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父之名-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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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又笑起来,冲他点了点头,请我们一同坐下,眼睛里多了一分我看不太明白的情绪。
那情绪引得我深思,却没有让我觉得有什么不对劲。于是我暂且把它搁置一边,端起Steve替我倒的奶茶。
桀也端起了茶,却没有喝;整个人拘谨地僵在椅子里,模样像极了第一次被带进寄宿学校的小姑娘。
我觉得很奇怪,因为从没见过他这样。Steve却好象明白了什么,微笑着看向他,然后以一种教学的速度端起茶碟,拈起茶杯,再优雅地将茶凑至唇边轻抿一口。
桀照着他的样子做了,僵直的脊背也随之放松许多,把茶碟重新放回桌上的时候冲着他露出一个微笑。
这时我才明白过来,原来John和我的家里都是偏向中式的饮食习惯,从来没人教过桀英式的礼仪;而刚刚我们远远看着Steve喝茶是以一种纯粹的英式风格,桀因为自己不懂,所以才会紧张得不知所措。
我不得不再一次承认Steve在某些方面的确比我强——虽然那也许仅仅是年龄和阅历上的差距,但至少我就不能马上发现桀过分紧张和拘谨的原因。
不过我并不担心,因为阅历可以随着经验的积累而增长,而我所身处的环境又让我比一般人更容易积累这种待人处事的经验。
深吸一口气,我抬头看向他们,发现他们已经可以轻松地交谈;桀的眼中逐渐显现出几分对Steve的孺慕,两人之间弥漫出一种类似寻常父子间的和谐。
我想,这也许就是我们那些远在亚洲的同胞们经常提及的所谓“缘分”吧;就好象冥冥中有一种力量的指引,安排我收养桀,却不得不以Steve的名义,为的就是牵扯出他们不知在何时就被注定了的父子缘分。
心里有种古怪的滋味,像是轻松,却又有些失落。因为虽然从一开始我就没有把桀当成儿子来看待——严格说起来,他的身份跟我一样同属城里华裔总帮会的第五代继承人,和我应该平起平坐——但在某些方面,我又的确曾努力过想要对他尽到做父亲的责任。
但是缘分这个东西实在是不能强求的,所以即使失落,我也无能为力。
有些无奈地扬扬眉,我轻轻放下茶杯起身走开,远远地又看了他们一阵,举步离开花园。
我请一位教士替我转告Steve说今天桀就留在这儿了,然后把车留在了祈祷堂边上的车库,步行回家。
回家的路上有一间珠宝店,橱窗里展示着一颗不大的钻石戒指。我停下来看了一会儿,突然有种冲动想问问自己:是不是…应该结婚了。
当时我并没有考虑自己在那个时候想到要结婚究竟是出于怎样一种心态,但是我买下了那戒指,却又让它在口袋里一躺就是四年。
**********
这四年之间桀从城里一所很好的高中里提前毕了业,开始念大学。而我,还是靠着那些不能算是合法的营生赚钱养家,只是在某些方面开始逐渐有了一些变化。
其实早在John和Martin的伙拼之前,John、Steve和我就开始有意识地着手这一类的改变了;因为社会环境的变化和越来越严格的法律让我们不得不考虑改用另一种更为隐讳的方式让自己能继续生存,而不被政府当作反黑的枪靶。
John比我更早想到毒品,或许是因为他们一支从一开始就从不介入这项生意。但他似乎是急于求成了,为了保证自己的帮会不与毒品沾边,甚至不惜截断其它帮会在自己地盘上的财路,而且手段也过于严厉。
先是13号街,接着是Jang氏一支名下所有的行业及地盘;严禁吸毒、藏毒、犯毒,一旦发现,几乎全是极刑——这样的态度和手段,无疑是在政府与警方之外又给了那帮靠毒品吃饭的家伙们另一道更大的阻碍。
也正是因为这样,才导致了Karl的叛帮和他与Martin的伙拼。应该说,这是他一生当中唯一也是最大的失误。
我算是吸取了他的教训,只是把自己高高挂起,却绝对不轻易去触犯其他人的利益。所以我在发觉毒品这东西越来越烫手的时候毫不犹豫地将它丢给了Martin——那老家伙的手下多的是心狠手辣的哥伦比亚人,最适合做毒品生意,这东西在他手里应该在一段时间之内仍然会有增值,而我自己也做个顺水人情。
