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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中国的男人和女人 作者+易中天-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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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新娘子。中国许多地方,都有“闹洞房”的风俗。在这时,和新郎新娘大开“荤玩笑”,不但决无禁忌,而且还是婚礼上重要的节目之一。没有这个节目,婚礼便显得“没意思”,至少是“不热闹”。婚礼中被礼教维护者极力推崇的那些节目,如拜天地、拜父母等,都不过“行礼如仪”,一般老百姓对此并不热心。他们最想看的,一是掀盖头,二是闹洞房。节目进行到这一程序时,所有的宾客精神都会为之一振,连平时最老实、最本分的妇女,也会站在人群的外围,静静地笑着欣赏。那些未婚的男青年们,更视此时为他们的盛大节日。因为这是他们积郁已久的性苦闷,可以尽情一泄的合法时机,岂能错过?于是,平时偷学的那些荤话,便会竹筒倒豆子似地向新娘倾泄。反正那新娘子,无论平时如何高傲娇贵,这时都还不得口。同样,那新郎无论平时如何蛮横跋扈,这时也只好哑巴吃黄莲。那么,不趁这时去占占便宜,吃吃豆腐,岂不真是“亏”了自己,“便宜”了那本来就“得了便宜”的一对新人? 

  

闹洞房的风俗起于何时,现在大概已无从稽考了。只知道最早的文献记载,见于西汉仲长统所撰之《昌言》。据说当时闹洞房的情况,是“捶杖以督之戏谑,酒醴以趋之情欲,宣淫佚于广众之中,显阴私于族亲之间”,大约是借酒发疯,趁机起哄,大讲荤话、风话,把平时不可公之于众的东西都抖露出来。不难想象,这种闹法,是围绕着“性”这个核心来进行的。所以仲长统认为这是一种“污风诡俗”,应该严加禁止。 

  

其实,自汉代始,中国婚俗中“不像话”的事,除闹洞房外,还有“听房”。所谓听房,就是“新婚之夕,于窗外窃听新妇言语及其动作,以为笑乐。”听房这件事,也是载入史册的。比如东汉望族袁隗娶名儒马融之女为妻,就有人听房。这事后来记载在《后汉书》中,以马融之德高,袁隗之望重,豪族府邸之中,尚有此事,则民间可想而知。 

  

因此我怀疑,闹房与听房之俗,大约“古已有之”。它们很可能是一种极其古老的原始习俗,其本来目的,是对部落的青年进行性启蒙教育。不过天长日久,世风日下,民心不古,性教育的方式,便变成了性宣泄的手段。而且,在某些时代和某些地方,还闹得极不像话。有的把新娘引至庭前,翻衣服,脱鞋子,品头论足,任意戏弄,以至“庙见之妇,同于倚门之娼”;有的大动干戈,舞弄棍棒,吊打新郎,甚至弄出人命案来,使“红事”变成了“白事”。显然,这就不是性的宣泄,而是心理变态了。 

  

应该说,这里面有一个“度”的问题。任何玩笑,都应该以不伤害对方为度。这就像挠痒痒,轻轻抓挠几下,挺舒服;下手重了,抓破皮肤,性质就变了。荤玩笑就更应适度,因为它轻易造成对对方人格的侮辱,尊严的侵犯,也极易造成伤风败俗的不良社会效果。但是,这个“度”并不好把握。而且老实说,再适度的荤玩笑,也毕竟不雅;在婚礼上对新郎新娘大起其哄,强人所难,也极不文明。无论怎样,要求新人出众出丑,总是对他人不尊重的做法。因此,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文明程度的提高,相信这种陈规陋习,也终会销声匿迹,不复存在。 

  

老板娘不是每天都要打交道的人,新娘子更是十年九不遇,平时可以与之随便说说风话,开开荤玩笑的,大约便只有关系不亲不疏的已婚妇女一种。为什么必须是已婚妇女,又必须关系不亲不疏呢?这就涉及到中国传统社会中两性关系的一系列微妙问题了。

