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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香港洪帮 作者:巴图-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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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吸毒者现约8~10 万人,与1980 年相比,不仅人数增加,而且年轻吸毒者的比重不断增加。据1989 年4 月资料表明,香港首次吸毒时的年龄小于21 岁者,1980 年上半年占吸毒人数的13。1%,1988 年上半年升到31%。学生吸毒者年龄为12~18 岁,多为男性,青年吸毒已成为香港最具震撼性的严重社会问题。
  据香港中西区灭罪委员会对区内青少年对精神科药物的调查,发现曾经滥用精神科药物的人数约为6。1%,而第一次滥用者,以14 岁的人最多。该委员会认为,青少年仍很容易接触到精神科药物,政府应加速立法,对不法输入、制造、买卖这类药物者施以重罚。同时监察诊所滥用配药的情况,检控违法出售精神科药物,杜绝青少年滥用药物的来源。
  中西区灭罪委员会1994 年8 月访问区内11 岁至22 岁的青少年,收回846 份问卷。服用软性毒品的,以11 岁至16 岁的青少年最多。调查发现73。2%的青少年第一次服用精神科药物的原因是“贪玩、好奇”,而滥用的药物来源以朋友药房力主。滥用精神科药物的青少年年龄多介于11 至16 岁。调查显示,青少年滥用药物的情况,与禁毒常务委员会1988 年的调查相比,严重很多了,那时只有1。1%的青少年滥用精神科药物。
  研究又发现家庭关系较疏离的青少年滥用精神科药物的机会较大。而通常青少年第一次滥用软性药物,多数在自己或朋友家中。因此,加强亲子关系,有助预防青少年滥用软性药物。
  调查又发现持续滥用精神科药物的青少年半数每月服用4 次,而滥用频率最高者每天服用1 次。他们平均每月花费在购买药物的金钱竟高达500 港元以上。
  调查发现不少青少年是从传播媒介中认识到精神科药物的害处,而越了解精神科药物,滥用的情况越少。该委员会建议加强传媒对药物危害健康的教育,让青少年认识精神科药物的害处,同时可促使滥用精神科药物的青少年及早戒掉这习惯。
  行政立法两局议员谭王一鸣在出席一项颁奖仪式后表示,滥用精神科药物的青少年年龄越来越小,情况令人担心,因为他们根本没有足够的认识去辨别服用软性药物是否正确。香港根据一项调查显示,就读国际学校的中学生,近年对迷幻药的接受程度及使用率持续上升,相信和此药容易被购买及被收藏有关。社区药物教育辅导会共访问了1000 名就读于香港国际学校的学生(占全校学生的20%),被访问者年龄由12 至17 岁。该会由1985 年起每年进行同类调查(1989 年除外),目的是帮助教师及校方了解学生的情况,从而设计药物教育课程。调查表明,服用迷幻药学童由1988 年的1。6%,增至1994 年4%,学童对此药物的接纳程度,亦由1985 年的2%,增至1994年的5。4%。社区药物教育辅导会副主席戴飞安认为,任何药物的使用率增长,均值得关注,尤其迷幻药的使用率,甚至较市面上流行的安非他命为高。学童使用安非他命比率近年一直维持在2%的水平。
  戴氏指出,调查结果最令人担心之处是:有很多学童不明白海洛因、大麻等的危险性,该会认为教师应在这方面加强对学生的教育。
  整体而言,调查显示就读国际学校的中学生在滥用各种药物方面,并无大幅度增加趋势,除烟酒外,学生使用最多的药物为大麻(9%)。
