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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515-高注金匮要略-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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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干姜。以除冷。淡渗之茯苓、以除湿。而以甘温守中之甘草、白术佐之。盖因暖土。可以祛寒。而燥土。尤能胜 
湿故也。观夫阳春回于大地。而幽壑冰消。堤岸固于江乡。而浸淫患息。仲景制方之意。概可知矣。他脏之 
例。先言风寒。次及死脏。此独缺之者。以详少阴伤寒之直中也。 
x十七条x 肾死脏。浮之坚。按之乱如转丸。益下入尺中者死。 
万物以阳火为绵软。胶饧糕饼之属于蒸烙。可证也。浮之坚。是水无阳而冰冻之象。按之如转丸者。按处仍 
见坚硬。更加无来无去。而形圆体滚。即脾脏如覆杯而微较数小之状。但彼则如两边动摇。故曰摇。此则如 
上下圆转。故曰乱、曰转。是水泡上泛。水气底散之象。下入尺中。则其气已尽。不能远出。常有就地涣散之义。 
故死。第他脏之死。俱合阴阳而两言之。肾脏独言阳绝者。以肾为水寒之脏。其阳气尤为贵重故也。 
x十八条x 问曰。三焦竭部。上焦竭善噫。何谓也。师曰。上焦受中焦气。未和。不能消谷。故能噫耳。 
下焦竭。即遗溺失便。其气不和。不能自禁制。不须治。久则愈。 
竭者。非竭尽之谓。盖指一时虚乏而言。观下文未和。及不须治自见。噫。嗳气也。三焦竭部。当是古医经之篇 
目。长沙借为问答。以发其奥。曰。三焦竭之篇部中。有云上焦竭则善噫者。夫噫出于脾胃。似在中焦矣。而谓 
由于上焦者何也。不知谷食之在中焦。虽由脾胃之运化。而实成于上焦之呵嘘蒸被。二便之在下焦。虽由 
脾胃之提挈。而实成于下焦之关键纵送者也。故曰上焦氤氲之气。虽受之于中焦腐化中。而其下炎之用。 
复能运饮熟谷。以为中焦之助。譬之太阳。聚万物之晶光。而还以照临万物。譬之人主。总万民之推奉。而还 
以君临万民之道也。若此气一时虚乏而未和。则不能助理消谷。而谷停于胃。谷停则败。败气上熏心主。故 
能噫耳。三焦竭部之所谓上焦竭而善噫者此也。夫胃腑如沤。化臭腐为神奇之气。从脾历肺而达于胸者。 
纯是一种温暖轻灵。虚无恬淡之妙。故上焦喜之。若谷停未化。其直从胃脘而上逆者。惟渣质滞浊之气。为 
清宁灵府之所见恶者。此噫而出之之所由来也。答语止此。推之下焦受中焦气。而以禁制助中焦之提挈 
者。与上焦同义。倘下焦一时虚乏。则前阴遗溺。后阴失便者。亦非单责之中焦也。当知因下焦之气。不与中 
上相和。故不能自禁制耳。禁制合守送两边而言。不禁。如热急后重之类。不制。谓传送不畅快也。不须治两 
句。是双承上文。非单指下焦也。盖上焦之气。如遇惊恐嗔怒等类。则一时上虚下乘而不和。下焦之气。如遇 
泄泻热淋等类。则一时后坠前结而不和。二者。俱常有之症。久则中气分贯之。而上下之不和者复和矣。故 
久则愈也。 
x十九条x 师曰。热在上焦者。因咳为肺痿。热在中焦者。则为坚。热在下焦者。则尿血。亦令淋闭不通。大肠 
有寒者多 溏。有热者便肠垢。小肠有寒者。其人下重便血。有热者必痔。篇首至肾死脏。言五脏病。自上条及此。 
言六腑病。言六腑而独详三焦者。以三焦虽属六腑之一。而其余五腑。俱丽三焦之部。如上焦如雾。虽单指 
心肺夹空之气。而其实膻中一腑。亦属上焦所管。且阳明之脘。少阳之系。其上半截俱穿膈上。而为上焦之 