但是单单脱离毒贩的身份并不表示我们从此就能心安理得地继续吃自己原来那口饭,要想真正转移政府的视线还要能有一项完全清白的营生来作障眼。
Steve转去担任教会的神职就是第一步。但这并不是我的计划,而是他的点子——他说虽然教会并不是真正的经营机构,但是在这个传统的天主教国家里,除却政府之外,教会无疑是最好的靠山。而且我们这些人又一直都爱在教会里寻求心理上暂时的平和,这样的做法实在是一举两得。
我很赞同他的看法,但更清楚我们不可能就此一步登天;因为帮会之中还有太多根深蒂固的传统,而这些传统恰恰正是最大大绊脚石。
首当其冲的,就是那种“道上混的”嚣张;到哪儿都不怕自报家门,就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是混堂口的,手上不但有钱,还有好几条人命。
这种嚣张处在刚刚打天下的年代是万不能或缺的一种财富,而在现在这种迫切需要稳定的时期就成了树大招风的隐患。
出于这些考量,我开始着手清洗帮内几个大堂主原本的档案,打算花大钱让一部分元老移居去美国。同时我修改了几条帮规,遣散了帮里一批纯粹的杀手;给他们安排了普通的工作,不再像从前一样直接花钱养着他们,让他们游手好闲地整日在街上闲逛。
当然这并不是说他们不再需要替帮会效力,也不是说要他们从此走上正途不再杀人;毕竟我们还是帮会,而且在这个城市之中也并不只存在着我们一个帮派,原本帮会之中和帮派之间会存在的问题还是存在,我们仍然需要他们该出手的时候能出手。
只是在替帮会出任务之外,我希望他们能有一个在政府看来较为安定的职业,让他们看起来像是良民,不会太过引人注目,让我们在防范其它帮派的同时不用再担心来自政府方面的威胁,日子过得可以稍微轻松一些,赚钱也不用再花双份的本钱。
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明白我的这份用心,就像一个王朝的改革之中,总会有人跟新政过不去。我刚一着手实施,这个原本看来内部平稳安定的帮会就起了相当的变化;首先就是几个元老拒绝交出手上的生意去美国,认为我是想吞并他们手里的生意,所以让他们去美国,再在那里做掉他们。
我能理解他们会有这样的想法,毕竟他们虽然名义上是Simen家的元老,实际上却是各自为政,拥有自己的帮派和生意,仅仅是为了能与Martin抗衡才联合起来奉Simen家为首。
不过我一开始就考虑到了这方面的问题,并且作了充分的准备来让他们相信我的目的只是想让帮会能够更好地生存,而他们如果跟我合作也只会有利可图而不会存在任何危险。然而事情在进行的时候却没能像我想象中的那般顺利,所以我猜这其中一定另有文章。
**********
花了近两个月的时间,我终于查到问题出在5号街的大块头Dick身上——他是现在13号街Karl的表亲,从前就一直跟Karl有来往;Karl曾经背着John透过他卖白粉,叛帮的时候还曾想拉他做帮手。
不过Dick不是那么没脑子的人,帮Karl卖货有利可图所以他干了;但是叛帮这种不管走到哪儿都会被道上的人唾弃的事情他死都没干,而我之所以会知道还是John出事之后有一次他被人状告叛帮的时候为了拼死向我证明才说出来的。
但是这一次,我却有足够的理由处他以叛帮的极刑。因为我查到他身上的时候他正和帮里的两个元老商量如何着手干掉我,然后从教会迎回Steve坐镇帮内,再将他弄成傀儡。
被我查到了这些,不知道是该算Dick倒霉还是Steve的戏实在演得太好——他像所有人一样相信了Steve已经完全将自己的身心奉献给了上帝,更在暗地里向Steve状告我的“恶行”的时候相信了他对我破坏帮内团结的深恶痛绝。
“你打算怎么办?”给我放完了他和Dick谈话的录音,Steve微笑着看向我,眼睛里明明含满了邪恶,笑容却依然显得那么优雅圣洁。
“处他极刑。”我看着他的眼睛,实在很想知道是什么让他从跟我拥有相同的脾气变成现在这种让人又爱又恨的性格,“而且,我会亲自动手。”
“是么?”他又笑,很不客气地在我的酒柜里拿出一瓶香槟打开,倒了两杯,把其中一杯递给我,“那不是又有好戏看了?”
