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教史籍概论-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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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僧宝传》既托始於曹山、云门,运用其崭新史料,凡得八十一人。然曹山名耽章,前此未闻,後亦无人信用,此与皇甫谧谓漠高父名执嘉,王符谓汉高父名煸、同其不易取信也。至《宋僧传》之不立云门传,自是采访未周,舆讲学不讲学何涉。且《宋僧传》六百余人,讲学者有几,此真不值一驳者,而洪公然著之书,无怪识者之讥评矣。
祖琇《僧宝正续传》末,附代古塔主《舆洪觉范书》,有曰:“尝闻足下有撰次僧史之志,某喜为之折屐。及足下成书,获阅之,方一过目,烂然华丽,及再三伸卷,考覈事实,则知足下树志浅矣。夫文所以纪实也,苟忽事实,而高下其心,唯骋歆艳之文,此杨子所谓从而綉其击蜕,君子所不
取也。”
淳熙末,者庵惠彬撰《丛林公论》,亦数攻击此书,以为“传多浮夸,赞多臆说。”《渔隐丛话》後集三七亦云:“《僧宝传》,洪觉范所撰,但欲驰骋其文,往往多失事实。至於作赞,又杂以诗句,此岂史法示褒贬之意乎。”当时缁素对《僧宝传》之批评如此,其书之内容可知。
明初恕中无愠撰《山庵杂录》上云:“觉范《僧宝传》,始名《百禅师传》,大意初见读之,为剔出一十九人焚之。厥後觉范致书黄檗知和尚云:‘宗杲窃见吾《百禅师传》,辄焚去一十九人,不知何意。’觉范虽一时不悦,彼十九人者,终不以预卷”云。
杲少洪十八岁,於法系视洪为从祖,竟贸然焚其初成之史稿,不知师子儿果有是事否,又不知其何所见而为此也。今此八十一人中,除未详所属者数人外,属青原者十一人,曹洞十人,临济十七人,云门、黄龙各十五人,法眼五人,沩仰一人,杨歧四人,足见当日云门、临济之盛。洪黄龙下二世,杲杨歧下四世也。惟《晁志》衢本、袁本均作八十七人,《通考》引《晁志》亦然,知是晁氏原稿错误,非後人传写之譌矣。
《僧宝传》板本
《僧宝传》最初刊本有宣和六年侯延庆序,今存。《文字禅》卷二十三有《僧宝传》序,今刊本俱无之。宝庆三年,杭州刻本有张宏敬序,洪武六年,明州刻本有戴良序。
今通行者有嘉兴续藏本、影印续藏经本、南京刻本,皆三十卷。《四库》著录者三十二卷,盖末有舟峰庵僧庆老补传三人,作一卷,又附《临济宗旨》,亦作一卷也。《晁志》衢本及《通考》》件三十二卷,袁本及陈氏作三十卷。
《四库》所据者,即明州刻本,卷首应有戴良序。《提要》只见宝庆三年张宏敬序,称钱塘风篁山僧广遇镘梓,而卷末题明州大慈山比丘宝定刊,疑为四明重锓本,是也;特因未见戴序,故不能定为何时重刻,不知戴序见《九灵山房集》二十一。洪武初,戴良游鄞,故为宝定作序,或书估去之,欲以洪武本充宋本耳。
舟峰庵在泉州,晓莹撰《云卧纪谈》上云:“泉州北山之顶,有横石如舟,世以舟峰名之。大比丘讳庆老,字龟年,结茅山麓,号舟峰庵主。大慧迁径山,舟峰为掌记室,词章华瞻,殊增丛林光润,绍兴十三年癸亥委顺”云云,即此书卷末撰补传之人也。《提要》以为北宋人,尚未大误。《宋诗纪事》庆老传乃不著一字,可以此补之。
《林间录》二卷、《後录》一卷 宋释惠洪撰