所属也。中焦胃腑之外。下焦膀胱之外。可类推矣。此长沙以三焦该六腑之意乎。下焦独抽言大小肠者。以 
四腑之病。散详别见。而大小肠二腑。合伤寒金匮中。未尝论及。故备言之耳。上条以虚竭言三焦之轻病。 
此条以寒热言三焦之重病。不言死症者。以诸病入脏者死。入腑者愈也。热在上焦。火气逼清虚之管而 
作痒。故咳。咳多则肺劳。劳热相并。故肺气痿顿。热在中焦。则脾胃之液渐干。而糟粕结滞。故肠胃殊觉坚硬。 
热在下焦。膀胱之血分受伤。则吸入脬中。而血与尿并见。故尿血。若其气分受伤。自邪热燔炙而论。如煎饧 
成质。煮海成盐之象。而为膏砂等淋。自真气不布而论。则传化艰涩。而闭塞不通也。至下焦所属之大肠有 
寒。则不能以湿化燥化。收摄渣质中之余水。故粪与清水。两不融和。而便如骛鸭之溏屎。如大肠有热。则燥 
化大过。刮下肠中之垢如白脓。其实即大肠所挂之津液也。又下焦所属之小肠有寒。则见下重便血。盖因 
人身之大气。逐节相提。故宗气提脾胃。脾胃提小肠。小肠提大肠。而形脏不至沉坠者此也。小肠寒不能提。 
而大肠之气陷下。故下重也。气者。血之主令。气不升举。则大肠之血。亦下脱而见于便矣。若小肠有热。除正 
传膀胱而为癃闭等症之外。其热气又随渣质而贯注大肠。肛门者。大肠之尽处也。尽则无所传卸。故结为 
瘿乳等类之痔矣。六腑之候。其统于三焦者如此。 
x二十条x 问曰。病有积。有聚。有 气。何谓也。师曰。积者。脏病也。终不移。聚者。腑病也。发作有时。 
展转痛移。为可治。 气者。胁下痛。按之则愈。复发为 气。诸积大法。脉来细而附骨者。乃积也。寸口。积在胸中。 
微出寸口。积在喉中。关上。积在脐旁。上关上。积在心下。微下关。积在少腹。尺中。积在气冲。脉在左。积在左。 
脉在右。积在右。脉两出。积在中央。各以其部处之。 
积者。久积不行。聚者。暂聚未散之义。二者。皆脏腑之阴液。因阳衰、气寒而不能运动。故沉着于脏腑之内者 
也。 气者。谷气也。胃中饱食过度。或久停未化。于是胃实气满。不从下行。而由胃络旁溢者是也。但积聚以 
及气。其症俱能作痛。而其名义。颇相似而难辨。故问其所以为积、为聚、为 气之谓也。不知积为脏病。脏 
者。收藏之象。其精常住而不散。故积之为病。亦因其脏精之居守。而始终不移。聚为腑病。腑者。府库之象。其 
气既入而亦出。故聚之为病。亦因其腑气之流行。而发作有时。展转痛移。夫发作有时。则未发者。为阳气犹 
有自振之机。展转痛移。则所聚者。为病邪已见腾挪之渐。投以辛甘。治以攻发。迎而导之。则聚者自散。宁与 
脏积之始终不移。正邪相服。而无隙可乘者比哉。故可治也。聚曰可治。则积之不可治者。在言外矣。胃之络 
脉通于胁。故实满之 气。溢于胁下。而作如刺如胀之痛也。按则其气复从络而还于胃。故其痛则愈。复发 
者。指按起而言。不曰可治不可治者。其意或以减谷则愈者乎。此所谓 气之症也。下文二十一句。就五脏 
之积而言其脉。且广言积之在募原内络中者。其诊法亦准脏积之例也。盖谓五脏诸积之大法。俱属有阴 
无阳。而其阴液沉着之候。故其脉来必细以应无阳。必沉以应脏。必伏以应阴液沉着。此细而沉伏附骨者。 
乃积脉也。若此脉见寸口。积在胸中。胸中者。心肺之所托也。微出寸口。积在喉中。喉中者。心肺上出之络之 
所经也。见关上。积在脐旁。脐旁者。肝脾之所托也。上关上。积在心下。心下者。心肺下行之络之所经也。微下 
关。积在少腹。少腹者。肝肾之所托也。见尺中。积在气冲。经名气街穴。针灸大成作气冲。在脐下横骨两端毛 
际中。动脉应手者是。足阳明脉气之所发也。但于脏无取。未详其义。岂阳明之气。与阴会相合而通于肾脏 
者乎。脉与积应。其左右中央。各根据其部者。如寸口左见。则积在心。右见。则积在肺。左右两见。则积在心肺中 
