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市场国家-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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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译本序
本书是詹姆斯·M·布坎南(James M.Buchanan,1919…)80年代上半期一些论文的选集,最近由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平新乔,莫扶民两位同志从英文原著译出出版。书名《自由、市场与国家》,实际上,是借用了书中第1编第1章的题目。但它也松弛地概括了全书各章所涉及的内容。
布坎南是美国乔治。梅森大学(George Mason University)有名的经济学教授,198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金的获得者。
就今天的习惯说,布坎南是一位保守的经济学家。“开明”和“保守”、这两个称谓,在经济思想史上的应用、在过去和现在有一个颠倒的过程。在整个19世纪,直到20世纪30年代以前,当经济自由主义仍处于顶峰的时期,笃信市场自动调节力量、主张自由放任的经济思想是被公认为“开明”的.而任何主张国家实行经济干预的人则被视为“保守”和 异端。但在本世纪30年代,凯恩斯学说盛行之后、两者正反的地位似乎被颠倒过来了。今天,主张国家对国民经济进行某种控制和干预似乎成为开明的思想(当然,这里所指的控制和干预都是以维护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大前提的),而仍然笃信市场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的经济自由主义的想法或主张却成为保守的思想了。
布坎南如他自己所说的,是“在40年代后期在芝加哥大学,受弗兰克·奈特(Frank H.Knight;1885…1972)教授思想薰陶之后从原来的一个真诚的社会主义者变为一个市场经济的坚决拥护者的”。
但是布坎南在西方经济学界的地位并不是由于他对于市场所采取的哲理立场而是在于他创立和发展了所谓“公共选择”(“PubliCChoice”)的理论分析,并由此从一个新的角度,对市场问题作出新的广泛解释。
布坎南承认“维克塞尔(Knut Wicksell,1851…1926)是近代公共选择理论最早的先驱者”,而他本人和戈登·图洛克(Gordon Tullock,1922…)“在1962年所写的《一致的计算》一书是推演一种政治宪制的经济理论的第一次尝试”。从60年代初期起,布坎南就不断地发展他所新创的学说,使“公共选择”成为“经济等中一个性立的或准独立的子学科”严格说来“公共选择”理论所涉及的并不完全限于经济问题。维克塞尔就是从“政治作为复杂的交换”的概念出发,进而论证“如果经济政策需要改革,就要注意经济政策如何决定的规则,注意宪制本身”。布坎南从其政治上的含义出发认为“公共选择把政治解释为选民和代理人之间在寻求增进或表达他们自己利益时的相互作用”(《经济透视期刊》1987年。暑期号,第29页)。因而,他把政治决策的分析(即公共选择)结合于经济理论之中,使其成为政治和经济理论的一个综合体系。瑞典皇家科学院宣称、布坎南的这一研究工作填补了传统的经济学中的一个空白。因为传统的经济学缺少一种独上的政治决策论。20多年来,布坎南为了发展他的这个新的分析体系,发表了不少著作和文章。他以这一观点批判了凯恩斯的宏观经济政策;为市场经济的有效性进行了论证和辩护,特别是把政治决策应用于财政、赋税、公债等具体的经济问题上。这本书就是最近一时期他所发表的、与这一命题有关的一类论文的集子。
由于上面已说过,“公共选择”,作为一个经济学子学科的基本论点所涉及的不单纯是我们所习惯的经济问题。布坎南的著作、在国内还不太引起人们的注意。一般介绍当代西方经济学流派学说的著作几乎都没有提到他和他的理论。但这一情况正开始有所改变。据悉布坎南的另一本书《成本与选择》(Cost and Choice,1979)已经在翻译中,不久当可出版。而这本书,作为上述一书的姐妹篇,它的翻译出版,将会和上书一起有助于我们对布坎南的理论的了解。
布坎南是自由市场经济的拥护者;但是、他与当代一些所谓经济自由主义者还有所不同。他对于市场机制的运用也已有所怀疑。在本书的最后一章里,他说:“现在我们知道,不论是市场还是政治体制,都比不上它们在观念上理想化了的模式所具有的功能。这是一个简单的真理。但它是一个经常为社会科学家与哲学家所忽视的真理”(见本书第:383页)。
这一认识不但对于社会科学家和哲学家具有理论的意义,而且对于一般人来说还具有现实的意义。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把观念上理想化了的模式的种种功能的完善性当做现实,似乎已成为一个思想认识的通病。一提市场,就把理想化的“完全竞争”当为事实。一提国家控制,便认为“集权化计划”必须而且能够取代市场。布坎南作为一个从“忠诚的社会主义者”变为“市场经济的坚定拥护者”的经济学家,也不得不对这两个极端观念上的理想化模式提出怀疑,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陈岱孙
1987年12月21日于北京大学
导言
