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体育电子书 > 雅舍菁华 >

第14章

雅舍菁华-第14章

小说: 雅舍菁华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小时候只知道上兵操时才排队。曾路过大栅栏同仁堂,柜台占两间门面,顾客经常是里三层外三层挤得水泄不通,多半是仰慕同仁堂丸散膏丹的大名而来办货的乡巴佬。他们不知排队犹可说也。奈何数十年后,工业已经起飞,都市中人还不懂得这生活方式中极为重要的一个项目?难道真需要那一条鞭子才行么? 

下一页
上一页
回目录


Copyright ? 2005 Shu All rights reserved。 
 

您所在的位置:雅舍菁华>正文 
下一页
上一页
回目录
理发
shu
  理发不是一件愉快事。让牙医拔过牙的人,望见理发的那张椅子就会怵怵不安,两种椅子很有点相像。我们并不希望理发店的椅子都是檀木螺钿,或是路易十四式,但至少不应该那样的丑,方不方圆不圆的,死橛橛硬帮帮的,使你感觉到坐上去就要受人割宰的样子。门口担挑的剃头挑儿,更吓人,竖着的一根小小的旗杆,那原是为挂人头的。 
  但是理发是一种必不可免的麻烦。“君子整其衣冠,尊其瞻视,何必蓬头垢面,然后为贤?”理发亦是观瞻所系。印度锡克族,向来是不剪发不剃须的,那是“受诸父母不敢毁伤”的意思,所以一个个的都是满头满脸毛毵毵的,滔滔皆是,不以为怪。在我们的社会里,就不行了,如果你蓬鬙着头发,就会有人疑心你是在丁忧,或是才从监狱里出来。髭须是更讨厌的东西,如果蓄留起来,七根朝上八根朝下都没有关系,嘴上有毛受人尊敬,如果刮得光光的露出一块青皮,也行,也受人尊敬,惟独不长不短的三两分长的髭须,如鬃鬣,如刺猬,如刈后的稻杆,看起来令人不敢亲近,鲁智深“腮边新剃暴长短须戗戗的好惨濑人”,所以人先有五分怕他。钟馗须髯如戟,是一副啖鬼之相。我们既不想吓人,又不欲啖鬼,而且不敢不以君子自勉,如何能不常到理发店去? 
  理发匠并没有令人应该不敬重的地方,和刽子手屠户同样的是一种为人群服务的职业,而且理发匠特别显得高尚,那一身西装便可以说是高等华人的标帜。如果你交一个刽子手朋友,他一见到你就会相度你的脖颈,何处下刀相宜,这是他的职业使然。理发匠俟你坐定之后,便伸胳膊挽袖相度你那一脑袋的毛发,对于毛发所依附的人并无兴趣。一块白绸布往你身上一罩,不见得是新洗的,往往是斑斑点点的如虎皮宣。随后是一根布条在咽喉处一勒。当然不会致命,不过箍得也就够紧,如果是自己的颈子大概舍不得用那样大的力。头发是以剪为原则,但是附带着生薅硬拔的却也不免,最适当的抗议是对着那面镜子狞眉皱眼的做个鬼脸,而且希望他能看见。人的头生在颈上,本来是可以相当的旋转自如的,但是也有几个角度是不大方便的,理发匠似乎不大顾虑到这一点,他总觉得你的脑袋的姿势不对,把你的头扳过来扭过去,以求适合他的刀剪。我疑心理发匠许都是孔武有力的,不然腕臂间怎有那样大的力气? 
  椅子前面竖起的一面大镜子是颇有道理的,倒不是为了可以显影自怜,其妙在可以知道理发匠是在怎样收拾你的脑袋,人对于自己的脑袋没有不关心的。戴眼镜的朋友摘下眼镜,一片模糊,所见亦属有限。尤其是在刀剪晃动之际,呆坐如僵尸,轻易不敢动弹,对于左右坐着的邻坐无从瞻仰,是一憾事。左边客人在挺着身子刮脸,声如割草,你以为必是一个大汉,其实未必然,也许是个女客;右边客人在喷香水擦雪花,你以为必是佳丽,其实亦未必然,也许是个男子。所以不看也罢,看了怪不舒服。最好是废然枯坐。 
  其中比较最愉快的一段经验是洗头。浓厚的肥皂汁滴在头上,如醍醐灌顶,用十指在头上搔抓,虽然不是麻姑,却也手似鸟爪。令人着急的是头皮已然搔得清痛,而东南角上一块最痒的地方始终不会搔到。用水冲洗的时候,难免不泛滥入耳,但念平夙盥洗大概是以脸上本部为限,边远陬隅辄弗能届,如今痛加涤荡,亦是难得的盛举。电器吹风,却不好受,时而凉风习习,时而夹上一股热流,热不可当,好像是一种刑罚。 
  最令人难堪的是刮脸。一把大刀锋利无比,在你的喉头上眼皮上耳边上,滑来滑去,你只能瞑目屏息,捏一把汗。RobertLynd写过一篇《关于刮脸的讲道》,他说:“当剃刀触到我的脸上,我不免有这样的念头:‘假使理发匠忽然疯狂了呢?’很幸运的,理发匠从未发疯狂过,但我遭遇过别种差不多的危险。例如,有一个矮小的法国理发匠在雷雨中给我刮脸,电光一闪,他就跳得好老高。还有一个喝醉了的理发匠,拿着剃刀找我的脸,像个醉汉的样子伸手去一摸却扑了个空。最后把剃刀落在我的脸上了,他却靠在那里镇定一下,靠得太重了些,居然把我的下颊右方刮下了一块胡须,刀还在我的皮上,我连抗议一声都不敢。就是小声说一句,我觉得,都会使他丧胆而失去平衡,我的颈静脉也许要在他不知不觉间被他割断,后来剃刀暂时离开我的脸了,大概就是法国人所谓Reculerpourmieuxsaurer(退回去以便再向前扑)我趁势立刻用梦魇的声音叫起来,‘别刮了,别刮了,够了,谢谢你’……”  这样的怕人的经验并不多有。不过任何人都要心悸,如果在刮脸时想起相声里的那段笑话,据说理发匠学徒的时候是用一个带茸毛的冬瓜来做试验的,有事走开的时候便把刀向瓜上一剁,后来出师服务,常常错认人头仍是那个冬瓜。刮脸的危险还在其次,最可恶的是他在刮后用手毫无忌惮的在你脸上摸,摸完之后你还得给他钱! 

