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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480-伤寒法祖-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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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同息数无迟数。其气象亦无滑涩动弦大小。此太阳之脉体然也。因风寒在表。而巨阳之阳御之。内无太过不及之病。 
故见此象。此病脉中之平脉。故可用麻黄汤。发汗而顿解。然此脉不可多得。所以发热即有发热之脉象。恶寒即见恶寒 
之脉象。如寸口脉浮而紧。是浮为风象。紧为寒象也。此为阳中有阴。乃阳脉之变见矣。然寒不协风。则玄府不开。寒 
在皮毛。卫气足以卫外而为固。虽受寒而不伤。寒去而身自和矣。若风不夹寒。但能鼓动卫气。使玄府不闭。皮肤受邪。 
脉气不清而已。不能深入于营。而发热恶寒。头项骨节俱痛。惟风夹寒邪。其势始猛。此风则伤卫。寒则伤营。初非有 
二义也。卫气不能卫外。反内扰营气而为烦。营气不得交通。内迫于骨节而作痛。营卫俱病。发热所由来耳。如脉浮而 
数。为阳中见阳。是阳脉之正局。然不得即认为阳脉有余。实因阳气不足。反见有余之象也。夫脉为血府。实由气行。 
长则气治。短则气病。弦脉象长。数脉象短。脉数因于气之不足。则数为虚可知。风为阳邪。风则为热。虚因寒邪。虚 
则 
为寒。虚寒相搏于营卫。卫气不足以御之。此恶寒所由来也。上条阳中有阴。而反征其发热。此条阴中见阳。同反征其 
恶寒。是互文以见意。此二脉皆当发汗而已。但脉者不同。故又云脉紧者。法当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迟。不 
可发汗。以营气不足。血少故也。可知用麻黄汤。专治伤寒营者。皆仲景法矣。又云脉浮数者。法当汗出而愈。若尺中 
脉微。此里虚不可发汗。则又见脉浮数者。不得概用麻黄。又云伤寒解半日许。复烦脉浮数者。可更发汗。宜桂枝汤。 
则所云须表里实。津液自和。便自汗出愈者。为 稀粥示法耳。夫人之尺脉。如树之有根。不拘浮数浮紧。皆据尺以审 
虚实。此又仲景自作浮为在表之注疏矣。十脉中无紧脉。即弦之转旋。当知按之不移。是静为阴之体。转索无常。是动 
为阳之用。故浮中见紧者。紧在中风。与伤寒之阴阳俱紧者殊矣。紧又与数相似。紧见于法象。数见于至数。然紧以气 
来之长。反得为阴中有阳之实脉。数以气来之短。反得两阳合明之象。然脉浮不俱大。必至三日乃大。是阳明内热外见 
之脉。此浮不得仍为在表。当知大为病进。故见心下反硬。而攻之不令发汗耳。若脉浮而迟。面热赤而战栗者。是阳中 
见阴。故面见假热。而身真寒。此因迟为在脏。故无阳不能作汗。而浮为在表。则又当渍形为汗之法矣。迟因浮而从表。 
浮因大而从里。浮兼数而反虚。紧入浮而或实。则表里脏腑阴阳虚实之间。悉属定不定法也。余义见六经病解。 

卷下
大阳病解第一
属性:仲景六经。各有提纲一条。犹大将立旗鼓。使人知所向。故必择本经至当之脉症而标之。读者须用紧记提纲。以审 
病之所在。然提纲可见者 是正面。读者又要看出底板。再细玩其四旁。参透其隐曲。则良法美意。始得了然。如太阳 
总纲。提出脉浮头项强痛恶寒八字。是太阳受病之正面。读者要知三阳之脉俱浮。三阳俱有头痛症。六经受寒俱各恶寒。 
惟头项强痛。是太阳所独也。故见头连项而强痛。知是太阳受病。盖太阳为诸阳主气。头为诸阳之会。项为太阳之会 
