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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以色列史综览-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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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五三:参考本章,二五二页,注十七。

注五四:基甸既未受巴力所害(士六31),便以巴力的制服者之姿态出现,取名耶路巴力(Jerubbaal),意思说:「让巴力争论」(士六32)。

注五五:日期大约是主前一一六九年。迦南迫害持续了二十年,即一二二九~一二○九左右,太平的日子四十年,即一二○九~一一六九左右;参考本章,二五三页,注三十。

注五六:采用的原因可能有两个:这些武器可以制造变乱;而且因着过去七年敌人的辖制,正式的武器已绝无仅有了。

注五七:就时间方面来说,这是可能的,因为米甸人带着牛羊群,仅能缓慢前进。他们逃奔的目的地伯哈示他(Beth…shittah)和亚伯米何拉(Abel…meholah)靠近约但河,而且靠近以法莲领土,可能是原先战扬的南部,因此以法莲人不必长途跋涉去拦截他们。

注五八:我不同意有些学者主张它是一个偶像。基甸深知神藉着他启示他的心意,或许也知道祭司使用真正的以弗得启示时,会有缺点,但他不该以为他可以将这件「斗蓬」据为已有。

注五九:百姓可悲地跟随基甸,再度恢复巴力崇拜(士八33~34)。

注六十:即现今的Tubas,约位于古示剑以北十哩,朝向伯善。

注六一:可能是上层的小磨石,磨谷的时候,与下层较大的磨石前后相磨。通常约十寸,体积易于抓拿。

注六二:参考本章,二二四~二二六页。士师记十章3节「在他以后」,是指睚珥自陀拉关始后,他也开始作士师,不一定指他在陀拉结束士师生涯后,才开始作士师。

注六三:自主前一一六九年,米甸开始迫害后(参考本章,二五四页,注五五),七十三年已一晃而去:米甸迫害七年,基甸治理下太平四十年,亚比米勒三年,陀拉和睚珥二十三年。

注六四:加利利海以东的地方。亚扪从这个地方招募佣兵,在以色列与亚扪之战中对抗大卫(撒下十6~8)

注六五:可能组织形态与后期大卫的随从相仿,目的为保护百姓免受劫掠;比较撒母耳记上廿二章2节、廿五章14~16节、廿七章7~12节、卅章1~31节。

注六六:基列包括迦得以北的地土,但既然这处明文提及玛拿西(其中半支派在约但何东),可见多半是指着迦得说的。

注六七:亚罗珥被确实位于亚嫩河(Arnon  River)北岸,距死海以东约十四哩。米匿可能位于死海以北,或位于死海的北尖端。

注六八:同样的怨言这是第二次了,第一次发生于基甸战胜米甸人后(士八1~3)。

注六九:参考第八章,二一五页,注六六。

注七十:以法莲人显然习惯将shin字读作samech。「示播列」的意思是「流动的溪水」,是指着约但河说的。

注七一:至于他们是否同时期,对整个的年代问题无伤大雅,因为下文所讨论的非利士迫害时期,与三人的时间重叠。

注七二:这种日期的相同与其他因素吻合。扫罗在主前一○五○年左右开始统治,米斯巴之战(撒上七7~14)不会晚于主前一○五五年,意思说非利士人四十年的迫害(士十三1),必定始于主前一○九五年。亚扪迫害发生于主前一○九六年左右(参考本章,二五五页,注六三)。

注七三:因此可能导致迦南人与以色列人联盟,更进一步的说明,为什么神最初命令要完全驱逐迦南人出境。

注七四:参考本章,二五七页,注九五。

注七五:圣经四次强调这事(士十三25;十四6、19;十五14)。其他士师的类似经历,从未重复提起过。

注七六:可能就是Khirbet  Tibneh,位于琐拉之西南仅四哩。最初是分配给但支派的(书十九43),当时被非利士人管辖,但后来却辗转被人接管(代下廿八18)。