下一页
上一页
回目录


Copyright ? 2005 Shu All rights reserved。 
 

您所在的位置:雅舍菁华>正文 
下一页
上一页
回目录
签字
shu
  一个人愿意怎样签他的名字,是纯属于他个人的事,他有充分自由,没有人能干涉他。不过也有一个起码的条件,他签字必须能令人认识,否则签字可能失去了意义,甚且带来不必要的烦扰。有一次,一个学校考试放榜前夕,因为弥封编号的关系,必须核对报名表以取得真实姓名,不料有一位考生在报名上的签字如龙飞凤舞,又如春蚓秋蛇,又似鬼画符,非籀非篆,非行非草,大家传观,各作了不同的鉴定。有人说这样的考生必非善类,不取也罢。有人惜才,因为他考试的成绩很好。扰攘了半晌,有人出了高招,轻轻的揭下他的照片,看看照片背面的签字式是否可资比较。这一招,果然有分教,约略的看出了这位匠心独运的考生真实姓名。对于他的书法,大家都摇头。我没有追踪调查该生日后是否成了一位新潮派的画家或现代派的诗人。 
  支票上的签字可以任意勾画,而且无妨故出奇招,令人无从辨识,甚至像是一团乱麻,漆黑一团亦无不可,总之是要令人难以模仿。不过每次签字必须一致,涂鸦也好,黑猪也好,那猪那鸦必须永远是一个模式。在其他的场合就怕不能这样自由。有不相识的人写信给我,信的本身显示他很正常,但是他的正常没有维持到底,他的姓名我无法辨识,而信又有作覆的必要,我无可奈何只好把他的签字式剪下来贴在复信的信封上,是否可以寄达我就不知道了。这位先生可能有一种误会,以为他的签字是任何读书识字的人所应该一看就懂的。 
  我们中国的字,由仓颉起,而甲骨、而钟鼎、而篆、而籀、而行、而草、而楷,变化多端,但是那变化是经过演化而约定俗成的。即使是草书,其中也有一定的标准写法,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潦草的任意大笔一挥。所以有所谓“标准草书”,草书也自有其一定的写法。从前小学颇重写字一课,有些教师指定学生临写草书千字文,现在没有人肯干这种傻事了。翻看任何红白喜事的签到簿,其中总会有些令人啼笑皆非的签字式。有些画家完成巨构之后签名如画押。八大山人的签字式很怪,有人说是略似“哭之笑之”,寓有隐痛。画不如八大者不得援例。 
  签字式最足以代表一个人的性格。王羲之的签字有几十种样式,万变不离其宗,一律的圆熟隽俏。看他的署名,不论是在笺头或是柬尾,一副翩翩的风致跃然纸上。他写的“之”字变化多端,都是摇曳生姿。世之学逸少书者多矣,没人能得其精髓,非太肥即太瘦,非太松即太紧,羲之二字即模仿不得。 
  有人沾染西俗,遇到新闻人物辄一拥而上,手持小簿,或临时撕扯的零张片楮,请求签名留念。其实那签字之后,下落多半不明,徒滋纷扰而已。我记得有一年,某省考试公费留学,某生成绩不恶,最后口试,他应答之后一时兴起,从衣袋里抽出小簿,请考试委员一一签名留念,主考者勃然大怒,予以斥退,遂至名落孙山。 
  雁塔题名好像是雅事,其实俗陋可哂。雁塔上题名者不仅是新进士,僧道庶士亦杂列其间。流风遗韵到今未已,凡属名胜,几乎到处都有某某到此一游的题记,甚至于用刀雕刻以期芳名垂诸久远。三代以下惟恐其不好名,不过名亦有善恶之别。我记得某家围墙新敷水泥,路过行人中不知哪一位逸兴遄飞,拾起一块石头或木棍之类,趁水泥湿软未干,以遒劲的笔法大书“王××”三个字。事隔二十馀年,其题名犹未漫漶,可惜他的大名实在不雅。 

