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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像希拉里那样工作,像赖斯那样成功-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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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鲁克是我通过书籍遇到的最好的建议者。在他的很多书中,我最喜欢的是《改变人生的七种知性经验》。他在开头是这样写的:
  “我要谈一谈我人生中的七种经验,是这七种经验使我成为有效率的人,不断成长的人,和不断变化的人。简单地说,是这七种经验教会我,在流逝的岁月中不做过去的奴隶。”
  “在流逝的岁月中不做过去的奴隶”,这句话给我带来了强烈的刺激。我去采访某个人的时候,常常是事先背诵问题,但是在见到对方之前,我会在心里扔掉那张问卷。因为那些问题是根据“过去”提出来的,如果我执著于那些问题,就可能错过眼前的活生生的现实。为了把话题引向“现在的瞬间”,而不是过去,我必须尽量抛开前一天准备好的问题。但是我没想到这个方法也会适用于我的人生。
  德鲁克一辈子都是“生产性的人”。他说他从作曲家居塞比·威尔第身上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居塞比·威尔第的最后一部歌剧《法尔斯塔夫》完成于80岁的高龄。德鲁克实在难以相信,于是他去翻找资料。
  威尔第是举世公认的最著名的作曲家,为什么还要在那么大年纪继续创作高难度的歌剧呢?听到这个问题,威尔第回答说:“我努力完成每一部曲子,但是每当我完成一部曲子的时候,都会留有遗憾。因此,我想我有义务再去挑战一次。”
  向德鲁克学习的最简单方法就是读一读那本《德鲁克日志》(DailyDrucker),这本书收集了德鲁克的文章和讲演,每天读一页,可以读上365天。
  德鲁克说过的话中,我最喜欢的一句是,“一定要背叛成功的法则”。这句话是“不要做过去的奴隶”的不同版本。“成功”创造了新的现实和由此而来的新问题,把企业或个人引领到成功的方式,在成功的瞬间也就变成了“旧式”,不再适应新的现实。因此,成功之后仍然使用过去曾经给自己带来成功的方法,这无异于自杀之举。
  德鲁克说,“从此以后,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这种说法只会在童话中出现。
  以前,我在有关哈佛大学生学习方法的书里也读到过类似的部分。成为“成功的哈佛大学生”的方法也是抛弃过去的成功模式。高中时代的学习方法和哈佛大学的学习方法截然不同。在大学,最重要的不是独自埋在图书馆里看书,与自己作战,而是和其他同学一起讨论,学习多种不同的观点,翻看各种参考资料。但是,很多学生不能马上意识到这些,而是被过去使自己成为优等生的成功法则束缚。
  越是高中时代学习成绩好的“超级学习明星”,在这方面出现的问题就越严重。如果不能达到高中时代的优异成绩,那些从前的优等生们就会固执地套用从前的成功模式,疯狂地学习,然而越是这样,成绩就越是下降。这就是“背叛成功法则”的瞬间。到了新的场合,就需要新的方法,如果不能意识到这一点,就要受到惩罚。
  如果你与“过去我做得不错,现在为什么会这样”的疑问做斗争,那么请你试着问自己,在固守过去成功法则的过程中,是不是错过了变化和发展的机会?这种方法可以成为解决问题的线索。如果我们“成为过去的奴隶”,就很难达到新环境所需要的变化,自然也就谈不上进步和发展。
  “四十多岁时的倦怠就是知识分子的天敌”,德鲁克的这句话也令人深思。知识分子即使在过了传统的退休年龄之后,即使到了老年,仍然可以继续工作。只要不是体力劳动者,即使随着年龄增长,活力有所下降,也不至于影响工作。
  但是,知识分子遇到了“精神疲惫”的危险。尤其是四十多岁的知识分子,他们共同面临“熄火”(burnout)的痛苦,导致熄火的原因不是“压力”,而是“倦怠”。
  一个相当成功的企业管理者对德鲁克说:“我们公司的工程师们都无精打采,请您帮我看看,这到底是为什么。”于是,德鲁克和十几名成功的工程师面谈。他们异口同声地说:
  “我知道我做的事情对于公司的成功很重要,我也喜欢这份工作。这份工作我已经做了十几年,很熟悉,也很有信心,甚至在睡觉的时候都可以工作。但是现在,这份工作激不起我的挑战意识了,我感到厌倦,每天早晨不再期待到公司上班了。”
  管理者选择了给这些人调换工作岗位的做法,但是德鲁克说这种方法是错误的。这些人真正需要的是恢复真正的兴趣。如果他们以后有做其他事的计划——比如说,准备在退休之后到高中去教数学或自然科学之类的计划——他们就会突然对工作产生满足感。
  德鲁克建议他们在40岁之前为自己确定后半生的目标。确定一个与目前工作属于不同领域的目标,从现在开始追求那个目标,就会认为自己现在做得很顺手,却又有些厌倦的工作有意义了。
  德鲁克的另一篇文章也是关于40岁确定人生计划的内容,成功的知识分子到了40岁,已经通过激烈的竞争得到了人生的一起。不管是企业管理者,还是教授,或者医生,40岁的时候在事业方面都已经达到了顶点。剩下的就是升职之类的事情了,在这方面很难不经受任何挫折。仅仅依靠能力,是不能彻底解决这些问题的。
  如果事业就是人生的全部,那么这种挫折就等同于人生的挫折。所以我们一定要事先培养对工作之外的领域的兴趣。做社会福利活动也好,拥有业余爱好也好,总之一定要在事业之外的其他领域不断开发和发展自己。这样一来,即使在工作岗位上遭遇挫折,也还有机会拥有其他领域的成功。
  为了忍受住眼前激烈竞争的世界给自己带来的压力,并且在竞争中取胜,就不要把自己的一切都投资于一件事情。在投资方面是这样,在我们的人生中也需要“分散风险”的智慧。
  读到《职业者的条件》时,我在一些文字下面划了线,打算以后用来实践。德鲁克二十多岁的时候曾经在德国做过记者。当时,他们的报社编辑部长每年都要和记者一起举行两次讨论会。
  讨论会首先是按这样的议题进行的:
  ·讨论自己做得出色的事情。
  ·讨论自己努力想要做得出色的事情。
  ·检讨自己并没有充分努力想要做好的领域。
  ·尖锐地批判自己的错误或失败。
  然后再谈论今后要做的事情:
  ·需要集中努力的事情是什么?
