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体育电子书 > 以色列史综览 >

第29章

以色列史综览-第29章

小说: 以色列史综览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注十九:肯扬女士Digging Up JEricho(New York:Frederick A。Praeger,1957),二一四~二二。页。她推定这些墙的年代,只是主前一五五○年左右;但是关于相反的结论,参考第五章,九三~九四页。

注二十:这是旧约里,基督另一次以雅巍的天使显现。这个「元帅」称这里为「圣」地(书五15),就像摩西站在燃烧的荆棘旁一样(出三5),而且使用人称代名词「我」,要把耶利哥交在约书亚手中。

注二一:并非所有两百万人都绕耶利哥城。评论家认为这是不大可能的事。这些「兵丁」代表其他的人,而且当他们与带约柜的祭司同行时,人数可能不很多。

注二二:在行军的行列中,很重要的东西,就是代表神的约柜。就像比较早的时候,约柜阻住约但河水一样,现在要使耶利哥城墙倒塌。

注二三:喇合在此免死,被列于大卫的祖谱中,因此也列于基督的家谱中(太一5)。

注二四:希伯来文是Cherem,在约书亚记第六章17至18节中,使用五次。有时这个字有「咒诅」的意思,但只表示某件有关的东西,由于不被神使用,而受咒诅。

注二五:一个普通的舍客勒,约重十分之四盎斯,因此算起来这里的银大约八十盎斯,金廿盎斯。

注二六:可能依照正式的规定来求问,用乌陵(Urim)和土明(Thummim)(出廿八30;民廿七21)。这种启示的力法,只有大祭司能用。

注二七:在他们当中或他们之外,可能有伯特利人。圣经上说(书八17),伯特利人确实和艾城人,一起追赶约书亚的诱敌之兵。

注二八:在第3节的三万人和第12节的五千人之间关系不明。可能三万人也是第一次进攻的军队之十倍。

注二九:耶特尔这个名字的意思,就是「小山」或「高堆荒扬」(书八28),这和艾城(ha'ay)的意思很接近,这是认为耶特尔为艾的原因之一,也就是假设这个地名的意思一直保留到现代。但是Simons  (GTT,二七○页)认为不是如此,而指出现在几个地方也称为耶特尔,而且艾城的意思,不一定是「荒场」之意,只是有「石堆」的意思。

注三十:Albright和Wright(BAR,八○页)都认为艾城陷落的故事,实在是记载伯特利被征服之事,后来附加成艾城的陷落,以便解释伯特利附近一直有废墟的原因。但是按着圣经的准确性来看,我们应拒绝这种看法。Vincent的解释似乎比较合理,他认为艾城是伯特利的前哨站,所以挖掘的考古学者并未找到永久性的遗迹。但Wright不认为如此,他注意到约书亚记第八章,常讲到「艾城的王」(同上)。

注三一:Simons另外提出两个论点:「耶特尔在征服以后的时期,不是废墟,而约书亚指出艾城成了荒场(书八28)」;「在那特尔之北,没有广大的山谷,而约书亚记第八章11节,指出在艾城附近有一个谷。」其摘要在“Archaeological Digest〃of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Archaeolegy  July…September,1947,三一一页,被Free所引用,ABH;一三四页。而且,关于人口寡少,在约书亚记第八章25节的一万二千人可能包括伯特利的人。(参考本章,注二七)。

注三二:圣经或者古挖掘都如此显示。考古挖掘发现Tell  Beitin  (Bethel?)是在十三世纪受到全面毁坏,这是晚于约书亚的时代,但可能是士师记第一章22至26节的时代。

注三三:参考第七章,一五一~一五二页。

注三四:以巴路山和基利心山南北部对座,示剑在它们两者中间的东端。东边在示剑之前有一片平原,约书亚后来可能就站在这平原中间,宣读律法给两旁的百姓。

注三五:这大概不可能是全部的摩西法,否则要用很长的时间来写。到底包括多少,有几种不同的看法:只有十诫;十诫加上约书亚在此宣读的祝福和咒诅;申命记中的律法部份;整个律法的六一三条诫命(依照犹太人的算法);整个律法的简单概要。

