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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里程-自选文集-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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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躲避神。与神关系的中断就是人的灵性的死亡。 

  也许有人一时还认识不到其严重性。他们想,我不认识神,心中没有神,不也活得好好的么?神是宇宙万物的源头,是生命的源头。人如果和神分离,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人几十年的短暂生命还有什么意义呢?人与神隔离,就意味著在肉体死亡后,人的生命要永远进到那与光明、喜乐、圣洁相隔绝的地狱中去。这是永远的刑罚,是没有终结的死,《圣经》称之为“第二次的死” (启二十一8)。 

  常有朋友问,如果神真希望我们认识他,他直接向大家显现一下,我们不就都信了吗?是的,神巴不得让大家有机会面对他。然而,人无法面对神。除了造物主与被造之物的人在知识、智慧、时空方面的难以想象的巨大差异外,神与人在道德属性上的不相容是人不能面对神的另一个原因。神是光明、公义、圣洁的,而活在罪中的世人却陷在黑暗、不义和污秽之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林后六14)? 

  《圣经》中那些得见神的荣耀的先知们无不自觉罪孽深重、无地自容。先知以赛亚年青时看见坐在宝座上的神时就说:“祸哉!我灭亡了!因为我是个嘴唇不洁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洁的民中,又因我眼见大君王万军之耶和华”(赛六5)。使徒约翰年老时被放逐在拔摩岛,见到天上的异象,写下了《圣经》最后一卷书《启示录》。当他见到复活得荣耀的主耶稣时,他说:“我一看见,就扑倒在他脚前,象死了一样”(启一17)。古圣先贤尚如此,我们一般世人面对神就更无法存活了。 

  罪带来无可挽回的、永远的隔绝,是与神这唯一的真正生命的断绝,是属灵的死,是最为可怕的、永远的死亡。耶稣对他所选召的十二个门徒训示道:“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太十28)。世人如果在今世故意拒绝耶稣这位真神,到末日就会永远灭亡。 

  耶稣说:“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约八34)。人犯罪的另一个恶果是为自私所困、被罪所捆绑。所谓作罪的奴仆,就是在罪的奴役、辖制之下,没有不犯罪的自由。许多人酗酒、抽烟,许多人吸毒、生活放荡。他们并非不知自己的恶习有害,也不是不想改邪归正。然而多少次下决心,就多少次故态复萌。 

  林治平著的《舞台》4,记载了十几个生命的真实故事,其中有些是吸毒的青少年。看到当事人的叙述,对吸毒的危害才有了较深入的认识。现将一位受害者的自述摘录如下。“最初食白粉时,心里仍自负,以为别人会上瘾,自己就不会上瘾。就算上了瘾我说要戒就可以即刻戒掉,不象这班又瘦又弱的道友。于是我就食了第一口白粉,这个毒钩从此就紧紧地钩住我。这十几年来所过的可谓是非人生活。虽然有人的躯壳,但却好象行尸走肉一样,全无理性。那时我人生的最终目标便是白粉。……为了白粉我不惜挺而走险,不择手段地弄钱。当我有力气时便拿刀去打劫,去抢,当我无力气时,便拿家中的物品去卖。……我食白粉,妈妈好伤心,其他的家人则当我不存在。只有妈妈常常流泪劝我。难道我真不想戒吗?真的想食一世白粉吗?其实我内心很痛苦,屡次想戒,但都失败。在出监或离开戒毒所之前,我何尝不曾立下大志,出去后再不吃白粉,做一个好人,赚钱,过正常生活,孝顺父母。但好真实的一句话:‘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罗七18~19)。使我思想到人根本没有力量,人是软弱的。屡次在出监后,又再上瘾,家人对自己已灰心冷淡,连自己也觉得自己没希望得救,将来不是打白粉针打死,便是给警察打死,或者老死监房。”这极形象地勾划出人在罪的奴役下的凄惨光景。 

  吸毒问题使香港当局十分头疼,各种措施都采用了,却收效甚微。后来一位叫陈保罗的牧师创办了福音戒毒所,“不靠药物,不凭己力,只靠耶稣”,使一批又一批吸毒者绝路逢生,彻底地戒掉了毒瘾,并获得了神所赐的永远的生命。这不仅使冷眼旁观者刮目相看,而且香港当局也心悦诚服,拨专款帮助陈牧师扩建福音戒毒所。 

  诚然,一般人所犯的罪并非象杀人、吸毒等这样大,其后果也不那么严重。但每个人受罪捆绑的程度却和吸毒者没有两样。有人作金钱的奴隶,有人作名利的奴隶,有人作事业的奴隶;有人权欲薰心,有人沉溺色情,有人长于心计,有人苦毒、争竞。我们并不是不想改,但立志行善由得我们,行出来却由不得我们。我们都陷在罪中无力自拔。

