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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中国社会史-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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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游牧居民定居化自西汉朝末年开始,直至五胡十六国以及隋唐帝国依然如此。以上各国在3—6世纪之间割据北部中国,最后终于达到统一。内蒙、满洲、中国北方和西北方的游牧居民逐渐转而定居,其过程缓慢而复杂。这种转化是东亚史上一种经常性现象,直至当代仍然一样。

    2。中央集权统治倾向似乎与防御草原民族入侵问题相联系,但也与移民需要、土地分配、旱地灌溉等要求有关。这种趋势在华北,尤其在西北,自秦汉至隋唐一直持续不断。曹魏与北魏都有此倾向。似乎“法家”传统在华北地区显得相当典型。据此传统,国家在人口分布与社会及经济中应起积极作用。

    3。华北地区建立起来的政权的另一个倾向便是军事扩张,因受草原居民的威胁而引起。曹魏、建于渭水流域与甘肃的五胡十六国(4世纪)、5—6世纪的北魏与北周,全都企图向中亚、蒙古、满洲、朝鲜等地推进。在其前的秦汉,以及在其后的隋唐也怀有同样企图。各国的外交活动与军事活动都力求加强自身防御入侵的体系并将通商要道控制起来。

    南朝各国也有一些相当稳定的特点,直至6世纪依然一样。

    1。土著居民(傣、藏缅、苗瑶,或许内地尚有孟高棉人,沿海有马来波利尼西亚人)占据南方大部分土地;华夏语言文化的居民开始时只定居于长江流域平原、杭州湾北部沿岸以及广州平原。文化不同、别具特色的部族遭受杀戮,被赶至山区,因汉族缺乏劳力与士兵而被征入汉军,而且受到汉族商品的渗透,于是随着汉人控制的领地扩大而日渐汉化乃至完全被同化。汉人与土著的这种接触导致互相借鉴,其重要性仍鲜为人知,但似乎不可忽视。

    第一章胡人与贵族中国社会史2。汉族移居长江流域与华南如一浪接一浪推进,新移民与旧移民之间产生矛盾对立,造成麻烦,后来才慢慢加以克服。总而言之,最早定居的移民总想欺压新来者。

    3。长江地区与华南地区人口密度稀疏,而且相当贫困(南朝末期才兴起商业活动,7—8世纪即唐代时期才发展水稻种植技术),加之这里区域辽阔并带有殖民性质,于是便形成看来相当稳定的社会政治形态。中央政权荏弱,富豪家族强大,成为自汉末至陈亡这段时期建都南京之诸皇朝的特点。自4世纪至6世纪中叶,豪强家族贵族兴起、壮大,家族间彼此联姻,掌握重要职位,促使中央政权承认其特权。

    四川,或更准确地说岷江流域、红色盆地,其情况则较为特殊。四川的富庶及其相对远离华夏其他地区,使其明显倾向于自治。富庶的原因是土地肥沃,气候适宜,拥有矿产资源,而且紧扼通商枢纽——成都平原位于各通道的交会之处,可往云南、缅甸、印度东北部、贵州、广东、长江中游流域、汉水上游流域、渭水流域、青海、中亚绿洲。事实上,成都平原只有两条主道与秦楚旧国相联系,两条通道都难于行走而易于控制:往北是狭小山道,将四川与渭水流域连接起来;往东为长江水路,峡谷狭窄,水流湍急而危险,成为往长江中下游的唯一通道。这种特殊位置足以说明,除了许多时候完全自治之外,四川为何会时而隶属于建立在渭水流域的政府,时而则归属于长江中下游的帝国或诸侯国。这样一来,四川可见两方面截然不同的影响:一方面来自西北,另一方面来自长江流域。

    四川在赤眉军反叛时期,即于25—36年间曾经独立。后复于180—215年前后再次独立,当时张道陵与其孙子张鲁在四川建立了一个奉教之国。三国时期,蜀汉国存在于221—263年间。三国之后,四川于304—347年再度自治,在位者是氐族山民家族,属原始藏人血缘;这就是成汉,乃“五胡十六国”之一。

第四部分 3。190—317:从军事专制到无政府状态(1)

