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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世界近代前期哲学思想史-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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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小了71岁——差不多大半个世纪了。当他以自己的思想影响欧洲思想界的 

时候,他的这些前辈,或者已远离人世,或者已走过一生的辉煌时期。如果 

说培根是17世纪的知更鸟,那么,他就是17世纪下半叶的培根。 

     但是,他的一生又是十分不幸的。他一生处在贫困与压抑当中。他曾被 

开除教籍,被驱逐出居住地,被禁止出版著作。而在他特别困难的时候,连 

他的朋友也不敢公开谈论他,更不能议论他的著作。德国的大思想家莱布尼 

茨曾拜访过他,而且从他那里受益非浅,但是莱氏后来绝口不提他的好处, 

反而在他十分非常需要友谊和帮助时对他进行无聊的批评。莱布尼茨的所作 

所为固然有小人负义之嫌,实在,在他生活的时代,荷兰及欧洲的落后势力 

对他的压力也确实太大。他一生研究学问,用心极苦,著作颇丰。但他生前 

只出版过两部著作,其中一部还是匿名出版的,而且正值他年富力强之时, 

他就被肺病宿疾夺去了生命,年仅45岁。 

     以此观之,斯宾诺莎又是17世纪所有哲学家中的大不幸者。实在,整个 

17世纪的哲学人物中,无论居前居后,谁的生活道路也没有他那样压抑和曲 

折。 

     然而,他又是一位特立独行的道德之士,是一位以达观自信、不屈不挠、 


… Page 119…

  豁达厚重和大公无私而名闻于世的世界级道德人物。罗素曾满怀敬意地评价 

  他说:“斯宾诺莎是伟大哲学家当中人格最高尚、性情最温厚可亲的。按才 

                                                                     ① 

  智讲,有些人超越了他,但是在道德方面,他是至高无上的。”说他在道德 

  方面是至高无上的,并非谀词。在整个西方近代思想史上,确实没人在道德 

  方面超过他,即使在整个人类思想史上,他也是数一数二的道德典范。 

       他一生履历其实简单。他出生在阿姆斯特丹一个犹太商人家庭,原名本 

  托·德·斯宾诺莎。因为他是犹太族人,他的希伯来文名字为巴鲁赫·德·斯 

  宾诺莎。别涅狄克特则是受教会迫害后改用的新名。但正是这个名字在世界 

  上传播最远,识者最多。他家祖居西班牙,1592年迁居荷兰。至少从他祖父 

  起就是当地比较有名的商人,而且在犹太人公会中担任职务。他父亲子承父 

  业,无论在商业还是在本民族公共事务中,都有很成功的人生经历。他出生 

  在这样的家庭,可以想见从小受到的教育必定是多方面的。而荷兰是世界上 

  第一个取得资产阶级革命成功的国家,胜利之后,各种政治势力的斗争依然 

  十分激烈。他的家庭自然该站在革命一边,加上犹太人在欧洲的特殊地位, 

  这种支持革命的态度中又不觉增添了一抹悲壮的颜色。而他本人更是从小就 

  在资本主义新文明的土壤中扎下了深根。但他的幼年生活并不幸福,他6岁 

  时,他母亲就去世了。这无疑给他的少年生活增添了某种无法弥补的沉寂与 

  孤独。 

