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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中国通史(一至四册)-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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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战败,郑获兵车四百六十乘,俘二百五十人,馘一百人。晋灭赤狄潞氏,晋君赏大夫荀林父狄臣一千家。齐吴艾陵之战,齐兵大败,吴送鲁国齐俘兵车八百乘,甲首三千人。战败国人民彼俘当奴隶,国家损失的车马器械当然还是要人民来补充。
  被敌人围城的时候,痛苦更不可想象。据《墨子》所载守城法,城下比较不重要的地方,每五十步置壮男十人,壮女二十人,老小十人。城上守兵每一步一人。城下重要地方,每五百步置壮男一千人,壮女二千人,老小一千人。男兵六分用弯,四分用矛就盾等器械,女乓和老小兵全用矛。民间粮食布帛金钱牛马畜产一切可用的物品,都借给公家使用。围城里面,人民每天规定吃二升米粮凡二十天,吃三升凡三十天,吃四升凡四十天。春秋时期的量,大约五升等于现在的一升。这佯,几十天每人共食米二石九斗。平均每天吃三升多,合现在大半升。既要作战死伤,又要忍饿破产。有时甚至穷困到“易子而食,析骸以”(《左传》宣公十五年)。人民怕在战败被俘后充当奴隶,只好忍受这样的痛苦来守城。
  人民被国君强迫,不得不服极重的兵役。春秋时朗一般是用车战。据《司马法》的说法,兵车一乘,马四匹,甲士十人,步兵十五人。甲士是穿戴盔甲的,三人立车上,立左的用弓箭,立右的用矛,中立的驭马。这三人通称甲首。其余甲士七人,在车旁步行。步兵十五人在车后,另有步兵五人保护辎重车。兵车一乘,共有三十人(兵器盔甲车马都由国君储藏,战时发给乓士)。辎重车有火夫十人,看守五人,马夫五人,扫柴挑水五人,共二十五人,都是不能作战的老弱人。每兵车五乘,有辎重车一乘(用牛驾车)。卫国被狄攻破,剩下人民共五千人,有兵车三十乘。约略计算,五人中有一人服兵役。其他国家,大概相同。人民平时受经济剥削,战时受生命危险。宋殇公十年十一战,所以民不堪命;晋绎县人七十三岁,还得老远往杞国筑城。人民只有死了,才算得到休息。
  国君和卿大夫的家里人,绝对不事生产。孔子批评鲁大夫臧文仲有三不仁,“妾织蒲”算作不仁之一。鲁大夫公父文伯的母亲织布,文伯怕招季康子的怨恨。属于统治阶级的一切人,都是吃人民穿人民,不生产一点东西的,因此,当时有“盗憎主人,民恶其上”(《左传》成公十五年)的话,就是说人民与统治阶级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
第五节 各族间的斗争与融合
  《尚书·粹材篇》、《诗·大雅·荡篇》称商王国为中国。因为商王国在当时各小国中,政治经济文化都被公认为唯一的中心国。《诗·大雅·民劳篇》称宗周和遵守周礼的诸侯国为中国。东周时期北方诸侯自称中国,称楚吴越等南方国为蛮夷,楚吴越称北方国为中国或上国。秦占有宗周旧地,却被中国诸侯看作戎狄。中国这一名称,含有地区居中的意义,但更重要的意义则是指传统文化的所在地。
  中国西部地区称为夏。郑大夫子西名夏,是夏有西义。夏又含有雅、正、大等义。宗周诗篇称雅诗,《秦风》诗篇称夏声,夏声即雅诗,就是用西方人的声音歌唱的诗篇。东方齐、鲁、卫等大国诸侯本从西方迁来,因之东方诸国称东夏,东西通称为诸夏。