  至于16 及17 岁吸食香烟的学童,由1988 年的14%,增至1990 年的22%及29%,戴氏估计和传媒广告有关,因为虽然电视台已禁止播放香烟广告,但总的香烟广告的数量反而增加了。他批评现行正规教育过份强调知识传授,而忽略实际应用的问题。他认为,整个社会应参与药物教育工作,父母应多和子女讨论此问题。香港毒品问题虽经当局多年扫荡,但仍收效不大,而且吸毒人数持续上升。最近当局决定修改法律,将贩毒列为有组织犯罪团体的首要罪行,并建议大幅提高有关罚则,以图收压止之效。
  现在香港吸毒人数急剧上升。
  据香港禁毒处透露,1990 年底香港“仍然染有”毒瘾的人数为40169 名。另据香港政府药物滥用资料中央档案室电脑纪录,香港每年一万多个吸毒人员中,将近20%为首次被发现的吸毒人员,而且这些人在过去3 年呈上升趋势,1988 年为2248 人,而1990 年为2302 人。新界及离岛地区的首次吸毒人数,在1986 年占吸毒总人数的29%,到1990 年则升至42。9%。香港19个行政区中,屯门的首次吸毒情况最为严重,其首次吸毒人数占香港全区首次吸毒人数的17%。
  而且所吸食的毒品趋于“多元化”。
  香港吸毒者过去吸食的毒品主要是海洛因及鸦片等几种传统毒品,而近年则向大麻及其他影响精神的药物发展,1988 年及1989 年所发现的首次吸毒者,有一半多是大麻的爱好者。由于毒品种类层出不穷,香港当局及有关法例难以作出即时回应和迅速采取有效的针对措施。
  香港当局近年不断修改法律,试图堵塞法律漏洞以抑制吸毒上升的趋势。香港当局曾将多人滥用的3 种精神科药物(氟硝安定、三唑苯二氮和澳噻二氮)纳入危险药物条例第一附表管制范围之内,加以严密监管。以后又建议将其余29 种属于苯二氮类的精神科药物列入附表之内。香港上诉法庭还曾指令严惩收藏及贩卖“冰块”毒品者。香港还曾立法没收毒贩财产及打击“洗钱”活动。据称,香港当局自追讨得益的贩毒条例于1989 年7 月生效后迄今,已将贩毒者的资产2 亿多港元予以冻结。香港当局还建议将贩毒列为有组织犯罪集团的首要罪行,任何人若重犯2 次或2 次以上,则会被罚款1000万港元和被判终身监禁,以逼使毒贩改过自新或离开香港。
  那么,这股难以有效遏止的毒风是如何在香港蔓延起来的呢?这与香港黑帮长期以来的毒品经营有直接的关系。可以说,几乎所有制毒贩毒者均有香港黑社会的背景。从已经捕获的“知名人物”来讲,此话并不夸张。如跛豪夫妇是“新义安”的大阿哥,毒玫瑰陈燕卿及其保镖陈军堡是“敬义”的人马,马惜如、马惜珍兄弟是“福义兴”的头子,油麻地区大贩毒犯沙尘超是“水房”人员。从毒品输入来看,目前的毒品来源,无疑大部分主要来自泰国方面。但像二十年前整船整船地运到香港,已经行不通了。他们专门有人常驻泰国,利用旅行人员携带毒品,有些人被利用之后仍茫然不知。原来毒贩们特别制造了一批皮包,底部用最薄的夹板压缩一层厚约一分的毒品,再进行细致的裱糊工作。这类运毒工具即使用尺子去量,一般也不会发现。除非将每个皮包都毁坏检查,而这又是不可能的,所以成功率极高。另外,携带者本人并不知道其中有诈,因此心理上没有负担,表面上自然从容不迫,就更难查觉了。
  目前,香港黑帮中以此方式进行贩毒的主要有三支人马:一是“十四K”
  孝字堆的杨×棠(绰号“花癫棠”),二是潮帮“敬义”的后起之秀沙胆明夫妇,还有另一批人马由某高级退休人员主持,属下人马分布在曼谷及东京两地。他们的主要业务是由泰国输入海洛因,同时亦由香港偷运兴奋剂往日本,这群国际性毒贩的头子们,各个堂口基本都有,够得上份量的几个,都是“和胜和”人马。此外,“和洪胜”、“十四K”、“和利和”等亦有成员参加。他们在曼谷则与当地黑社会组织“飞虎堂”挂钩,在日本则与“山口组”等结盟。自所在国政府对当地黑帮有所打击后,港邦的活动才稍有收敛。