       斯宾诺莎的早期教育是在犹太教会学校中完成的。这所学校完全按照传 

  统教育学生。所以,斯宾诺莎对于希伯来文的经典和各种犹太人的神学与哲 

  学问题都比较熟悉。这也使得他的文章中带有一股非犹太族出身的人不甚理 

  解的风格和用语。 

       斯宾诺莎13岁时,他父亲就让他开始学习经商。19岁时,他便正式进 

  入商界。这对他的学业自然造成影响,而对他的人生道路却又大有益处。他 

  在此后的经商生活中与许多新式商人保持了十分亲密的关系,他们的生活方 

  式和思维方式显然也深深地影响了年青的斯宾诺莎。他以后的许多新的政治 

  观念和价值观念,应该说都与他的这段经历有密切关联。而这些商人,也成 

  为他终生的朋友,并在他以后的学术生涯中帮助、接济和支持过他。 

       也是在这个阶段,他结识了当时的一位自由思想家范丹·恩德。范丹·恩 

  德是 1619年被教会用火刑烧死的无神论者梵尼尼的崇拜者。他本人做过书 

  商、医生、教员,也做过外交官,可见这是一位色彩鲜明的新式学者。他对 

  斯宾诺莎的影响既是多方面的,他传授给斯宾诺莎的知识自然也是与旧传统 

  格格不入的。后来,斯宾诺莎经商失败,他的父亲也病死了。他就到他的这 

  位先生办的学校中工作,一边帮助他老师料理些校务工作,一边集中心思研 

  究哲学。这一段,正是他学问的精进时期。 

       据载,在此期间,他和范丹·恩德先生的女儿有过他一生中仅有的一次 

  恋爱,但,没有成功。从此,他便不再对恋爱发生兴趣,而将自己的全部精 

  力投入到学术研究中去了——哲学与科学成为终生不渝的恋人。 

       后来,因为这所学校的所作所为不合当地犹太人传统,于是被当局关闭。 

  他的老师被迫去了法国,又因为从事反对路易十四的统治而被送上了断头 

  台。这一切,无疑对斯宾诺莎的人生道路发生很关键性的影响。 

       学校关了,先生走了,斯宾诺莎的思想却变得更为坚定,所谓“艰难困 



① 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商务印书馆1981 年版,第92 页。 


… Page 120…

  苦,玉汝于成”。他本来就是个有言必吐、所言必真的人物,加上他的思想 

  与背景,他很快便和他所属的犹太教会发生种种冲突。在此期间,他们也曾 

  拉拢他,许给他丰厚的年金,他不接受;他们又威胁他,他也不怕。最终于 

  1656年他24岁时,被开除了教籍。从此之后,他就开始了自己一边谋生一 

  边进行研究的独特的学术道路。他于1658—1660年写成《神、人及其幸福简 

  论》,以后又陆续写成《知性改进论》、《苗卡尔哲学原理附形而上学思想》、 

   《神学政治论》、《伦理学》、《希伯来简明语法》、《政治论》、《论虹 

  的代数测算》和《机遇的计算》以及他的《书信集》。这些著作,有的断断 

  续续写了14年如《伦理学》,有的直到他去世也不曾写完如《政治论》,有 

  些著作则是穿插所作,没有固定的撰写时间。只有一点是非常肯定的,即自 

  从他1656年被开除教籍之后,直到1677年去世,研究和写作就是他一生的 

  使命。在这20多年间,他没有什么与著作无关的事迹为史家记载。既没有仕 

  途生活,也没有激烈的学术论战,连恋爱、婚姻都没有。唯有1665年,因为 

  当时荷兰政界正围绕政府的体制问题进行激烈的争论和斗争,而主张共和制 

  的维特兄弟正是他的朋友,于是鼓励他参加争论,撰写文章,他也真的不负 

  朋友所望,便写了那部举世闻名的《神学政治论》。 