注七七:虽然明文只有禁止以色列人与迦南人通婚(申七3~4),禁止的动机也可以应用在非利士人身上,所以参孙的父母认为这婚姻不适当是对的。

注七八:亚实基伦是非利士的五个联邦城市的港口,位于亭拿之西南约二十三哩。

注七九:位置不详,可能与罗波安后来重建的以探位置相同(代下十一6),在犹大的西方。

注八十:利希的位置不详,但显然位于以探与非利士地之间。

注八一:米斯巴最可能是现今的Tell en…Nasbeh,位于耶路撒冷以北八哩。这地区是撒母耳的活动中心,再北方,靠近希伯仑地区,可能是参孙的活动地带。

注八二:参孙二十年的士师生涯,就是亚弗之战(撒上四1~11)与二十年后(撒上七2)的米斯巴之战(撒上七7~14)中间的历史。参考有关撒母耳的论述。

注八三:鉴定为Tell el一‘Ajjul,希伯仑以西四十哩左右,亚实基伦以南十二哩。可能参孙到此地与一些魁梧的亚纳族(Anak)后裔搏斗(书十一22,撒下廿一15~22)。

注八四:事实上,以撒(创十八1~16)和施洗约翰(路一5~25)也有过同样的情形,参孙算是相当光彩。

注八五:他死时约四十岁。他出生的宣告似乎是在非利士人迫害开始后(士十三5),迫害为期四十年(士十三1)。因此,他成亲时年约二十,刚在二十年士师生涯之前。

注八六:有人认为士师记十四章四节暗示参孙自己寻找这个机会,并非是耶和华寻找机会(虽然这节圣经表示是出于耶和华的心意),尤其是tho'anah这字所说明的「攻击」,正隐含此情(比较王下五7),而且,参孙提出谜语,目的为要直接寻找一个攻击的机会。参孙的婚姻显然有双重的目的:迎娶一位吸引他的女子,并安排一个攻击的机会。

注八七:也正当耶弗他专心对付约但河外的亚扪人,及后来在当地的以色列人中断事六年之时。

注八八:这与扫罗时代的大祭司亚希米勒(Ahimelech)是非尼哈的孙子之事实相符(撒上十四3;廿二9)。非尼哈是这个时期邪恶的祭司之一。

注八九:参孙的出生在非利士人迫害开始没多久的时期,主前一○九五年左右;参考本章,二五五页,注七二和二五六页,注八五。

注九十:拉玛最可能是今日的Er…Ram,在便雅悯境内,距耶路撒冷以北五哩。以利加拿是以法莲人(撒上一1),因为他的家族原居以法莲,但按支派的谱系来说,他是利未人(代上六33~35)。

注九一:大祭司的家族本来源于以利亚撒的谱系(民廿25~29),但自以利后,却转移至以他玛的后裔(参考撒下八17;王上二27;代上廿四3)。

注九二:如果撒母耳当时是十岁,则此事非常有可能,那时是主前一○九○年,距亚弗之战(主前一○七五年左右)十五年。

注九三:迫害始于主前一○九五年左右(参考本章,二五五页,注七二),因此,这里的日子是主前一○七五年左右。迫害持续四十年(士十三1),直至主前一○五五年左右,扫罗作王前约五年。

注九四:最可能是后期的安提帕提城(Antipatris),即现代的Ras  el…'Ain,位于示罗以西约二十三哩。

注九五:非利士人被证实渐渐占据北至以斯德伦谷,势力遍布全谷,甚至稍向南部的约但河谷延伸。

注九六:邻国的信仰认为一个偶像可保证神的同在,以色列人深受影响,以为也可以因此促成神的同在。

注九七:丹麦的考古队曾在一九二六~一九二九,及一九三二发掘示罗,证明这个城邑无疑地在第十一世纪被夷为平地;参考Albright,BASOR 9(二月,  1923),一○页及下文。

