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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以色列史综览-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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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罗是这种消息的中心地。另一方面,神曾赋予撒母耳勇敢的心,完全的相信神。面对这工作,许多刚强的人都可能会沮丧,但撒母耳却能干地肩负起来了。

    撒母耳的努力有显著的果效,因为二十年后的以色列,不再是软弱可怜的非利士附庸,已成为一个精力充沛的民族,并且曾经彻底地击败迫害者(撒上七3~14)。这种改变并非是无缘无故的,曾为此竭尽心力的撒母耳是唯一能够促成这种果效的人物。

    2.工作的类型:圣经只字不提撒母耳如何完成如此繁重的工作,只提及他工作的结果,但是我们可以推测某些必要的工作。他可能要费心地重建会幕,因为约柜已被掳,示罗已遭破坏了。所以他必须立即采取行动,以防范印将来临的敌人的信仰,当时会幕被迁移至挪伯(Nob)(注九八)。多年来何弗尼与非尼哈败坏了会幕,重建后,正常的献祭与仪式便恢复了。当然没有了约柜会使工作比较复杂,其次,可能要鼓励散居在各城邑中的祭司与利未人,特别是要求他们重新肩负教导的责任。相信先前这工作,因着以利的不好榜样而懈怠了。祭司利未人必须谨慎地教导百姓,这工作很重要,因为他们直接地接触百姓,可以大大的改善人们的信念,提高士气(注九九)。我们想撒母耳可能四处旅行,与人会晤,力劝各地的百姓重新恢复对神的信心。

    3.训练学校:撒母耳似乎开创了一个新的想法,就是为年轻的先知设立训练学校,这个思想与他一向的努力息息相关。我们从后来扫罗时代的资料知道有训练学校(撒上十5~12;十九19~24)(注一○○),所以这些学校显然已存在一段日子了。撒母耳为什么要创办学校,是因为他看见这个危机时代非常需要助手,他自己分身乏术,所以需要助手。经过良好的训练(注一○一),这些人可以使果效倍增,并帮助一些他到不了的地方。教导他们当然要花费宝贵的时间,但撒母耳可以在旅行的途中指挥学校(注一○二)。

四、米斯巴凯旋之战(撒上七5~14)

    经过二十年的努力(撒上七2),以色列终于能战胜非利士人,获得一个决定性的胜利。当时大家的士气都已提高了,所以敢再度会战,但最重要的,他们恢复了对神的信心,因此耶和华愿意赐下胜利。事实上,战争爆发的时候,百姓正聚集在米斯巴(注一○三),在神面前等候属灵之复兴。非利士人听到这个聚集,以为他们是要宣战,所以决定先发制人。当以色列人获悉敌人渐渐逼近的时候,先是非常惊惶失措,但撒母耳呼求神的帮助,神垂听了。耶和华大发雷声,使前进的非利士人受惊,然后以色列人重重的击败他们,后来他们追赶敌人远达伯甲(Beth…car)(注一○四)。

    这里我们要想到先前所提及的事,参孙的努力在这次胜利中占有它的地位,可能就在这次战役之前,他在大衮庙杀害三千非利士人,因而重燃非利士人对以色列之神敬畏的心,结果促使他们在雷声之下落荒而逃。

    这次胜利后,非利士人不再侵犯以色列领土,直至扫罗被立为王后(撒上十三)。在士师记十三章1节所提及的四十年迫害,因着米斯巴之役而结束了。

五、约柜的归回(撒上五~六)

    早在二十年前亚弗之战中,会幕内的约柜被掳掠了,但是神使非利士人经历重重的灾难,约柜被夺去七个月后就归回以色列。首先,约柜旁边的大衮像(注一○五)两次仆倒在它面前;其次,神将痛苦的肿瘤病(译者注:圣经译为痔疮)加在百姓身上,有的甚至死亡;最后,他们的地遍布老鼠(注一○六)。非利士人的祭司想用计谋来遣送这个带来灾祸的约柜回原地,意图挽回面子,并藉这方法将约柜抛出车外;但神干预了这事,虽然两只年轻母牛被迫与它们的小牛分离,它们仍然拖着车,安全而且奇妙地沿着往以色列领土的伯示麦(注一○七)路上直走(撒上六1~18)。