       以斯宾诺莎的经历而言,他只是一个平凡而又平凡的荷兰公民;但以他 

  的道德、学问而论,他却是一位德高品洁的伟人。如常人一样生活,却做着 

  大不寻常的事业。但他不因为做着不寻常的事业而在道德方面放纵自己,认 

  为自己是个超常的人,甚至自封天才,以为可以无所顾忌。他绝不如此,而 

  且一生一世,也没有刻意表现、矫情做作之嫌。这方面,不但培根、莱布尼 

  茨这两位于道德有亏的人无法和他同日而语,就是任何一位西方近代史上的 

  思想人物都难于与之比肩。他临终时,身边只有280培拉,而这280培拉正 

  是他要留下还债的。他死后,一位理发匠痛哭失声,诉说自己欠斯宾诺莎的 

  钱还没有还哩!一个临终之际,依然忘记别人的欠款而记着自己的债务的人, 

  纵然他并非道德模范,也一定与常人不同。 

       斯宾诺莎的道德风范,尤其突出地表现在他对自己信念的忠贞上。在他 

  生活困苦无着时,德国的选帝侯卡尔·路德维希曾建议他去海德堡大学任教, 

  而且答应他有研究哲学的自由,只要他不反对合法的宗教即可。但是他虽然 

  非常需要一份富裕平静的生活,更需要保持自己的纯洁信仰。他因为弄不清 

  不反对合法宗教究竟包括什么含意,而拒绝了选帝侯的建议。他于自己的信 

  仰,可谓“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 

       非但如此,他对自己的学说和信仰尤其充满信心。他可以说是一位精神 

  富豪。他不是因为物质财富而自信,而是因为信仰坚定而自信。他自信,所 

  以他不怕挫折,在挫折和打击面前表现得从容不迫,镇定自若。他年纪轻轻 

  就被开除教籍,这对他当时是一个非常严重的时刻,然而他的表现依然远远 

  胜过他的那些有权有势的对手。他们尽管有权有势,却既无克制,更无修养, 

  不但情绪激动,而且暴跳如雷。他们不但开除了斯宾诺莎的教籍,而且还要 

  向他诅咒。据《旧约》记裁,这样无昼无夜的诅咒可以出现使被咒者让一头 

  野兽咬死的奇迹。他们发誓,“要日日夜夜诅咒他。要在他睡时和醒来时诅 

  咒他。要在他进进出出时诅咒他。上帝决不宽恕他,要让雷电和复仇之火烧 

                                                            ① 

  死这家伙,要让法典上所载明的一切诅咒落在他头上”,如此等等,并且在 



① 《近代哲学史》,上海译文出版社1983 年版,第163 页。 


… Page 121…

  来了这一大篇粗俗不堪的诅咒之后,还居然以庄严的口气宣判说:“任何人 

  都不得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与他交往,不得对他表示任何好感,不得与他同 

  住一屋,不得与他同在两米的距离之内,不得读他著述和书写的任何东西。” 

  ② 



       与这种粗暴不堪、强辞夺理的态度迥然不同,斯宾诺莎表现得十分平静, 

  既平静又从容。他答复他们说: 

        “很好,这样他们就不能强迫我做我本不愿做的任何事情了,假如我不 

  担心诽谤的话。既然他们要这样干,我将愉快地走我自己的路,我带着宽慰 

  的心情离去,比早年离开埃及的希伯来人更为无辜。虽然我的生活不比他们 

  更有保障,但我不拿任何人一点东西,并且,不论将有什么样的不公正落在 

  我的身上,人们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对我指责的,我可以以此而自豪。” 