大观元年谢逸为之序。《晁志》著录,衢本四卷,袁本二卷,分卷不同,其实一也。《通考》採衢本,《四库提要》疑为误字,非也。嘉兴续藏本有万历十二年甲申冯梦祯跋。今通行者有影印续藏经本。此书为笔记体,所记皆僧家故事,文笔流畅,故人喜读之。《後录》—卷,所载皆《石门文字禅》卷十七至二十之文,盖後人附入,非《晁志》本所有也。
《提要》谓其书多订赞宁《高僧传》诸书之譌,是也。然所订多不中,或为禅者一家之说,他宗不谓然也。且其语气之间,抑扬太过,如谓:“赞宁作《大宋高僧传》,用十科为品流,以义学冠之,已可笑’云云,夫赞宁特循慧皎、道宣之旧耳,有何可笑!又谓:“欧阳文忠游嵩山,闻老僧说定慧力,大惊,不自知其膝之屈也。”此皆夸诞之词,不能令人起信。
“十分春瘦缘何事,一掬归心未到家”,为惠洪得意之句,既载之《文字禅》十,又载之《冷斋夜话》五。《提要》引《能改斋漫录》十一,谓王荆公女读至此曰:“浪子和尚耳。”此语传播,颇足损尊者威严,然亦洪有以取之也。
《渔隐丛话》前集五十六云:“忘情绝爱,瞿云氏之所训。惠洪身为衲子,词句有‘一枕思归泪’及‘十分春瘦’之语,岂所当然。又自载之诗话,矜衒其言,何无识之甚耶。”此洪自取之证也。
《文字禅》九又有赠尼昧上人诗云:“未肯题红叶,终期老翠微,余今倦行役,投杖梦烟扉。”《瀛奎律髓》四七评之曰:“红叶句似侮之,末句有欲炙之色,女人出家何益哉。”此洪所以不理於众口也。既犯绮语之戒,又好为妄语,《晁志》谓:“《林间录》多寓言,如谓杜祁公、张安道皆致仕居睢阳之类,疏阔殊可笑。”袁本述之尤详,曰:“祁公庆历六年致仕,冶平中薨,安道元丰末始请老,盖相去二十年矣。”
试尝考之,杜祁公衍以庆历六年告老,七年致仕,嘉佑二年卒,年八十。《宋史》三一O及《五朝名臣言行录》七、《欧阳文忠集》三十一墓志皆同。张安道方平,元丰末请老,元祐初致仕,元佑六年卒,年八十五。二人致政,相去凡四十年,不止如《晁志》袁本所云也。
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四八言:“《林间录》,《五灯会元》多采之,然其中率不可信,如谓杜祁公、张文定同居睢阳之类,前人辨驳已明。又载杜公呼文定字为安道,安道乃方平字,非文定也,则此事之诬灼然,然亦非无因,盖本《扪虱新话》而润饰之”云云。
又尝考之,张方子字安道,溢文定,《宋史》三一八、《东坡後集》十七墓志铭、《三朝名臣言行录》三,所载无异词。胡氏谓安道非文定,不知胡氏心目中之文定果何人也。,
宋张文定本有两人,安道之前,张齐贤字师亮,亦谥文定,大中祥符七年卒,年七十二,见《宋史》二六五及《琬琰集删存》三,又《五朝名臣言行录》一。两文定相距凡七十余年,师亮下距杜祁公,亦三十余年,且好佛,淳化中曾刻僧肇等注《维摩诘经》,见袁本《晁志》。
胡氏心目中之文定,指师亮耶?然《林间录》以安道为文定,本不误,其误在谓安道与杜祁公致政同居睢阳耳。胡氏以不误为误,又谓其说本之《捫虱新话》,不知《林间录》撰自大观元年丁亥,《新话》撰自绍兴十九年己巳,後出四十余年,《林间录》何由本之,其疏阔又可笑也。
《提要》引晁氏说批评《林间录》,又引胡氏说,以不误为误,又自添一误,以文定为张咏,其疏阔尤可笑。咏字复之,号乖崖,谥忠定,大中祥符八年卒,年七十,见《宋史》二九三及《五朝名臣言行录》三,《宋景文集》六二有张尚书行状,韩琦《安阳集》五十有神道碑。其与杜祁公相去亦三十余年。然张咏自是忠定,今乃谓文定为张咏,盖据《宋文监》—三五
张咏行状标题之偶误,以此攻《林间录》,几何不为浪子和尚所窃笑耶!
