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6-伤寒溯源集-第3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所以手足寒。此皆沉脉之见证也。故谓之少阴病。而以附子汤主之。以温补其虚寒也。即此推之。太阳篇之发汗
病不解。虚故也。以芍药甘草附子汤。及发汗后身疼痛。脉沉迟者。桂枝加芍药生姜人参新加汤主之者。皆汗多亡
阳。阴盛阳虚之证。即此义也。
少阴病。脉沉者。急温之。宜四逆汤。
脉沉者。浮候取之则全无。中候切之犹未见。重按之而方得也。沉则在里在下。沉则为阴为寒。曰急温之。
则知非沉数沉实沉滑之沉。乃沉迟沉细沉微之沉也。脉沉为邪入少阴。下焦之真火衰微。阴寒独盛。故当
急温之而宜四逆汤也。若不急温。则阳气愈虚。阴寒愈盛而四肢厥逆。吐利烦躁之变作矣。
少阴病。恶寒而蜷。时自烦。欲去衣被者可治。
但恶寒而不发热。为寒邪所中也。蜷卧者。蜷曲而卧。诸寒收引。恶寒之甚也。时自烦。欲去衣被。
乃阳受阴迫。虚阳上浮。烦躁不宁。乃真阳欲去之机也。然自烦而欲去衣被。则阳气犹存。温经复阳之治可及。
故曰可治。
卷之九少阴篇
少阴前篇证治第十九
属性:病患脉阴阳俱紧。反汗出者。亡(音无)阳也。此属少阴。法当咽痛而复吐利。
此言少阴里证也。太阳中篇第一条曰。脉阴阳俱紧者。名曰伤寒。其第二条曰。头痛发热。身疼腰痛。
恶风无汗而喘者。麻黄汤主之。此曰病患脉阴阳俱紧。则寒伤营之脉也。伤寒本无汗。今反汗出者。以寒邪不在
太阳之表。而在少阴之里。命门之真火衰微。不能升越其清阳而为卫气。卫阳不密。玄府不闭。故反汗出也。
盖太阳脉紧则寒邪在表。少阴脉紧则寒邪在里。以阴阳脉俱紧者当无汗。而此又汗出。故谓之反。阳气不能外固。
故曰无阳。然真阳藏于两肾之中。故又曰属少阴。少阴之脉循喉咙。挟舌本。盖少阴真火衰微。虚阳上泛。故咽痛
也。阴邪上逆。胃中虚寒则吐。
寒邪在里。中气不守则利。犹太阴之腹满而吐。自利益甚也。能不以温经复阳为治乎。
辨误 尚论云。无阳以护外。所以邪不出而汗先出。误矣。若太阳寒邪在表。则当有汗出邪出之论。
若少阴寒邪在里。但复其阳。阳回则阴寒自消。犹东风解冻。大气一至。坚冰自泮。又何邪出之有哉。
少阴病。欲吐不吐。心烦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者。属少阴也。虚故引水自救。若小便色白者。
少阴病形悉具。小便白者。以下焦虚有寒。不能制水。故令色白也。
欲吐不吐者。少阴真火衰微。寒在下焦。阴气上逆。寒邪犯胃。胃寒故也。心烦者。少阴之脉从肺
出络心。注胸中。寒盛于下。虚阳上迫。故心烦也。但欲寐。与前第一条同义。五六日。邪传少阴之候也。
自利而渴者。阴寒在里。则胃阳不守。
故自利。下焦无火。则津液不升。故渴也。素问热论云。五日少阴受之。少阴脉贯肾络于肺。系舌本。
故口燥舌干而渴。况又见欲吐心烦但欲寐之证。故云属少阴也。然渴非阳邪。因下焦无火。不能蒸动气液。
上焦无灌溉之润。且自利则水谷下趋。而津液消亡矣。夫肾者。水脏也。上古天真论云。肾者主水。聚五脏六腑
之精而藏之者也。上枯下竭。水脏虚涸。故引水自救。非热燥而渴也。如果热邪作渴。小盒饭赤。若小便色白。
而又有欲吐心烦但欲寐之少阴病形悉具。则其所以小便白者。以下焦命门火虚。但有寒气在下。无火不能制水。
故令色白也。如此者。急当以温经复阳为治。不可因渴生疑。误用寒凉。枉人生命也。
少阴病。下利脉微涩。呕而汗出。必数更衣。反少者。当温其上。灸之。
