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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480-伤寒法祖-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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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名之矣。谓三四月阳气尚弱。为寒折而病热轻。五六月阳气已盛。为寒折而病热重。七八月阳气已衰。为寒折而 
病热微。此叔和之莫须有也。夫病寒病热。当审其人阴阳之盛衰。不得拘天时之寒热。天气之寒热以伤人。必因其 
人阴阳之多少。元气之虚实为轻重。不全凭时令之阴阳为转移也。所以仲景立方。全以平脉辨症为急务。不拘于受 
病之因。不拘于发病之时为施治。如夏月盛暑。而伤寒吐利。多有用姜附吴萸而始效。隆冬严寒而病温。多有用石 
膏硝黄而热乃解者。谓麻黄桂枝二汤。只宜于冬月之正伤寒。三时不可轻用。其失岂不多乎。夫开口言伤寒。动手 
反用寒凉克伐之剂。曷不于伤寒二字顾名思义耶。寒伤于表。法当温散。寒伤于里。法当温补。仲景治伤寒。只有 
温散温补二法。其清火凉解吐下等法。正为温暑时疫而设。所以治热。非以治寒。治热淫于内。非治寒伤于表也。 
今伤寒家皆曰。仲景治温治暑。必另方治法。今遗失而无征。伤寒只有汗吐下三法。将温补正法。置之不用。反曰 
治伤寒无补法。于是人伤于天地之寒者轻。复伤于医师之法者重。死于寒食之内伤者少。死于寒药之内伤者多耳。 

卷上
温暑指归第五
属性:内经论伤寒。而反发热者有三义。有当时即发者。曰人伤于寒。则为病热也。有过时发热者。曰冬伤于寒。春必病 
温也。有随时易名者。曰凡病伤寒而成湿者。先夏至日为病温。后夏至日为病暑也。夫病温病暑。当时即病者不必论。 
凡病伤寒而成者。其病虽由于冬时之伤寒。而根实种于其人之郁火。内经曰。藏于精者。春不病温。此明冬伤于寒。春 
必病温之源。先夏至日为温病。后夏至日为暑病。申明冬不藏精。春必病温之故。夫人伤于寒。则为病热其恒耳。此 
至春夏而病者。以其人肾阳有余。好行淫欲。不避寒冷。虽外伤于寒。而阳气足以御之。但知身着寒。而不为寒所病。 
然表寒虽不内侵。而虚阳亦不得外散。仍下陷入阴中。故身不知热。而亦不发热。所云阳病者。上行极而下也。冬时行 
收藏之令。阳不遽发。寒愈久。则阳愈匿。阳日盛。则阴日虚。若寒日多。而蓄热浅。则阴火应春气而病温。若寒日多 
而郁热深。则阴火应夏气而病暑。此阴消阳长。从内而达于外也。叔和不知此义。谓寒毒藏于肌肤。至春变为温病。至 
夏变为暑病。夫寒伤于表。得热则散。何以能藏。设无热以御之。必深入腑脏。何以只藏于肌肤。且能藏者不能变。何 
以时换其所藏乎。不知原其人之自伤。而但咎其时之外伤。只知伤寒之因。不究热伤其本。妄拟寒毒之能变热。不知内 
陷之阳邪。发见其本来面目也。又谓辛苦之人。春夏多温热病者。皆因冬时触寒所致。而非时行之气。不知辛苦之人。 
动摇筋骨。凡动则为阳。往往触寒即散。或因饥寒而病者有之。或因劳倦而发热者有之。故春夏之时。辛苦之人。因虚 
而感时行之气者不少矣。若夫春夏之湿热。由冬时触寒所致者。偏在饱暖淫欲之人。不知持满醉以入房。以竭其精。以 
耗其真。阳强不能密。精失守而阴虚。故移祸至于春夏也。内经论温之脉症治法甚详。学人多不得要领。仲景独挈发 
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提纲。悉温病之底蕴。合内经冬不藏精之旨矣。热论以口燥舌干而渴属少阴。少阴者封蛰之本。 
