦及以无我思惟之时而得出起的,则名“以无常住着从苦及从无我出起”。(十二~十三)此法亦可解说“以苦及无我住着从余者出起”的地方。

    这里,那以无常住着者,以苦、以无我住着者,在出起之时,若从无常而得出起的,则此三人胜解多,获得信根,由无相解脱而解脱,于初道的刹那为随信行,在其他的七处为信解脱。如果从苦而得出起的,则三人轻安多,获得定根,由无愿解脱而解脱,于一切处都为身证。但这里若以无色禅为所依处者,则他于最上果为俱分解脱。如果他们从无我而得出起的,则三人知多,获得慧根,由空解脱而解脱,于初道的刹那为随法行,在六处为见得,在最上果为慧解脱。

    (5)(至出起观的譬喻)为了说明与前后之智(怖畏现起智及种姓智等)相共的至出起观,当知有十二种譬喻。它们的要目如下:蝙蝠、黑蛇、屋、牛、夜叉女,孩子、饥、渴、冷、热、黑暗、毒。

    此等譬喻可以适用于从怖畏现起智开始的任何智。取之适用于这里(至出起观)之时,则从怖畏现起而至于果智的一切智悉皆明了,所以当适于此处而说。

    (一)“蝙蝠”——据说有一只蝙蝠,歇在一株有五枝的蜜果树上想道:“我可于这里获得了花或果”,探察了一枝,不见有任何可取的花或果。如于第一枝,这样探寻了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枝,亦毫无所见。它想“此树实在无果,毫无可取之物”,于是放弃了对于此树的爱着,便升到上面的树枝,从树枝中伸首上望,飞入虚空,歇于另一株的树枝上。这里当知瑜伽者如蝙蝠、五取蕴如有五枝的蜜果树,瑜伽者住着于五蕴如蝙蝠歇于那里,瑜伽者思惟了色蕴,不见彼处有任何可取之物,再思惟其他的诸蕴,如蝙蝠探寻了一枝,不见有任何可取之物,再探寻其他的诸枝,瑜伽者于五蕴中由于见无常相等而生厌离的欲脱等三智,如蝙蝠知道“此树实在无果”而放弃了爱着此树一样,瑜伽者的随顺(智)如它的升到上面的树枝,其种姓智如伸首上望,其道智如飞入虚空,其果智如歇于其他的果树。

    (二)“黑蛇”的譬喻,曾于审察智中说过。但在合譬中,这是其差别之处:种姓智如放蛇,道智如放了之后而伫望其来路,果智如去站于无怖畏之处。

    (三)“屋”——据说有一屋主,晚上吃了饭,在上床入眠之时,屋内起火。他惊醒了,见火而恐怖。他想“我若在被烧之前逃出去便好”。于是他四方张望,看见了(有可逃的)路而逃出。急急趋于安全之处而立。这里,愚昧的凡夫执五蕴为“我与我所”,如屋主的食后而上床入眠;他行正道而见(五蕴无常苦无我的)三相(生起)怖畏现起智,如惊醒之后见火而生恐怖之时;其欲脱智如望逃出的路;其随顺智如见路;其种姓智如逃出:其道智如急急而行;其果智如立于安全之处。

    (四)“牛”——据说有一农夫,于夜分入眠之时,他的牛破了牛栏而逃。他在清早至牛栏处看,知道它们逃了,便追踪而见国王之牛。他想“这是我的牛”而牵了它们。到了天亮时,他才知道“这不是我的牛,而是国王的牛”!他便恐怖道:“在国王的差人未曾把我当作盗牛者而捕去受刑之前,我必须逃走”,他便舍弃了牛急急而逃,站于无怖畏之处。这里,愚昧的凡夫执诸蕴为我与我所,如以国王之牛为我的牛。瑜伽者以三相而知诸蕴为无常苦无我,如于天亮之时而知为国王之牛。其怖畏现起智如生恐怖之时。其欲脱(智)如欲舍牛而逃。种姓智如舍弃。道智如逃,果智如逃了之后而站于无怖畏之处;

    (五)“夜叉女”——据说一男人与夜叉女同居。她于夜分,想道:“此男业已深睡”,便去新尸之墓而食人肉。他想道:“此女到那里去”?跟踪而见食人之肉,便知她为非人,怖畏道:“在她未曾吃我之前,我应逃走”,便速速逃走,站于安全之处。这里,执诸蕴为我与我所,如与夜叉女同居。见诸蕴的三相而知无常等的状态,如见于新墓食人肉而知她是夜叉女。怖畏现起智如怖畏之时。欲脱智如欲逃。种姓智如离墓。道智如速速而逃。果智如站于无怖畏处。

    (六)“孩子”——据说一位溺爱儿子的女人,她坐于楼上,听到街中有孩子的声音,想道:“岂非我的儿子被人所害吗”?速速而去,抱了他人的孩子以为是自己的孩子。到了她认得这是别人的孩子,愧惧道:“不要叫别人说我是盗子者”,便东张西望,把孩子放于原处,再急急上楼而坐。这里,执五蕴为我与我所,如抱他人之子以为是自己的孩子。以三相而知无我无我所,如认得这是他人之子。怖畏现起智如愧惧。欲脱智如东张西望。随顺(智)如把孩子放于原处。种姓智如下来站于街中。道智如上楼。果智如上楼之后而坐。