故也。如脉浮恶寒发热。而头不痛。项不强。便知非太阳病。如但头痛。不及于项。亦非太阳定局矣。如头项强痛。反 
不恶寒。脉反沉。不可为非太阳病。故温邪内发。或吐后内烦。或湿流关节。或病关少阴。法当救里者也。因当浮不 
浮。当恶不恶。故为之反。所谓看出底板法者以此。 
前辈以一日太阳。二日阳明。七日复传之说拘之。故至今不识仲景所称之太阳病。 
太阳病。有身痛。身重。腰痛。骨节疼痛。鼻鸣。干呕。呕逆。烦躁。胸满。背强。咳渴。汗出。恶风。无汗而 
喘等症。仲景以其或然或否。不可拘定。故散见诸节。而不入提纲。又太阳为巨阳。阳病必发热。提纲亦不言及者。以 
初受病者。或未发故也。其精细如此。故诊者于头项强痛之时。必须理会此等兼症。更细审其恶寒恶风之病情。有汗无 
汗之病机。已发热未发热之病势。以探其表症之虚实。是从旁细看法也。即于此处辨其有汗是桂枝症。无汗是麻黄症。 
无汗烦燥。是大青龙症。干呕发热而咳。是小青龙症。项背强KT KT 。是葛根症。用之恰当。效如桴鼓。前辈以桂 
枝主风 
伤卫。麻黄主寒伤营。大青龙主伤寒见风。中风见寒。分三纲鼎立之势拘之。所以埋没仲景心法。又败坏仲景之正法。 
脉浮。只讲得脉体之正面。诊者当浮中审其脉势之强弱。脉息之迟数。脉象之紧缓滑涩弦芤。故太阳一经。有但浮。浮 
弱。浮缓。浮紧。浮迟。浮数。等症。散见于诸条。或阳浮而阴弱。或阴阳俱紧。或阴阳俱浮。或尺中迟。或尺中微。 
或寸缓。关浮。尺弱。必细细体认。以消息其里之虚实。此是从中索隐法。若谓脉紧是伤寒。脉缓是中风。脉紧有汗是 
中风见寒。脉缓无汗是伤寒见风。夫既有伤寒中风之别。更有伤寒中风之浑。使人无下手处矣。岂可为法乎。凡见脉浮 
迟浮弱者。用桂枝。浮紧浮数者。用麻黄。不必于风寒之分。但从脉之虚实而施治。是仲景活法。是亦仲景之定法。今 
伤寒 
书。皆以膀胱为太阳。故有传足不传手之谬。不知仲景书。只宗阴阳之大法。不拘阴阳之经络也。夫阴阳者。散之可千。 
推之可万。以心为阳中之太阳。故更称巨阳以尊之。又中身而上。名曰广明。太阴之前。名曰阳明。广明亦君主之尊 
称。广明居阳明之上。故六经分位。首太阳。次阳明。又腰以上为阳。膀胱位列下焦之极底。其经名为足太阳。以手 
足阴阳论。实阴中之少阳耳。以六腑为阳论。与小肠之太阳。同为受盛之器耳。不得浑膈膜之上。为父之太阳也。仲景 
以心为太阳。故得外统一身之气血。内行五脏六腑之经隧。若膀胱为州都之官。所藏精液。必待上焦之气化。而后能出。 
何能外司营卫。而为诸阳主气哉。岐伯圣人。南面而立。前曰广明。后曰太冲。太冲之地。名曰少阴。是心肾为一身之 
大表里也。膀胱与肾为表里。第足经相络之一义耳。是表里亦何常之有。如太阳与少阳并病。刺肺俞。肝俞。岂非肝居 
胆外。为少阳之表。肺居心外。为太阳之表耶。少阴病。一身手足尽热。以热在膀胱。必便血。夫热在膀胱。而仍称少 
阴病。是知膀胱属腰以下之阴。得为少阴之府。不得为六经之太阳。故不称太阳病。又太阳不解。热结膀胱。其人如狂。 
以太阳随经。瘀热在里。热在下焦。下血乃愈。盖太阳位最高。故太阳病。以头项强痛为提纲。此云热结在下焦。是太 
阳阳邪。下陷之变也。其云随经。云在里。是知膀胱属在下焦。为太阳之根底。而非主表之太阳。为太阳之经隧。而非 
太阳之都会。为太阳主血之里。非为诸阳主气之太阳也。明矣。 
伤寒最多心痛。以心当太阳之位也。心为君主。寒为贼邪。君火不足。寒气得以为之。所以名为大病。今伤寒家。 
乃以太阳为寒水之经。是拘于膀胱。焉水府。因有以寒召寒之说。而不审寒邪犯心。水来克火之义矣。夫人伤于寒。热 
虽甚不死者。以寒所在。是邪之所留。热之所在。是心之所主也。如初服桂枝而反烦解。半日而复烦。大青龙之烦躁。 
