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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最后的知识分子-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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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大而坚实的美国背景允许了——显然不是强迫——一种能使激进主义长期存在的距离,这可能吗?对非法和迫害的忧虑没有困扰美国知识分子吗?他们有时更为富有的和贵族的背景给他们提供了更好的立足点了吗?较多的原则和较少的烦恼激发了非犹太知识分子的激进主义了吗?当米尔斯、威尔逊、维达尔或加尔布雷思的得克萨斯州的、清教徒的或苏格兰的身份导致了一种更能抵制经济上的和社会上的优越性的坚定的激进主义时,满是焦虑的激进主义偷偷滑向保守主义了吗?

    特里林和米尔斯体现了犹太和非犹太知识分子之间的对比。特里林代表了有着激进历史的、成功的、谦和的犹太教授;米尔斯却代表对折中调和持怀疑态度的美国叛逆者。特里林的说意地绪语的父母亲(他的父亲是一个裁缝和不成功的毛皮商)鼓励他学习;他被认为必定会上大学,像其他犹太知识分子一样,他一生致力于英国文学。他的才能得到了回报:特里林成为哥伦比亚大学的一名大学生,在英语系他是第一个得到终生教职的犹太人。

    有关特里林的一切,从他的名字到他的品行,都意味着成功地顺应了英美文化。正如他妻子后来写道的,“在形象和姓名上”特里林都让寻找其第一个犹太人成员的英语系“赢了一把”。“如果他的名字是他外祖父的名字,伊斯雷尔·科恩,那么他是否能进哥伦比亚大学的英语系就很值得怀疑了。”作为一个娴熟、明智而审慎的人文主义和文学批评家,特里林获得了大学教授的职位、大量的奖品、各种荣誉称号以及国家的承认。对于被夹在左派、通常是少数民族的历史和冷战的繁荣之间的知识分子来说,特里林重重地敲响了右派的声音;他为“使非政治化的知识分子顺应其自身及社会地位”做出了贡献。

    另一方面,在他的一些老相识看来,特里林已经走得太远了;艾尔弗雷德·卡津对他“敏锐的顺应感”,无力、抽象的论文中,对像“几乎不”、“调适”、“我们受教育的阶层”这些词的嗜好不敢恭维。“相对于特里林,我总是‘过于犹太化了’,过于强调我的社会较低层的经历。而他总使自己免于他过去的经历的烦扰。”

    和特里林相比,米尔斯所表现出来的不同之处是有启发意义的。米尔斯是也是来自一个经济背景一般的家庭:他父亲是一个得克萨斯州的沃克的保险推销员,母亲是一个家庭主妇。其他的情况都和特里林不同:米尔斯不追求大学教师的职业和前途,也没有被鼓励成为学者;他进了得克萨斯农业和机械学院,成了一名工程师。当他转到得克萨斯大学后,他偶尔接触到了哲学和社会学。直到他生前的最后几年,他都仍然对学院生活保持怀疑,不相信他常常蔑视的职业常规。不像特里林,他尽管珍视他在哥伦比亚大学的职位,但他并不是那么高兴地安于这个职位;他的同事发现他观点尖锐,不好相处。

    对于一个出生于移民家庭的人来说,大学的前途——地位、薪水和安稳——这些都体现了真正的优势。这里,在一个美国人和一个移民的经历之间存在着至关重要的区别。米尔斯回想起过去的家庭——他的祖父母——都是独立的牧场主。这属于事实还是虚构倒并不重要,因为它形成了对自我和对世界的看法:在一间办公室做雇员的生活——大学、政府、或出版社——不论头衔、金钱或尊严,这种生活是不合标准的。对于其他激进的知识分子来说也同样如此,比如威尔逊、维达尔或加尔布雷思。他们回顾自己的家庭,都是独立的农场主、政治家或反叛者,这些似乎为激进生活提供了安全的基础。这一点在加尔布雷思的有关他苏格兰一加拿大生活的传记的题目,《坚持到底》中就可以看到。