    三国:华北的曹魏

    汉朝虽然灭于220年之后,但曹操自3世纪初开始便已实际掌握渭水流域与中原地区的政权;可以说210年已开始建立魏国(220—265年)。当时曹操已统一整个中国北部。他曾野心勃勃地想去占领长江流域,但208年在湖北长江水域上发生著名的赤壁之战,标志着这种扩张政策的中止。孙权(185—252年)与刘备(161—223年)的联军大败曹操,成为三分天下的前奏;三国为:曹氏的魏国、刘备建立的蜀汉(221—263年)、孙权建立的吴国(222—280年)。

    曹操执行的政策与汉末知识界出现的强烈倾向十分一致。这种政策带有典型的“法家”倾向,亦即属集权性与独裁性的。曹操建立的军事政权明显地实行军事专政。新政策最鲜明的特点之一是设立大批“屯田”。当时起义与内战造成农业生产明显衰落,设立“屯田”,是为了适应经济与财政需要。曹操所设屯田与西汉时期的屯田不同,不仅驻扎务农士兵,而且安置无地农民。屯田并非全部设于北部边界,而是延伸至内地。河南东部就有很大的屯田区,住着好几万人。这类屯田一直设至淮河流域。屯田中的人员按军事化组织,从国家领取农具与耕畜。

    屯田的创设与扩大有助于复兴经济与加强防御。与此同时,重建工作亦大力进行,如:灌溉工程、水库建造等。屯田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目标:重新控制流浪无定的居民,这些人逃避国家监督并力图定居于富家领地。曹操是一名宦官的义孙,与汉末的贵族没有任何关系。他竭力加强自己的地位,不惜损害豪强大族。后者于189年杀害大批宦官之后曾高踞于政治舞台。

    曹操的军队原由成分复杂的雇佣兵组成,有旧绿林、流浪汉,有汉人,也有胡人:匈奴、鲜卑、乌桓、羌人。曹操全部势力就靠这支军队。为了保证新兴皇朝有稳定兵员,曹操建立了“士家”(士兵的家庭),通婚只能在士家之间进行。久而久之,士家就有可能成为特殊军事阶层。士兵职业受到鼓励,领受爵号与优厚待遇,类似于秦时。曹操还广泛接纳定居于华北的前游牧居民,借此来改组军队。游牧居民给曹操提供优秀兵员,特别是灵巧的配弓骑兵。游牧居民大量入伍而且草原部族享受优厚待遇(曹操曾批准一大批匈奴在山西东南部定居),其结果是加速其同化进程。至4世纪初,同化的后果便充分显露出来,当时已被汉化的游牧民族在中国北部组成了独立国家。

    曹操另一方面的政策是加强刑法,一反东汉时期所出现的松弛状态。220年,曹操死后,由其子曹丕宣布成立魏国。汉朝历时四个世纪完成的法律著作,就在曹魏时期作了第一次综合。魏朝的“新律”在中国法律史上是划时代之作。“新律”启发了“晋律”的作者,后者于268年即泰始年代问世。晋律比汉朝法律详尽得多,共有2926条,后来由两位卓越的法律诠释家作注:一是杜预(222—284年),以其工程技术才能及对《左传》的注释而成为著名人物;另一是张斐(生卒年不详)。

    曹操及其后继人的事业以注重效率与政治集权为特点,这种考虑反映在官吏晋升的新制度上。这个制度将官吏分为“九品”,其目标大体上是奖优而且保证公平选拔。

    但不久,这种制度便给豪强家族带来厚惠,他们能在军中建立功勋。事实上危害曹氏家族的,正是这个阶层。从司马氏一家来看,此阶层的势力发展极为迅速。司马炎的叔祖①曾指挥多次对蜀汉之战,摧毁了公孙氏在辽东建立的独立国家。其父组织魏军,于263年挥师灭蜀汉。他本人两年之后夺取了洛阳皇朝的政权并建立新的晋朝(265—316年)。