《中国的男人和女人》(易中天)——闲话之(二)微妙关系两种
一般说来,在中国传统社会,男子娶妻的先后,是以年龄为序的。当哥哥的还没有娶亲,做弟弟的只好等着,断然没有“大麦不割割小麦”的道理。这样一来,已婚妇女和丈夫以外其他未婚男子之间,便有了“叔嫂之谊”。因为那些未婚男子,不是丈夫的兄弟,便是丈夫的堂兄弟、表兄弟、族兄弟,或者可以视为兄弟的“哥们”,则已婚妇女,自然也就是“嫂子”了。 

  

叔嫂关系是一种最微妙的关系。 

  

在我们先人所设的“男女之大防”中,有一条很重要的规定,叫“叔嫂不通问”,即嫂子与小叔之间,是连话也不能说的。为什么要作如此严格的规定呢?就因为叔嫂之间,极容易发生奸情。叔嫂年龄相近,又天天生活在一起,倘若两情相悦,简直防不胜防。更何况,弟弟看见哥哥与嫂嫂亲热,总难免“见景生情”;嫂嫂看见小叔比丈夫年轻,也难免“见异思迁”。要想他们两人真的“井水不犯河水”,哪里保得住呢?弄不好,便会做了一锅“杂烩汤”。这可是最严重的乱伦和最大的丑闻之一。因为依礼,“长兄如父,长嫂如母”,叔嫂通奸,简直无异于“杀父娶母”,岂不是行同禽兽?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他们隔离起来,连话也不许说,这才能防患于未然,至少也能避免瓜田李下的嫌疑。 

  

不过,叔嫂不通问的规定,虽说有它一定的道理,但实际上却很少具有可操作性。不要说必须共同劳作生活的小家小户做不到,便是大户人家,其实也很难做到。贾宝玉和王熙凤就是叔嫂,通问不通问呢?并不少通。事实上,在中国传统家族中,嫂子和未婚小叔之间,不但常常通问,而且关系和感情往往也比较好。前已说过,中国已婚的女性,往往都天然地有一种母性。如果说她们对丈夫的疼爱,已有几分母亲对儿子的意思,那么,她们对于未婚的小叔子,便更有母亲对待小儿子的味道。在不少已婚女性看来,小叔子是最需要由自己来疼爱的:他们年纪小,又没有媳妇心疼,那么,嫂子不疼谁来疼?所以,照料兄弟饮食起居的固然是嫂子,热心为他张罗娶媳妇的,也往往是嫂子而不是哥哥。这种情况屡见不鲜的。比如王熙凤和贾宝玉的感情,就远远超过贾琏。在《红楼梦》一书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凤姐对宝玉的真心呵护和疼爱。这里面除了有才的凤姐对同样有才的宝玉,有一种“惺惺惜惺惺”的赞赏,以及多少有讨好贾母(贾母疼宝玉)的功利成分外,叔嫂之情,也是原因之一。因为凤姐对那“不成器”、“没人疼”的贾环,也同样挺爱护的,至少不那么欺负他。 

  

已婚妇女不但往往比较疼爱自己的小叔子,而且,对于自己丈夫的那些未婚男朋友、男同事,亦即一切可以广义地看作“小叔子”者,差不多也都有这样一种呵护疼爱之心。因为由此及彼和推己及人,是一种很自然的心理倾向。既然“老吾老”,可以“以及人之老”;“幼吾幼”,可以“以及人之幼”;那么,“弟吾弟”,怎么就不可以“以及人之弟”呢?当然可以。更何况,母爱又是一种多么博大的爱啊!当一个女人以母爱之心来看待世界时,她的爱心是可能会超出家庭范围的。而在她们看来,最值得怜爱和疼爱的,又是那些未婚男子,即那些没有女人心疼的“大男孩”。 

  

这里面的心理原因是很深层的。 

  

一个比较现实的深层心理原因,我们无妨称之为“恋子情结”。中国女性差不多都有恋子情结,比方说格外疼儿子、疼孙子等。这也往往是婆媳关系搞不好,婆媳之间处于敌对状态的原因之一。恋子情结产生的原因,有生理的,也有社会的。生理的原因是“异性相恋”,社会的原因则是母以子贵。父亲较疼女儿,母亲较疼儿子,这可能是人类的共性。这种共性加上母以子贵,就使得中国女性的恋子情结格外严重。这种情结是有遗传性和感染力的。因此一个已婚的女子,不管她是否已有生育,都会以一种母亲疼爱儿子的心理,去对待她的丈夫,她的小叔子,以及一切可以视为小叔子的青年男子。 

