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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中国通史(一至四册)-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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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高岸为谷,深谷为陵’,三后之姓(虞夏商子孙)于今为庶(庶民),主(简子)所知也。”(《左传》昭公三十二年)宗族制度的宗子,是当作始祖的继体(替身)而存在的。国君是一国的宗子,地位尊严,不可侵犯。史墨敢于说“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正反映东周后期宗族制度没落,强有力的大夫开始企图得国的情况。他们既然否认了国君是始祖(始封人)的替身,那末,君与国不是一体,国应高于君。因此,当时也存在着这样的一种思想,即民不是君的私属,臣也不是君的私属,民,君、臣都属于国家。齐国大夫崔杼杀齐君,晏婴不肯从齐君死,说,“君民者岂以陵(虐)民,社稷(国家)是主(负责行国政);臣君者岂为其口实(禄养),社稷是养(为国家所养)。故君为社稷死,则死之;为社稷亡(失位出亡),则亡之;若为己(国君个人)死而为己亡,非其私昵(音溺nì),谁敢任之?”(《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这里区别君与社稷、臣与君的关系,到了各强国为统一中国而战争的战国时期,进一步便得出孟子所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篇》)的名论。
  要立国必须得民,要得民必须讲求政事,东周时期各国多有政治家,最著名的是齐国管仲和郑国子产。齐桓公创霸业,主要是得管仲的助力。传说齐自大公立国,即重视通商和手工业。管仲出身商贾,相桓公,分全国为士乡(即农乡)与工商乡。优待工商,不服兵役,使成专业。士乡废公田制,优待甲士,有田不自耕,专练武艺。这种改革西周以来旧制度促使社会加速分化的措施,应是管仲最大的功绩。
  郑地处晋楚两大霸国间,为两国所必争。郑国狭小,力不能自立,要避免灭亡,不得不讲求内政外交的善策。《左传》宣公十四年所谓“郑昭(明)宋聋”(宋国愚蠢),说明郑是一个机智的国家。在这个国家里,产生法、纵横两家,子产是这两家的创始人。子产执国政二十余年(前五四三年——鲁襄公三十年至前五二二年——鲁昭公二十年),发挥了高度的政治才能。《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载他的话说,“政事和农事一样,要经常用心思考,既想这一件事如何开始,也想这一件事如何结束,按照预定步骤,切实去实行。行动不要超越已经思考过的范围,好比农夫耕作不要超越自己的田边,这样,错误就少了。”据《左传》所记,子产在政治上不曾遭受过失败,因为他每一行动都事先经过思考。
  子产曾改革军赋制度,很多城里人毒骂他。他说,“不妨。只要对国家有利,我死也得做,我知道,行善政不要中途改变法度,坚持才有成功。人心不可放纵,法度不可改变,……我下决心不改变了。”(《左传》昭公四年)他治国主张行猛政,理由是“火性猛烈,人见了害怕,所以很少有烧死的人;水性懦弱,人喜欢玩水,好多人因而溺死”(《左传》昭公二十年)。他所谓猛政,就是把严厉的刑法公布出来,让人不敢犯。前五三六年(鲁昭公六年)子产在金属鼎上铸刑书,遭到守旧派的反对。晋国大夫叔向寄信劝告子产说,“法律一经公布,人们知道如何避免刑罚,不怕长上了。是非专凭刑书,长上怎样行政呢?”子产回答说,“我为的救世呵!”