下一页
上一页
回目录


Copyright ? 2005 Shu All rights reserved。 
 

您所在的位置:雅舍菁华>正文 
下一页
上一页
回目录
乞丐
shu
  在我住的这一个古老的城里,乞丐这一种光荣的职业似乎也式微了。从前街头巷尾总点缀着一群三分像人七分像鬼的家伙,缩头缩脑的挤在人家房檐底下晒太阳,捉虱子,打瞌睡,啜冷粥,偶尔也有些个能挺起腰板,露出笑容,老远的就打躬请安,满嘴的吉祥话,追着洋车能跑上一里半里,喘的像只风箱。还有些扯着哑嗓穿行街巷大声的哀号,像是担贩的吆喝。这些人现在都到那里去了? 
  据说,残羹剩饭的来源现在不甚畅了,大概是剩下来的鸡毛蒜皮和一些汤汤水水的东西都被留着自己度命了,家里的一个大坑还填不满,怎能把馀沥去滋润别人!一个人单靠喝西北风是维持不了多久的。追车乞讨么?车子都渐渐现代化,在沥青路上风驰电掣,飞毛腿也追不上。汽车停住,砰的一声,只见一套新衣服走了出来,若是一个乞丐赶上前去,伸出胳膊,手心朝上,他能得到什么?给他一张大票,他找得开么?沿街托钵,呼天抢地也没有用。人都穷了,心都硬了,耳都聋了。偌大的城市已经养不起这种近于奢侈的职业。不过,乞丐尚未绝种,在靠近城根的大垃圾山上,还有不少同志在那里发掘宝藏,埋头苦干,手脚并用,一片喧逐。他们并不扰乱治安,也不侵犯产权,但是,说老实话,这群乞丐,无益税收,有碍市容,所以难免不像捕捉野犬那样的被捉了去。饿死的饿死,老成凋谢,继起无人,于是乞丐一业逐渐衰微。 
  在乞丐的艺术还很发达的时候,有一个乞讨的妇人给我很深的印象。她的巡回的区域是在我们学校左近。她很知道争取青年,专以学生为对象。她看见一个学生远远的过来,她便在路旁立定,等到走近,便大喊一声“敬礼”,举手、注视、一切如仪。她不喊“爷爷”“奶奶”,她喊“校长”,她大概知道新的升官图上的晋升的层次。随后是她的申诉,其中主要的一点是她的一个老母,年纪是八十。她继续乞讨了五六年,老母还是八十。她很机警,她追随几步之后,若是觉得话不投机,她的申诉便戛然而止,不像某些文章那样罗嗦。她若是得到一个铜板,她的申诉也戛然而止,像是先生听到下课铃声一般。这个人如果还活着,我相信她一定能编出更合时代潮流的一套新词。 
  我说乞丐是一种光荣的职业,并不含有鼓励懒惰的意思。乞丐并不是不劳而获的人,你看他晒得黧黑干瘦,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何曾安逸。而且他取不伤廉,勉强维持他的灵魂与肉体不至涣散而已。他的乞食的手段不外两种:一是引人怜,一是讨人厌。他满口“祖宗”“奶奶”的乱叫,听者一旦发生错觉,自己的孝子贤孙居然沦落到这地步,恻隐之心就会油然而起。