  香港黑帮还在香港本地炼制加工毒品。过去,毒品炼制方面(即由吗啡砖制成海洛因,或由浓缩海洛因制成纯度较低的海洛因),除50 年代仍然操纵在沪帮手中外,其余的大部分时间均掌握在潮州帮名下。现被捕获的毒贩大多是该派人马。
  制造毒品的地点一向是最敏感的问题。新界及离岛较远的地区已经不能再使用了。这是由于那里的乡民警党性日益提高,遇有陌生人租用地方时,便会主动向有关部门报告,于是逼得这些以毒为生的人又转向市区发展。这虽是一着险棋,但也不是全无道理。由于目前市区废气多,噪音大,足以掩盖制造毒品的气味和声音。
  最近香港警方破获的制毒场均有美孚新村、尖沙咀以及荃湾最热闹的地区。其中两处的破获经过,说来也颇为滑稽。
  尖沙咀一处是因为邻近的一个大厦着火,灭火车及警车急驰而来时,制毒者误以为冲之而来,纷纷逃避,由此引起警方怀疑为纵火者,因而事发的。另一宗是在美孚新村发现的,则更为滑稽,原来制毒者甚至是警方缉私处的线人,他经常故意将假情报提供给警方,当警方人员在一次白忙一阵后找他进一步了解情况时,在其家中偶然发现了这个制毒场所。这两宗毒案的幕后人物都是“新义安”人马。
  这些毒品又是如何到了吸毒者手里的呢?在几十年前,大围、城砦的鸦片烟格公司公开营业,三角头和马山的白粉零售处多如牛毛,这种“盛况”现在是见不到了,传呼机送货的办法,也已落后。
  现在使用较多的办法有三:一种是“送货上门”。也就是某一掌握若干顾客的“拆家”,会在一天的指定时间内,雇请若干名工作人员,将吸毒者需要的毒品送到家中,但并不直接接受。送来的毒品放在何处送货者会临时告知,顾客按照指示前往提取,很少有纸漏出现。也可以约定时间、地点,双方互不交谈,在擦身而过的一刹那,顾客已经拿到所需要的“粮食”了。当然,首先按期交费,否则不能享受此项服务。十年前威风八面的“和洪胜”的差利×、“水房”的高佬祥、“十四K”的大傻×等都是此类玩家的高手。另一种方法是利用邮局传递,将毒品送到吸毒者手中。接受此项服务的大多都是有信箱,而且是要上锁的。投寄分量不能过多,收到与否“拆家”也不负责。总之是你情我愿,凭着所谓“良心”办事。还有一种办法是,利用戏院、影院上映时,在座位中进行交易。当“拆家”接到若干顾客的“订单”和“订金”后,就会买若干张戏票或电影票,分别赠给顾客(自然不会挨在一起)。顾客们依时入座,“拆家”何时出现,事前并无规定。总之,在影片上映之中,“拆家”或其代理人便会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在眼前,交易而退。自然还有不少“拆家”,担着天大的风险,在固定的地点经营。如曾经在黑圈中较有名的柴湾区马×叔(“敬义”人物)、西环的肥九(“和合图”人物)、九龙的靓曾(“和胜义”人物)等。他们的策略是“默守陈规”,“以不变应万变”。
  但香港警方面临着所谓人权法律的冲击。正当毒品问题逐渐露出解决希望之际,人权问题却令事情再生变化。部分法律界人士以“维护人权法案”的精神为由,不惜试图通过诉化形式冲击毒品法律,将其中数项条例裁定无效,还侧闻有关人士将会把注意力集中在目前正在进行公开咨询的有组织犯罪条例草案之上,致使香港当局面临的困难重重。
  尽管如此,香港警方在打击走私贩毒、吸毒方面仍取得成就。
  一个以香港为基地的“冰块”国际贩毒集团,在香港、日本警方合作下被彻底瓦解。在香港进行的一连串行动中,警方先后拘捕5 男2 女,搜获了40 公斤“冰块”毒品。这些毒品在日本可售40 亿港元,是香港历史上最多的“冰块”毒品。