《提要》此段,文仅三行,乃有四误:
一、《林间录》之误,谓杜祁公衍、张文定方平,致仕同居睢阳。
二、《晁志》之误,谓杜祁公、张安道致仕,相去二十年。
三、胡氏《笔丛》之误,谓杜公呼文定字为安道,安道乃方平,非文定。又谓其说本之《捫虱新话》。
四、《提要》之误,又以文定为张咏。
四者之中以《晁志》之误为最轻,余皆不易为之解释也。《提要》又谓《五灯会元》多采此书,其说亦本之胡氏。然《会元》全部,采此书者,仅卷四湼盘和尚一条,曹山名耽章,惠洪以为得之断碣,特以冠《僧宝传》之首,此书耽章之名亦屡见,然《会元》並未采之也。《僧宝传》三十一《石霜圆传》,有康定戊寅纪事,戊寅非康定,当作宝元。以本朝人记本朝年号,石霜又为洪之曾祖,竟至误其卒年,《会元》十二且讥其失於考证,曷尝多采其书哉。《诗》曰:“无信人之言,人实迋汝。”可为《提要》咏矣。
《罗湖野录》二卷 宋释晓莹撰
嘉兴藏本及影印续藏经本,均二卷,《宝颜堂秘笈续集》本,分为四卷,《四库》著录者四卷,盖即宝颜堂本。嘉兴藏目录续藏第六十四函有《罗湖禅师语录》,即此书,书作“野录”,目作“语录”,误也。
晓莹,江西人,字仲温,大慧宗杲弟子。晚居丰城感山云卧庵,著《云卧纪谈》,亦号云卧庵主。是书与《纪谈》,皆笔记体,虽绮丽不及《林间录》,而徵实过之,南宋以来,修僧史者鲜不利用其书也。
绍兴十一年,秦桧将议和,罢韩世忠等军,下岳飞於狱。时宗杲正主径山,建千僧合成,徒众二千,侍郎张九成恒与往来。桧恐其议己,谪九成南安军,宗杲编置衡州,二十年移梅州,二十五年十月桧卒,十二月复九成等官,宗杲亦听令自便,二十六年正月离梅州,二十八年复住径山,隆兴元年卒。计在衡十年,在梅六年,患难相随者甚众,莹即其中之一人。今《纪谈》末附有与逊庵宗演书,力正祖咏撰《大慧年谱》之失,故宗演重订《大慧年谱》多据之,亦以其从大慧久,见闻较切也。
是书前有绍兴二十五年自叙,云:“归憩罗湖时作,故名曰《罗湖野录》。”末有绍兴三十年,无着道人妙总跋,妙总,尼也,与莹同学,至契。跋云:“妙总穷居村落,不闻丛林胜事久矣。比者江西莹仲温远自双径来访山舍,娓娓谈前言往行,殊慰此怀。徐探囊得《罗湖野录》—编,所载皆命世宗师与贤士大夫言行之粹美,详览熟思,不忍释手,亦足见仲温为道为学之要,其操心贤於人远矣,当与天下好事者共之。”
《四库》著录本,此跋适阙题名,故《提要》云:“末有绍兴庚辰跋,不署姓名,而跋中自称曰妙总,则亦僧作也。”按藏本跋尾年月下原有“毗陵无着道人妙总谨书”十字,而《宝颜
堂秘笈》本无之,知《四库》所据者与《秘笈》本同;又藏本均作二卷,《四库》著录四卷,知所据即《秘笈》本也。
妙总为丞相苏颂孙女,与莹均见《大慧年谱》绍兴八年条,《嘉泰普灯录》十八及《五灯会元》二十有传。晚主平江资寿,开堂说法,道誉甚著。其语录有“茫茫宇宙人无数,几个男儿是丈夫”之句,慨当时国势之不振也。
莹撰《大慧正续传》,特附《无着传》,曰:“正续所嗣法,止於洋屿小溪及前住径山受记荆者,其衡梅与再住径山,并无与焉,至於收无着者,盖仿《达磨传》载尼总持,在无着则不忝耳。”其推重之如此。
莹在梅州,得大慧所用竹篦,妙总尝为之铭,亲写赠莹。引曰:“大慧老师以竹篦揭示佛祖不传之妙,几四十年,遂使临济正派勃兴焉。至於居患难中,亦不倦提击,所以梅州报恩有竹篦在堂司也。江西莹仲温尝掌其职,得之而归,岂特为丛林干载之荣观耶,无着妙总谨稽首为之铭”云。语见莹与逐庵宗演书。