“是啊——如果你肯买票的话。”我扬眉,接过他递过来的香槟;这个时候他才算说了句人话,让我“自己当心”。
我明白Steve是担心我因为生气而草率行动,但我已经不再是十几岁的毛孩子,更清楚帮会里现在的情况绝对容不得我这次的处罚行动有半点的闪失,所以行动之前我经过了详细的筹划。
我花了几个星期的时间去摸清Dick的起居习惯,知道他每周三晚上都会去西区的一座公寓找他的情妇,而且不带手下。而他去公寓之前,一定会先去一趟距离公寓两条街的一间小型超级市场买一打啤酒和两包保险套,所以我决定在那间超市附近动手。
紧接着到来的那个星期三就是我动手的日子。一早我先去了Steve的祈祷堂,喝完了下午茶才出来。
接着我一个人去了趟9号街上改赃车的车库开出来一辆改装过的赃车,沿着新建的环城公路去了西区城郊的小树林;一直待到吃过晚饭才从小路把车开到那间小超市附近的一条小巷,把车头对着大路停下,以便动手之后可以迅速从大路驶上环城高速公路。
大约十点左右我看见了Dick的车——改装过的别克,漆色是据说今年最流行的草绿色,很惹眼,也很难看。
他把车停在了我隔壁的一条巷子里,因为在超市门口停车可能会被开罚单。我看着他下车走进超市,停了五分钟才从车上下来,没有关车门,引擎也依旧轰着,为的是节省一会儿开车门和重新发动引擎的时间。
我走进他停车的巷子,站在驾驶室的门边。他从超市里出来看见我,瞪着眼睛朝这里走过来,大概是把我当成了偷车贼。
他并没有认出我,因为我穿了一身很旧的牛仔,还戴了帽子和古怪的眼镜。他走到我面前的时候我还冲他笑了笑,摊开两手耸耸肩,接着让到一边让他可以打开车门。
他并没有朝我发火或是开骂,因为虽然我一副赖皮相,但他却没有理由或是证据说我想偷他的车。我知道他是个识趣的人,明白跟我假扮的这种赖皮混混纠缠没什么好处,扮成这样也就是为了这个目的——让自己在他车前逗留却不被他怀疑。
他如我所料地没理我直接上了车,又看了我一眼才低头发动引擎。我就在这个时候迅速拔出枪,从窗口朝他脸上一连轰出两个洞。
他哼都没哼一声就死了,而我的小手枪细小的枪声并没有惹来什么人的注意;于是我从容地打开车门将事先准备好的一个装着一梭汤普森冲锋枪子弹的小木匣连同手中的点二二小枪一同留在了车上——这样现场即使被发现,看起来也会像是军火贩子起争执而行凶,而我从来不做军火生意,所以绝对不会有人怀疑到我的头上。
迅速回到车上,我直接把车开回车库;这辆车当天夜里还要重新改装,隔天一早就会被运往苏格兰销赃。
Chapter 4
'Jack'
第一次见到Steve是在我住进这幢大房子那年的十月。有一天晚上东突然来找我,说我真正的养父Steve Simen要见我;我当时愣了一下,却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我不太清楚自己那时是怎样一种心情,只是觉得很紧张。那种紧张跟我第一次见到东的时候有点像,都让我手脚发冷,让我不自觉地把拳头攥起来,紧紧地捏着。
我问东我是不是该穿得正式一点,东说可以不用;但是我想来想去还是觉得不能穿得太随便,所以到了约定的那个周末,我穿上了Shakira前一个星期刚刚给我做的黑色暗条纹小礼服。
东带我去了一间小礼拜堂,他说Steve现在是这里的神甫,这让我稍稍有些吃惊。然而让我更加吃惊的,还是礼拜堂里那些虔诚地唱着圣歌或是祈祷着的人们——他们有一半我都曾在父亲的酒吧里见过,都是道上有名有号的人物;而现在,他们却都像是个对上帝绝对虔诚的善人,目光平和,没有丝毫戾气。
我不禁有些茫然——难道上帝真的有那样神奇的力量,即使是面对这些整日以血肉为生的人们,也能化戾气为祥和?