央之内络。而穿于前后之募原者是矣。又如关上左见。则积在肝。右见。则积在脾。左右两见。则积在肝脾中 
央之内络。而穿于前后之募原者是矣。下焦及寸关尺之微上微下者俱仿此。以五脏之系及络俱能病积。 
故曰广言积之在募原内络中者。其诊法俱准脏积之例也。或曰。条端明列三病。仲景独言积脉。而不及 
聚与 气者。何也。答曰。 气为一时之轻病。减谷则气消而痛愈。故可不必言其脉也。然愚尝试之。其人尺 
寸俱平。关脉实而滑于右。弦而细涩于左者。乃 气之脉也。若夫聚之为脉。已具积脉中。而俟善读者之自 
悟久矣。如诸聚大法。脉来细而于不浮不沉中见者。乃聚也。下文十九句。文则易积以聚。意则易脏以腑。而 
细按之。则三焦之所属。六腑之所经。左右中央之所寄托。不与积脉同一彰明较着乎哉。 


痰饮咳嗽病脉证治第十二
属性:x一条x 问曰。夫饮有四。何谓也。师曰。有痰饮。有悬饮。有溢饮。有支饮。问曰。四饮何以为异。师曰。其 
人素盛今瘦。水 
走肠间。沥沥有声。谓之痰饮。饮后。水流在胁下。咳唾引痛。谓之悬饮。饮水流行。归于四肢。当汗出而不汗出。 
身体疼重。谓之溢饮。咳逆。倚息短气。不得卧。其形如肿。谓之支饮。 
痰为脏腑之津液所化。譬之循良之民众。因激变而为贼者也。而所以激津液之变者。大概不越寒热两因。 
如肺受热而金有烊化之象。则伤其阴。阴伤。则喉嗓间如有物粘紧而不可出。微痛似喊破之状。一二日咳 
出胶稠黄色之痰。不过七日。以形稀色白为渐愈者。一也。肺受微寒。则阳郁而叶紧。郁极怒发。寒邪又随阳 
气之变动而化热。寒热交蒸。则自剥其液以送之。咳出成块白色。状如米粥之痰。而外裹粘涎清水者。此寒 
本热标。两因并见者。二也。先从便难。渐致燥结。下气浮停。肠胃中热。衬托上蒸。肺干液竭。火熏作痒。因而致 
咳。大口稠黄。朝暮不绝。此为胃中之热痰者。三也。而诸症坏痰不与焉。若夫本篇之所谓痰饮者。虽与寒因 
之粘涎相似。而其实另是一种。不可不辨也。以其由于饮水所积。故曰饮。以其与痰同能致咳。故亦曰痰饮。 
以痰饮渗在胃脘之外。不走小肠膀胱等腑。而悬于胁下。故曰悬饮。以痰饮久悬。而经气虚者。遂乘虚而溢 
于经脉。故曰溢饮。以痰饮不旁渗两胁。而中屯心下。如有物支撑之义。故曰支饮。饮久曰留。饮深曰伏。饮以 
形质入脏。则猝死。其初症。但以水气射之则病。故于五脏。则直谓之水而已矣。要皆起于肺冷气结。而不能 
呵嘘。成于脾寒气滞。而不及分布者。与前所云津液所化之痰不同。故其阴冷似清水。粘滑似薄胶。药宜辛 
甘温暖。治宜发汗利水。此为定例。而间或参以苦咸寒润者。特其变症变法焉尔。盛。指肉胜而言。看今瘦 
自见。凡阳衰者肉胜。素盛。则阳衰可知。今瘦。则并肠胃中之阴液亦虚。故内削而瘦也。阳衰。则不能运饮。阴 
虚。则借资于外水而留恋之。夫水走肠间而不下渗。故沥沥有声。而所谓痰饮者如此。四句当着眼肠间两 
字。饮后。犹言痰饮之后。非指饮汤饮水也。痰饮不行。后必由肠而浸淫于胃。由胃而横鼓于胁。盖下衬则上 
浮。中满则旁注。以胃络通于胁。故水流肠胃之外而在胁下。胁下为少阳、厥阴之部。肝胆善逆。故咳唾。胁络 
得水而作胀。故咳唾则振而引痛也。夫胁下之水无去路。如悬阁之象。故谓之悬饮者如此。四句当着眼胁 
下两字。饮水与饮后同义。言悬饮之水。久而不去。则从经络而流于四肢。夫经络之水。阳气运动。可从汗解。 
今阳虚而当汗不汗。于是身体中。水热则疼。水坠则重。而谓之溢饮者如此。五句当着眼四肢两字。若夫咳 
而气逆。但可坐倚而息。且水饮屯心下。抬高膈气。以致吸不能入而短气。所以不得卧倒。又水浮则气迫而 
鼓于外。故其形如肿。而所谓支饮者又如此。五句当着眼在倚息短气四字。是则饮虽四名。理同一辙。先由 