精之处也。少阴之表。名曰太阳。太阳根起于至阴。名曰阴中之阳。故太阳病。当恶寒。此发热而恶寒者。是阳中无阴 
矣。而即见少阴之渴。太阳之根本悉露矣。于此见逆冬气。则少阴不藏。肾气独沉。孤阳无时而发为温病也。温病症治。 
散见六经。请类推之。如伤寒发热不渴。服汤已渴者。是伤寒温病之关也。寒去而热罢。即伤寒欲解症。寒去而热不解。 
是温病发见矣。如服桂枝汤。大汗出后。大烦渴不解。脉洪大者。即是温势猖狂。用白虎加人参预保元气于清火之时。 
是凡病伤寒而成温者之正治法也。因所伤之寒邪随大汗而解。所成之温邪随大汗而发。焉得无虚。设不加参。则热邪从 
白虎而解。安保寒邪不从白虎而来乎。是伤者当补。治病必求其本耳。如服柴胡渴已。渴者属阳明者也。以法治之。夫 
柴 
胡汤有参甘姜枣。皆生津之品。服已反渴。是服寒之剂。不足以解温邪。少阳相火直走阳明也。是当白虎加人参法。若 
柴胡加人参之法。非其治矣。夫相火寄甲乙之间。故肝胆为发温之源。腹胃为市。故阳明为成温之薮。阳明始虽恶寒。 
二日自止。即不恶寒。而反恶热。此亦病伤寒而成温之一征也。若夫温热不因伤寒而致者。只须扶阴折阳。不必补中益 
气矣。且温邪有浅深。治法有轻重。如阳明病。脉浮发热。渴欲饮水。小便不利者。猪苓汤主之。瘀热在里不得越。身体发黄。渴欲饮水。小便不利者。茵陈汤主之。少阴病。得之二三日。口燥咽干者。大承气汤急下之。厥阴病下利欲饮水者。白头翁汤主之。此仲景治温之大略也。夫温与暑。偶感天气而病者轻。因不藏精者。为自伤其病重。若再感方土之异气。此三气相合而成温疫也。温热利害。只在一人。温疫移害。祸延邻里。今人不分温热温疫。浑名温病。令人恶闻而讳言之。因于辞之害义矣。吴又可温疫论。程效倩热病注。俱有至理可传。愚不复赘。余义详见方论。 

卷上
湿异同第六
属性:(风寒湿暑燥热) 
六气为病。皆能发热。然寒与热相因。暑与热相继。独燥与湿相反。风寒温暑皆因天气。而湿病多得之地气。燥病 
多得 
之内因。此病因之殊同也。内经病机十九条。其分属六气者。火居其人。风寒湿者居其一。燥症独无。若诸 项强。皆 
属于湿。愚尝疑其属燥。今本论有 湿之分。又曰太阳病。发汗太多因致 。则 之属燥可知也。夫 以状名。因血虚 
而筋急耳。六气为患。皆足以致 。然不热则不燥。不燥则不成矣。六经皆有 病。须审部位以别之。身以后属太阳。 
则凡头项强急。头背KT KT 。脊强反张。腰似折。髀不可以曲。HT 如结。皆其症也。身之前者属阳明。头项摇动。 
口禁齿 
。缺盆纽痛。脚挛急。皆其症也。身之侧属少阳。口眼 斜。手足牵引。两胁拘急。半身不遂。皆其症也。若腹内拘 
急。因吐利而四肢拘急。是太阴 。恶寒蜷卧。尻以代踵。脊以代头。俯而不能仰者。是少阴 。睾丸上升。宗筋下注。 
小腹里急。阴中拘牵。膝胫拘急者。厥阴 也。若 之挟风寒者。其症发热无汗而恶寒。气上撞胸。而小便少。其脉必 
坚紧。其状必强直而口噤。此得天之气。内经所云诸暴强直。皆属于风者是。其势勇猛。故曰刚 。病自外来。当逐 
邪而解外。 有夹本邪而为外患者。其邪从内出。故发热汗出而不恶寒。其脉沉迟。其状则项背强。KT KT 。此得之 
地气。 
内经所云。诸 项强。皆属于湿者是也。其势 弱。故名柔 。病因于内也当滋阴以和内。治湿君栝蒌根者。非以治风。 
实以生津。非以治湿。实以润燥耳。夫 之始也。本非正病。必夹杂于他病之中。人之病此者。世医悉指为风。所以 
不明其理。善医者。必于他症中审察而预防之。如头项强痛。即 之一端。是太阳之血虚。故筋急也。今人但知风寒。 