  

另一个比较古老的深层心理原因,则似乎可以称之为“群婚情结”。我们知道,在原始时代的某一时期,一个女子如果成了一个男子的妻子,往往也就意味着她同时也是这个男子兄弟的共同妻子,正如一个男子如果成了一个女子的丈夫,往往也就意味着他同时也是这个女子姐妹的共同丈夫一样。更何况,中国原本就有“兄终弟及”的传统,即丈夫去世后,兄弟可以娶嫂为妻。从这个意义上讲,哥哥的妻子,就是弟弟的半个未婚妻。这其实才是叔嫂关系微妙中之最微妙者,也是规定“叔嫂不通问”之最深刻的用心。因为这种“准未婚妻”关系,极易导致弟弟的“非份之想”。它不但会导致“乱伦”而且还有可能导致“弑兄”,而弑兄对于做兄弟的来说,又是一举两得的事:既能“夺妻”,又能“夺嫡”(夺取长兄的嫡子地位),连老婆带财产和权力一并继承,那可真是一种“挡不住的诱惑”呢! 

  

然而,做“小叔子”的,如果并非亲兄弟,就没有这种“犯罪动机”。因为“兄终弟及”,仅限于亲兄弟。堂兄弟、表兄弟、族兄弟、把兄弟,与“嫂嫂”之间,并无“准未婚夫妻”性质,也就并无顾忌,反倒比真叔嫂关系更可随便。一方面,在礼法和习俗上,他们并非“准未婚夫妻”;另方面,在心理和情感上,又毕竟有“叔嫂之谊”,也就多少具有“准未婚夫妻”的意味。所以,未婚男子与已婚妇女之间,如果处于一种不亲不疏的关系(太疏不成“叔嫂”,太亲又有“嫌疑”)那么,他们就极有可能,成为一种“准情人”。所谓“准情人”,就是既不像“真情人”那样,真有恋爱关系和性关系,但相互之间的交往中,又多多少少带有一点性爱的意味。其具体表现,就是“说风话”和“吃豆腐”。 

  

在民间,尤其是在广大农村,未婚青年与已婚妇女之间的打情骂俏、说说笑笑,从来就是颇为“好看”的一种民俗风景。多少有点农村生活经验的人,大多会见过这种场面。这种场面在“人民公社”的时期,犹为壮观。那时,男女社员都要一起到地里干活,或者修水利,或者学大寨。一到工间休息的时候,这种节目也就上演了,而在这时,真是什么荤话和风话都讲得出。因为这是在大庭广众之中,众目睽睽之下,决无偷情通奸嫌疑的,因此大可放肆一下。所以,闹到兴头之上,有的还不止于动口,也要小动一下手,比如把某位妇女放翻在地,往她身子里面塞土等等。这时,所有的人都会来围观喝彩,当领导的也不会来阻止。不阻止的原因,无非有以下几点:一是这类事古已有之,向来如此,犯不着少见多怪、小题大做;二是农村一向少有戏剧、电影、歌舞,这种打闹也算是一种“娱乐活动”;三是如此谑笑嬉闹一番后,大家的身心都会得到放松,回头干活时没准工效还会更高。所以,高明的农村基层领导,都不会那么“不得人心”地去制止这种节目,反倒有时还掺和几句,以示与众同乐,干群关系融洽。 

  

这简直就是现代的“上巳节”,简直就是《诗经》时代“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芍药”的现代版。所不同者,在于现代版要“粗俗”得多(没有芍药花可赠了),但也“正派”多。因为古代的“上巳节”是真要私奔的,其现代版则仅止于玩笑而已。但性宣泄和性启蒙的作用则是相同的。当年上山下乡的城市读书娃(知识青年),便有不少人,是在这种场合受到的性启蒙。 

  

在这种场合中,有两类人的态度颇为有趣。 

  