郑国重商业,贵族利用随意轻重的刑罚压迫商人和新起的土地所有者,对郑国说来,是很不利的。子产公布法律,多少有些限制贵族权力的作用。过了二十多年,晋国也铸刑鼎,公布范宣子所作的刑书。孔子在这件事上代表贵族的保守观点。《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载他的话说,晋国要亡了。晋国不守唐叔和晋文公的旧法,造作刑鼎,民只看鼎上条文不看贵人面孔了。贵人还能做什么!贵贱没有次序,怎么立国呢!叔向、孔子想要法律神秘化,独掌在贵族手中,使庶民莫测,不敢轻试。子产首创刑鼎,削减贵族特权,确是一个进步的措施。子产以后,郑国又有邓析,造新刑法,写在竹简上,号称竹刑,为郑国所行施。战国时韩国有著名法家申不害、韩非(韩灭郑后,郑韩合一),因为郑国社会在东周时期变化最大,法家学派正是代表商人和新兴地主利益的学派,郑国成为法家学派的中心产地,不是偶然的,而子产则是法家学派的创始人。
  郑国参与诸侯盟会,言辞极其慎重。《论语·宪问篇》载孔子说子产准备言辞的过程,首先是裨谌起草,其次是世叔讨论,其次是子羽修饰,最后由子产润色订定。《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载孔子赞叹子产的慎辞,说“古人说过,‘言语为的充分表达意思,文饰为的充分表达言语’,不说话谁知道他的意思,说话没有文饰,不能传到远处,子产的文辞传播远近,因为他经过慎重的准备”。战国时纵横家掉三寸舌在政治上非常活跃,子产是纵横家的最初创始人。
  东周时期战争频繁,出现了许多军事家,又积累了丰富的军事经验。如“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左传》庄公十年),如“允当则归”(保存余力)、“知难而退”、“有德不可敌”(僖公二十八年),“亡(将亡)者侮之,乱者取之”(襄公十四年),“夫兵,民之残也,财用之蠹,小国之大灾也”(襄公二十七年),“小国无罪,恃(有恃无恐)实其罪”(昭公元年),“息民五年而后用师,礼也”(昭公十四年),“小国忘守则危。……国之不可小,有备故也”(昭公十八年),“先人有夺人之心,后人有待其(敌)衰”,“用少(兵少)莫如齐(齐心)致死,齐致死莫如去备”(《左传》昭公二十一年),这些都是军事规律,记载这些规律的书叫做军志,当时统治阶级中人,经常作战,都熟习军志。吴工阖闾(前五一四年至前四九六年)的将军齐国人孙武,总结军事经验,著兵法十三篇,成为军事学的经典。十三篇中包含着丰富的唯物辩证法思想的因素,与《老子》五千言同为研究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重要著作。
  郑国子产创法家,齐国孙武创兵家,鲁国孔丘创儒家,宋大夫墨翟创墨家,重要学派除了道家,东周后半期都创始了。基本原因就在于东周社会由于兼并战争而发生大变化,宗族制度在破坏,家族制度在兴起。在兴起的经济基础上,反映出创造性的学术思想。
第九节 孔子及其所创儒家学说
  东周时期产生许多思想家、政治家、军事家。在军事家中首推孙武,在思想家、政治家中首推孔子和墨子。他们都生在东周后半期,他们的学说都发生大作用,特别是孔子,当他活着的时候,就有人尊奉他为“圣人”。此后整个封建时代里,孔子学说适应统治阶级的需要,随时变化,总是处于显学独尊的地位,不曾有其他学派或宗教推倒它。孔子确是封建社会集大成的“圣人”,是中国古代文化的伟大代表人。
  孔子名丘,字仲尼,鲁国曲阜人。先世是宋国贵族,曾祖父逃难到鲁国。父叔梁纥(音合hé) ,曾做鲁陬(音邹zōu)邑(山东泗水县东南)宰。宋是商朝的后代,鲁是周公的旧封,春秋时列国都到宋、鲁“观礼”,因为它们是保存商周文化最多的旧国。孔子创立儒家学派,和宋、鲁两国主要是鲁国有密切的关系。