    (七~十二)其次“饥,渴,冷,热,黑暗,毒”等的六种譬喻,是为示在至出起观者的倾向于出世间法而说的。

    (七)即譬如为“饥”饿所袭的极饥者之希求于美食,如是这为轮回辗转所触的瑜伽行者希求于甘露之味的身至念之食。

    (八)譬如喉干的“渴”者希求加以种种东西的饮料,如是这为轮回辗转之渴所触的瑜伽行者希求于八支圣道的饮料。

    (九)譬如为“寒冷”所袭者之希求于热,如是这为轮回辗转的渴爱之水的寒冷所触的瑜伽行者希求于能烧去烦恼的圣道之火。

    (十)譬如为“热”所逼的人的希求于寒冷,如是为轮回辗转的十一种火所热的瑜伽行者希求于能寂灭十一种火的涅槃。

    (十一)譬如在“黑暗”之中的人希求于光明,如是为无明黑暗所包围的瑜伽行者希求于修习智光之道。

    (十二)譬如为“毒”所触之人希求于消毒的药,如是为烦恼毒所触的瑜伽行者希求于能破烦恼之毒的甘露之药的涅槃。所以如前面所说:“如是知如是见者,对于三有……乃至九有情居,他的心无滞着,萎缩,回转而不伸展,住立于舍或厌恶。譬如水滴之于倾斜的莲叶等等”,一切当知如前所说。至此当知名为无滞着行者,这是有关于他的说法:

    “无滞着之行的比丘,

    他不示自己于诸有之中,

    养成于远离之意,

    说那是他的和合(涅槃)”。

    (6)(行舍智的决定)如是这行舍智既决定了瑜伽者的无滞着行,更决定于圣道的觉支、道支、禅支、行道及解脱的差别。

    (Ⅰ)(决定觉支、道支、禅支的差别)某长老说:是基本禅决定觉支、道支、禅支的差别;另一长老说:是为观的所缘的诸蕴决定它们;又一长老说:是个人的意乐决定它们。于他们的诸说之中,当知只是前分至出起观(行舍智)的决定。这是有关于此的次第之说:即以观的决定的干观者(无禅那者)的生起之道,与得定者不以禅为基本的生起之道,以及以初禅为基本和思惟(基本禅以外的)复杂诸行的生起之道,都是属于初禅的,于一切(道)都有七觉支、八道支及五禅支。因为于彼等(生起之道)的前分观曾与喜俱及舍俱,在出起(道)之时到达了行舍的状态则与喜俱。在五种禅法中,以第二、第三、第四禅为基本生起的圣道中,次第的有四支、三支及二支的禅支,但于一切(三种禅中)有七道支。在第四禅(即以第四禅为基本的道)有六觉支。这(禅支等的)差别是依基本禅的决定及由观的决定的。因为此等(诸道)的前分观曾与喜俱及舍俱,在至出起(观)是与喜俱的。其次在以第五禅为基本生起的道中,只有舍与心一境性的二禅支,及六觉支与七道支。

    这(禅支等的)差别也是依(禅与观)二者的决定的。因为此处,于前分观曾与喜俱或舍俱,在至出起(观)只是与舍俱的。在以无色禅为基本生起的道,也是同样的。

    如是从基本禅出定,思惟了任何的诸行,于所现的圣道的附近之处而生起的定是和自己的状态相等的。正如土地之色是和大蜥蜴的色相等的。

    在第二长老的说法,既从诸定而出定,曾思惟了彼等诸定的诸法而生道,则(此道)是必与彼等诸定相等的。即与所思惟的定相等之义。若思惟于欲界的诸法,(此道)亦必属于初禅的。这里,

    观的决定应知亦如前述。

    在第三长老的说法,由于各自的意乐,以诸禅为基本,曾思惟了彼等诸禅的诸法而生道,则(此道)是必与彼等诸禅相等的。如无基本禅或思惟禅,只是意乐这(同等)是不成的。此义如于《教诫难陀经》所说。这里,观的决定应知亦如前述。

    如是当知先说行舍智的决定于觉支、道支及禅支。

    (Ⅱ)(决定行道的差别)如果这(行舍智)于起初的镇伏烦恼,是以苦以加行及以有行而得镇伏的,则名为苦行道,若以相反的名为乐行道。其次既伏烦恼,观的遍住及道的现前是徐徐而起的,则名为迟知通,与此相反的为速知通。如是这行舍智在于(道的)来处给与各自之道的名字,所以道得四名(苦行道迟知通,苦行道速知通,乐行道迟知通,乐行道速知通)。这行道,对于有的比丘(在须陀洹乃至阿罗汉的四道)是相异的,对于有的比丘在四道是统一的。对于诸佛的成就四道,只是乐行道速知通。对于法将(舍利弗)亦然。但对于大目犍连长老,在初道是乐行道速知通,在上面的三道则为苦行道迟知通。

    犹如行道,而(欲、精进、心、观的)增上亦然,有的比丘于四道是相异的,有的于四道是同的。这是行舍智决定行道的差别。

    (Ⅲ)(决定解脱的差别)其次(行舍智的)决定解脱的差别已如前述。此道亦由五种理由而得名:即(一)以自性,(二)以反对者,(三)以自德,(四)以所缘,(五)以来由。

    (一)如果行舍(智)是思惟诸行为无常之后(从种姓)而出起,则(此道)为由无相解脱而解脱。若思惟为苦之后而出起,则为由无愿解脱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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