    肯尼斯·雷克斯罗斯是一个诗人及波西米亚文化人,在自传中,他思考了家族谱系在产生一种奇特的美国式反叛中所起的作用。他相信他自己的过去提供了“一种家庭史诗,我过去认为,现在也一直认为我在其中起到了一种作用”。“施温克费尔德教派(德国清教神秘主义派别),孟诺派教徒,四八年德国革命党,废奴论者,妇女参政主义者,北美印第安女人和印第安商人,黑白混血儿和巡回马商,戴大沿草帽的农场主,留着大胡子、大衣上挂着佩剑环、喝烈性酒的小城镇的旁观者”的祖先们,塑造了一种抵抗顺从的个性。

    雷克斯罗斯认为他过去的生活经历很典型。“源于19世纪早期的大多数美国家庭,其传统可以追溯到美国的开拓,拥有一种社会责任感和文化责任感,而不是民族主义的责任感。国家确实是他们的国家,国家也确实属于他们,这种感觉便产生了激进的批评家、反叛者、改革者及离经叛道的人。”

    威尔逊和维达尔有一种貌似相像的思想。高尔·维达尔曾经表明他和威尔逊对美国的清教徒传统的源流有同样的“感觉”。威尔逊在《内地》中回顾道,甚至在他离开了他年轻时代的、他父母的、祖父母的城镇35年以后,他感到自己仍然属于这个城镇。每个人都知道他及他的家庭;每个人都有往来,有几座房子属于这个家族的成员。“我们在这个(纽约州)路易斯县这个小地方的地位是毋庸置疑的,以至于我始终能从中获得一种稳定的优越感。”作为美国人中“今天有点过时的少数族裔的一员”,对威尔逊来说,在与开发者的战斗中与更“传统的美国人”,纽约州的印地安人、易洛魁人达成团结过程只有一步之遥。

    米尔斯的家庭(或他的家庭感)不能和雷克斯罗斯的或威尔斯的相比,然而,他对死于枪战的得克萨斯牧场主父亲的模糊不清的印象却漂浮在他的作品中。另一个沃克居民——也是被击毙的——是反叛的记者威廉·库柏·布拉恩,他出版了《反对崇拜偶像的人》一书。在米尔斯身上探寻他的稍纵即逝的身影几乎是可能的。“我们被郑重确告,”布拉恩写道,“这个世界正变得更好;我是这么认为的,因为在过去,他们常常把那些说真话者的头向下钉死在十字架上,而今天他们仅仅用左轮枪敲击他们的头部,并用一根绳子拽着他们在一所浸礼教徒的校园里游街。一个改革家现在所必须具备的一切是一个坚硬的脑袋和一个橡皮颈子。”(这看来是过于乐观了:布拉恩与浸礼教徒学校贝勒大学的不共戴天之仇最终导致他被暗杀——刺客也死了,因为布拉恩回击了一枪。)

    在比真人还要大的牧场主兼带枪记者布拉恩的塑像旁边,米尔斯的父亲,一个保险推销员,就显得逊色多了。米尔斯的《白领》是对新兴官僚阶层的全面反击,包括他在题为“点子公司”的一章中挖苦、愚弄的学究,他的反击至少是半自传性的。他追溯了独立群体的衰退,像农场主和小承包人,不屈不挠的、民主的个人,他也追溯了大公司和企业里不可靠、畏缩胆小的雇员人数的上升。米尔斯曾经揭示道,他自己的家庭从牧场主上升为推销员带来了沉痛的损失。“自我10岁那年起,我就看着我的白领父亲为每一次推销的旅程做准备。”

    一个朋友回忆道,在纽约这个社会大环境中,米尔斯把自己看成一个局外人,一个得克萨斯人,他还常常把自己看成一个摇摆不定的人,顽固的美式无政府主义者,“几乎反对所有的事和所有的人,并把他们的独立放在首位。无论何时他喜欢上了什么人,他会说‘那家伙是个真正摇摆不定的人’。”米尔斯的第一部著作《权力新人》中就有这么一首被当作警句的无名摇摆诗:

    当那些摇摆不定的人乘船 

    来到埃弗雷特,当地官员说道 

    你们再过来一点 

    反正你们的头儿要下地狱 

    谁是你们的头儿? 

