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主义-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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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再次,她认为,男女两性的道德水准是相同的,都可以对品德做出自由的理性的选择;最后,她明确提出,两性的价值平等必然会导致两性的权利平等。她认为,理性是公民资格的基础,理性包含着克服或控制爱情与热情的能力。虽然她承认女性的性存在,但却坚决认为,同爱情一样,女性的性欲也必须服从于理性,因此,女性的结婚和生育必须建立在理性的选择之上。
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另一位代表人物是穆勒。穆勒在其名著《女性的屈从地位》中全面地阐述了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观点。在19世纪中叶,穆勒是唯一一位讨论过自由主义女性主义原则的主要政治哲学家。他的名著《女性的屈从地位》在1869年出版时,曾引起许多人的敌意和嘲笑,他的出版商为此蒙受了巨大损失,但是这部著作还是产生了世界性的影响。他在这部著作中阐述了这样一个观点:应当将启蒙主义用于女性,这种启蒙主义认为,一种体制唯一的存在理由在于符合理性。女性的屈从地位是早期历史野蛮时代的产物,是一群人强迫另一群人的结果,远非一种自然的秩序,只是因为人们对此早已习以为常,它才被当作了自然的秩序。他当时提出的一个著名论断是,“一个性别从属于另一性别是错误的。”(转引自Kourany; 261) 他认为,女性的能力看上去确实低于男性,但这是长期的社会压迫和错误教育的结果,是压抑一方激励另一方的结果。
当代的女性主义者对穆勒的功绩不能忘怀,但对他的一些观点也并非全盘接受。比如他有一个相当本质主义的观点,认为女人的思维模式更倾向于直觉,更现实,而男人的思维模式则更宽阔宏大。尽管他说女人的直觉现实的思维模式对男性会有助益,他这种概括本身还是受到了抨击。此外,穆勒虽然主张男女两性在政治、教育和就业上的平等,当仍坚持认为男女在社会上应有不同的角色,这种社会角色的区分与公私两大领域划分的观点十分接近。批评穆勒的人一方面认为他没有遵循自由主义原则,在所有的问题上得到符合这一原则的逻辑结论;另一方面,他们认为自由主义原则本身也有局限性。
早期自由主义女性主义在美国的代表人物是斯坦顿 (Cady Stanton),她当时提出的主要要求是,将自由共和主义的原则适用于女性。她有意模仿独立宣言的“人生而平等”的句式指出,所有的男人和女人都是生而平等的,反对在道德上的男女双重标准。但是,她忽视阶级与种族问题,甚至发表过“白种女人比前奴隶更有选举资格”这样的言论。斯坦顿还流露过女性比男性优越的思想,但她的观点基本上还保留在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范畴之内。
自由主义女性主义在女性运动第二波中的代表是波伏瓦。波伏瓦在《第二性》中指出:男性将他自己定义为“自我”,将女性定义为“他者”。女性不仅与男人不同,而且低于男性。虽然压迫是结构性的(如经济歧视),但是反抗是个人性的。女性无法逃避“女人性”以及在男权社会中女性的地位。波伏瓦提出了“三步策略”:第一步:一定要工作,即使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作是受剥削受压迫;第二步:一定要有知识,包括思想,观察和定义;第三步:争取社会的社会主义变革,这一变革将对主体与客体、自我与他者的冲突有所帮助。(Ollenburger; et al。; 25)
一、自由主义女性主义(3)
1963年,弗里丹在其代表作《女性的神话》中提出那个“无名的问题”,即中产阶级女性在家庭主妇的“幸福”生活中所共同感受到的那个烦恼的问题。她是美国全国女性组织的创建人和主要领导人,该组织的主要成员都是中产阶级女性。她们的观点大都属于自由主义女性主义流派。
多年之后,在《非常女人》一书中,弗里丹又提出“第二阶段”的问题。她提出这一问题的出发点在于:女性在走出家庭之后虽然社会地位提高了,有事业可做了,但是她们又面临新的问题:在选择是否要孩子时,在追求事业的成功时,她们感觉到冲突、恐惧和无奈,以及与此有关的具体问题。(弗里丹,2000年,第29页)弗里丹提出的两阶段论是指:第一阶段:走出家庭;第二阶段:在男女真正平等的基础上重塑我们的制度,以使我们能够生活在对生活和爱的新的肯定之中,能够选择要孩子。(弗里丹,2000年,第37页)弗里丹认为,问题的根源在于女性运动不愿意着手处理家庭问题。美国早期女性主义者大多是反对婚姻和家庭的单身女性,有的虽然结了婚,却没有要孩子。现代女性主义者的大众化形象,要么是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地攻击男人的事业型“女强人”,要么是一个年轻的“解放女士”,反对婚姻,反对生孩子做母亲,反对家庭,反对男女私谊,抨击过去女人取悦男人、吸引男人的所有特性。