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近代前期哲学思想史-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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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革命,却又不是英国革命的真的知音。这两方面,还是笛卡尔与洛克来
得更其伟大。
2。《利维坦》的思想体系与成就
霍布斯享年既久,著述颇丰,但他的代表作并不很多。他的主要作品,
包括《论人性》、《论物体》、《论公民》和《利维坦》,都毫无例外地发
表于17世纪四五十年代。这个时期可称为霍布斯理论创作的黄金时期。在这
些著作中,最系统、最完备、最具代表性也影响最大的著作无疑是《利维坦》。
《利维坦》名称古怪,它本是《圣经》中一种力大无穷的怪兽的名字。
霍布斯将它借来以为书名,其用意可谓深沉而又形象。通俗地说,《利维坦》
就是霍布斯心目中国家的代名词。
《利维坦》是一部内容完备的大部头著作,全书共分四大部分共计47
章。第一部分“论人类”,第二部分“论国家”,第三部分“论基督教体系
的国家”,第四部分“论黑暗的王国”。这四个部分中,第一部分是写国家
起源的,可以看作原理部分;第二部分则是全书主体,凡有关国家本体的种
种设想、规定与评述,大致收揽其中;第三部分核心是论述教会和国家的相
② 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商务印书馆1981 年版,第69 页。
③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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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关系的;第四部分专门揭露和批判教会政权的黑暗与不合理性。全书思路
清晰,环环相扣,虽内容浩繁,却又主题突出。举凡霍布斯的哲学观念、公
民观、国家起源观和他对国家学说的系统理解,尽皆包含其中。
《利维坦》既是一部完整的政治学说,它的各部各章之间又有必然的内
在联系。霍布斯将人性研究作为本书的逻辑起点,这无疑是很高明的立论方
式。但他未论人性先论方法,未论方法先谈感觉,正是经验主义哲学的本色。
他哲学在胸,逻辑在手,不觉胸有成竹,手眼通天,使他的这部著作具有一
般政治著作难以具备的理论素养和开阔视野。这里择要而言,介绍几个最基
本的观点。
(1)人性自私说
霍布斯认为,人是自然的产物,“自然创造人类,在人类身体和心灵的
①
机能上,是造得极为平等的” 。人既是自然的产,就和动物没有太多区别,
实在动物也是自然的产物。无论人还是动物都有一种不由自己的生理运动,
如血液循环、呼吸和消化排泄种种。只不过人比一般动物富有想象力。这种
想象力使人更能趋善避恶。但他笔下的善恶与一般人的理解有别。他说:“但
凡是任何人嗜欲或欲求的任何对象,自他一方面言,便名为善;而任何他所
②
仇恨及憎避的对象,则名为恶。” 不幸人总是喜欢幸福、快乐、享受和舒适
的,而且人的追求又没有止境,所以,就人的本性而言,人是一种利己的动
物——利己是人的本性;而就人际关系而言——人与人的关系是狼。
人与人的关系是狼的观点,曾在现代中国产生很大影响,以致本世纪80
年代成长起来的一代知识青年中,很少就不知道这个观点——尽管他们也许
并不知道首创这话的人是霍布斯先生。
霍布斯的这种人性自私自利,而人际关系处于狼式状态的理论,正是构
成他的《利维坦》学说的基础论点之一。实际上,这种对人的本性即自私自
利性的认定,也是资本主义时代的必然产物。论国必然论人,论人必然论性。
一方面这是人文主义理论的必然结果,另一方面,又是人文思想取得新的发
展的逻辑原因。他们以人作出发点和归宿点就取缔了神的特殊地位,相应地,
既然取消了神的特殊地位必然要对人性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现实生活中,
人与人之间的竞争,在完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确实比狼与狼之间的竞争更
为激烈,更为复杂,也更为惊心动魄。至少狼没有人那么发达的智力,没有
人那么丰富的文化,更没有由人类发明又用在人类自身的那么多的杀人武器
和阴谋诡计。人性一旦恶性膨胀,可有多么可怕。只是霍布斯讲人性自私,
并非为人性而论人性,而是另有原因。
(2)国家起源——自然状态说
霍布斯不仅认为人的本性是自私自利的,而且认为当这种自私自利处于
完全自由状态时,就会产生相互间的冲突和残杀。因为你也自私自利,我也
自私自利,大家统统自私自利而且享有自私自利的自由,你要吃饭尽管吃,
你要唱歌尽管唱,你要骂人尽管骂,你要杀人尽管杀,结果必然以你的自利
影响我的自利。而这种无序的自由状态,即是霍布斯认为国家这种社会形式
出现之前的自然状态。很显然,这种自然状态肯定不是一种人人感觉良好的
状态,而是人人自危的状态。于是人类便从自己的实际需要出发,要求从这
① 《西方伦理思想史》,辽宁人民出版社1984 年版,第263 页。