    那些摇摆不定的人在后面嚷嚷—— 

    我们不是没头儿 

    我们都是头儿 

    他们正不停地走来。

    当然,这是很容易被夸张的,米尔斯本人也许已经过分地扮演了得克萨斯的反叛角色。一个朋友回忆道,“他以一种相当笨重的装束来到哥伦比亚,让人想到将要去迎战敌人的游击队勇士,他常常穿着野营靴……戴着骑摩托用的头盔,扎着多余的军用帆布袋或装满书和笔记的军用背包。”

    米尔斯感到,他与另一个让人讨厌的、植根于独立农耕传统的批评家索尔斯坦·凡勃伦之间有某种深刻的亲昵性,他把凡勃伦视为“摇摆不定的知识分子”和“美国所产生的最优秀的批评家”。(不足为奇,美国另一个无情的批评家路易斯·芒福德,注意到凡勃伦并暗示凡勃伦自己就喜欢摇摆不定的人。)米尔斯为凡勃伦的《有闲阶级论》写的导言读起来很像他为自己写的。“在性格与经历方面,在精神和日常生活方面,他是一个局外人。”他“憎恨虚伪,并以他自己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给虚伪以现实的和浪漫的一击”。米尔斯告诉我们,凡勃伦“是一个不受任何人制约的、桀骜不驯的人,如果我们必须把他归在美国社会的什么地方,那么就把他和最倔强的美国人,摇摆不定的人归为一类。凡勃伦在更高层教育的边缘,试图像一个摇摆不定的人一样生活。对于这样一种努力,美国是一个奇特的地方”。

    对于米尔斯来说,美国也是努力做一个摇摆不定的人的奇特的地方。当然,米尔斯不能代表所有非犹太的持异议的知识分子,但是,他的固执却带有点奇特的美国味儿。当德怀特·麦克唐纳见到米尔斯的时候,他谈到他们在气质方面的密切相似性。“我们都是天生的叛逆者,傲视一切公认的观念和业已确立的体制。”

    米尔斯、威尔逊、雷克斯罗斯或维达尔及其他人,在其十足的美国家庭史中找到了叛逆的根源,相信这点,也许就是屈从于他们自己创造的神话。然而,这些神话使他们能够抵制成功的诱惑,而这种诱惑对于更多的穷途末路的移民来说是难以抵挡的。特里林为教授身份受到富人的尊重而欣慰,波德霍雷茨为自己“做到了这一点”而高兴,这与米尔斯把失败赞颂为见证率直形成鲜明对照。“凡勃伦的美德不是疏离,而是失败……在美国学院史上没有一种失败像凡勃伦的失败这么伟大。”“对米尔斯来说,这都是些赞誉之词。

    必须说明对于这种讨论的几点限定。人们常常注意到犹太知识分子向右派的转变。然而,很容易过分夸大这种转变;也很容易把明显的公共知识分子和更多更潜在的、也许更坚定的激进犹太人群体混淆起来,诸如社会工作者、律师、编辑、教师、工会分子以及政治活动家。新保守主义也许只限于广大的公共知识分子。当然,甚至在这个被选定的群体里,一些犹太知识分子仍然把他们自己放在左派阵营。属于这一类的有与《异议》杂志有关的人,像欧文·豪,或与《国家》杂志有关的文人,像诺曼·伯恩鲍姆,以及其他一些人。然而,问题仍然悬而未决。如果用“一些”这个词还不精确的话,那么,可以说更多的犹太知识分子现在,特别是和过去相比,把自己视为保守主义。

    犹太激进知识分子这份不长的或者人数在缩少的名单,包含了过多来自特定政治领域:无政府主义的人。对于非犹太激进分子来说,也许同样如此。摇摆不定的人及凡勃伦为美国的持异议者一脉相承。