《佛祖通载》卅一言妙总乾道六年卒,年七十六。果尔,则绍兴三十年为莹跋《罗湖野录》时,年六十六矣,二人盖老同学也。《提要》以为僧,故特详之。
《佛祖通载》二十二卷 元释念常撰
此书全名《佛祖历代通载》。清《四库》著录。明北藏分为三十六卷,以目录为卷一,以卷一为卷二,卷十一以下,每卷分为二卷,卷二十二分为三卷。嘉兴藏、清藏、频伽藏及续藏经、砖桥各本皆因之,以是三十六卷遂通行於二十二卷。
念常略历
念常号梅屋,华亭人,事迹见本书觉岸序。至元十九年壬午生,至治三年癸亥赴京,缮写金字佛经,曾礼帝师,闻密乘之要。所谓帝师,当为公哥罗或旺出儿,《元史·释老传》谓公哥罗至治三年卒,旺出儿嗣。《通载》谓公哥罗泰定四年卒,则其所值者必公哥罗也。
八思巴,《释老传》谓其至元十六年卒,《通载》谓其十七年卒,皆在念常未生之前。《四库提要》谓其受法於八思巴,殊误。撰《提要》者仅知有帝师八思巴,而不知八思巴卒後,终元之世,嗣为帝师,名见《释老传》者,尚十余代。至治三年,念常至京时,八思巴卒後四十余年矣,何由向之受法,此不得不谓为疏陋者也。
本书之体制及内容
本书为编年体。先是有隆兴府石室沙门祖璘撰《僧宝正续传》,又撰《隆兴佛教编年通论》廿八卷,附一卷。始自汉明帝,终於五代。曰隆兴者,作书之时地;曰佛教者,书之内容;曰编年者,书之体制;曰通论者,每条之後,多附以论断也。其书采摭佛教碑碣及诸大家之文颇备。编纂有法,叙论娴雅,不类俗僧所为,然不甚见称於世,遂为《佛祖通载》所掩袭。
今《通载》前数卷,二十八祖悉抄《景德传灯录》,自汉明帝至五代十余卷,悉抄《隆兴通论》,其所自纂者,仅宋、元二代耳。其抄《通论》,不独史料抄之,即叙论亦抄之;计所抄叙论三十八段,明著为石室论者,仅藏本卷五及卷十一等三段,其中有有立论主体者,如《五代叙》云:“予尝以唐新旧本纪参校,粗见文忠师仰《春秋》纪事褒贬之妙,因采数十端著《新唐史本纪略例》一篇。及得《五代史》,阅其自发述作之意,舆予亦颇合。”
此所谓予,祖琇自谓也,今抄之於《通载》,而不明著为琇叙,则所谓予者,念常自谓乎?念常亦尝著《新唐史本纪略例》乎?“作奏虽工,宜去葛龚”,此《笑林》之所以为笑也。而卷首凡例,并未明言本书叙论悉采《通论》。又五代以後,汉明帝以前,不复见一叙论,不啻表暴其除抄袭外,不能自撰一论也。
至其自纂一部份,体例亦多可议。《通论》编年,悉依“正史”本纪之法,《通载》则改之,只以甲子二字标题,而不尽著年号及年数,每条起始,多以“某月”或“是岁”等字冠之。欲知其事在何年,辄翻数叶或十数叶而未得其确数,此本书之大病也。
又《通论》所采诸家之文,如《牟子理惑》三十七篇,采二十篇,已觉繁冗。《通载》於卷首载八思巴《彰所知论》,於金代载李屏山《鸣道集》,於元代载《至元辨伪录》,连篇累牍,不知所裁。凡此诸书,在当时皆有单行本也。
又如《元遗山集·紫微观记》,撰於金亡以後,时遣山年四十七八,今乃系於泰和四年,时遗山年才十五。又瀛国公学佛法於土番,在至元廿五年,见《元史》十四《世祖纪》,时瀛国年十八,今乃系於至元十四年,时瀛国才七岁,此失之移前者也。
又天竺三藏吽哈罗悉利,卒於金大定五年,无着妙总卒於宋乾道六年,今亦统系於嘉泰四年之末,此则失之移後者也。又元至大三年庚戌条,有元太祖、木华黎及耶律楚材纪事,移後且八九十年,瞀乱至此。卷首虞集序乃谓其“参考讹正,二十余年,始克成编”,不知二十余年中,其所考正者何事也。 ·
虞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