这个集子里所搜集的全部论文都写于80年代初;即使这种政治经济学是我个人的观点而不是公众的观点,“80年代的政治经济学”这个副标题也暂时具有一定的准确性。正如各章的章名所示,我的兴趣越来越转向一些基本的问题这些基本问题不仅在19世纪80年代存在,而且在20世纪80年代存在,它们还会在21世纪80年代存在。这些问题是关于政治、法律和社会哲学的基本问题——秩序、自由、公正、效率、进步。政治经济学家给这些问题赋予了一种严密的观点,从而为其他人在这方面的研究作出了一种补充性的贡献。任何科学权威式的傲慢态度都是不适当的。这里的一些论文只是作为我个人加入这场还在继续进行的有许多学者参加的对话和讨论的一种投入。将它们奉献给大家,是希望我在某种混乱的过程中所进行的探索能够传递给那些同样关心这些问题的同行们。
这些论文最初都是独立成篇的并没有一个要把它们编成象本书这样一个集子的长远和明确的计划。大多数文章都是为了参加讨论会、讲课或作年会报告而写的。正如我在自己的或别人的其他文集中所发现的,这里,也许在不同的独立成篇的文章之间存在着一种“自发的秩序”或整体性;这种自发秩序和整体性要比任何仅仅是对生产过程作一种观察所提示的更强。但是,由于这些论文是分别写就的,因此在不同的章节之间就难免出现较多的重复与赘言,这种重复与累赘会比一本结构紧凑的书所允许的多得多。我已经通过仔细筛选与编辑修订,尽我所能,把这些缺陷降低到最低限度。
本书是按五个主题来编排的,这五个主题看来对于描述本书的内容是合适的,尽管有的文章还编排得不尽合适。在第1编里,我所关注的是有关社会秩序的不同的观点。在这几章里,我努力定义并且叙述我的观点,并且对那些看来是困难的观点进行了评价与理解。在第1章和第2章的部分内容中,讨论具有一种泰然自若的自传性质,这种性质一方面是由最初提出的目的所产生的,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在个人的背景中纳入了重要的哲学问题而由可能获得的价值观念所引起的。第5章的标题是:《专制在作为科学的政治学中的潜力》,我认为这一章是最重要的,也是全书中最会引起人们争议的一章.
第2编在《秩序的出现》的主题下包括了5篇文章。这些文章反映了我对正统的主流经济学在方法论上所作的持续不断的批判,也反映了我对那些力图对进化论解释作过分推广的人的批判。这些题目对于那些知道我别的著作的人来说是熟悉的,但是,我在这里所作的特殊的应用也许有助于澄清至今还存在的含糊不清之处。我之所以把第10章也列入这一编,那是由于在本书中找不到更为合适的地方了,尽管把它编入这一部分也不是很合适的。这一章只在一个地方与第2编的其他文章有关联,这就是我是依靠着哈耶克对于遗传性进化与文化上的进化之间的区别来进行分析的。
公平问题是在第3编中进行讨论的。即使在我本人看来,这些材料也没有对公平问题作出任何综合性的论述。这些章节所包含的内容仅仅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小题目所写的一些东西,而关于这些问题,用“公平”这个词就可以联结起来。在这个时期,我与杰弗里·布伦南(loren lomasky)nan)、洛伦·洛马斯基(Loren Lomasky)合作写过一些别的文章它们发表在别的地方; 这些文章在某些方面对问题作了引伸,但是,我个人的贡献,就是从最好的方面说,仍然是极其有限的。
第4编包括了4篇相互有关联的文章,这四章可完全纳入规范意义上所理解的“政治经济学”的范围之中,这一点比本书其他各章更加清晰。这本书最初是按我本人与那些最初邀我写文章的人的要求,在债务与赤字的标题的鼓动下写出来的。我的努力在这里反映了我返回到了或者又继续了我在自己早期的著作中所作的研究,那时,债务与赤字问题没有像在80年代那么紧迫。这些章节中的核心论点是会引起争议的,这主要是由于那些反对我的立场的人所隐含在分析中的哲学基础是不同于我的哲学基础的。运用我在本书别的章中所讨论过的哲学基础,我关于债务与赤字的分析就变得直截了当和确实是基本的讨论了。
第5编包含了4章。在第21章中,我考察了选择环境对于个人行为的影响。在第22章与23章这两章相互联系的内容中,我讨论了一般的契约论者立场与契约民主之间的相互关系。在第24章中,我力图把政治经济学置于一种吏为广阔的社会哲学的背景之中。这一章是关于全书一的个合适的总结。
这里收集的论文都是由我个人写成的.但是,在这些文章的酝酿与写作过程中,我与许多同事一起工作,他们的帮助对于我写作这些论文是有启发的。杰弗里·布伦南尽管在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工作,但他是我整个时期的同僚,并且在我的论文刚刚写就时就给予了有价值的批评。德怀特·李(Dwight Lee)是我在公共选择研究中心时的同事,后来又是我在乔治·梅森大学与在弗吉尼亚理工学院早期的同事,他与我一起对第20章所讨论的材料作过研究。通过对这种材料的扩充我俩在别处合作发表了文章。戈登·图洛克是我长达四分之一世纪之久的同事,我总是通过他在洞察我的立场中所贯穿的逻辑能力,来加强我对债务与赤字的分析。
在每一章开头,我特别指出,这些文章是以前发表过的,承蒙允许,得以在这里重新出版。我应该对于公共选择研究中心所提供的学术研究气氛表示感谢,正是在那里工作的时期中,我的这些论文才开始得到准备。如果没有该中心对于整个项目的外在支持,这些文章是不可能付印的。对于我的许多同事以及该中心的工作人员以及学生,我表示同样的谢忱。
最后,正如在我所有的著作中总是要鸣谢的那样,贝蒂·蒂尔曼(Betty Tillman)仍是我这本书出版过程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人.