他若是背有瞎眼的老妈在你背后亦步亦趋,或是把畸形的腿露出来给你看,或是带着一窝的孩子环绕着你叫唤,或是在一块硬砖上稽颡在额上撞出一个大包,或是用一根草棍支着那有眼无珠的眼皮,或是像一个“人彘”似的就地擦着,或者申说遭遇,比“舍弟江南死,家兄塞北亡”还要来得凄怆,那么你那磨得帮硬的心肠也许要露出一丝的怜悯。怜悯不能动人,他还有一套讨厌的办法。他满脸的鼻涕眼泪,你越厌烦,他挨得越近,看看随时都会贴上去的样子,这时你便会情愿出钱打发他走开,像捐款做一桩卫生事业一般。不管是引人怜或是讨人厌,不过只是略施狡狯,无伤大雅。他不会伤人,他不会犯法;从没有一个人想伤害一个乞丐,他的那一把骨头,不足以当尊臂,从没有一种法律要惩治乞丐,乞丐不肯触犯任何法律所以才成为乞丐。乞丐对社会无益,至少也是并无大害,顶多是有一点有碍观瞻,如有外人参观,稍稍避一下也就罢了。有人以为乞丐是社会的寄生虫,话并不错,不过在寄生虫这一门里,白胖的多得是,一时怕数不到他罢? 
  从没有听说过什么人与乞丐为友,因而亦流于乞丐。乞丐永远是被认为现世报的活标本。他的存在饶有教育意义。无论交友多么泛的人,交不到乞丐,乞丐自成为一个阶级,真正的无产阶级,(除了那只沙锅。)乞丐是人群外的一种人。他的生活之最优越处是自由;鹑衣百结,无拘无束,街头流浪,无签到请假之烦,只求免于冻馁,富贵于我如浮云。所以俗语说:“三年要饭,给知县都不干。”乞丐也有他的穷乐。我曾像一群乞丐享用一只“花子鸡”的景况,我相信那必是一种极纯洁的快乐。Charles Lamb对于乞丐有这样的赞颂:“褴褛的衣衫,是贫穷的罪过,却是乞丐的袍褂,他的职业的优美的标识,他的财产,他的礼服,他公然出现于公共场所的服装。他永远不会过时,永远不追在时髦后面。他无须穿着宫廷的丧服。他什么颜色都穿。什么也不怕。他的服装比桂格教派的人经过的变化还少。他是宇宙间唯一可以不拘外表的人。世间的变化与他无干。只有他屹然不动。股票与地产的价格不影响他。农业的或商业的繁荣也与他无涉,最多不过是给他换一批施主。他不必担心有人找他做保。没有人肯过问他的宗教或政治倾向。他是世界上唯一的自由人。”话虽如此,谁不到山穷水尽谁也不肯做这样的自由人。只有一向做神仙的,如李铁拐和济公之类,游戏人间的时候,才肯短期的化身为一个乞丐。 

下一页
上一页
回目录


Copyright ? 2005 Shu All rights reserved。 
 

您所在的位置:雅舍菁华>正文 
下一页
上一页
回目录

shu
  人生下来就是穷的,除了带来一口奶之外,赤条条的,一无所有,谁手里也没有握着两个钱。在稍稍长大一点,阶级渐渐显露,有的是金枝玉叶,有的是“杂和面口袋”。但是就大体而论,还是泥巴里打滚袖口上抹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