② 同上书,第26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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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自然状态过渡到契约状态。而这种契约关系在霍布斯那里称为转让关系,
只不过把这些内容用他特有的哲学方式表述出来。他说:“因为人的状况是
一种每一个人对每一个人战争的状况;在这种情况下,每一个人都是为他自
己的理性所统治。凡是他所能利用的东西,都可以帮助他反对敌人保全自己
的生命。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每一个人对每一样事物都有权利,甚至对彼
此的身体也有权利。所以,只要每一个人对每一样事物的这种自然权利继续
下去,任何人 (不管如何强悍或如何聪明)都不可能完全地活完自然通常许
可人们生活的时间。”①
说得太拗嘴了,简而言之,只要人人自由占有,便有可能人人遭受横死。
那么怎么办呢?
霍布斯的办法是,要求人人遵循两条自然定律。
其一:“每一个人只要有获得和平的希望,就应该力求和平;在不能得
②
到和平时,他就可以寻求并且利用战争的一切帮助和利益。”他对这个定律
③
的解释是:第一“寻求和平,信守和平”;第二“利用一切可能的办法来保
④
卫我们自己” 。
其二:“如果别人也愿意这样做时,一个人在为了和平与保卫自己的范
围内,会想到有必要自愿放弃这种对一切事物的权利;他应该满足于相对着
别人而有这么多自由,这恰如他愿意相对着他自己允许给别人的自由那样
⑤ ①
多。”他对这条定律的解释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他把这些规律规定的行为,称为权力转让。而确认这种权力转让的形式
就是契约,监督和保证这契约得以实现的则是国家。
霍布斯由自然状态说过渡到他的权力转让说,又从权力转让说过渡到他
的国家起源说。可以说是在他的那个时代达到了历史要求他达到的最好理论
境地。而这种境地的认识和它的实现却不是一回事。人们最为关心的是:这
种保证权力转让得以实现的国家究竟应该是一种什么样子,以及它应该拥有
怎样的权力?
(3)君主专制说
霍布斯认为,最好的国家形式,应该是君主专制的国家形式。他的国家
理论从人性自利说出发,经过对自然状况的分析,又经过对权力转让的分析,
终于得出君主专制的结论,不免令人失望。但这在他那个时代,确也事出有
因。资本主义文明起源于城邦,而这个文明的发达,需要强大的统一的国家
政权作保证。因此,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对君主专制的希望便成为一种潮流。
霍布斯溯源而上,从经验主义的方式达到他的国家起源与权力转让的发现,
又顺流而下,作出君主专制论的结果。正是这两个特点,决定了他政治学说
的历史命运。
他认为,为着权力转让的顺利,每个人都应该把自己的权利无条件地交
出去,因为个人之间的权力转让是不可能的。唯有把每个人的权利都交给国
① 《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商务印书馆1982 年版,第397 页。
② 同上书,第397—398 页。
③ 同上书,第398 页。
④ 同上。
⑤ 同上。
① 《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39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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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再由国家把这些权利分配给每个人才是可能的。而所谓把权利交给国家,
说到底就是交给国家元首。他说:“每一个人把他们所有的权力与力量交给
一个或者由一些人组成的议会,根据多数赞成,把大家的意志变成为一个意
志。这就等于说,指定一个人或者由一些人组成的议会担当起他们的人格。”
①而“承担着这个人格的人,叫做‘元首’,拥有主权,另外一些人都是他的
②
‘臣民’。”
这办法其实不好。霍布斯仿佛一个精明的大夫却开出一张愚蠢的药方。
每个人都把权利统统交出,就等于没有权利,而受权者一人享有大家的集体
人格,就等于使大家共同丧失了人格。联想到后来的希特勒政治,更感到霍
布斯的结论毫无道理。
(4)君权人授说
霍布斯政治学说最有价值的部分,不在于他的人性论,不在于他的自然
状态说,更不在于他的国家人格论,而在于他的君权人授思想。
因为资本主义文明脱胎于中世纪,所以它的第一个任务就是与教会文化
划清界线。但这种历史界线的划清,既不是可以孤立完成的某种社会有限目
标,也不是一件可以一蹴而就的历史任务。虽然在人文时代已有马基雅维利
的新的政治哲学,但马氏政治哲学并没有真正从理论上解决世俗权力与教会
权力的关系问题。马基雅维利的作法有类于培根的对科学分科的办法,他只
是把教皇权力暂时搁置勿论。到了17世纪,教权与政权的关系问题,已到了
非理论清楚不可的时候了,于是霍布斯的君权人授说应运而生。
按照中世纪传统,只有君权神授,没有君权人授。或者换个说法,只有
天赋神权,没有天赋人权。人都是上帝所造,你在上帝面前能有什么权利?