不恤津液。所以发汗太多。因致痉者多矣。夫 本有由来。一经妄治。即奇形必见。项背强KT KT 。是 之征兆。 
故用葛 
根。身体强。是 状已着。故用栝蒌根。卧不着席。脚挛急。口禁齿 。是 之极甚。故用大黄芒硝。无非用多津多液 
之品。以滋养阴血。不得与当汗当下者同例也。观伤寒脉浮自汗。心烦恶寒。而见脚挛急。是 势已成。须当滋阴存液。 
不得仍作伤寒主治。故与桂枝汤则厥。与芍药甘草汤。其脚即伸。此明验矣。第以表症未除。不得用承气。若 语者少 
与调胃承气。是又与不着席者与大承气。同一机彀也。凡 之为病。因外邪伤筋者少。因血虚筋急者多。如误作风治。 
用辛散以助阳。则真阴愈虚。因燥剂以驱风。则血液愈涸。故 得之暴起者少。妄治而致者多。虚而不补。不死何待。 
非参苓归地。调和荣卫。未易奏捷也。内经曰。诸湿肿满。皆属于脾。又曰湿胜则濡泄。此指湿伤于内者言也。又曰地 
之湿气。感则害人皮肉筋骨。又曰因于湿。首如裹。此指湿伤于外者言也。若湿而兼热。则大筋 短而为拘。小筋弛 
长而为痿即柔 之变见矣。阳明篇有湿热发黄之症。叔和不为别论。独取太阳之风湿相传者。尚遗数条。亦搜采之疏失 
也。内经曰。身半以上者。风中之也。身半以下者。湿中之也。中阳则溜于经。中阴则溜于腑。又曰阳受风气。阴受湿 
气。故伤于风者。上先受之。伤于湿者。下先受之。皆风湿对言。本论则风湿合言也。风湿相合。则阴阳相传。上下内 
外反病矣。所以身体烦疼。不能转侧。骨节掣痛。不能屈伸。小便不利。大便反快也。内经曰。风湿之伤人也血气与邪 
并。客与分腠之间。其势坚大。故曰实。寒湿之中人也。皮肤不收。肌肉坚紧。营血涩。卫气去。故曰虚。此又以血家 
虚 
实。因风寒而分也。本论伤寒发汗。寒湿在里不解。身目为黄。与阳明之热不得越瘀热在里。身体发黄者。当下不当下。 
亦以寒湿湿热分虚实矣。内经以风寒湿三气合而为痹。本论又合风寒湿热四气。而名湿痹。当知痹与 。皆由湿变矣。 
夫同一湿也。湿去燥极则为 。久留而着则为痹。痹为实。 为虚。 痹异形。虚实亦殊。固不得妄以 属风。亦不得 
因于湿。而竟视 为湿矣。 湿余义。详内经注。及本论注中。 

卷上
平脉准绳第七
属性:(浮大动滑数沉涩弱弦迟) 
上古以三部九候中决死生。是遍求法。以人迎寸口趺阳辨吉凶。是扼要法。自难经独取寸口之说行。而人迎趺阳不 
参矣。气口成寸。为脉之大会。死生吉凶系焉。今所传者只此耳。自有脉经以来。诸家继起。各以脉名取胜。泛而不切。 
漫无指归。夫在诊法取其约。于脉名上着其繁。此仲景所云。驰竞浮华。不因根本者是也。仲景立法。只在脉之体用上 
推求。不在脉之名目上分疏。故以阴阳为体。则以浮大动滑数为阳之用。沉涩弱弦迟为阴之用。以表里为体。则以浮为 
表用。沉为里用。以脏腑为体。则以数为腑用。迟为脏用。如以浮沉为体。则以浮沉中各有迟数为用。以浮为体。则以 
大动滑数为用之常。涩弱弦迟为用之变。以沉为体。则以涩弱弦迟为用之常。大数滑动为用之变。体用之间。见脉之变 
化。而致病之因。与病情之虚实。病机之转移。亦随之而见。全在诊者指法之功。与看法之细耳。脉理浩繁。大纲不外 
名阴名阳之十种。阴阳两分。自成对峙。阴阳配偶。惟见五端。浮沉是脉体。大弱是脉势。滑涩是脉气。动弦是脉形。 
迟数是脉息。不得概以脉象视之也。脉有对看法。有正看法。有反看法。有平看法。有仄看法。有彻底看法。如有浮即 
有沉。有大即有弱。有滑即有涩。有数即有迟。合之于病。则浮为在表。沉为在里。大为有余。弱为不足。滑为血多。 
涩为气少。动为搏阳。弦为搏阴。数为在腑。迟为在脏。此对看法也。如浮大动滑数。脉气之有余者为阳。当知其中有 
阳胜阴病之机。沉弦弱涩弦迟。脉气之不足者名阴。当知其中有阴胜阳病之机。此正看法也。夫阴阳之转旋也。有余而 