注三六:从吉甲到示剑,这将近四十哩长之旅程,带了多少以色列人,是很难决定的。约书面记第八章35节说到妇女、孩子、寄居的人及男人。当然在约但河另一边有两个半支派的妇女和孩子,不在其间,而且我们很难想像,将近两百万其他的人,怎样一起旅行,当然这也是有可能的。假如只有代表性的群众去,可能每个年龄的的男女都有代表。

注三七:它是征服迦南时所列出的七个(有时仅六个)种族中之一:亚摩利人(Amorites)、比利洗人(Perizzites)、迦南人、赫人、革迦撒人(Girgashites),希未人和耶布斯人(Jebusites)(申七1;书三10;廿四11)。我们并不知道他们的起源,只知他们和Horites一样,关于此有一些证据存在。他们代表来自不同地方的人(创卅四2;卅六2;书十一3;士三3等),因此应该不是同种。

注三八:这种求问,神会以乌陵、土明来答覆,但在此并未使用。

注三九:在一九五六、五七和五九年期间,于基遍的考古挖掘可以证明。(今日的el…Jib,在耶路撒冷西北七哩处);参考J.B.Pritchard,Gibeon Where the Sun Stood Stil(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62)。

注四十:这五个城市,在地理上彼此的关系,几乎形成正三角形。耶路撒冷和希伯仑在东边,形成南北走向约廿哩的一边。拉吉约在南边,成东西走向一边,距伊矶伦约七哩,伊矶伦位于南方一边的东端,耶末位于斜边,大约在伊矶伦和耶路撒冷的中间。可能除了伊矶伦之外,都已知其位置。

注四一:上伯和仑位于基遍的西边偏北大约五哩处。下伯和仑大约距两哩以上。我们应该认为这里只是指一个地区。

注四二:因为起初敌军并未向南逃至五个联盟城市中最近的耶路撒冷,足证约书亚已切断他们逃生之路。但是,后来显然敌军胜过约书亚疲乏的军队,所以能在伯和仑向南回转。

注四三:亚西加位于以拉谷的顶端,也就是后来大卫打败歌利亚的地方(撒上十七1),大约在伯和仑的西南十五哩处。联盟城市之一——耶末,位于这里的西边约三哩之处。关于玛基大,参考本章,注四八。

注四四:这个诗体的呼求之头几个字,和13节的后几个字,是说:「日头停留在天的当中(Chatsi〃half〃)」,意思是刚好在正午的时候,太阳正在约书亚所站的基遍上空。其馀的呼求是说:「月亮啊,你要停在亚雅仑谷」,意思就是那时月亮,位于靠近这谷的水平线。因为这各位于基遍的西北十七度,这时候,可能是七月,而且从日月的相关位置,看出当时的月大约在四分之三半满月之时。

注四五:关于有帮助的摘要及其他看法,参考B.Ramm,The Christian View of Science and Scripture(Grand Rapids:Wm。B。 Eerdmans  Publishing Co。,1955),一五六~一六一页。Ramm自己赞成「遮云」的的看法,但反驳的意见,参考Payne,BETS,4(1960),九五页。

注四六:例如,有一种说法,主张这么热的阳光停止照射。

注四七:如何产生这情形呢?在13节结束时有讲:「不急速下落,约有一日之久」,意思是说太阳地球的位置并非停止不动,而只是改变较慢。这就是说地球自转的速度,比平常慢一半。这并不影响它的公转速度,或其他太阳系星球之运行,关于这些复杂的因素,其他不同说法的批评者曾提出来过。

注四八:虽然两地都不确定,但是玛基大最可能就是Khirbet  el…Kheishum,这是在以拉谷(Elah  valley)顶端的亚西加东北约两哩处。而立拿最可能就是西边四哩的Tell  es…Safi。