  周朝崇尚赤色,大祭把用骍牛(赤色牛)。晋大夫羊舌赤字伯华,孔子弟子公西华名赤,是华含有赤义。凡遵守周礼尚赤的人和族,称为华人或华族,通称为诸华。
  孔子说:“裔不谍夏,夷不乱华。”(《左传》定公十年)裔指夏以外的地,夷指华以外的人,区分很明显,不过中国、夏、华三个名称,最基本的涵义还是在于文化。文化高的地区即周礼地区称为夏,文化高的人或族称为华,华夏合起来称为中国。对文化低即不遵守周礼的人或族称为蛮、夷、戎、狄。例如杞君朝鲁君,用夷礼,杞被贬称为夷,后来杞国朝鲁用周礼,杞又得称为诸夏。姜戎与齐同姓,同住在中国内部,姜戎饮食衣服不同,货币不通,言语不达,被称为诸戎。吴与骊戎都是周天子的同姓,吴被称为蛮,骊戎被称为诸戎。华族与居住在中国内部和四方的诸族因文化不同经常发生斗争,斗争的结果,华夏文化扩大了,中国也扩大了,到东周末年,凡接受华夏文化的各族,大体上融合成一个华族了。
  春秋时期列国人口不可确知,按兵役推测,当是五人中出一个服兵役。卫文公有民五千人,得兵车三十乘,以此为例,一般千乘之国,人口当在二十万左右,晋国兵车四千乘,当有八十万左右的人口。墨子生在东周末年,说齐晋楚越等大国兼并众小国,各有人口数百万。即使如此,按土地面积说来,人口还是极稀少的。较早的春秋时期,据《左传》所记载,东周王畿内有戎族小国,卫都城上可以望见戎州,想见当时地旷人稀,华族与其他诸族杂居的情状。
  华族各国自称为中国,称其他诸族国为四方。
  南方 长江汉水两流域,是蛮族居住地。有群蛮、百濮、卢戎(湖北南漳县)等,通称为南蛮。淮水流域是夷族所居。小国有舒(安徽舒城县),六(安徽六安县),蓼(安徽霍丘县西北)。又有舒蓼、舒庸、舒鸠、宗四小国。大国有徐(安徽泗县北)。通称为淮夷。
  东方 多在今山东省境内。有莱夷(黄县东南),任(济宁县),宿,须句(二国都在东平县境),颛臾(费县西北),邾(邹县),莒(莒县),小邾(滕县),杞(安丘县),介(胶县南),郯(郊城县西南),根牟(沂水县)。通称为东夷。又有戎(山东曹县东南,别名戎州),鄋瞒(济南北境,别名长狄)两小国。
  北方 在今河北省境内。有北戎(卢龙县境,一名山戎),甲氏(鸡泽县,赤狄别种),鲜虞(正定县西北,别名中山),肥(藁城县),鼓(晋县。鲜虞、肥、鼓三国都是白狄别种),无终(玉田县)。通称为北狄。
  西方 有大戎(陕西延安县),小戎(甘肃敦煌县。居住在河南嵩县一带的称陆浑之戎,又称阴戎,又称九州之戎),骊戎(陕西临潼县),犬戎(本部在青海西宁县,一部迁居陕西凤翔县境),姜戎(陆浑别部),茅戎(山西平陆县),扬拒、泉皋、伊雒之戎(当在河南洛阳县附近)。又有白狄(延安县附近)、赤狄。赤狄有东山皋落氏(或在山西垣曲县境),廧咎如(廧音强qiang,咎音高gāo或说在山西太原附近),潞氏(山西潞城县),留吁(山西屯留县),锋辰(山西长治县境)。通称为戎狄。
  以上诸族,散居中国的内部和四方。因为华族文化程度较高,政治上有霸主主持盟会,起着互救的作用。华族凭借优势的文化和政治力量,终于融合了诸族。
  南方蛮夷被楚统一,春秋时期楚是华夏的劲敌。东周后期,楚国文化向上发展,与诸夏相等,华夷的界限逐渐消失。
  东方诸夷没有成立强大国,陆续被齐、鲁、楚吞灭。
  北方戎狄间有华族小国燕,春秋时期不被诸夏重视。齐桓公曾救燕伐山戎。后来晋国强大,攻灭赤狄白狄,燕在北方逐渐强大起来。