    约柜虽然同到以色列地,仍未曾归同到挪伯的会幕中。在伯示麦地,好奇的百姓擅观约柜(注-○八)并亵渍它,因此神刑罚他们,击杀了许多人的性命(撒上六19~20)。后来伯示麦人并没有将约柜送回会幕,反而要求基列耶琳人(Kirjath…jearim)(注一○九)来迎接它。这些人适当地安置了约柜,所以他们没有遭遇任何的祸息。约柜停留在基列耶琳超过七十年(注一一○)一直没有回到会幕,直至大卫将它运回耶路撒冷。为何连撒母耳也不坚持将约柜运回会幕中?他一定听到了约柜归回的消息,因为这样重要的事情是无法保密的。何况撒母耳必定希望约柜成为鼓舞百姓的工具,既然他没有如此做,我们只能说,圣经没有记载出他如此决定的特别因素。

六、百姓要求立王(撒上七15~八22)

    自米斯巴的胜利后,祭司与利未人再度各尽其职,且有相当的果效,因此,撒母耳的活动使显著地减少了。圣经说,他断事的范围缩小,只接触伯特利、吉甲、米斯巴和他的家乡拉玛(撒上七16~17)。在南部靠近别示巴的地方,他立自己的儿子约珥(Joel)和亚比亚(Abiah)为士师,以助他一臂之力。但他们没有跟随父亲敬虔的榜样,反而效法何弗尼与非尼哈的样式,收受贿赂,歪曲正义。

    因着他们的败德,百姓向撒母耳提出要求,就是为他们立王,这个要求令他大大的失望(撒上八4~6)。其实这两个儿子的败行,并非立王的主要原因。百姓曾经目睹,在目前的政治制度之下,他们是如何惊险地度过灾难,当现今情况好转的时候,他们便要求改变。非利士人或其他的敌人(注一一一),可能会卷土从来,他们要一位君王,拥有一队组织严密的军队,「像列国一样」。

    然而,撒母耳认为这个请求是一种个人的侮辱。他一直为以色列劳碌奔波,并且坦然地相信,他们的国家目前是相当强大的。百姓的请求似乎表明他们对撒母耳缺乏信心。但神对他说,事实并非如此,他们真正侮辱的,是神自己;百姓再不希罕神所赐的神治政治了。可能当时撒母耳盼望神吩咐他严严地斥责百姓,并拒绝他们的请求,但神却没有如此做,相反地,神吩咐他应允百姓的要求,言下之意,他们所要求的,实在是最合适的(注一一二)。假如百姓遵行他的律法,便能体会神起初所计划的,都是最美好的,但百姓没有遵守律法,因此他们不能体会。神进一步地指示撒母耳,要警告百姓:随着君王而来的,是重税的负荷,是他们在神权玫体统治下所未曾经历过的,如果他们遵循神的方法,对他们会有更多的好处,同时也能讨神的喜悦,但现在他们却背道而驰,认为其他国家所拥有的就是最好的,即使包括全部的害处。

 

注释:

 

注  一:参考第八章,一八一页。

注  二:参考第五章,一○○~一○一页。

注  三:士师记只字不提这些入侵的论述,参考第五章,一○一~一○二页。

注  四:舒匹鲁刘马(一三七五~一三四○左右)是策动赫人帝国兴起的主脑人物。征服之地南至利巴嫩山脉(Lebanon  mountains);比较O。R。Gurney,The Hittites(Penguin Books,Inc。,1925)。