唯其如此,教会才有资格成为上帝在人间的代表。而依照《利维坦》的学说,
世俗权力根本就与神权无关。不但神权可以弃而勿论,连上帝本身都是一种
虚幻。世俗权力的性质是由人的性质决定,而且它应当也必然高于一切神权。
霍布斯确确实实是西方近代史上第一个“以人的眼光来观察国家”的人物,
就凭这一点,他就可以当之无愧地称为西方近代史上的大思想家了。
然而,霍布斯得出的君主专制的结论,显然与英国革命的走向并不一致。
它虽然与克伦威尔的作风相和谐,与查理二世的欲望相一致,却与英国历史
的发展大相径庭。他大约没有想到,在他的《利维坦》发表20年后,英国又
迎来一次光荣革命。而在光荣革命前后才显露头角的新一代思想家,无论是
温斯坦莱也好,还是洛克也好,竟都后来居上,把他远远抛到后面去了。尤
其是洛克,虽然洛克的政治学说也可以说是霍布斯国家学说的某种继续,但
从他们的结论上看,却又像是对霍布斯理论的一次革命。或者形象地说,他
们两位政治学说的哲学基础是相通的,但各自的发展却彼此不同。他们的脚
虽然都站在经验主义的基石上,他们的头却处在不同的历史层次。霍布斯的
君主专制论只是一场春梦,而洛克的分权思想却成为近代西方政治文明的理
论旨圭。
3。霍布斯的哲学思想
① 《欧洲哲学史》,商务印书馆1977 年版,第294—295 页。
②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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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布斯的哲学具有雷厉风行的风格,内涵肯定,不容商量。他是一位无
神论者,又是一位经验主义者,还是一位唯物论者。他的哲学思想既不复杂,
在后人看来也不深刻,但在当时自有一股凛然不可侵犯的战斗气氛。
①
首先,他认为“哲学的对象是物体”,而且除去物体,别无他物。这在
他以前的哲学家中是绝无仅有的。他说:“哲学的对象,或者哲学所处理的
材料,乃是每一个这样的物体:这种物体我们可以设想它有产生,并且可以
通过对它的思考,把它同别的物体加以比较,或者是,这种物体是可以加以
②
组合与分解的,也就是说,它的产生或特性我们是能够认识的。”又说:“哲
学的任务乃是从物体的产生求知物体的特性,或者从物体的特性求知物体的
③
产生。所以,只要没有产生或特性,就没有哲学。” 为着强调物体是哲学的
唯一对象,他还用很长的篇幅,说明哲学应该排除那些与物质对象没有关系
的各种内容。这些内容包括:
“哲学排除神学,我指的是关于永恒的、不能产生的、不可思议的神的
④
学说” ;
“哲学排除关于天使以及一切被认为既非物体又非物体的特性的东西
⑤
的学说” ;
⑥
“哲学排除历史,既排除政治的历史,也排除自然的历中” ;
“哲学排除一切凭神的灵感或启示得来的知识,排除一切并非由理性引
导给我们,而是在一刹那间凭神的恩惠,也可以说凭某种超自然的感觉获得
⑦
的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