  西方戎狄是华族的强敌。晋攻灭戎狄最多。晋悼公用魏绎的计策,同诸戎讲和,用货物交换土地,获得极大利益。秦穆公伐戎,得国十二,开地千里,在西戎中称霸。当时甘肃陕西境内有绵诸,混戎,翟豲(音桓huán)之戎,义渠,大荔,乌氏,胸(音渠qú)衍之戎。西北诸戎散居谿谷间有一百多种,因为统一不起来,所以逐渐被秦征服。春秋时,从前七二二年(鲁隐公元年)到前六三七年(信公三十三年),共八十六年。戎伐曹伐郑伐齐各一次,伐周二次。齐伐戎三次,鲁伐戎一次,虢伐戎二次,诸侯为戎祸守周城二次。狄灭卫围卫灭温(河南温县西南)各一次,伐邢伐卫伐齐伐郑伐周各一次,伐晋三次。晋伐狄二次,卫伐狄一次。总计戎狄攻华族十六次,华族攻戎狄九次。戎狄的势力不小,但不能发展,因为华族知道团结,互相援救。鲁文公以后,晋国霸权巩固,戎狄国开始被消灭。
  黄河流域自秦汉以后,常常是统一全中国的出发地点,东周时期华族逐渐巩固了在黄河流域的统治地位,为秦汉统一作初步的准备,意义是重大的。
第六节 东周时期的经济状况
  武王克商,商朝的农业奴隶,被释放成为周朝的农奴。农奴与奴隶同样受残酷的阶级压迫,同样在政治上毫无权利,不过,农奴既有自己的私有经济,有自己的生产工具,这就有可能推动生产力向前发展。
  周本是西方小国,因为生产力进步,战胜了大国商。克商以后,周大小贵族带着家属、奴仆和数量不多的庶人到受封地区建立诸侯国,封地内原有的居民,都作了周贵族的臣民。凡是周朝所封诸侯国,都实行一种新制度,这就是以力役地租为内容的宗族制度。西周诸侯在国内消灭商朝旧势力的反抗,建立并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宗族制度在当时所起的进步作用是重大的。到了东周时期,因宗族兼并,出现大国、强宗,过去在土地面积较小,庶民人数较少的情况下可以行施的公田制,不能适合战争频繁,军费巨大的新局面,以鲁国为例,显示赋税制在变化,也就是土地制同样在变化。
  前五九四年(鲁宣公十五年),鲁国“初税亩”。《左传》说它不合旧制度。据《左传》说,旧制度领主(国君和采邑主)只许收取公田上的谷物。《左传》所说,一方面表现儒家的保守思想,一方面却说明前五九四年以前鲁国还保存着公田制。农夫耕种公田,不能同时供应军役,战争随时可以发生,公田也就随时有荒芜的危险,废除公田制改为按亩收税的税亩制,显然对领主有利。税亩制行施以后,领主可不问有田者所耕土田面积的大小,也不问有田者为何种人,只是向有田者按亩数收税。这样,私田随着公田的废除,失去了私田的意义,农村间允许公开兼并,有人占田多,有人失耕地,贫富的分化加剧了。多田人逐渐形成地主阶级,有田农夫和失地少地的农夫逐渐形成为农民阶级。
  税亩制的行施,必然废除西周以来的公田制,在鲁国行施的先后,其他诸侯国不能保持公田制不变,可以设想也在采用税亩制。例如齐国,在齐桓公时已废除公田制。
  因为田税既改为按亩收税,原来农夫受私田一百亩,就有义务向授田者出军赋(军役和军需),现在实行税亩制,农夫耕田面积大小不等,当然不能出同等的军赋。前五九○年(鲁成公元年)即实行税亩后四年,鲁“作丘甲”。一丘面积不可知(据说四邑为一丘),所谓丘甲,就是一丘出一定数量的军赋,丘中人各按所耕田数分摊,不同于公田制农夫出同等的军赋。前四八三年(鲁哀公十二年),鲁“用(以)田赋”。丘赋是领主按丘征发军赋,丘内新垦土田愈多,分摊军赋愈轻;用田赋则是按田亩征发军赋,有田人的负担加重了,但有田人对田的处理权也加增了。自从行施税亩、田赋两种制度,领主只向有田人收税和赋,不再干涉有田人相互间买卖、分割等行为。有田人缴纳税、赋以后,不再受其他干涉,自然形成了土地私有权。其中一部分象士那种身分的人也就自然成为小地主,还有一部分成为有田的农民。