注九八:参考撒母耳记上二十一章1~9节。圣经没有提到撒母耳与挪伯的会幕有任何接触,但他必然关心保全示罗的圣所,竭力将它挪移至一个像挪伯的地点的。

注九九:当时必须防范的是,百姓与迦南人联盟对抗公敌非利士人的重大倾向。必须有强烈的劝告,小心地详列参与的危险性,才能拦阻这种自然的倾向。

注一○○:「训练学校」这个词并未见用于这些经文中,采用的只是「一班先知」。然而,从前也未曾提及这一事,撒母耳披形容为「站在其中监管他们」(撒上十九20)。言下之意,有一种训练的场面与气氛,或许不是正式的,但至少是非正式的。

注一○一:目由派学者认为这些先知癫狂忘形,我们必须排斥这种说法。扫罗与他们一同「受感说话」,整夜露体躺卧(撒上十九24),我们不能说这种奇异的举动是因为他同情他们,所以参与这种癫狂的行动。要成为一个参与者,除了要竭力进入那种境界外,更要有心理准备和极迫切的渴慕。但扫罗是气冲冲而来的,因为他的三个分遣部队都庸碌无能,然后他还未到那「一玻先知」所在地之前就「受感说话」,他整夜躺卧的情形,最好的解释是因为眼看大卫获得撒母耳的全力支持,感到一阵极度的失望。

注一○二:拉玛的拿约(Naioth)可能是总部。拿约的意思是「居民」,撒母耳在那里监管众年轻的先知(撒上十九18~24)。

注一○三:参考本章,二五六页,注八二。

注一○四:伯甲可能是高峰,因为这里说「在伯甲之下」,但它的位置不详。

注一○五:大衮这个名字可能取自dagh,意思是「鱼」,但更有可能取自daghan,意思是「谷类」,如此便是一位农作物的神只。马里(Mari)、鸟加列(Ugarit)、伯善等都有大衮庙,可见他们是沿袭了迦南人的神只。

注一○六:圣经并未形容这种鼠灾,但因为非利士人制造老鼠和痔疮的模型(撒上六5),所以暗示曾经发生鼠灾。

注一○七:伯示麦是约柜归回以色列(犹大)境内的第一座城邑,即是今日的(Tell er… Rumeileh),位于自非利土地延伸出来的东西山谷内。

注一○八:约柜在百姓之间,代表神的同在,因此应该加以尊重。这些以色列人应该了解这事,不该把它当作新奇之物。

注一○九:通常被认为就是现今的Kuriet el…'Enab,(Abu Ghosh),位于耶路撒冷以西,通往特拉维夫(Tell  Aviv)之路约九哩外的一个村庄,曾是基遍人四个联邦城市中的一个。

注一一○:亚弗之战发生于主前一○七五年,在约柜归同之后没多久,大卫在耶路撒冷开始统治,时间在主前一○○三年左右。

注一一一:亚扪王拿辖似乎也使他们提心吊胆,(参考撒上十二12)。

注一一二:我们必须注意,圣经早已提及关于要来的一位君王了:创世记四十九章10节;民数记廿四章17节;申命记十七章14节;撒母耳记上二章10节。
第十章  扫罗王

                        撒上九~卅一

 

    巴勒斯坦在以色列统一君主政体期间,较士师时期少受外邦列强的骚扰。甚至当扫罗、大卫和所罗门统治的时候,也没有受到埃及的干涉。兰塞五世后(一一九五~一一六四左右),直至所罗门之子罗波安(Rehoboam)在位之前,没有任何埃及法老人侵巴勒斯坦的边界(注一),亚述是世界日渐兴起的强国,但也未曾进军至以色列领土(注二)。在君主玫体之前,亚述仅有一次重大的伸张,出征至西方地带,但也是暂时的。提革拉昆列色一世(Tiglath…pileser  I,一一一六—一○七八)曾经带领他的军兵远征至地中海,比巴勒斯坦以北还远的地方,但为了顾及其它的利益,他并未在这里维持一个立足点,以后的两个世纪中(注三),再没有其他统治者如此深入巴勒斯坦地了,也就是说,以色列起初的三位君王,少受强国的影响(注四)。这是大卫王能大大扩张以色列境界的部份原因。