注四九:至少未提到受过全面的毁坏。关于讨论其意义,参考第五章,九五~九六页。

注五十:是一个十八亩的大城市。关于考古挖掘和研究资料,参考第五章,一○九页,注七二。

注五一:就是Tell Jezer;是由R。 A。 S。Macalister在一九○二至一九○五年,在一九○七至一九○九年之间挖掘的;参考他的报告,The Excavations of Gezer,1912.Hebrew Union College在一九六四年开始挖掘;参考BA,30(二月,1967),四七~六二页。

注五二:虽仍未确定,但一般认为就是Tell  el一Hesi;Albright,  BASOR,17(1925),七页。

注五三:希伯仑在古犹太(Judea)的山峰中,最高之处(约三千尺高),至今仍是重要城市。圣经所提之希伯仑城市之确实位置,可能在东边的Gebel  er…Rumeidi。

注五四:假如这里就是贝得美辛,那么就位于希伯仑的西南,约十三哩处。参考第五章,一○九页,注七四,有关其挖掘和参考的资料。

注五五:参考约书亚记第十五章8节、63节;十八章28节。耶路撒冷是联盟的领导。

注五六:参考撒母耳记下第二章7节。耶路撒冷显然一度暂时被犹大所夺,士师记第一章8节。

注五七:参考第五章,九四~九六页。

注五八:基尼烈可能是指加利利海。这平原是约但平原,那儿有很多的城市。

注五九:多珥位于地中海岸,在后来该撒利亚(Caesarea)之北八哩处。

注六十:分别列出的这三个城市,可能是最强的。但我们对它知道不多。参考约书亚记第十二章20节;十九章15节(西布伦支派的伸仑);十九章25节(亚设支派,更远西边的押煞)。玛顿地点虽然仍不确定,但通常被认为就是现在的Qeren Hatttin,在提比哩亚下Tiberias之西,靠近Khirbet Madjan之地,此处仍有这个古代的地名。

注六一:米伦水边可能指呼勒湖,最近干竭。但是,有些人认为这地方就是指现在Meiron材附近的许多水泉,在湖之西边偏南十哩处。

注六二:「哈拉山」意思就是平滑、光秃的山。这可能就是民数记第卅四章3节、4节和约书亚记第十五章2、3节所指的亚克拉这坡(Ascent of Akrabbim),位于死海的东南。

注六三:约书亚记第十三章1节也暗示到,因为约书亚的年纪,神没有命令他亲自指挥海岸的作战。约书亚一直指挥得很好,那时可能已经疲乏了。

注六四:在雅姆克之北,基述人(Geshur)和玛迦人(Maachah)占据很大的领土,而且圣经明述这两族所占之地,均未列人玛拿西的统治之下(书十三13)。

注六五:犹大这个人,在弟兄中获得领导地位(创四三3;四六28),而且雅各预言他的支派成为领袖(创四九8~12)。以法莲是约瑟的儿子,当他祖父雅各祝福他时,偏爱他在玛西之上(创四八1~22),约书亚也出自这支派。

注六六:以法莲在士师时代,已获得有声望的地位,曾向基甸质问,因为基甸未召他们同去与米甸人争战(士八1~3),在一段时间之后,也以类似的理由,向耶弗他(Jephthah)质问(士十二1~6)。当大卫统治犹大,而扫罗的继承子伊施波设(Ishbosheth)统治以法莲和北方支派的时候,对犹大的厌恶就产生了(撒下二1~11);又一次产生是后来当大卫在押沙龙(Absalom)叛变之后,回到耶路撒冷的时候(撒下十九41~43)。而在王国分裂之后,以法莲常被看为代表所有其他十个支派(赛七2、5、8、9、17;十一13;耶七15;卅一9、18、20;结卅七16;何七8等。)