  鲁国以外,前五四八年(鲁襄公二十五年),楚国按土田定军赋。前五三八年(鲁昭公四年)郑国“作丘赋”。秦国入战国后“初为赋”(前三四八年)。秦在东周及战国初年是落后的国家,采用鲁国式的田赋制较迟,想见鲁国用田赋,各诸侯国先后采用,成为普遍行施的制度。自此田地有粟米之征,人户有布缕之征与力役之征。农夫在公田制时期,领主要保证公田收入,还不敢过度忽视农时,任意发动战争。行施税亩及田赋以后,领主把战争与赋税力役分为两事,农夫却要一人同时负担两事。所以孔子反对鲁国用田赋,说是“贪冒无厌”,比强盗还坏;孟子也说征两种,有些人要饿死,征三种,有些家要破产。
  赋税制变化,标志着土地所有制的变化,农村里从而出现了不同于领主的地主阶级以及有土地与少地或无地的农民阶级。这种巨大的变化,因铁制农业工具的行用而愈益加速。有了铁制农具,田野耕作与草莱开辟都获得前所未有的便利,东周生产力比西周提高了。
  铁字古文作銕,当是东方夷族最先发明冶铁术,为华族所采用。《国语·齐语》载管子说,美金(青铜)用来铸武器,恶金(铁)用来铸农具,足见春秋初期,冶炼技术已经能生产生铁。前五一三年(鲁昭公二十九年),晋国起兵筑城,令兵士铸一个铁鼎叫做刑鼎,鼎上宣布范宣子所作的法律条文。铸鼎的铁是作为军赋向民间征发,足见铁在晋国民间也已经使用。齐晋能铸铁,其他各国也会铸铁。《周礼·考工记》段氏用青铜制镈(农器),粤地农民人人能制铜镈。《考工记》所说,当是指东周以前农具主要用铜的情形。东周时有生铁铸成的农具,作用便显然不同。铁为深耕创造了条件。叔均牛耕法在某些地主或少数农民的田地上有可能被采用。孔子弟子冉伯牛名耕,司马耕字子牛,晋国有力士名牛子耕。耕与牛相连,说明东周后半期已用牛耕田,不过这种进步的耕作法当时并不通行,一般仍用两人并力发一耜的耦耕法。
  东周时期农业生产力的提高,促进了手工业和商业在诸侯国间的广泛发展。郭沫若说:代表周朝文化的青铜器,西周多是王室及王臣之器,诸侯国别之器极其罕见;到了东周则王室王臣之器匿迹,而诸侯国别之器极其盛行。特别是春秋中叶以至战国末年,一切器物都变得精巧玲珑了。体质轻便,形式新鲜,花纹工细,铭辞多韵文,字体多花文,草率的陋习完全革掉,而原始的风味也完全扬弃了。春秋中叶以后,正是土地制度改变、农业生产力向上的时候,封建统治者有可能大量聚敛供自己浪费享受。例如鲁国大夫季孙氏,比西周元勋周公旦还要富裕;齐君有马四千匹,积累财物,任令朽坏;晋君大筑宫室,多养女宠,淫侈无度。当时诸侯卿大夫需要加工精制的器物,因而促成手工业技术上的进步。诸侯卿大夫并不满足于本国产物的享受,因而又促成各国间商业的扩大。例如郑商人到周出卖皮革,到楚收买丝绵,晋自楚输入木材皮革。春秋晚期,大商贾势力足以交通诸侯卿相,与问政事。
  商业上货物交换,需要货币。西周有铜贝、铜寽即《吕刑篇》所称的锾(音环huan),东周又有铜钱(象农器形)或铜刀(象刀形)。但据《左传》所记,春秋时诸侯卿大夫用壁玉帛锦等贵重物或其他器物互相交易,似不用钱。民间小交易当是用粟米布丝等实物,也很少用贝、寽、钱、刀。东周末年,作为货币的钱行用渐广。《墨子·号令篇》说人民守城有功,女子赐钱五千,老小赐钱一千。战国时金(铜)制货币大行,民间却仍有实物交易。货币的逐步发展,反映出农业手工业商业的逐步发展,东周则是这个发展的开始。
第七节 新旧制度的演变
  东周是诸侯、大夫盛行兼并的时期,同时也是华族和南方蛮国争霸的时期。频繁的战争逐渐破坏了旧制度,产生了新制度。新旧制度最基本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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