    扫罗登基的时候,主要的任务是统一各支派,成为一个真正的国家。撒母耳的努力有重大的贡献,因为他曾拯救各支派脱离一切的灾难,又恢复士气,更新他们对神的信心。但各支派仍然各自为政,根深蒂固的相异点仍然存在其中。过去的嫉妒,甚至支派之间的争战,都是不容易忘记的,更严重的是约柜被掳,示罗被毁,因此必须将会幕搬迁至挪伯。圣所是重要的维系要素,百姓在那里相遇,参加崇拜的时候,便回忆起他们共同的产业。但示罗已经不存在了,约柜虽然已归回故土,却不在挪伯的会幕内,没有约柜,会幕便难以发挥原有的集中性影响。唯强而有力的统治,才能使他们忘记彼此之间的差异。扫罗的工作相当艰难,因为他要将这十二个经年累月各自为政的单元溶为一泸,成为一个国家。

 

第一节  扫罗受膏

                      (撒上九~十二)

 

一、在拉玛受膏

    1.撒母耳膏扫罗(撒上九1~27):神启示撒母耳,众支派应该立一位君王之后,就指示了适当的人选,即属便雅悯支派,基士(Kish)的儿子扫罗。弱小的便雅悯支派中的一份子,竟能获得这份光荣,是有含意的。犹大和以法莲是两个领导的支派,便雅悯位于他们中间,从这支派拣选一人,可以避免这两个领导的支派互相嫉妒。既然当前的急务是统一全国,就必须顾虑到此点。

    扫罗身材高大,仪表出众;在以色列中「没有一个能比他的」(撒上九2)。受膏以前,他显然是谦卑的。他甚显得胆怯,因为唯有在他的仆人再三地的催促后,他才愿意为着丢失的几头驴,前往拉玛,寻求先知撒母耳的帮助。撒母耳先通知他驴已经找着了,然后转告他一个惊人的事实——他就是以色列的第一任君王。对一个年轻人来说,这是多大的转变啊!他曾只是踌躇地前来,目的为要寻访失驴的下落,现在突然接获通知,要成为众支派的总领袖!甚至撒母耳第二天就用油膏他,作为这个荣誉的象征。

    2.兆头的应验(撒上十1~12):扫罗回家以前,撒母耳预告扫罗在路上会经三个印证的兆头(sign)。首先他要遇见两个人,转告他已经找到了失驴,并且他父亲正为他忧心如焚。然后他要再遇见三个人,分别带有羊羔饼和酒,他们要给扫罗两个饼。第三、且是最重要的,他要遇见一群先知(注五),弹奏着乐器,赞美神(注六)。他将要加入这最后的一群,亲自赞美神,同时他要经历「耶和华的灵」降临在他身上。

    正如撒母耳预言的,这三件事情逐一地发生了,因此扫罗心中更相信撒母耳那不寻常的宣告。为什么要有印证?因为扫罗离开撒母耳后,在回家途中,必定会希奇,如此光辉灿烂的前途怎会临到他。当次要的事实兑现后,较重要的预言便令人易于相信了。扫罗按照指示,加入先知群同声赞美后,可见他多少也相信了。认识扫罗的人,都惊奇他的表现,因为他们显然少见胆怯的扫罗,介入如此公开的活动。他在众人的眼前,似乎成为一个新人,这也是撒母耳曾经预告的。我们必须注意,扫罗的性格的确需要受改造,才能成为英明之君,他已不能像以往一般胆怯儒弱,他需要积极前进的领导力(注七)。

二、米斯巴的鉴别(撒上十17~27)

    选出了以色列第一位君王之后,撒母耳馀下的责任是将他介绍给百姓。撒母耳在米斯巴履行这个任务。米斯巴是战胜非利士人的阵地,以色列百姓对此事印象犹新。他在那里召见众支派的代表,没有直接透露神的拣选,反而若无其事的进到神面前求问,大概是用乌陵与土明(注八)。撒母耳显然盼望百姓亲眼目睹神的拣选,而不是透过他转达神的意思。鉴别的步骤与早年的亚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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