注  五:参考第三章,四九~五十页。

注  六:日期不确定,比较第五章,一一三页,注一○三。

注  七:早在主前第三千年代,已发现陨铁(meteoric iron),但是炼铁的技术是赫人所发明推展的,因此主前第二千年代中,赫人几乎控制全部的专利。铁较青铜坚硬,使专利的国家比她的敌人更占优势。比较Al…bright;AP,一一○页。

注  八:关于珊迦,圣经只记载他击杀六百非利士人;至于陀拉,神兴起他「拯救以色列」。

注  九:圣经说明七位士师工作的年日:陀拉二十三年,睚珥二十二年,耶弗他六年,以比赞七年,以伦十年,押顿八年,参孙二十年。其馀士师工作的实际年限,并未提及,但是相继而至的太平岁月是:俄陀聂四十年,以笏八十年,底波拉四十年,基甸四十年,珊迦则不详。

注  十:这个名字是动词Shaphat的分词,意思是「审判的人」,他们显然处理一般民政,也判决与法庭有关的事件。

注十一:俄陀聂(士三10),基甸(六34),耶弗他(十一29),参孙(十三25;十四6、19;十五14)。

注十二:米所波大米迫害八年(士三8),俄陀聂施行拯救,太平四十年(三11);摩押迫害十八年(三14),以笏施行拯救,太平八十年(三30);迦南迫害二十年(四3),底波拉和巴拉施行拯救,太平四十年(五31);米甸迫害七年(六1),基甸施行拯救,太平四十年(八28);亚比米勒的统治三年(九22);陀拉作士师二十三年(十2);睚珥作士师二十二年(十3);亚扪迫害十八年(十8),耶弗他施行拯救,太平六年(十二7);以比赞作士师七年(十二9);以伦作士师十年(十二11);押顿作士师八年(十二14),非利士迫害四十年(十三1);参孙的功勋二十年(十五20);全数共四百一十年。

注十三:比较讨论,参考第五章,八五~八八页。

注十四:这位伊勒(El)是迦南神只,并非旧约的以勒(El),虽然名字相同。

注十二:比较Wright,BAR,一○六~一一六页;Albright,ARI;第三、第四章;Unger,AOT一六八~一七七页。

注十六:但C。Gordon反对这种一般人所接受的观点,他否认有死亡——复活的循环。比较他的Ugaritic Literature(Rome:Pontifical Bible Institute,1949),四~五页;或ANE,四○页。

注十七:有些学者认为这是女神的像,其馀的认为只是女神的象征。比较Al…bright,ARI;七七~七九页;M。Burrows;What Mean These Stones?(Hew Haven:America Schools of Oriental Re…search; 1941),二一二~二一三页。

注十八:自由派学者宣称,约书亚与士师记的记载互相矛盾,认为约书亚描述这次的征服是快速而彻底的,但士师记则形容为缓慢而局部的。参考Wright,BAR;六九页,虽然他也是自由派学者,却说:「现今需要修改一般学者的观点」,因为他注意到约书亚书,特别是十三章说,起初成功后,还有许多未得之地。

注十九:可能来自埃及人,早期他们有效地运用战车,建立他们的帝国(参考第六章,一一五~一一七页。)迦南地南部刚好在埃及的影响范围内。

注二十:参考第八章,一九八~一九九页。

注二一:伯善位于玛拿西与以萨迦的边境,两位法老可能都曾占领过;参考第五章,一○○~一○一页。

注二二:比较G,Ricciotti,The History of Israel(2nd ed,;Milwaukee:The Bruce  Publishing Co。,1958),第二卷,二四四页。

注二三:Garstang,Joshua;Judges(London:Constable&Co.,Ltd。;1931),六二页。

注二四:参考第五章,九九~一○一页。

注二五:他活到一一○岁(士二8),主前一四○六年横渡约但何时,可能还没有九十岁。

注二六:十五年似乎短暂但已十分足够了,因为在所有长老逝世以前就可能开始堕落了。士师时期的年日必须小心谨慎地计算,因为正如先前提及,年代的紧凑性是必须的。

注二七:其馀的支派共有四十万人(士廿17),约占他们作战潜力的三分之二(民廿六51),便雅悯只有二万六千人(士廿15),约占他们支派实力的三分之二弱(民廿六41)。比较KDC,Joshua,Judges,Ruth,四四九~四五一页,提供合理的讨论。