阳气衰少则脉数。寒邪在经则脉涩。阴邪下走则利。上逆则呕也。肾脏之真阳衰微。不能升越而为卫气。卫气不密。
故汗出也。必数更衣。反少者。即里急后重之谓也。盖古之所谓滞下。今之所谓痢疾。利与痢同。盖古人
所通用也。此因寒邪下利。非湿热痢之可比。乃下焦阳虚。清阳不能升举。少阴寒甚。阴气内迫而下攻也。
阳气陷入阴中。阴阳两相牵掣。致阴邪欲下走而不得。故数更衣。阳气虽不得上行。犹能提吸而使之反少。
经云。清气在下。则生飧泄。清气者。下焦清阳之气也。皆寒在下焦。清阳不升之病也。当温其上。前
注皆谓灸顶上之百会穴。以升其阳。盖百会乃督脉之巅顶。为诸阳之总会。灸之亦足以提吸阳气。但未知
果合仲景立法之义否。或曰。仲景无明文。未可强解。以意测之。非必巅顶。然后谓之上也。盖肾居下焦
而胃虽居中。然亦在肾之上。胃脘之阳。为后天根本。故有胃气者生也。言数更衣而反少。则下利不快。
但因下焦无火。不得以苦寒之药攻其下。当以补暖升阳之药温其胃。且灸之。则下焦之清阳升越。胃中之
阳气流行。清阳升而浊阴降。水谷分消而下利自止矣。灸之者。灸少阴之脉穴。或更灸胃之三脘也。即前所
谓当灸之。附子汤主之之法。及下文灸少阴七壮之类也。
少阴病。下利便脓血者。桃花汤主之。
见少阴证而下利。为阴寒之邪在里。湿滞下焦。大肠受伤。故皮坼血滞。变为脓血。滑利下脱。故以
温中固脱之桃花汤主之。
x桃花汤方x
赤石脂(一斤一半全用一半筛末) 干姜(一两) 粳米(一升)
上三味。以水七升。煮米令熟。去滓。内赤石脂末方寸匕。温服七合。日三服。若一服愈。余勿服。
桃花汤。非湿热暴利。积多气实之所宜。盖所以治阴寒虚滑之剂也。李时珍云。赤石脂。手足阳明药也。
体重性涩。故能收湿止血而固下。味甘气温。故能益气生肌而调中。中者。肠胃肌肉。惊悸黄胆是也。下者。
肠泄利。崩带失精是也。白入气分。赤入血分。故仲景用桃花汤。治下利便脓血。取赤石脂之重涩。
入下焦血分而固脱。干姜之辛温。暖中焦气分而补虚。粳米之甘温。佐石脂干姜而润肠胃也。
少阴病。二三日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下利不止。便脓血者。桃花汤主之。
腹痛小便不利。下利不止而便脓血者。盖阴寒下利也。二三日至四五日。阴邪在里。气滞肠间。故腹痛也。
下焦无火。气化不行。故小便不利。且下利不止。则小便随大便而频去。不得潴蓄于膀胱而小便不得分利也。
下利不止。气虚不固而大肠滑脱也。便脓血者。邪在下焦。气滞不流而大肠伤损也。此属阴寒虚利。故以涩
滑固脱。温中补虚之桃花汤主之。
辨误 腹痛小便不利。下利不止便脓血者。痢疾也。盖夏秋时行疫痢。或湿热流行。或寒湿浸淫。皆六气
淫慝之所致。凡湿火所犯。从下而上。先伤手阳明大肠。使广肠肿溃。皮伤血瘀。变为脓血积滞。气道闭塞。
清阳不升。浊气下坠。肠肿路窄。时时欲便而不快。故少腹痛而下重。治宜清湿热。泻大肠。宜通不宜涩。
经所谓通因通用也。若不急治而邪气上行犯胃。则必至于胸满不食。恶心干呕。胃气伤败而死矣。今所谓噤
口痢者是也。更有时行厉气。随犯随禁者。皆难治之证也。至若寒湿阴邪。动则先犯阴经。中满腹痛。脾胃
受伤。小腹绞痛。下利脓血。气化不行。小便点滴。治之之法。宜温宜升。久则宜补宜涩。所谓治寒以热也。
其更甚者。大孔开张。血不成积。胃口败绝而殒矣。痢虽一证。而
阴阳虚实之治法不同。此条自成氏以来。凡注皆以腹痛为里寒。惟尚论以腹痛小便不利为少阴热邪。云注家见
用干姜。谓是寒邪伤胃。欠清。盖热邪挟少阴之气。填塞胃中。故用干姜之辛以散之。若混指热邪为寒邪。
宁不贻误后人耶。详推此论。未必能矫前人之失。盖腹痛为太阴本证。即有热邪。亦必有宿食积滞。方能作