  香港警方毒品调查科总参事陈启荣讲述破案经过时说,警方经过3 个多月的调查,在7 月19 日,怀疑3 名香港居民离港赴日本进行毒品交易,立即通知日本警方严密监视。7 月27 日,日本警方在神户将该3 名香港居民拘捕,并搜获40 公斤“冰块”毒品。香港警方在接获有关情报后,马上采取相应行动进行搜查,拘捕2 男1 女及一名由神户来港的船员。以后,警方在湾仔拘捕一名男子,并在其带领下到土瓜湾下乡道一单位搜查,检获40 公斤“冰块”毒品及一批包装工具。在鱼涌及土瓜湾又拘捕涉案一男一女。
  香港警方毒品调查科联合泰国警方,经过4 年填密侦查,于1989 年6月23 日成功地破获一起自泰国经水路偷运海洛因来港的大案,检获四号海洛因396 公斤,是香港开埠以来第二大宗贩运四号海洛因案件,亦是世界第五大宗贩运四号海洛因案件。
  1989 年,香港警方毒品调查科接到线民报告,获悉有一个香港犯罪集团勾结泰国毒贩,准备采用泰国渔船经水路将大量四号海洛因偷运来港,立即通知泰国警方联合调查,并不时互相交换情报。1990 年,该集团企图将四号海洛因偷运来港时,被泰国警方及时发现,将运毒的泰国渔船截停搜查,结果起出大批毒品。该集团自此元气大伤,几乎完全停止活动。但港泰两地警方对该集团一直未停止监视。1994 初,该集团转趋活跃,港泰两地警方则联手合作,各自对当地可疑目标人物展开跟踪。香港警方毒品调查科在总结近期调查情况后,相信该集团正筹备另一宗“大买卖”,遂出动100 多人,在香港、九龙多处部署出击。6 月23 日凌晨,一辆客货车在香港仔田湾海旁街,从一艘靠岸舢版搬取数十袋“货物”后准备离去时,在附近埋伏的探员见时机成熟,立即采取行动,将客货车截停搜查,结果在车上20 个旅行袋内检获396 公斤四号海洛因,并拘捕3 名男子,其中一人曾跳海企图逃走,但终被探员拘捕。被捕的3 人只是该集团的“小角色”,其中一人负责“收货”,另两人负责将“货”运走。目前,警方正追缉该集团首脑,准备将该集团彻底瓦解。
  香港毒品调查科署理总参事袁应林1994 年6 月23 日在展示该批缉获的毒品时表示,毒贩虽然近期主要经大陆将毒品偷运来港,但自泰国经水路运毒一直未停。由于水路来港费用较贵,数量亦较多,一旦被缉获,损失惨重,所以,毒贩近年甚少采用水路自泰国直接运毒来港。
  香港警方此次所破获的海洛因偷运案,仅次于1989 年所破获的海洛因偷运案。1989 年9 月,香港警方毒品调查科曾在清水湾一间别墅起出420 公斤四号海洛因及两支实弹手枪。该批毒品准备运往欧美销售,是全世界第二大宗运毒案。
  1990 年7 月12 日,香港警方破获一起香港开埠以来最大的大麻毒品走私案,地点为香港仔避凤塘防波堤及大口环海边,所获大麻数量为此前五年检获大麻数量的总和。警方毒品调查科在此前8 个月就接到线民报告,曾派60 名精干探员到目标地埋伏,在看到目标人到达防波堤起货后,便迅速围捕,其中5 名男子当场被捕,另有两人趁混乱之机跳水逃跑。探员在当场搜获34 袋重680 公斤的大麻,以后又根据被捕者的口供,突击搜查了6 个住宅,但无所获。后来警方还着手进行引渡程序,将两名男子引渡回港。7 月12 日所捕获的大麻有49 袋,全用防水尼龙袋包装,每袋分装8 块,每块重2。5公斤,共有392 块,总重980 公斤,时值5800 万港市。香港的“追讨(毒贩)得益”条例自1989 年生效到1991 年底止,被法庭饬令冻结的毒贩财产共约1 亿6800 万港元。1992 年1 月,香港警方依据该条例又开展了新的行动,颇有收获。警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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