一类是未婚少女。她们是不能参加这种调笑的,男人们也不得和她们开这种玩笑,否则便是流氓行为。可见,即便在不怎么把性当回事的民间,少女的贞操仍是极为看重的事情。男孩们不妨受些“污染”,少女们则必须保持“清白”。甚至,在上述场合,如果有一位少女板起脸来起身走掉,则闹剧也会立即自动终止,众人脸上也会觉得讪讪的,很不好意思。看来,守贞的少女确有一种圣洁感,其影响虽无形,却又相当有力。 

  

另一类是当事人的丈夫。当人们对一位已婚妇女大说风话,嘻闹调笑时,她的丈夫只能袖手旁观,决不能出面制止。出面制止,不但无济于事,反而只会把事情闹大,连自己也赔进去。轻一点的,人们会嘲笑说:“怎么,疼媳妇啦?”在中国,疼媳妇比怕老婆还丢人,这个脸可丢不起。重一点的,或许会把那做丈夫的也推上第一线,让他和自己的老婆站在一起“挨批斗”,这个脸同样也丢不起。高明的办法,当然只能是不闻不问,装糊涂。 

  

实际上,这种事情,往往也用不着老公们来“帮倒忙”,女人们自己就能对付。说白了,做人之难,无非就是一张脸皮。“人不要脸,鬼都害怕。”已婚妇女不是处女,脸皮早就不那么要紧了。因此说起风话来,只怕比男人还厉害。其结果,往往是挑起事端的小青年们由色胆包天到招架不住,最后在一片哄笑中落荒而逃。 

  

丈夫们的袖手旁观,原因还在于他们深知,对于未婚男青年和自己老婆打情骂俏这种事,是必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认不得真的。首先,这种事本来就不是“真的”,不过“玩笑”而已,你要认起真来,先不先就让人觉得“可笑”。其次,大家乡里乡亲的,抬头不见低头见,五百年前是一家,都是“弟兄”。弟兄们倘若真的实在忍不住性饥渴,那是当真要把老婆让出去的,现在不过只是开开玩笑,过过嘴巴瘾,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呢?所以,谁要是连这种事也叫起真来,便会遭人蔑视,认为这小子实在太小气,太不像男人,也太不够哥们。你小子热茶热饭热炕头,享尽了人间清福,弟兄们却在“打饥荒”,还不许大伙儿嘴头上快活快活么?可以肯定,谁要是在这种场合认了真,谁就会在村子里弄得极没有“人缘”。当然对于那女人而言,也如此。 

  

做丈夫的必须积极支持和肯定妻子疼爱小叔子,做妻子的却断然不会容忍丈夫疼爱小姨子。中国传统社会男女之间不平等,而且总是男的占便宜女的吃亏,唯独这是一个例外。 

  

姐夫与小姨子的关系也是最微妙的。 

  

姐夫与小姨子的关系,是微妙到连称谓都没有的。中国人极重亲属关系,而且极重亲属关系的种类和层次。不同的关系,都有专门的说法,比如夫妻、婆媳、岳婿、叔嫂、姑嫂、妯娌、连襟、亲家等。姐夫与小姨子的关系却似乎无此专业术语,不知是“重男轻女”的观念所致,还是古人有意要“淡化”这种关系。 

  

的确,较之叔嫂,姐夫与小姨子之间更容易发生奸情。小姨子似妻,很容易让做丈夫的“由此及彼”;姐夫如兄,也很容易让当妹妹的“顿生羡慕”;而男人喜欢年轻女子,女子倾慕成熟男性,又本是人之常情。所以,一旦妻子人老珠黄,成为“明日黄花”,丈夫便很可能会垂青于“豆蔻枝头二月初”的小姨子,而情窦初开的小姨子,也可能为姐夫“成熟的魅力”所倾倒。更何况,依“媵制”,男子原本是有权将自己妻子已经成人的妹妹娶进家门,以为“娥皇女英之事”的,因此也不算“非分之想”。事实上,姐夫偷小姨子之事,历史上屡见不鲜。最有名的,是南唐后主李煜。据说他在正妻大周后抱病时,便与小姨(即后来的小周后)私通,还留下了据说是描写小周后“手提金镂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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