小青龙之水气。十枣泻心之心下痞硬。白虎五苓之燥渴心烦。皆心病也。若妄治后。叉手冒心。恍惚心乱。以下 逆满。 
往往关心。是心病为太阳本病也。然心为一身之主。六经皆能病及。故阳明有愦愦。怵惕。懊 。等症。少阳有烦悸。 
支结等症。太阴之暴烦。少阴之心中温温欲吐。厥阴之气上撞心。心中疼热。皆心病也。何前辈反有伤足不伤手之说。 
夫心主营。肺主卫。风寒来伤营卫。即是手经矣。且大肠接胃。俱称阳明。小肠通膀胱。俱称太阳。伤则俱伤。何分手 
足。如大便硬。是大肠病。岂专指胃言。小便不利。亦是小肠病。岂独指膀胱。且汗为心液。如汗多亡阳。岂独亡坎中 
之阳。而不涉胆中之阳耶。因不明仲景之六经。故有传经之妄耳。 
人皆指太阳经络行于背。而不知背为太阳之所主。竞言太阳主营卫而不究营卫之所自。 知太阳主表。而不知太阳 
实 
根于里。知膀胱是太阳之里。而不知心肺是为太阳之里。因不明内经之阴阳。所以不知太阳之地耳。内经以背为阳。 
腹为阴。五脏以心肺为阳。而属于背。故仲景以胸下。心下。属三阳。肝脾肾为阴而属于腹。故仲景以腹中之症属三阴。 
以阴阳内外相输之义也。营卫行于表。而发源于心肺。故太阳病。则营卫病。营卫病。则心肺病矣。心病则恶寒。肺病 
则发热。心病则烦。肺病则喘。桂枝疗寒。芍药止烦。麻黄散热。杏仁除喘。所以和营者。正所以宁心也。所以调卫者。 
正所以保肺也。麻桂二方便是调和内外。表里两解之剂矣。如大青龙。用石膏以治烦躁。小青龙。用五味干姜以除咳嗽。 
皆于表剂中。即兼治里。后人妄为仲景方治表而不及里。曷不于药性一思之。太阳主表。为心君之藩篱。犹京师之有边 
关也。风寒初感。先入太阳之界。惟以得汗为急务。自汗而解。犹边关之有备也。必发汗而解。是君主之令行也。若发 
汗而汗不出。与发汗而汗仍不解。是君主之令不行也。夫汗为心液。本水之气。在伤寒。为天时寒水之气。在人身。为 
皮肤寒湿之气。在发汗。为君主阳和之气也。君火之阳内发。寒水之邪外散矣。故治太阳伤寒。以发汗为第一义。若君 
火不足。则肾液输于心下者。不能入心为汗。又不能下输膀胱。所以心下有水气也。故利水是治伤寒之二义。若君火太 
盛。有烦躁消渴等症。恐不戢而自焚。故清火是太阳之反治法。若君火衰微。不足以自守。风寒内侵于脏腑。必扶阳以 
御之。故温补是太阳伤寒之从治法。其他救敝诸法。种种不同。而大法不外乎此。 
发汗利水。是治太阳两大法门。发汗分形层之次第。利水定三焦之高下。皆所以化太阳之气也。发汗有五法。麻黄 
汤。汗在皮肤。是发散外感之寒气。桂枝汤。汗在经络。是疏通血脉之精气。葛根汤。汗在肌肉。是升提精液之清气。 
大青龙。汗在胸中。是解散内扰之阳气。小青龙。汗在心下。是驱逐内蓄之水气。其治水有三法。干呕而咳。水入即吐。 
是水气在上焦。在上者汗而发之。小青龙五苓散是也。心下痞硬。硬满而痛。是水气在中焦。中满者泻之于内。用十 
枣汤。大陷胸汤是也。热入膀胱。小便不利。是水气在下焦。在下者引而竭之。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术汤是也。 
太阳之根即是少阴。紧则为寒。本少阴脉。太阳病而脉紧者必无汗。此虽太阳能卫外而为固。令汗不出。亦赖少阴 
能藏精而为守。故不得有汗也。人但知其表实。而不知其里亦实。故可用麻黄汤而无患。若脉阴阳俱紧。而反汗出者。 
是阳不固而阴不守。虽称亡阳。而阴不独存。此属少阴者。是指太阳转属少阴。而非少阴本病。 
太阳之虚。不能主外。内伤真阴之气。便露出少阴之底板。少阴阴虚。不能主内。外伤太阳之气。便假借太阳之面 
目。所以太阳病而脉反沉。用四逆以急救其里。少阴病而反热。用麻辛以微解其表。此表里雌雄相应之机也。 