  罪还使人难于和他人相处。不是轻看别人,就是嫉妒别人。平时尚能友好相处,利害关系发生冲突时却难于相让。我来美国以前曾听人说,东方的嫉妒和西方的嫉妒不一样。东方的嫉妒是:“你好,我就千方百计把你拉下来,不让你好”;西方的嫉妒则层次较高:“你好,我要加倍努力赶上你,比你更好。” 

  赴美十几年我才有了自己的体验。美国一般人之间的利害冲突(如晋级、加薪、住房等)远不如我国那么尖锐,所以人际关系远较国内简单。然而,当个人利害发生冲突时,西方的嫉妒若不比东方的嫉妒变本加厉的话,起码是毫不逊色,也是无所不用其极。这乃是人的罪性所致,东方和西方没有本质差别。个人间如此,集团、国家间亦如此。一切战争、斗殴皆出自个人或集团的私利。只有以抑己代替扬己,才能化干戈为玉帛。

  总之,自从始祖悖逆神后,世人就陷入罪中不能自拔。人们试图与罪抗争,却无法取胜。有人说,人只能在大罪和小罪之间选择,却不能弃罪从善。世人在罪中的情况就象一个人溺于水中一样。怎样挣扎都是徒劳,必须有他人的抢救才能上岸。只有对自己的罪性有了清楚的认识,我们才渴求帮助;只有了解到我们无力自拔,我们才需要一位救主。深爱世人的神为我们预备了摆脱罪污的救恩,差遣耶稣降世为人,成为拯救人类的救主。


四、神伟大的救恩

  著名的约翰福音三章16节集中表达了神拯救世人的伟大救恩:“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神爱按他的形象所造的人类。人犯罪与神隔绝后,神仍深深地眷顾著世人,要把他们从罪恶和死亡中拯救出来。 

  怎样救呢?神是圣洁的;污秽的人不能面见他。神是公义的,“万不以有罪为无罪”(鸿一3)。因此,人只有悔改认罪、改邪归正才能重新回到神的国度。旧约时代,神与以色列人立约,只要遵守十条诫命,就能得神的喜悦。然而事实证明,被罪奴役的世人无论如何努力、挣扎,都不可能完全地、永远地遵循神的诫命。神要以此封住世人的口,表明活在罪中的人无法靠自己的行为得救。 

  所以到新约时代,神用了新的拯救方法,让他的独生子取了人的样式,无辜被定罪,将世人的罪都归集他一人身上,代替众人在神面前受审判,作了世人的替罪羔羊。他流的宝血将一切信他的人的罪洗净,得以称义,成为永生神的儿女。使徒保罗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二8~9)。这就是神的救恩,是一切相信耶稣的人白白得到的恩典。一切相信耶稣的人将得到永远的生命;不信耶稣的人将在永远的死亡中沉沦。 

  只要一个人承认自己有罪,愿意悔改,相信耶稣是神的儿子,为世人的罪被钉死,三天后复活,升天了,因而愿意接受耶稣作他个人的救主和生命的主宰,这人便成为一名基督徒,得到了神的救恩。我们常常听到“重生”、“得救”、“称义”、“成圣”这些说法,它们是神的救恩的具体内容。 

  耶稣说:“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三3)。按字面解释,重生就是再生一次。人从母腹出生,得到了属血肉的生命。当我们接受耶稣作自己的救主时,神就把生命赐给我们,让圣灵永驻在我们心中。也就是说,神又生我们一次,使我们得到了永远不会朽坏的生命。所以彼得说:“愿颂赞归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神,他曾照自己的大怜悯,借著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重生了我们,叫我们有活泼的盼望,可以得著不能朽坏,不能玷污,不能衰残,为你们存留在天上的基业”(彼前一3~5)。 

  世人都犯了罪,本都要受到神的审判,灭亡在永远的刑罚里。而耶稣替罪人死,使一切相信他的人的过犯得以涂抹,罪过得到赦免,不再灭亡反得永生。这就是得救。

  “神的义,因信基督耶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罗三22~24)。人相信耶稣后,神就不再看他是罪人而看他是义人、是自己的儿女。人从罪人变成义人的这一身分的改变,叫做“称义”。 

  “我们凭这旨意,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他的身体,就得以成圣”(来十10)。当一个人接受耶稣后,不光洗净了外面的罪行,同时得到了神赐的生命,本性发生了变化。开始从世俗区分出来,成为圣洁,这叫“成圣”。 

  所以,重生、得救、称义和成圣是人信耶稣后所得到的救恩的四个方面。罪得赦免、脱离永死是得救;接受神的生命、作一个新造的人是重生,从罪人变成义人是称义;将自己从世俗分别出来归于神则是成圣。人一相信耶稣,就立即得到这四方面的救恩,并无先后次序之分。但是,信主的时候,我们虽也象重生和得救一样,一次就得著了义人和圣人的地位和身分,但在实际生活中称义、成为圣洁则需要一生不懈的追求和长进。

  信耶稣不光是追求善行,乃是要得到生命,得到从神而来的永远的生命。信耶稣不是只洁净外表,而是要改变人的内心。只有敞开心门接受耶稣、借著圣灵的进驻,有了神所赐的永远的生命,人从里到外的脱胎换骨的改变才有可能,才能“活出”而不是“做出”耶稣的样式来。信耶稣得生命,这是基督教最超越别的宗教的地方。 


五、好人不信耶稣也要下地狱吗?