第四部分 5。长江流域的贵族统治:东晋

    晋朝退缩到长江流域之后,政治气氛起了变化。自此,问题再不是中央集权——宋(420—479年)、齐(479—502年)除外,两国作过零星尝试,曾竭力粉碎豪门大族的势力,但无多大效果——而相反,倒是形成一个同族通婚而且等级鲜明的贵族阶级,朝廷以至州郡的实际权力均为其掌握,一直至4世纪中叶。贵族阶级中既有4世纪初自北方移居到这里的豪门大族之后,也有来自长江流域与杭州湾沿岸的巨富之家。他们受到皇朝政权的承认与特许,免予纳税及服劳役。由于就职与享受特权最重要的是要证明自己的身世与家族名望,因而各家便致力于大修家谱。到宋末时,贵族阶级已相当巩固,不许“名门”与“寒门”通婚的惯例便用法律规定下来。这个同族通婚的贵族阶层的形成、上升,及其自6世纪中叶起的迅速衰落,构成南朝最独特的社会现象。

    东晋

    317年司马氏一王侯在南京建立的新国家,首先遇到的难题是移民。新来者人数众多,于是决定将其另册登记(登记他们用白册——“白籍”,登记旧居民则用黄册——“黄籍”),并在若干地区设立“侨郡”。下层移民迅速归属于富家,政府对此事态无法阻止。他们成为地主豪强的宾客或是奴婢。国家荏弱,无法试图像北方那样限制领地规模,也无法控制属下人员数量。再者,几个豪门大族(王氏、庾氏、桓氏、谢氏)把持了国家事务。各家族经过激烈斗争,曾依次掌握政权。

    不过,东晋虽然衰弱,但仍然能抗拒来自北方的入侵并阻止苻坚进犯(383年发生淝水之战),而且还于347年兼并四川,由此便为建于南京的朝廷开辟了通往中亚之路。

    促成东晋覆亡的危机表明州郡的豪门大族的强大,也显示军事领袖的势力。4世纪下半叶,江西赣江流域以及湖北部分地区实际上已脱离中央政权控制。而南京政府竭力招募“部曲”,雇佣豪门大族的属下人员,似乎已引起从太湖至浙江北部沿岸地区的潜在不满。这种情况导致400年前后宁波地区的起义成功。义军首领名孙恩,半海盗、半巫师,随其原籍山东的父亲参加道教的支派“五斗米道”。他从浙江沿岸的水手、渔民、海盗中招募人员,而且亦大概与现今杭州、绍兴、宁波的大地主发生联系,起义军驾驶楼船,组成“鬼军”,自舟山群岛洗劫沿岸,旋即威胁南京。402年起义军被粉碎,失败后引起队伍中许多人员集体自杀。然而,对孙恩义军作战却造成执行镇压任务的军事领袖日益强大。一个名桓玄的人利用这一时机篡夺了南京政权。次年他在南京被其对手刘裕所杀。刘裕曾打败北方诸国,博得很高声望。他于420年建立了新皇朝,取号为“宋”,也称“南宋”或“刘宋”。

第四部分 6。长江流域的贵族统治:宋、齐、梁…

    刘宋

    刘裕在南京执政之时,4世纪初的移民难题看来已被克服,北方居民已融合到其他居民之中。的确,宋君登基之后,立即取消黄籍与白籍之分,以便统一税收制度。刘宋初年,曾受到建于陕西与河北诸国的袭击,但随后这个长江流域的朝廷在元嘉年代(424—435)享受了一段相对稳定的时期,发展了与中亚及日本各小国的关系。这个太平时期没有维持多久。刘氏出身寒微家庭,因军事政变而上台。刘氏家族为重新控制地方政府而作的努力引起豪门贵胄的反抗。同时,北魏皇朝的攻击也大大削弱了刘宋。魏军直抵长江流域。一位曾镇压王侯叛变名叫萧道成的将军利用中央政权的衰弱将自己的人推上宝座,最后于479年篡夺政权。

