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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分享与分担-员工入股理论与实践-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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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的员工股东,因具劳资双重身份,故除可分配股利,分享公司营运成果外,尚可参加该公司的股东大会,对公司的投资计划、财务问题、产销问题、股利问题均有听取报告及建议权,此等权利与既有的“产业工会”、“员工福利委员会”、“安全卫生委员会”、“工厂会议”及“提案建议制度”共同构成该公司“劳资一体,产业自治”的六个重要环节,亦即工业民主理念的体现。

由于大同公司推行“工者有其股”,在公司员工一致努力。下,业务不

断扩展,其产品物美价廉,家喻户晓,声誉卓著。

断扩展,其产品物美价廉,家喻户晓,声誉卓著。

一、实施方式

味全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味全公司)为台湾著名食品公司之一,创设于 1950年,主要产品为味精、酱油与罐头等,总公司设于台北,工厂分设于台北、嘉义、台中等地。

味全公司的分红入股制度始于 1970年,是以不影响员工日常生活与平常年节所需,以及公平合理为办理的原则。

味全公司是采用奖金入股办法,该公司员工人股规则中规定,凡员工实发奖金额在 3000元以下者,全额发给现金,超过 3000元以上者,则以自由认股的方式认购公司股票,在规定期限内,一律以现金缴纳股款,但主管人员(股长级以上)的奖金原则上全额配股,如有余额再发放现金,不足部分,亦可由个人以现金补足。股票的来源为公司按市价向证券市场买入而以优待价格分配给员工,或于公司现金增资时,由公司员工认购新股之一部分。为避免分红入股的股票再流回市场,失去分红入股的原意,该公司规定持有股票的员工提出同意书,由公司统筹保管,但在紧急状况(如伤病、死亡等)下,得以书面签准动用。员工个人并不持有股票,待员工离职或退休手续办妥后,始由公司发给股票。员工股票可在员工间自由转让,但必须事先向人事单位办理过户手续,填妥转让同意书后,始予认定,且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双方交易个人负担,凡不经上列手续办理过户者,对公司而言将不产生效力。

味全公司主管人员持股与发放现金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

比项目职例位持股发放现金股长。。 70 30主任。。 75 25正副课长。。 80 20正副课长。。 85 15正副处长。。 90 10正副总经理。。 95 5

资料来源:味全公司,味全食品公司分红入股报告,1990年元月。

二、实施成效

味全公司自 1970年实施分红入股制度后,至 1978年为止,员工持股人数已高达 2200余人,累积持股的股数总计为 334万余股,占发行总股数的 6%,较 1971年的 33万余股约增加 9倍之多,而员工分配的红利,亦由 1971年的 998万元增至 1978年的 1974万元,约增加一倍。而公司净利在 1971

年仅 9000余万元,至 1978年,已增至 16。8亿余元,约增加 18倍,详见下表。由此可见分红入股使公司与员工均蒙其利。味全公司历年分红入股统计表(1971—1978年)

太平洋电线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入股个案

一、实施方式

太平洋电线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简太平洋电缆公司),1950年创设于台北,渐次成长扩展,主要生产各种电线、电缆及附件,供应国家经济建设所需之铁路电化电缆、核能电厂电缆,以及中船、中钢等使用的高级电缆产品,并积极推展外销到其他国家与地区。

太平洋电缆公司于 1962年 6月成立产业工会,沟通意见,有关劳资双方问题多利用工会解决。该公司对员工福利相当重视,认为是企业的一种社会责任,也是一种元形投资,于是由劳资双方依法选举福利委员,组成员工福利委员会,每月召开委员会议一次,共同研讨改进员工福利事宜,公司按月以营业额最高标准提拨 15%及下脚变价以最高标准提拨 40%为福利金,更通过分红入股制度,使劳工有充分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决策的机会,公司利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劳资双方休戚与共。

其具体的实施方式为:

(一)分红部分

太平洋电缆公司为奖励员工辛劳贡献,增进工作绩效,自 1965年起,依公司章程于每年盈余项下提拨 10%作为员工红利(即员工特别奖金),分配员工,待股东大会通过后,先保留一部分尾款(依当年总金额与实际需要而定),作为重点配额。分发特别需予奖励的员工,同时兼用为最后平衡单位间的差额补助,嗣再将全额分配给各工作单位;其分配条件,系参照各单位上年度红利配额、现有人数及当年红利总额等协议分配,而各单位的内部作业,是按组织层级(班→组→课→部→厂→公司),以个人丁作绩效、工作责任、工作性质为主,再参考工作年资,并兼顾低所得者,由各级主管以权责审核分配,对当年服役员工、新进员工及工作满一年后离职员工亦均参照各相关条件配发红利。

该公司订有奖励金(红利)发放办法,以作为实施分红的主要依据,其要点如下:

1。分红的资格:以现任正式员工为限,临时及特别约职人员均不包括在内。2。红利的金额:依照公司章程提拨,如有增减,遵照股东大会决议办理。3。分配的比率:现职正式员工分配 7O%,领班以上各级主管人员分配 20%,技术及绩优资深人员分配 10%。4。计算的标准:一般员工主要依薪资(本薪加出勤效率奖金)、年度考绩及服务年资等综合核计;主管领导人员按职位分级计配;总工程师比照总经理,工程师比照课长,技术员工比照组长等主管配额分别计算之;绩优资深人员,公司由各部级主管负责,工厂由各部课主管负责选配。5。其他相关规定:(1)在公司工作满一年者,发给奖励金的全额;未满三个月者不计,满 三个月以上者,按月比例计算。

三个月以上者,按月比例计算。当年度正值服役或退伍复职人员,以其实际工作天数核给:退休或离职人员在当年度工作未满一年者,不计;当年度曾受记大过处分而未记大功抵销者,减发应得全额 20%。(3)支领日薪(工资)人员,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未满二年者,核发奖励金全额的半数;工作满二年者,发给奖励金的全额。(二)入股部分:太平洋电缆公司,在增资发行股票时,保留发行新股总额 1O%,以面值

分由员工承购,该公司并非每年均办增资,故在未办理增资年度中新进的员工,即元配股机会。而对员工股权转让,公司早年一度有所限制(一年内不得转让),但由于员工取得股权后,依法具有股东身份,而公司法对股东的股权转让,已有不得予以限制的规定,同时又鉴于股市升降幅度甚大,对员工利益影响颇巨,该公司主动解除限制,听由员工自便。至于增资配股的细节,依该公司的认股办法,要点如下:

1,认股的资格:以股东奉准发行日期前三个月到职,而经试用期满的正式员工为限,不包括临时人员。

2。配股单位:以 10股为一单位。其不足 10股者,以 5舍 6人计算。3。分配的比率、计算的标准及其他相关规定,与分红大致相同,惟该办法尚未规定在配股当年 6个月内离职者,由公司福利委员会以当时配股的原价收购、另自缴款之日起,按银行利率计息。二、实施成效太平洋电缆公司分红及年终奖金概况表单位:新台币元

数年别项额目分红年终奖金。。 1974 13403178 11148720 1975 11325270 16986696 1976 15069334 20515877

上表显示了太平洋电缆公司于 1974年至 1976年红利分配情形,1976年为15009334元,加以当时员工 2150人计算,则每人平均红利为 7009元。该公司每年除分配红利外,尚有年终奖金制度,上表中可知 1974年至 1976年该公司发放年终奖金情形,如 1976年为 20515877元,平均每位员工可获得 9542元的年终奖金。

在员工人股方面,该公司于 1973年奉准现金增资 2。4亿万元,发行新股480万股,提拨其中 10%,即 48万股,按票面价值依前述员工认股办法,分配员工人股,认股员工于指定期限内以现金向指定金融机构缴款,逾期则视同弃权,至 1981年该公司已有员工的股东约 2000人,占当时员工总人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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