痰饮悬饮。终归溢饮支饮。而四者之传变。亦视其胸胁经络之虚实。以为偏全迟速耳。 
x二条x 水在心。心下坚筑。短气。恶水不欲饮。 
此合下文二条。俱是详言支饮。盖支饮屯积心下。故其水气。得以上射心肺。而成水在心肺之症也。心下者。 
心之下。胃脘及脘外之总名。饮积于脘中。故坚硬如筑。吸气不能下引。故短也。但下条为水在胃脘之外。系 
悬饮之所传变。饮久化热而烫于外。故欲饮水。此条为水在胃脘之中。系痰饮之所抬高。水饮内顶。故恶水 
不欲饮也。 
x三条x 水在肺。吐涎沫。欲饮水。 
饮支于肺下。而水气上逼之。则肺气不得展于下而上逆。故涎沫因之上泛而见于吐也。余见上条注。 
x四条x 水在脾。少气。身重。 
此详言溢饮之症也。凡痰饮悬饮。其传变俱能病此。盖痰饮则内从胃络而外传于脾。悬饮则旁从胁络。而 
下传于脾。故皆能使水气在脾也。脾土之阳衰而至水气射之。则不能运布而溢于四肢者。势也。故曰此言 
溢饮之症。脾滞而精悍不升。故少气。脾湿而水土沉坠。故身重也。少气是呼气少。短气是吸气短。 
x五条x 水在肝。胁下支满。嚏而痛。 
此详言悬饮之症也。胁下为肝络之所止经。饮悬于此。则从其络而下射于肝。故水在肝也。水饮实于胁下。 
如有物支鼓之状。故曰支满。即所谓支饮之义也。嚏出于肺。肝以水邪犯所不胜。肺恶湿而欲出之。故嚏。但 
嚏者。下实其气而始得奋为上迸。则支满者益满。而且振痛矣。与咳唾引痛同义。 
x六条x 水在肾。心下悸。 
此四饮之外。另是一症。即后文十一条所谓伏饮之未发者。长沙于脏中列此。其为防微杜渐之意深矣。夫 
肾为水脏。犹之天地之海。与水原相感召。肾阳盛而小便利。则真阴固密。而外水流行。亦何伏饮之有哉。倘 
阳德虚微。则水灾祸伏。苟不见微知着而早图之。则平成无日矣。盖四饮为病。是从上而下积。有盈科后进 
之渐。其症缓而较平。伏饮为病。是从下而上突。有怒潮直决之机。其症急而尤烈故也。悸是水悸。与虚悸之 
跳摆嘈杂不同。水悸者。神境中戚戚然如有不测之患。又时时惕焉自警者是也。盖心肾同主手足之少阴。 
而其气尝相通于窈冥。肾中伏水。而心君恍惚。譬之黄河未决。而洛城中之神机暗烛。未免形诸筋惕肉 
间也。此自其初症而言。若就已成论。四饮亦低从上泛。而极于支饮。伏饮亦起从下传。而极于四脏者也。 
x七条x 夫心下有留饮。其人背寒冷。如手大。 
自此合下文八九十共四条。言除却溢饮之外。(溢饮不愈则死。无久留之候。)其余三饮。久而未去者。俱 
名留饮。此条言支饮之久留者也。心系附背。心下留支饮。则水寒之气。从系而托于背。故其背当寒冷如手 
大。内外形气所必应之道也。 
x八条x 留饮者。胁下痛引缺盆。咳嗽则转甚。 
此言悬饮之久留者也。缺盆。足阳明经脉第十二穴。在项下膺乳间。气舍下。气户上。左右凡两穴。痛引缺盆。 
咳嗽转甚。注见首条悬饮。并五条肝水下。 
x九条x 胸中留饮。其人短气而渴。四肢历节痛。 
此亦言支饮之久留者也。但七条曰心下有留饮。则饮当胃脘之部。此曰胸中留饮。则比心下又高而逼肺 
矣。逼肺。故气机艰于下引而短也。渴。详三条肺水下。四肢历节痛者。人身以历节为溪谷。痛则饮将外溢。而 
其气先为郁冒之候也。 
x十条x 脉沉者。有留饮。 
此统言留饮之脉也。水性趋下。且饮留于中。则其气机重坠而不能浮。故凡脉沉者有留饮也。然诊法各从 
其部。如沉脉见寸口。饮留胸中。即上文九条之症。微上关。饮留心下。即前七条之症。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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