注二八:首先,从基列雅比(没有遣兵协助内战的城邑)抢夺四百位未婚女子,交给这六百人;其次,吩咐六百人中的一部份,埋伏在靠近「示罗女子」跳舞的场地,从这些青年女子中挑选妻子。

注二九:根据Garstang的估计,在泉源上的「中央楼房」(Middle Building,他所命名的),可能是当时主要的建筑物;参考第五章,九○~九一,九二~九四页。

注三十:米所波大米迫害(约一三七五~一三六七)后有四十年太平岁月,摩押十八年的迫害紧接于后,时约一三二七~一三○九,所以随之而来的八十年太平日子约在一三○九~一二二九。

注三一:参考第五章,一○○~一○一页。

注三二:Garstang,见前,五一~五六页,他认为在士师时期,埃及的活动与以色列所右的安静日子相符合。但他却无法列出配合的证据。

注三三:赶牛棍子是一根坚固结实的棍子,尾端套上铜帽,用来领导及催逼牛只工作。

注三四:特别注意撒母耳记上十三章十九至廿二节;参考本章,二五一页,注七。

注三五:与约书亚战败的王同名;但并不表示这个故事与约书亚记十一章的记载相混淆了,有些自由派学者持此看法。比较Myers and Elliott,Interpreter's Bible II。 十二~二四页。

注三六:「西西拉」这个名字使某些学者以为这位将军是属于北部的,与耶宾联盟;比校Simpson,The position of the Book of Judges(New York:The Macmillan Co。,1957),十二~二四页。

注三七:约书亚在主前一四○○年攻取夏琐,但这里的日期是主前一二三○年。

注三八:迦南人久已采用战车了(比较ANET,二三七页),但对局限于山区地带的以色列毫无办法。撒母耳记上十五章一节,首次提到押沙龙使用战车。

注三九:可能是现代的Tell  el…Harbaj,在迦密山脚,基顺南岸的一片六亩大的场地。

注四十:奥Tell Qades相同,在干竭的Huleh湖之西北部。

注四一:参考第五章,八八~八九、一○一页。

注四二:参考第五章,一○一页。

注四三:ANET,二七八页,雅罗安位于巴勒斯坦北部。

注四四:否则,他在文中会在地名前冠上定冠词,形容征服之地。比较ANET,三七八页,注十八,关于定冠词不同运用的解释。

注四五:关于非利士人,他自炫说已将特克(Tjeker)和非利士夷为平地;ANET六二页。参考第五章,一一三页,注一○六。关于以东ANET,二六二页,注二一。

注四六:参考第五章,一○○~一○一页·

注四七:比较Wright,BAR;九五~九六页。

注四八:伯善,即现今的Tell el…Hosn,说明埃及自杜得模西士三世(Thut…mose III)至兰塞三世几乎不曾中断的辖制,玛拿西分得伯善,但发觉困难重重,不易占领(书十七16;士一27)。因此反抗埃及侵占的是迦南人,不是以色列人。比较C.C McCown,The Ladder of Progress in Palestine)(New York Harper&Btos。,1943),一五一~一七○页。

注四九:所牵涉的日期,参考本章,二五三页,注三十。

注五十:「东方之子」似乎泛指所有的沙漠民族,正如今日的「阿拉伯」一词。

注五一:参考第八章,二○八页。

注五二:俄弗拉的位置不明,可能位于伯善西北八哩外,即现代的et…Tayibeh。自底波拉与巴拉战胜迦南人,以斯德伦谷必然逐渐被以色列人控制了。

注五三:参考本章,二五二页,注十七。

注五四:基甸既未受巴力所害(士六31),便以巴力的制服者之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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