但是东的表情却让我觉得事实其实并非如此——这些人或许此刻是真的表现出了平和的心境,但这种平和却恐怕并非源自上帝的神力。
东用眼神告诉我我们要找的人现在并不在这里。我跟着他绕过最右边的一排椅子走出边门,在走廊上遇到一个年轻的教士,告诉我们Steve正在花园等我们。
我们来到花园,远远地就看见一个瘦高的教士穿着一袭黑色的礼袍坐在花丛中一张小圆桌边喝茶——他的头发颜色稍浅,皮肤很白;不知为什么,第一眼看到他,我就知道他就是Steve,Steve Simen,西门森。
我记得东曾经告诉过我,他和Steve是异母兄弟;Steve的母亲是英国贵族,有一头亚金色的头发和湛蓝的眼睛。
但是Steve并没有遗传到这些——他除了白皙的皮肤与高挺的鼻尖能看出一点欧洲血统之外,其它方面根本与普通的华裔无异;甚至连体格都只在华裔之中略显高挑,完全没有欧洲人壮硕。
然而他的举止却像个标准的贵族般优雅,坐姿以及喝茶的一系列动作犹如舞蹈般流畅;让我不由地再度紧张起来,下意识地挺直了脊背,生怕自己看起来像个没教养的野孩子,惹来他的厌恶或是轻蔑。
东似乎发觉了我的紧张,伸手拍了拍我的脊背,把我引见给Steve。
我被他拍得僵了一下,紧张的神经却随之缓和了一些;长舒了一口气抬头望向Steve,尽量清楚地向他道了午安。
Steve冲我笑了起来,笑得很温柔。隐约中,我总觉得这笑容似乎在哪儿见过,仔细回想却又想不出什么。
我想,这也许就是父亲以前曾经跟我说过的面善;说是一个人长相和善,或是跟自己有缘,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就会觉得似曾相识。
Steve跟我应该算是有缘的那种,因为我很喜欢他,而且我感觉得出,他也很喜欢我。
他看着我的时候眼睛里总会不自觉地流露出温柔的笑意,很像我小的时候向父亲撒娇时,父亲看着我的那种表情。
那天我和他说的话,可能比我跟东认识这么久总共说过的话还多;我几乎沉醉在他的笑容里,甚至有一种感觉,觉得跟他在说话的时候可以感觉到父亲就在身边。
不过我并没有想过要留下来过夜——虽然在我发现天黑、想到该跟他告别的时候的确有些依依不舍,但是我很清楚东的那幢大房子才是我的家,才是我该住的地方。
正因如此,所以当我发现东不知在什么时候已经悄悄离开,并且留话说我今天就留在这里的时候我才会那么吃惊,像是一只突然发现自己被丢弃的小狗,茫然而不知所措。
“没关系的,Tommy可能是突然有急事,不方便等你带你回去——你就先在我这住下吧,明天一早我就送你回去。”Steve好象发现了我的不对劲,俯身直视我的眼睛,温和的声音里透着安抚。
我明白这是他的好意,看着他的眼睛也实在难以推辞;于是有些僵硬地点了头,答应他先留下过夜,明天一早再回东的大房子去。
但是我始终睡不着觉,就像突然闯进了陌生环境的野兽,心里总觉得不安稳。
几经辗转之后,我实在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