痛。岂但有热邪在内。能作腹痛耶。况热邪挟少阴之气句。尤为难解。若果热邪填塞胃中。如何可用干姜之辛
热以散之。似属背理。窃恐指为寒邪者。未为大误。指为热邪者。反贻误后人不小矣。若以干姜为误。其误当
责之立法之仲景矣。但观痢证。有用大黄黄连而愈者。有用干姜肉果人参附子而愈者。岂非明证耶。
少阴病。二三日不已。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自下利者。此为有水气。其人或咳。或小
便利。或下利或呕者。真武汤主之。
少阴病者。即前脉微细。但欲寐。及恶寒脉沉足冷等证也。二三日不已。言少阴本经自感之邪。非三阳传邪也。若
自
阳经传来。内经热论云。五日少阴受之。则二三日犹在阳明少阳。岂得即称少阴病。而又云不已哉。至四五日。渐久
而寒邪愈深。故里寒而腹痛也。小便不利者。阴寒盛极。下焦无火。气化不行也。四肢为诸阳之本。阳气旺。
则清阳实四肢。阳太盛。则四肢实而能登高而歌。及弃衣而走也。此以阳衰阴盛。故四肢沉重疼痛也。寒邪已当自利。
若里热
而小便不利。则水为热邪所耗矣。以寒邪在里而小便不利。是气化不行。寒水停蓄。水谷不分而下利。故为有水气。
非水停心下。及肿胀之水也。然病无定情。证有不齐。非必以腹痛小便不利。四肢沉重为定证也。若其人或因少阴
脉贯肾络于肺。阴邪在下。虚火上迫。肺气上逆而咳者。或下焦火不能制水。小便利而色白者。或寒邪在里。胃阳败
损。肾不能司二阴之窍而下利者。或阴邪上逆。犯胃而呕者皆是也。夫阴邪纵肆。真阳不守。急宜恢复真阳。
消除阴翳。故宜以真武汤主之。(真武汤论见青龙汤下)
真武汤方。成氏旧本。原在此条之下。其方论前已移附大青龙汤下。此不重赘。然后加减法。为后世俗
医所增。察其文理纰缪。恶其紫之乱朱。故重附于此。并逐一指摘其误。使学人有所别识云。
x后加减法x
若咳者。加五味子半升。细辛干姜各一两。
此三味。小青龙汤证中。因心下有水气。干呕而咳。或利或喘。皆水寒伤肺。肺寒气逆所致。故用芍药
细辛干姜五味等药。以收肺气之逆。此条亦有水气。或咳或利或呕。当与小青龙证同治。故从彼方移入此方。
深得仲景之意。可称恰当。(升法见小柴胡汤注中)
若小便利者。去茯苓。
小便利则气化尚行。或水气去。未可知也。然茯苓虽淡渗。亦有补虚益气之功。故为君子之药。虽温补
下焦之八味丸。亦仍用之。此方既与附子白术芍药同用。留之何害。而必去之耶。
若下利者。去芍药加干姜二两。
下利加干姜。极为允当。但去芍药之说。其义未妥。张元素曰。白芍入脾经。补中焦。乃下利必用之药。
盖泻利皆太阴病。故不可缺。得甘草为佐。治腹中痛。热加黄芩寒加桂。此仲景神方也。李时珍云。白芍益脾。
能于土中泻木。何反去
芍药耶。
若呕者。去附子。加生姜足成半斤。
呕加生姜。固为稳当。而去附子之说。是属何意。少阴寒邪下攻则下利。上逆则呕吐。其用附子处。
如饮食入口即吐而用四逆汤。非吐而用附子耶。如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手足厥逆。脉微欲绝。或腹痛。
或干呕而用通脉四逆汤者。非呕而用附子耶。如利不止。厥逆无脉。干呕而烦。用白通加猪胆汁汤者。
非呕而用附子耶。如此之类。不可枚举。岂加减家犹未之见。而独于真武汤去之耶。想但见千金方呕
家多服生姜之语。而忘其为少阴证之腹痛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下利等证耶。其加减如此。谓非出
自后世俗医之手而何。
少阴病脉紧。至七八日。自下利。脉暴微。手足反温。脉紧反去者。为欲解也。虽烦。下利必自愈。