注六七:比较民数记第廿六章28至34节;约书亚记十七章1至3节和代上第二章21至23节,玛拿西分裂的理由似乎如下。居住在约但河西边的玛拿西半支派,经过玛吉,传下来到玛拿西的孙子基列(Gilead),基列有六个儿子。其中一个的儿子西罗非哈(Zelophehad)只有女儿可以继承,经过特别的决定(民廿七1~11;参考第七章,一六七~一六八页),她们被准予和儿子一样继承产业,结果是分给玛拿西在西边应得的十份,这些女儿得到五份(书十七3~6)。在约但河东边的半支派,显然从玛拿西的两个孙子传下来,一个是玛吉和玛迦的儿子(代上七15~16),另一个玛拿西的孙女(玛吉的女儿,但其母不知名)和希斯仑(Hezron)结婚所生。从后面这一对夫妻传下来,一直到睚珥(Jair)生出,圣经明说睚珥住在外约但地区以内(代上二21~23)。

注六八:这段时间的长短,是依据迦勒的叙述来计算,在加低斯巴尼亚时,他是四十岁,而今已八五岁(书十四7、10),另外是在四十年的旷野飘流当中,百姓到加低斯时,过了一年多。我们想到约书亚所做的一切,他用这么多时间在战争中,是不足为奇。当约书亚完成北方战役时,他自己大概已近一百岁了。(参考第九章,二二九~二三○页。)

注六九:这里并未明说为何选择示罗这地方。可能任何在犹大的地方,对于所有各支派来说都大南边,而以法莲是第二重要支派。此外这与引起许多讨论的创世记第四九章,其中第10节可能有些关系,但是并不清楚。

注七十:从这里可看出,约书亚指挥各支派,一接受所分配之地,立刻上去占领,然后再分配其他的支派。可能约书亚已排好程序时间表,因此能够及时占领,而且也不耽误分派土地的工作。

注七一:虽然现在这里几乎没有什么树木,但是显然在那时是有的(参考王下二24)。在这中央地区有许多浓密的森林,表示显然很少人住在这山上(这些进犯的迦南人一定是住在各地),这可能就是为什么约书亚在这之前,显然很少在这一带打仗的原因。(参考本章,一八八~一八九页。)

注七二:显然在第2节所列的别是巴和示巴(Sheba)造同一个城市,否则全部加起来的数目,就会比第6节的总数超出一个;另外在历代志上第四章28至31节,同样的经文中,并没有另外列出示巴来。

注七三:参考第七章,一七九页,注一○二。

注七四:利未分散在各支派所抽出的个别城市中(当然这是因为是祭司支派的缘故,书廿一1~41),而西缅也是分到一些城市。有一件有趣的事,就是后来有一些西缅支派的人,向北移到以法莲和玛拿西附近(代下十五9;卅四6),因此北部王国,虽然地理上原来只有九个支派,却可被称为十个支派。

注七五:创世记卅四章,1至31节;参考第四章,六八页。

注七六:那里的迦南人,后来也受非利士人的压迫,非利士人是以后大量移到海岸地区的;参考约书亚记十九章47节;士师记第一章34节;第十八章1节。

注七七:第一次核计人数是六万二千七百人(民一39),第二次是六万四千人(民廿六43),使但成为仅次于犹大的大支派。

注七八:并非所有人都移民。在士师记十八章的记载,看出起初只右六百人上去夺那地,但可能有其他的人跟上去。然而,参孙(Samson)的家庭是但族,仍住在所分派之地(士十三2),所以可能其他的人也如此。

注七九:这件事证明祭坛在这地是绝对不能设的。祭坛除了设在会幕,发现只在特殊宗教场合使用过(士六24;撒下廿四25; 王上十八30),而且不是由一般献祭者献一般的祭。

注八十:在拉吉的城门,找到拉吉的陶片,这些是城毁时,正在听审所用的证据之一。参考申命记第廿一章19节;箴言第廿二章22节;阿摩司书第五章15节。关于陶片,参考H。 Torczyner,The Lachish Letters,1935;or DOTT二一二~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