       唯有对自己的信仰满怀自信的人,才能有这样的胸襟;唯有有这样胸襟 

  的人物,才配称以“道德文章”四个大字。 

       仅从斯宾诺莎的哲学本身考虑,他也是一位了不起的人物。他身为犹太 

  族人,又生活在十分传统的犹太商人家庭,接受正规的犹太文化教育,他对 

  希伯来文化自是谙熟于心的。但他又是生在荷兰长在荷兰的一代新人,他对 

  欧洲包括希腊文化和欧洲近代资本主义文化同样有精深的了解。因此,他的 

  学说背景可以说是希腊文化与希伯来文化的有机结合,他不是作为局外人, 

  硬把它们勉强扯在一起,而是非常自然地让两股清泉汇于一处。这两种文化 

  同时出现在他的著作中,不但没有人为的痕迹,反而十分流畅自然——仿佛 

  它们原本就该如此。 

       他的哲学又是英国经验主义和大陆唯理主义相结合的产物。对经验哲 

  学,他心有所望,习有所成。而这一点正是大陆哲学家乃至17世纪绝大多数 

  哲学家所缺乏的。无论是他的前辈还是后辈,几乎毫无例外地在这种哲学体 

  系中采取排他立场。直到法国启蒙主义哲学起来,这种情况才得以根本改变。 

  而在斯宾诺莎身上,却不存在这个问题。他既是霍布斯哲学的发展者,又是 

  笛卡尔哲学的继承人。他熟悉和借鉴了他们的学说,又没有丧失自己学说的 

  独立品格。 

       他和霍布斯同样开始用人的眼光看国家,但两个人得出的结论却截然不 

  同。霍布斯看到的是专制——他认为君主专制好;斯宾诺莎看到的则是民主 

  ——他认为民主制才是最好的。 

       他和笛卡尔同样重视数学——几何学的作用,并给它们以方法论的哲学 

  普通性地位。但是,笛卡尔强调的是思维,他重视的却是人。笛卡尔既要思 

  维又要上帝,他却认为上帝即是自然。对此,黑格尔早有明见,他说:“斯 

  宾诺莎作为一个犹太人,完全抛弃了存在于笛卡尔体系中的二元论。他的哲 

  学在欧洲说出了这种深刻的统一性。这种统一性,精神,无限者与有限者在 

  神中合一,而并不把神看成一个第三者,乃是东方的流风余韵。东方的绝对 

  同一观被他采取和纳入了欧洲的思想方式,特别是欧洲的哲学,尤其是直接 

  纳入了笛卡尔哲学。”① 

       斯宾诺莎的哲学理论,不仅文化背景宽泛坚实,而且他的学识同样十分 

  渊博。他不但对培根、霍布斯、笛卡尔等同代人物的学说十分熟悉,且有精 



② 转引自《斯宾诺莎研究》,人民出版社1993 年版,第35 页。 

① 《哲学史讲演录》第4 卷,商务印书馆1983 年版,第95 页。 


… Page 122…

  湛研究,而且对古希腊一些著名学者的著作也有很深的造诣。他对数学、医 

  学、物理学均有研究,对于光学,更是既有理论,又有实践。他的语言学研 

  究,远非一般思想家可比,他写的《希伯来简明语法》、《论虹的代数测算》 

  和《机遇的计算》都是颇有价值的科学论文,此外,他还是近代史上第一位 

  用历史方法研究《圣经》的人。虽然,论其在科学史上的地位,他不是笛卡 

  尔、莱布尼茨的对手,但他的研究方法,确实代表了西方近代哲学发展的某 

  种方向。 

       斯宾诺莎是近代哲学家中的典范,在他的哲学体系中,对道德的重视也 

  确乎超过了他那时代中的任何一位同行。笛卡尔对道德并非不予认同,只是 

  立论平庸,不见多少特色;霍布斯则是认定人性恶的,在他眼里,道德并非 

  要事,唯有强权下的契约关系才是最重要的。斯宾诺莎则不同,他不但认为 

  笛卡尔哲学与霍布斯哲学的一些重要内容可以相互结合,而且他本身就是一 

  位特别强调善与美相结合的哲学家。笛卡尔重真而轻善,霍布斯重法而轻德, 

  唯有他将二者的关系结合得最好。在这点上,大约只有后边的康德才真正超 

  越了他。 

       如果我们作个假想,请霍布斯、笛卡尔、斯宾诺莎各选一位希腊神话中 

  的人物作为自己的偶像,那么霍布斯大约会选阿波罗,笛卡尔会选维纳斯, 

  斯宾诺莎则多半会选普罗米修斯。如果请他们三位各选一位中国古人作朋 

  友,霍布斯八成会选董仲舒,笛卡尔大约会选王阳明,斯宾诺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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