她们推崇反对男人的亚马逊女战士形象,例如一个题名为“摧毁男人协会”的女性组织公然宣称“所有的已婚女性都是妓女”。她们宣称,除非彻底消除家庭,除非女性抛弃为母之道,不与男人性交,否则女性永远不能得到解放。让婴儿在试管中孕育,把男人与女人间的所有关系以及男人与国家的军事和经济掠夺间的关系,简丹地概括为“强奸”二字。弗里丹认为,“个人问题就是政治问题”这一口号指的是:不要刮你的腿毛和腋毛,拒不上美容院或用化妆品,不让男人为你付餐馆的帐单或为你开门,不给他做早餐或晚餐,不洗他的袜子。弗里丹是不赞成这样过激的主张的,她明确地说:“反对男人、反对家庭、焚烧胸罩的‘女性解放论者’……可那不是我的意思,根本不是。”(弗里丹,2000年,第38…44页)弗里丹批评激进女性主义者在女人反对男人的情绪中犯了一个错误:过于生搬硬套阶级斗争、种族压迫那一套。把早期针对“白鬼”或“老板工贼”的怨恨转向针对男人,用马克思主义的术语发起一场新的革命事业,捣毁作为所有压迫的根源的“男权制的核心家庭”。(弗里丹,2000年,第47页)在选美问题上,弗里丹一开始是反对选美的,现在,在她所宣称已经到来的“第二阶段”,她的观点已经改变。她说,女性运动开始时宣布反对美国小姐选美赛,是因为它象征着一种对女性普遍意义上的蔑视,把她们不当作人看,仿佛她们只不过是三围的尺寸——36…24…36(英寸)。但现在,既然女性已经能够觉得自己是个人,并能像人一样进入社会,被当作人来看待和对待,那么她们就可以选择喜欢变得更加美丽。(弗里丹,2000年,第61页)总之,自由主义女性主义在许多问题上属于温和派,稳健派,远不如激进女性主义那么极端激烈。
3、对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批评对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批评集中在这样几个方面:第一,自由主义女性主义不承认非性别形式的其他种类的压迫,尤其不承认阶级压迫的存在。因此有人批评沃斯通克拉夫特的女性主义的基本要求是争得与资产阶级男性的平等权利,虽然她也批评过等级制度和导致贫困的财产继承制度。此外,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平等理论忽略了黑人、少数民族和其他边缘的无权群体的状况。
第二,自由主义女性主义未能在工作和政治领域争得两性平等,甚至在法律方面的平等也没有完全争得。
第三,自由主义女性主义只是一般自由主义原则的简单扩张,没有对它做什么修正;而自由主义原则本身就有问题,对女性主义是不适用的。自由主义原则的最根本错误在于它对国家作用的理解是错误的,以为所谓多元政治真是所有利益集团都有同等机会接近政治权力的一种机制,其实不然。
第四,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两性平等要求忽略了性别社会角色的差异,忽略了两性的生理区别。例如在子女抚养权方面就不能仅仅要求与男性平等,还要考虑到儿童的需要与女性的福利。
第五,自由主义女性主义坚持忽视性别式的 (sex blind) 立法,而这种立法忽视了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别,对这个性别社会的社会现实视而不见。
第六,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人性观视个人基本上是理性的、独立的、竞争的和自治的存在,忽视了人类社会的抚育、合作和相互支持的性质。而如果对人性的理解不完整,就不能理解人们的动机和行为,就不可能有恰当可行的政治策略。
第七,自由主义女性主义仍旧以男性的规范为标准,要求女人变得和男人一样,忽略了女性品质所特有的价值。虽然女人可以通过其他的角色来实现自我,但是不可以忽视生殖与家内需要的重要性。自由主义女性主义没有解答公领域与私领域两分的问题。
一、自由主义女性主义(4)
第八,自由主义女性主义认为女性解放要靠每个人的个人努力,忽略了女性群体所处的不利地位,忽略了集体行动的必要性。
第九,自由主义女性主义向权力的分工挑战,但未向权力的性别概念挑战;客观上维护了既存的权力机制。
第十,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理性观念仍然是男性观念,所谓客观性和普遍性只是有限的男性实践的结果。而由于这种理性观念和客观性观念忽略了人类中另一半人的实践,知识就是不完整的。理性的观念绝不是一个性别中立的观念,因为理性的定义就是克服了自然情感和特殊性之后所得到的判断,而自然情感和特殊性一向被定义为女性的特征。按照这一逻辑,所谓理性判断就是克服了女性的偏差之后所得到的判断,这是女性主义绝对不能接受的。
二、激进女性主义(1)
1、激进女性主义关于男权制的理论