  “一个作了很多坏事的人,只要一相信耶稣,就能上天堂;而一个人一生中作了许多好事,仅仅因为不相信耶稣,就要下地狱。耶稣岂不太武断、基督教岂不太不公平了么?”这是许多慕道朋友心中的结。 

  这个问题可以从两方面来看。虽然从人的眼光看,世人有“好人”、“坏人”之分,但每个人都是罪人。人们犯罪的方面、方式、程度各有不同,但人的罪性却无本质差别。因此在神看来,世人都犯了罪,只有“较好”的罪人和“较坏”的罪人之分,而没有“好人”与“坏人”之别。 

  其次,不信耶稣的人要下地狱并不是神把他们推进地狱而是他们自己要去的。“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约三17~19)。上文谈到耶稣如何处理那位被法利赛人捉到的行淫的妇女。当法利赛人自知有罪,不敢拿石头打她,并一个一个地全走出去以后,“耶稣就直起腰来,对她说:‘妇人!那些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么?’她说:‘主啊,没有。’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罢!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约八10~11)。想要审判人的法利赛人却首先被耶稣审判。犯了奸淫罪的妇女反而没有被耶稣定罪。这妇人犯罪,证据确凿。不论如何处置,她都无话可说,只有低头伏法。但耶稣却出乎常人意料地宽恕了她。同时,耶稣并没有放纵这位妇人,而是严肃地劝诫她“从此不要再犯罪了”。主耶稣公义、慈爱的形像呼之欲出!这位妇女很可能在耶稣大爱的感召下从此远离恶行,弃旧图新。她很可能从此跟从耶稣,得到永远的生命。这正是耶稣降世的目的。 

  既然如此,不信耶稣的人为何又会被定罪、要下地狱呢?很多人都以为,不信之人的罪是耶稣加给他们的,作为不信他的惩罚,然后把他们赶到地狱里去。这是因果倒置的误解。

  不信者的罪不是耶稣加给他们的,是他们原本就有的。耶稣曾庄严地宣告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著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十四6)。“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约八12)。世人都有罪,生活在黑暗之中。相信耶稣乃是使人洗净罪污,进入真理、圣洁,脱离黑暗进入光明,得到永恒的生命。拒绝耶稣,人就仍生活在黑暗之中,只能与神的永恒永远隔绝,这就是地狱的光景。所以耶稣说:“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 

  我的一位美国老师前几年在一次例行身体检查中,医生发现他的前列腺似乎有些变大。他本人毫无不适的感觉。医生为了慎重起见,仍取样作了活检。结果发现前列腺已发生癌变。这位老师遵医嘱,在病情确诊后第二天就作了切除手术。治疗很成功,至今没有复发。

  现在,癌症是人类生命的巨大威胁。常常当人们有了症状去检查时,病情已到了中、后期,已有扩散,难以根治。直到现在,癌变的原因并不清楚,除了切除、放疗或化疗外,并无更有效的办法。所以,人们,尤其步入中年以后,每年作例行的身体检查是极为重要的。

  如果一位医生告诉一位体检者,他已被确诊患了癌症,所幸还是早期,癌细胞尚未扩散,只要立即作手术,即可根治,否则则有生命危险。我想,即使该人心中惊惶,但定会与医生配合作手术。他恐怕不会说:“医生,你怎么这么武断!我非得听你的话动手术才能活,不听你的话,不作手术就要死?!”因为他知道癌变是致死的原因,医生是在帮助他从癌症中夺回生命。 

  灵命的情况亦是如此。很多人都不知道或不愿意承认自己有罪。耶稣告诉我们,我们每个人都有罪,而罪是造成我们与神隔绝、进入永刑、永死的病因。所以,按著世人的本相,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审判后应下到地狱中去。但神爱世人。耶稣不仅指出世人的病症是罪,而且给世人带来了神的救恩。神的药方是,只要真心悔改、接受耶稣为个人的救主,人的罪就被耶稣的宝血洗净了,病就被根治了,人不再死亡、下地狱,反而要上天堂、得永生。无论是何种类型、部位的癌,只要是癌,不治都会导致死亡。同样,只要有罪,不论大小、轻重,如不被耶稣的宝血洗净,都会使人走向永远的死亡。所以耶稣来并非是把“无辜”的人推到地狱里去,而是要赐给罪人一条逃离地狱的永生之路。 

  如果有人要下地狱,是他自己选择要去的。有人说,“地狱的门是从里面关上的。”神爱世人,为之预备了救恩。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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