    南齐

    萧道成建立的短命皇朝——南齐(479—502年),有两件显著的事情值得指出:一是强化中央政权而致损害贵族;二是长江流域与华南地区大规模的贸易飞跃发展。户籍登记作为征税的基础,篡改户籍册要受到严厉惩罚。与此同时,新政权竭力让平民有晋升机会,登上权力岗位。由于对贵族过度镇压,因而导致皇朝覆亡。5世纪末年,因屠杀贵族而致引起动乱。皇帝的一位堂亲,他在湖北北部具有战略意义的地区襄阳享有封地,起而反叛,向南京进军,最后夺得政权。他便是萧衍,即梁朝(502—557年)未来的武帝。

    梁朝

    5世纪末起,长江流域地区兴起的商业活动产生了重大的社会影响。贵族势力,部分有赖于地区分隔与大领地经济的自给自足,而贸易发展则促使其衰亡。商业兴起大体与南海及印度洋的贸易发展有关,它标志着一个变化进程的开端,最后达到10—13世纪长江流域及南方沿海省份的经济大飞跃。5世纪末,的确可见长江货运增长以及出现众多来自东南亚以及印度、伊朗地区的商人。位于长江之畔的城市以及南国之端的广州都发展起来了,国家开始从商业税中获得可观的收入。

    在梁武帝的漫长统治时代(502—549年),这种经济发展一如从前,而且愈加显著。武帝身旁有些杰出的谋士,如沈约(441—513年),以语音著作而出名;徐勉(466—535年),曾写有政治著作。6世纪上半叶是一个繁荣安定的时期,当时是南朝贵族文明的黄金时代。佛教获得空前发展,它适应了中国社会形式而且受到朝廷与豪门贵族的鼓励。不过这时已面临重大危机,随后即导致南方贵族阶级的消亡。

    陈朝

    陈皇朝诞生于梁末的军事叛乱与内战中,与先前定都南京的皇朝都不同。贵族阶级被逐于政府之外,而且很少人能免于大屠杀。梁朝的旧贵族只有少数人能在西魏的长安找到庇护之所。陈皇朝的西部省份被夺,元气大损,唯有靠军队维持,西面受后梁的威胁,北部受北周与北齐的袭击。收复寿阳(今称寿县,位于南京以北200公里)的胜利并无多大效果。589年隋朝的第一个皇帝迅速挥师直攻南京,陈朝遂告覆亡。

第四部分 7。4世纪中国的分治:五胡十六国

    曹氏先前创设的“士家”或“兵户”,东晋时代依然保留。4世纪时,国家还基本能控制自己的军队。到5世纪情况即不同,自刘宋时代(420—479年)起,丹阳郡即开始使用半官方半私人的军队,由地方官吏与豪门大族招募的雇佣兵组成。这种杂有流氓与强盗的队伍由军事投机家(即如欧洲之雇佣兵队长)指挥,令人联想起欧洲中世纪的“大军”。这样的军队组织必然危及中央政权,终于6世纪中叶导致梁朝垮台。曾转而事梁的西魏(中国西北部)将领侯景于548年叛变,挥师直逼南京。由是动乱连年不断,直至552年侯景身故为止。这段时期西魏自陕西渭水流域向梁国发动一系列进攻,大获全胜。553年,西魏进占四川,由此切断了南京与中亚的联系,继而占领扼住通往汉水流域要道的战略点襄阳,最后挺进湖北西部直至长江中游的江陵。西魏在江陵拥立曾囚于襄阳的萧氏掌权家族的一名王公。这个建于湖北的新国便是后梁,它受制于渭水流域的历届政权:西魏(535—557年)、北周(557—581年)、隋朝(581—618年)。后者于587年结束了后梁的统治。西魏在四川与湖北立足之后,长江下游的内战依然接连不断。将领陈霸先,其封地位于当时较南京富裕的武昌地区,557年他夺取了政权,建立南朝最后一个皇朝,即陈朝(557—589年)。

    东晋末年定居于华北的非汉族居民起义,旋即造成中国北部的四分五裂;自南满至中亚的东方绿洲,自四川至山东,分为许多个小国。其统治阶层往往来自北部及西北部边境地区。于是,4世纪初开始了一个政治史上的混乱时期,直至439年鲜卑一部族的后人统一北部中国才告结束。新政权的归并与不断更迭,京城的频繁易地,令人难于确切叙述。例如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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