詹姆斯·M·布坎南
1984年12月于弗吉尼亚州费尔法克斯
第1编 各种不同的观点
1 自由、市场与国家①
我记得“我的老师”弗兰克·奈特(Frank Knight)教授在许多场合说过,他从未能辨明市场反对派之所以反对市场,是因为他们认为市场是有效的,还是因为他们认为市场是失败的。正如弗兰克·奈特说过的许多话一样,这句话是颇值得深思的。我在此沿着奈特指明的线路,将市场或市场秩序反对派分成明显不同的两种人,进而根据他们对以经济理论为一方和以公共选择理论为另一方的潜在的接受态度,指出这两种人各自的特点。
我是在解决了思考30多年的一个问题后才作这番论述的。1983年4月,我应邀作纪念沃伦·纳特(G·Warren Nutter)的演讲。在演讲中,我提到了40年代后期我和沃伦·纳特在芝加哥大学的共同经历。我注意到,我们俩同与我们年龄相仿的许多人—样,最初都是作为忠诚的社会主义者进入经济学领域的。但是我也注意到,沃伦·纳特和我都转变成了市场经济组织的坚定拥护者;就我来说,这种转变仅仅是由于受教于弗兰克·奈特六个星期。令我困惑的问题是,为什么我们这群人中的其他忠诚的社会主义者,虽然也有同样的在高等学府的经历;包括受弗兰克·奈特的思想薰陶,却没有经历相同的转变?为什么他们在“学习了经济学”之后,仍然一如既往地坚定地信奉社会主义?他们确实“学习过经济学”,而且在当时观察得到的学术水平上,他们并不亚于其他人。
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我是在写完演讲稿后、为演讲作准备而通览草稿时才获得的。我以前总是深信,那些在广义上可被恰当地称为“社会主义者”的人,其大部分在最基本的方面同我在转变为自由市场拥护者之前的情况是相似的。现在我认识到,这种基本相似仅仅是对一个子集,对市场秩序反对派中的一种人来说才是适合的。这种区别具有重要的意义。市场反对派中的一些人,他们的思想状况同我转变之前相似,容易受经济理论的观点的影响;相反,市场反对派中的另一些人几乎完全不受这些观点的影响。比较起来,第一种人认为公共选择理论的观点是不必要的,不相干的;多余的或者甚至更糟(在转变后);而第二种人则认为,公共选择理论即便不伴随着向任何实证的替代理论转变,也会提供一种新的分析范例。
我要详细地讨论这两种完全不同的反市场的思想。即使有时会产生误解,对某种思想命名还是有用处的。我把第一种人称为自由社会主义者,把第二种人称为反自由社会主义者。
把“自由”和“社会主义”这两个词并列也许会引起反对;我把它们扯在一起似乎是自相矛盾的。尽管如此我还是认为,“自由社会主义者”这个词恰如其分地描述了我在“看见光明”以前的思想状况(魏玛德国曾有一个自由社会主义党)。持这种世界观的人名副其实地对自由给予头等重要的评价。他个人抗辩、拒绝、忿恨和反对其他人控制或支配他自己选择行为的企图。他讨厌受约束,而由衷地喜欢纯粹的自由。
现在,研究一下这种对市场的运行方式确实非常模糊不清的人会具有何种思想过程。他不知道自己对经济理论尤其是对经济理论中关于市场自然协调性的基本原理无甚了解,而他又不享有对相互作用过程的直感。可是与此同时,他在观察他周围发生的事物。他本人生活在并参与于经济之中。他为他的工资工作;为他的消费品付钱。经济决策是由某人在某处作出的。
这种人怎能不把这种经济看作是某些人通过它来控制和剥削其他人的体制呢?对经济过程的指令和控制完全是任意的参与经济的单个人处于那些以操纵他人的生活和命运来促进他们的贪欲和助长他们的异想的人的支配之下。如果这些观念不是或多或少地自然出现,也会在大众传播媒介和学院…学术机构中普遍存在。这些观念可以在被称为“历史发展科学”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诸多变种中找到其作为理由的正统知识来源。马克思的不朽天才恰恰在于,他对这种无知的知识分子对资本主义或市场秩序所可能产生的反应,有着敏锐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