伤寒一日太阳受之。即见烦躁。是阳气外发之机。六七日乃阴阳自和之际。反见烦躁。是阴阳内陷之兆。所云阳去 
入阴者。指阳邪下膈言。非专指阴经也。或入太阳之府。而热结膀胱。或入阳明之府。而胃中干燥。或入少阳之府。而 
胁下硬满。或入太阴而暴烦下利。或入少阴而口苦燥干。或入厥阴而心中疼热。皆入阴之谓。后人惑于传经之谬。因不 
知有阴转属阳等义也。 

卷下
阳明病解第二
属性:按阳明提纲。以里症为主。虽有表症。仲景意不在表。为有诸中而形诸外之谓也。或兼经病。仲景意不在经。 
为表在经而根于胃也。太阴阳明同处中州。而太阴为开。阳明为合。故阳明必以 病为主。不大便固 也。不小便亦合 
也。不能食。食难用饱。初欲食。反不能食。皆 也。自汗盗汗。表开而里 也。反无汗。内外皆 也。种种 病。或 
然或否。故提纲独以胃实为正。胃实不是竟指燥粪坚硬。只对下利言。下利是胃家不实矣。故汗出解后。胃中不和。而 
下利者。不称阳明病。如胃中虚而不下利者。便属阳明。即初硬后溏。水谷不别。虽死而不下利者。总为阳明病也。盖 
阳明太阴同为仓廪之官。而所司各别。胃司纳。故以阳明主实。脾司输。故太阴主利。同一胃腑。而分治如此。是二经 
所由分也。按阳明为传化之府。当更实更虚。食入胃实而肠虚。食下肠实而胃虚。若但实不虚。则为阳明之病根矣。 
胃实不是阳明病。而阳明之为病。悉从胃实上得来。故以胃家实为阳明一经总纲也。然致实之由。是宜详审。有实于未 
病之先者。有实于得病之后者。有风寒外来。热不得越而实者。有妄汗吐下。重亡津液而实者。有从本经热盛而实者。 
有从他经转属而实者。此只举其病根在实。而勿得以胃实即为可下之症。 
身热汗自出。不恶寒。反恶热。是阳明表症之提纲。故胃中虚冷。亦得称阳明病者。因其表症如此也。然此为内热 
达外之表。非中风伤寒之表。此时表寒已散。故不恶寒。里热闭结。故反恶热。只因有胃家实之病根。即见此身热自汗 
出之外症。不恶寒反恶热之病情。然此但言病机发现。非即可下之症也。必 语潮热烦躁胀痛。诸症兼见。才可下耳。 
太阳总纲。示人以正面。阳明总纲。反示人以底板。其正面与太阳之表同。又当看出阳明之表。与太阳不同矣。如 
阳明病。脉迟汗出多。微恶寒者。是阳明之桂枝症。阳明病脉浮无汗而喘者。是阳明之麻黄症。本论云。病得之一日。 
不发热而恶寒者。即此是已。后人见太阳已得此脉症。便道阳明不应有此脉症。故有尚在太阳。将入阳明之说。不知仲 
景书。多有本条不见。而他条中发见者。若始虽恶寒。与反无汗等句是也。以阳明表症。本是汗出不恶寒。故加反无字 
耳。有本经未宣。而他经发现者。若太阳之头项强痛。少阳之脉弦细者是也。然头痛而项不强。脉大而不弦细。便是阳 
明之表矣。夫太阳行身之后。阳明行身之前。所受风寒。俱在营卫之表。太阳营卫有虚实。阳明营卫亦有虚实。虚则桂 
枝。实则麻黄。是仲景治表邪之定局也。仲景之方。因症而设。非因经而设。见此症。便与此方。是仲景之活法。后人 
妄以方分经络。非惟阳明不敢用二方。即太阳亦弃之久矣。 
阳明之表有二。有外邪初伤之表。有内热达外之表。外邪之表。只在一二日间。其症微恶寒。汗出多。或无汗而喘 
者是也。内热之表在一二日后。其症身热汗自出。不恶寒。反恶热是也。表因风寒外来。故仲景亦用麻黄桂枝二汤汗之。 
表因内热外发。故仲景更制栀子豉汤。因其热而吐之。后人认不出阳明表症。一二日既不敢用麻黄。二三日来又不知用 
栀子豉汤。不识仲景治阳明之初法。所以废弃阳明之吐法。必待热深实极。以白虎承气投之。是养虎遗患也。 
六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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