脉紧见于太阳。则发热恶寒而为寒邪在表。见于少阴。则无热恶寒而为寒邪在里。至七八日。则阴阳
相持已久。而始下利。则阳气耐久。足以自守矣。虽至下利。而以绞索之紧。忽变而为轻细软弱之微脉。
微则恐又为上文不可发汗之亡阳脉矣。为之奈何。不知少阴病。其脉自微。方可谓之无阳。若以寒邪极
盛之紧脉忽见暴微。则紧峭化而为宽缓矣。乃寒邪弛解之兆也。曰手足反温。则知脉紧下利之时。手足已寒。
若寒邪不解。则手足不当温。脉紧不当去。因脉本不微。而忽见暴微。故手足得温。脉紧得去。是以谓
之反也。反温反去。寒气已弛。故为欲解也。虽其人心烦。然烦属阳而为暖气已回。故阴寒之利必自愈也。
少阴病。吐利。手足厥冷。烦躁欲死者。吴茱萸汤主之。
吐利。阴经之本证也。或但吐。或但利者犹可。若寒邪伤胃。上逆而吐。下攻而利。乃至手足厥冷。盖四肢皆
禀气于胃。而为诸阳之本。阴邪纵肆。胃阳衰败而不守。阴阳不相顺接而厥逆。阳受阴迫而烦。阴盛格阳而躁。
且烦躁甚而至于欲死。故用吴茱萸之辛苦温热。以泄其厥气之逆而温中散寒。盖茱萸气辛味辣。性热而臭臊。
气味皆浓。为厥阴之专药。然温中解寒。又为三阴并用之药。更以甘和补气之人参。以补吐利虚损之胃气。
又宣之以辛散止呕之生姜。和之以甘缓益脾之大枣。为阴经急救之方也。
少阴病。下利。若利自止。恶寒而蜷卧。手足温者可治。
阴寒在里。则胃阳不守而下利。若利自止。则知胃气复固。阳气复能自守。恶寒者。阳虚不能胜任外气也。
蜷卧者。身体四肢皆蜷曲而卧。恶寒之情状也。大凡热者。偃卧而手足弛散。寒则蜷卧而手足敛缩。下文恶寒蜷
卧而手足逆冷者。即为真阳败绝而成不治矣。若手足温。则知阳气未败。以其阳气尚能温暖四肢。故曰手足温
者可治。然治之之法。亦无外乎温经复阳之法也。方氏不知四肢为诸阳之本。而曰四肢属脾。温者。脾土和也。
土和则万物生。故曰可治。其谬殆甚。
少阴病。吐利。手足不逆冷。反发热者不死。脉不至者。灸少阴七壮。
前吴茱萸汤条内。言吐利手足厥冷。烦躁欲死。此虽吐利而手足不逆冷。则阳气未损。阴经当无热而恶寒。
今反发热。足见阳气已回。故曰不死。既有可生之机而脉不至。则是阳虽未绝。寒邪固闭。脉道郁伏而不通。
故灸少阴七壮。少阴穴。即前背恶寒所灸之穴。及井荥输经合也。可见吐利而手足逆冷。恶寒蜷卧。不发热而
脉不至者。即为不治
之证矣。
少阴病。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手足厥逆。脉微欲绝。身反不恶寒。其人面色赤。或腹痛。或干呕。或咽
痛。或利止脉不出者。通脉四逆汤主之。其脉即出者愈。
清谷。清水完谷也。里寒外热。阴盛格阳于外也。寒甚于里。故下利清谷。四肢厥逆而脉见微细欲绝也。
寒甚则当恶寒。而反不恶寒。寒甚则面不当赤而反赤色。虚阳上浮而戴阳也。寒邪在里。或作腹痛。阴气上逆。
或作干呕。少阴之脉循喉咙。若阴盛迫阳于上。或作咽痛。寒凝水涸而利反止。阴盛阳衰之极。营血不流。
阳气不行而至于脉不出者。当以通脉四逆汤主之。前阳明中寒。表热里寒。下利清谷者。尚以四逆汤主之。况
少阴乎。服汤后。阳回气动。其脉即出而仍还于有者。乃阳气未竭。一时为盛寒所抑。郁伏不出耳。故即出为
愈也。然即出之脉。与下文暴出者异。所谓即出者。言即渐而出。至于复有。自有而常有。所以为愈。不若暴
出之自无而忽有。既有而仍无。如灯光之回焰。乃阳气已竭。得汤之温暖。而作返照之光。则阳气欲绝而死矣。
x通脉四逆汤方x
甘草(三两炙) 干姜(三两) 附子(大者一枚生去皮破八片)
上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