  孔子生于前五五二年(鲁襄公二十一年),卒于前四七九年(鲁哀公十六年),年七十三岁。这正当东周后半期,公室卑弱,大夫兼并,宗族制度在瓦解,家庭制度在兴起,社会发生大变动的时候。当时处在社会中间的士阶层,上有贵族大夫,下有庶民工商,能上达但不能顺利上达,怕下降但可能失职下降。士在军事上任作战骨干,政治上任中下级官吏,文化上学得古今知识,经济上拥有私有田宅产业,社会地位重要而不高,想取得官职,必须依附把持国政的世卿贵族。士“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论语·微子篇》),耻恶衣恶食,认定耕种要挨饿,学道可得禄(《论语·卫灵公篇》“耕也馁在其中矣,学也禄在其中矣”),看不起老农老圃的劳苦生产,唯一希望是做官食禄。但士在未出仕时,生活接近庶民或过着庶民的生活,还能看到民间的疾苦,懂得“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论语·学而篇》)、“百姓足,君(国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论语·颜渊篇》)、“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论语·季氏篇》)、“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礼记·大学篇》)一类治国安民的道理。士是统治阶级的最下一层,当他求仕干禄向上看时,表现出迎合上层贵族利益的保守思想,当他穷困不得志向下看时,表现出同情庶民的进步思想。士看上时多,看下时少,因此士阶层思想保守性多于进步性,妥协性多于反抗性。孔子学说就是士阶层思想的结晶。
  士阶层思想偏上而地位近下,对上妥协,对下也要有些妥协,这样,中庸就成为最适合的哲学思想。孔子学说全部贯注着“中立而不倚”的中庸思想。他赞叹中庸是至高极难的一种美德,他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少有)久矣!”(《论语·雍也篇》)中庸应用 在人伦上,是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中庸应用在政治上,是“民以君为心,君以民为体”(《礼记·缁(音资zT)衣篇》)。中庸应用在行为上,是“过犹不及”(《论语·先进篇》),“无可无不可”(《论语·微子篇》)。中庸应用在教育上,是“求(冉求)也退(性好谦退),故进之;由(子路)也兼人(性好胜人),故退之”(《论语·先进篇》)。一切都得合于中庸之道,而中道所在,要依据情况随时移动。移动求中道称为权(秤锤),权总是偏在尊者贵者亲者一方面。孟子阐发权的作用,《尽心篇》里说“杨朱主张为我,如果拔他身上一根毛对天下人有利,他是不干的;墨翟主张兼爱,如果把自己身体磨成粉末对天下人有利,他是愿意干的。子莫(鲁人)主张执中。执中近于中庸之道了,但中一定要有权,按照事情轻重来得到中,如果执中而不变,那是偏、不是中。执着一偏便失去中庸之道”。《礼记·仲尼燕居篇》载子贡问孔子“中到底是什么?”孔子说“礼呵礼!礼是所以制中的”。尊者贵者规定了礼,合乎礼就是合乎中。尊者贵者不能对所有正在发生的事情都规定出一个礼,而处理事情又必须有一个中,孔子和儒家大师处理或议论这些事情的所谓中,弟子记录下来都成了礼或理(说明礼的意义就是理)。孔子活着的时候,齐国晏婴说他礼节繁盛,几辈子也学不完他的礼。孔子死后,儒家大师各说他们认为得中的礼或理。儒家代贵者尊者制礼并讲理,适合统治阶级的需要,因此,孟子以前,儒学实际就是礼学,遭受墨家猛烈攻击的也就是这个礼学。
  中庸思想是士阶层妥协性的表现。理论上中道虽然偏在贵者尊者方面,对卑者贱者的利益却还要兼顾,但事实上贵者尊者并不实行自己应负的责任,而卑者贱者总负着片面的过度的义务。这样,中庸之道讲通了。凡讲不通的事情,都归到天命。高远莫测的叫做天,无可奈何的叫做命。得罪了天,祈祷是无用的。君子畏天命,不畏天命的是小人。孔子五十岁才懂得天命,就是说懂得天命一切都能讲通了。孔子不很谈天道与天命,战国时,唯心的仁义学派大师子思孟子才开始发挥天命和五行学说,唯物的礼乐学派大师荀子把天看作只是自然存在的无知之物,根本否认有天命。