激进女性主义于1960年代出现,它来自新左派,又脱离了新左派。由于新左派中的女性成员不满新左派社会主义者和民权团体对她们的态度,发起成立了强烈认同当代女性运动的一个派别。她们认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并不是男权制的唯一源头,在所有的经济制度下,女性地位都是低下的,无论社会主义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她们关注女性地位低于男性的
问题,关注男权制的深层结构。她们认为:只有消灭男权制才能达到女性运动的目标。在男权制结构内部提高女性地位只会延续统治制度和不平等。
激进女性主义的许多思想并不是过去没有人提出过,但是直到20世纪60年代,它才发展成一种系统的自我认定的理论。激进女性主义最主要的理论建树是男权制理论。激进女性主义坚持认为,自己独立创造了男权制理论,并宣称自己一派的理论“完全没有男权制的痕迹”。(Barrett and Phillips; 120)
米丽特 (Kate Millett) 是最早将男权制(父权制)这一概念引入女性主义理论的人,她在《性政治》一书的第二章首先引入了这一概念,成为后来女性主义理论大量使用这一概念的起点。这个概念本不是什么新创造出来的概念,指的是由父亲作家长的机制。米丽特为它加入了新的含义,这样它就包含了双重含义:第一,它指男性统治女性;第二,它指男性长辈统治晚辈。从60年代开始,这一概念被定义为男尊女卑的系统化机制。
激进女性主义非常强调自己的理论是关于女性的理论,是由女性创造的理论,又是为了女性而创造的理论。它的基本观点有:把对女性的压迫视为统治的最基本最普遍的形式,其目的在于理解和结束这一统治;在所有的概念中,男权制是关键概念;女性作为一个群体同男性利益相对立,这一利益使女性在姐妹情谊的基础上联合起来,超越了阶级和种族的界线,所有的女性都应当为女性的解放而共同斗争;男权的统治不仅限于政治和有报酬的工作这类公众领域,而且存在于私人生活领域,例如家庭和性这两者都是男权制统治的工具。此外,激进女性主义还有两个基本命题:第一,在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中,交换价值先于使用价值;第二,在男权制体系中,交换价值是由男性来定义的。激进女性主义主张个人问题就是政治问题,即使是女性最私人最隐密的经验,也是由拥有特权地位的男性原则的制度和结构造就的。
激进女性主义的男权制理论并不把国家作为政治的中心议题,而认为国家只是男权制压迫的工具;它不看重经济压迫,并且认为,那种以为推翻了经济压迫一切问题就会迎刃而解的观点是错误的。女人是作为女人而遭受经济压迫的,而不是作为一个性别中立的无产阶级成员而遭受经济压迫的。这一理论还认为,家庭是社会权力结构的中心部分,其中包括在家务劳动上对女性的剥削、性剥削等。
激进女性主义向传统的权力及政治观念提出了挑战。它指出,男权制在所有的社会中运行,其力量远远超过了正规的权力制度,超越了阶级和种族的界线。它在人们的童年就开始以社会教化的形式灌输给他们,通过教育、文学和宗教这些手段的强化,使人们将其内化在心灵深处。有些女人因此而仇视自我,否定自我,接受了自己是二等公民的看法。有的女性主义者甚至直截了当地将男权制称为“男权制宗教”,并认为全世界的各种主要宗教全都在起着使男权制合法化的作用。因此,女性运动不仅是反教会的,而且是后基督教的精神革命。
激进女性主义的理论论证追溯到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女性在所有的社会都处于从属地位,原因是什么?在15世纪的欧洲有迫害女巫的运动;在中国有女性裹小脚的习俗;在非洲至今还有许多女性要受割礼 (阴部环切术);在美国也有妇科学 (gynaecology),其功能同上述那些习俗类似,都是为了控制女人的身体、性和生存环境。激进女性主义者以此为依据,提出了整个女性群体“殖民化”(colonizing) 的问题,这一理论的主要假设是:“女性普遍的殖民化,即普遍屈从于男权制的压迫。”(Smith and Watson; 19) 女性受到男权制社会制度的压迫,这是最基本的压迫机制;其他形式的压迫,如种族主义,健全主义 (able…bodiedism),异性恋霸权主义以及阶级压迫,全都与性别的压迫有关。她们中的有些人甚至创造出性别阶级 (sex…class) 这一概念。她们认为,男性是与女性极为不同的一种人,是一种富于攻击性的邪恶的人,他们迄今为止一直在统治、压迫、剥削和残害女性。
激进女性主义指出,女性所遭受的压迫有如下五种特征:第一,从历史上看,女性是最早受到压迫的群体。第二,女性受压迫是最普遍的现象,这种现象实际上存在于一切已知的社会之中。第三,女性所受压迫最深,这种压迫形式又最难根除,依靠消灭阶级社会之类的社会变革也不能将其除掉。第四,女性所受压迫对受害者造成了最大的 (无论质还是量的方面的) 痛苦,虽然这种痛苦由于压迫者和受害者都有性别偏见而往往未被认识到。第五,女性所受压迫为理解所有其他形式的压迫提供了概念模式。虽然不同的激进女性主义者对女性受压迫的基本性质的强调侧面有所不同,但她们至少在上述的前三点上意见一致。(贾格尔等,1989年)
二、激进女性主义(2)
激进女性主义将其理论重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