    在犹太激进分子中,保罗·古德曼、诺曼·乔姆斯基、默里·布克金,某种程度上还有伊撒克·罗森费尔德都表现出无政府主义的不同面目。当然,无政府主义者的这种奇特的复出并不神秘费解。就他们是无政府主义者而言,他们怀疑庞大的机构、国家、大学及其职能。他们不那么容易受头衔和薪水的腐蚀,因为他们的抵抗是一种品性,近乎于一种本能。

    当然,这正是马克思主义者所指责的:无政府主义者从伦理道德的角度而不是从战略的角度思考问题。然而,这恰恰揭示了他们长久的(还是短期的?)抵抗力。马克思主义知识分子能够相信而且确实相信,应使精神和伦理道德服从于一个更大的目标或常常被忽视的远大事业。无政府主义的知识分子则不那么容易受到这个逻辑的影响。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语言来说,当前的无政府主义者,诺曼·乔姆斯基是对那些为美国外交政策而抱歉的知识分子展开批评的精力最旺盛的一位批评家,这决非偶然。

    保罗·古德曼和诺曼·乔姆斯基都是我们所熟悉的人物,而默里·布克金却仍然被我们所忽视。”这几乎可以说明公众注意力的褊狭;较之于那些走红的知识分子,他的著作显得更深刻、更丰厚,而他却很少被注意。

    布克金(1921—)是由他的说俄语的社会革命家的祖母和母亲在纽约抚养长大的(意第绪语和英语是他的第二、第三语言),他经历了我们所熟悉的他那一代人的更替。正如他所解释的,“我自己在30年代的生活是跟着像欧文·豪这样的人走的”(他并不认识欧文·豪)。他加入了各种各样的共产主义青年组织——首先是少先队组织。“到处都有我们和我们的军乐队……那些能买得起一套蓝色制服的人,买到了并穿着它,不再举起他们紧握的拳头,而是把一只张开的手举过右边太阳穴,表示这个世界的‘六分之五’尚未被社会主义征服。”后来,他成了一名共青团团员。然而,人民阵线、莫斯科审判以及苏维埃一纳粹盟约不容置疑地将他驱赶到对立面,即托洛茨基派,也就是持异议的托派。在军队里服役后,他成了铸造工人和汽车工人联合会的一名工人。10年的工厂工作使他相信无产阶级作为一种革命的甚或是激进的力量已经退出历史舞台,他进入了军校。

    布克金没有脱离托洛茨基主义而转入自由主义或保守主义,而是转向了无政府主义;而且,早期的大多数激进派习惯于忽视的两个论题:生态学和城市,在布克金的无政府主义思想中打下了印记。布克金的第一部重要著作,《我们的综合环境》是1962年出版的(用的是笔名,路易斯·哈伯)。在雷恰尔·卡森的《寂静的春天》出版前六个月,《我们的综合环境》再版发行,正如其作者于再版中所说,这本书差点被《寂静的春天》所淹没。

    只要注意一下我们就会发现,布克金被错误地当作雷恰尔·卡森的追随者,或因为太过乌托邦色彩而被打人冷宫。与卡森不同,布克金不仅研究农药,还研究食物添加剂、化学化的农业、X光、放射性尘埃以及膨胀的城市。对于评论家来说,这太多了。《纽约时报》的评论员推断说,“没人会要阻止这个社会前进,除了那些像哈伯先生的遁世者,才会让我们退回到过去。”布克金的《我们的综合环境》以这样一种想象来结束,亦即“一种新的人与自然综合、全国与地区综合、城镇和乡村综合”。

    然而,不管这本书的下场如何不幸,它却开始了他不倦的写作事业;他的著作《城市的极限》、《后稀缺的无政府主义》、《西班牙无政府主义者》、《自由生态学》,为一种生态学的和无政府主义的前景而斗争。他是作为一个政论家、一个历史学家和一个哲学家而写作。

    与他同时代的许多共产主义者迥异,布克金对20世纪60年代的不满不是来自右派,而是来自左派:马克思主义太保守了,太拘泥于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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