  孔子也用中庸思想来看人与鬼神的关系。他不谈神怪,也不明确否认神怪。他说“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论语·先进篇》),“敬鬼神而远之”(《论语·雍也篇》)。这种对鬼神的不可知论,实质上掩藏着唯物论的因素。墨家有鬼,道家无鬼,儒家居中,可以引申出无鬼论,也可以引申出有鬼论。在和有鬼论作斗争的时候,儒家常常是无鬼论者。中国历史上曾经有各式各样的宗教侵入中国,尽管它们在某一时期得到盛行,但总不能生根长存。从南北朝到隋唐,高度盛行的佛教,也并无例外。抵抗宗教毒的力量,主要来自儒家学说,固然它本身也含有封建礼教的毒汁,两毒比较,宗教毒当然更重。因为儒学毒根一般生在统治阶级的土壤上,而统治阶级是可以消灭的。宗教的毒根,一般生在被压迫阶级里,要拔生长在广大劳苦群众里的毒根,费力很大,收效缓慢。汉族受宗教毒较轻,不能不归功于儒家学说的鬼神不可知论。
  士阶层在当时是新兴地主阶级也是新兴家族制度的有力代表,它对宗族制度有一定的反抗性,不过这只是一些微弱的反抗性。孔子曾为鲁国大司寇,要加强鲁君的权力,拆毁季孙氏、孟孙氏、叔孙氏三家的都城。孟孙氏拒绝毁城,孔子攻打不下,也就妥协了。佛肸(音必希bì xi)据中牟反抗晋大夫赵简子,请孔子去帮助,孔子要去,被弟子子路劝阻。孔子修  《春秋》,寄托他的政治思想。按  《春秋》书法,凡暴君被杀,概称某国人弑其君某某,表示国人皆曰可杀的意思,但仍称弑不称杀,表示到底是以下犯上。孔子所反映的士阶层的反抗性就是这么一点。
  孔子创儒家学说,主要内容是礼乐与仁义(《论语》说义比说仁少,说礼实际即说义)两大部分。“道(导)之(民)以德,齐之以礼”(《论语·为政篇》),是孔子最高的政治思想,德指仁义,礼指一切统治阶级规定的秩序。亲亲、尊尊、长长、男女有别是礼的根本,依据这些固定不可变的根本,制出无数礼文,用以区别人与人相互间复杂的关系,确定每一个人应受的约束,使各守本 分,不得逾越。单要求人守礼,孔子认为不合中庸之道,必须用乐来配礼。乐是从感情上求得人与人相互间的妥协中和,使各安本分。礼用以辨异,分别贵贱的等级;乐用以求同,缓和上下的矛盾。礼使人尊敬,乐要人亲爱。礼严肃形于外,乐和顺存于内。礼有乐作配,礼的作用更增强了。
  单有礼乐,没有道德作根本,还不够适合政治上的需要。孔子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篇》)就是说,没有仁作思想基础,礼乐是空虚的。“仁者人也”(《礼记·中庸篇》),仁就是做人的道理,也就是爱或同情心。爱或同情心不可流为兼爱,必须有等次,等次称为义。“义者宜也”(同上),义的意义是适宜、合礼,也就是中庸之道的权。爱父母叫做孝,爱兄长叫做悌,爱君上叫做忠,按照尊卑、贵贱、亲疏、长幼、男女等差别,表现出各种轻重不等的爱或同情,与礼相适应。所以说“仁近于乐,义近于礼”(《礼记·乐记篇》),在外的是礼乐,在内的是仁义。讲来讲去实际只是要达到一个目的,就是服从统治阶级的礼。孔门第一大弟子颜渊问什么是仁,孔子答称“克己复(合)礼为仁”,具体做法是“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篇》)。一句话,不合礼就不合做人的道理。
  据说,孔子很少讲仁,但《论语》记载讲仁的话,却在一百条以上,其中很多是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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