往。不足随之。不足而往。有余从之。故其始也。为浮。为大。为滑。为动。为数。其继也。反沉。反弱。反涩。反 
弦。反迟者。为阳消阴长之机。其病为进。其始也。为沉。为弱。为涩。为弦。为迟。其继也。微浮。微大。微滑。微 
动。微数者。是阳进阴退之机。其病为欲愈。此反看法也。浮为阳。如更兼大动滑数之阳脉。是为纯阳。必阳盛阴虚之 
病矣。沉为阴。而更兼弱涩弦迟之阴脉。是为重阴。必阴盛阳虚之病矣。此为平看法。如浮而数。浮而涩。浮而弦。浮 
而迟者。此阳中有阴。其人阳虚。而阴脉伏于阳脉中也。将亡阳之变。当以扶阳为急务矣。如沉而大。沉而滑。沉而动。 
沉而数。此阴中有阳。其人阴虚。而阳邪下陷于阴脉也。将有阴竭之患。当以存阴为深虑也。此为仄看法。如浮大动 
滑数之脉。虽不变。然始为有力之强阳。终为无力之微阳。知阳将绝矣。沉涩弱弦微迟之脉。虽无变而为阳。如忽见浮 
大动滑数之状。是阴极似阳。知反照之不长。余烬之易灭也。是为彻底看法。更有真阴真阳之看法。如凡阴病见阳脉者 
生。阳病见阴脉者死也。成注只据伤寒立言。观凡字则知脉法不专为伤寒说。亦不是按承上文扩充之见。仲景治法。以 
脉以胃气为本。观名阴名阳。见此等脉状。尚是阴阳之名。而非阴阳之实。因胃气稍虚。则阴阳偏重。较之平脉有余名 
阳。不足名阴耳。此阳病兼外伤六气言。阴病兼内伤精气言。若专指伤寒之阴症阳症则浅矣。阳脉指胃脘之真阳。内经 
所谓二十五阳者是也。阴病见阳脉。是胃气来复。五脏冲和之气发见。故主生。内经所云。别于阳者知病起时也。阴脉 
指五脏之真阴。因胃脘之阳不至于手太阴。五脏之真阴来见也。阳病见阴脉。是脉无胃气。故主死。内经所谓别于阴者。 
知死生之期也。要知沉涩弦弱迟。是病脉。不是死脉。其见于阳病最多。阳病浮大动数滑不休即为死脉。阴病见浮大动 
数滑之脉多。阴极似阳。未必即可生之机也。若真脏脉至。如肝脉之中外急。心脉坚而搏。肺脉大而浮。肾脉如弹石。 
脾脉如距啄。皆反见有余之象。岂可以阳脉名之。经曰。邪气来也紧而疾。谷气来也徐而和。则又不得以迟数论阴阳矣。 
仲景表里脏腑之法。则又以浮沉迟数为大纲。浮沉是审起伏。迟数是察至数。浮沉之间。迟数寓焉。脉之不浮不沉而在 
中。不迟不数而五至者。谓之平脉。是有胃气。可以神求。不可以象求也。若一见浮沉迟数之象。斯为病矣。浮沉迟数。 
本不可以表里脏腑分。今既有阴阳之可名。即以 阳表阴里。腑阳脏阴。定其为阴阳所在耳。试观脉之浮为在表。应病 
亦为在表。然浮脉亦有里症。或表邪初陷。或里邪初欲出。究竟不离于表。故主表其大纲也。沉象在里。应病亦为在里。 
沉脉亦有表症。或阳病见于阴而危。或阴出之阳而愈。究竟病根于里。故主里其大纲也。数为阳。阳主热。而数有沉浮。 
浮数应表热。沉数应里热。虽数脉多有病在脏者。然其由必自腑。盖六腑为阳。阳脉萦其腑。故主腑其大纲也。迟为阴。 
阴主寒。而迟有浮沉。浮迟应表寒。沉迟应里寒。虽迟脉多有病在腑者。然其根必自脏。盖五脏为阴。阴脉萦其脏。 
故主脏其大纲也。脉状总总该括于浮沉迟数。然四者之中。又以独浮。独沉。独迟。独数。为准则。而独见何部。即以 
其 
部定表里脏府之所在。病无遁情矣。然阴阳之十脉。表里脏府之四诊。皆指脉之体用言。而诊法之体用。则又以病为体。 
而脉为用矣。请以浮脉言之。其他可类推。如浮脉者病在表。则必有发热恶寒之表症。然浮有不同。有但浮者。有三部 
皆同息数无迟数。其气象亦无滑涩动弦大小。此太阳之脉体然也。因风寒在表。而巨阳之阳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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