  ·需要改善的事情是什么?
  ·需要学习的是什么?
  在讨论的基础上,记者们把今后六个月的新业务计划和学习计划交给编辑部长。
  德鲁克后来去了美国,做了教授,同时解答人们的咨询,他想起了这件往事,于是又尝试了这个方法。每年夏天,他都花费两周的时间,对过去一年里自己所做的事情进行检讨。
  ·首先检讨我虽然做得好,但是完全可以做得更好,或者应该做得更好的事情。
  ·然后检查我犯的错误。
  ·最后检讨我应该做,却没做的事情。
  读到这部分以后,我就告诉自己,“这也是我必须要做的事情”,可是直到现在,我还从来没有实践过。如果说“我没有时间”,那绝对是说谎,其实我是害怕冷静地和自己对峙,所以才不敢实践。我要做的事情并不像德鲁克那么多,只要花上两个小时的时间,就能清楚地知道自己在一年的时间里做过什么,却一直推迟到现在也没有做过。
  置自己于菜板,乱刀相加,这的确需要相当的勇气。我们对别人无比吝啬和苛刻,动不动就会做出冷静的批评,但是对自己却一次又一次地“高抬贵手”,表现出大度和宽容。当我们把最无情的批判刀刃对准自己,砍去不必要的部分时,也许我们才不至于在岁月中成为过去的奴隶。而且,也许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超越时间实现自己的成长和发展。

  2、干练的“土老冒”气质具有竞争力

  我喜欢“土老冒”。换句话说,不管男人还是女人,我喜欢有“野性”的人。虽然缺少斯文气质,却拥有懦弱的城市人无法效仿的突破能力。这种人会闯进别人的心里,就像不敲门就推开房门,理直气壮地闯进别人家里一样。这种态度会让人在瞬间心动,不但不会生气,反而会喜欢上他,我说的就是这种“土老冒”。
  如果你了解华盛顿人,你会发现他们其实也是土老冒。华盛顿这个城市很小,居住区域也很狭窄,所以住在这里的人并不多。真正的“华盛顿土著”也不可能太多。大多数都是从其他州搬到这里来的,最多也就在这里生活几十年,只是表现得像“华盛顿土著”。
  给华盛顿带来发展的人们也都是“土老冒”。近来,白宫由各州的知事掌握,也不再有什么民主和共和的区别。我们能记住的最近几届美国总统,吉米·卡特、罗纳德·威尔逊·里根、比尔·克林顿、乔治·W·布什都是州知事出身。所以近几年来,作为州知事领导一个州的经验被称为总统的最好学校。在过去的三十年里,除了乔治·布什前总统以外,其他美国总统在成为总统之前都做过州知事。
  从另外的观点来看,也许是因为华盛顿的政界人士都不愿意做美国总统,所以才出现了这样的结果,才会有在远离华盛顿的地区尽情施展政治报复的政界人士脱颖而出,怀抱着做总统的梦想,向美国的中心进军。
  2004年,民主党候选人约翰·克里上院议员输给了布什,人们都说他是因为那种与生俱来的“上院议员气质”,所以很难取得胜利。上院议员只有与同事相互协助,相互妥协,使法案得以通过的时候,他的能力才能得到认可。在各党派的方针问题上,上院议员是没有自由的。如果我们追究上院议员的表决形式,就会发现他们十有八九都是根据情况随时改变主意的“暧昧的政界人士”。
  相比之下,负责一个州的事务,按照自己的信念展开工作的州知事却很容易取得夺目的成就,没有必要忠实于党的路线。州知事不受党的路线束缚,独到的促进能力和一贯的领导能力很容易得到承认。
  自己原来也是土老冒,但是生活在权力的中心。这种自负的心理使华盛顿人把其他地区称为“周边地区”。波士顿、纽约和华盛顿等美国东北部的精英们都认为是他们引领着美国的发展。但是,其他州的人们却对这里没有什么兴趣。从华盛顿坐车三小时到达其他地方,就会发现当地报纸只关心自己所在的地域发生的事情。
  像加利福尼亚这种居住着很多下院议员的地方,在美国政治中所占比重也相当大。但是,华盛顿人却把加利福尼亚当成“遥远的西部”。尽管如此,这个中心城市仍然敞开大门,不断地吸收周边地区的人才,保持政治上的健康性。华盛顿的土著们把洋洋得意的土老冒领进自己的城市,让他们做总统。
  一直住在中心城市的人才很聪明,也有经验,但是他们前怕狼后怕虎,缺少突破力。凭借华盛顿土著所受到的待遇,完全可以衣食无忧了,还去参加什么竞选,拼命去做那个不知道能做四年还是八年的累人的总统?但是,从美国其他州来到这里的政界人士,一旦下定决心,就会想,“我既然已经来到了这里,没有理由不继续往前走”。他们有这个胆量。议员们在其他州也都有自己的基础,但是他们在华盛顿议会工作的过程当中受到了华盛顿政治的洗礼,所谓的“土老冒气质”不如州知事。在陆地面积广阔的美国,州知事出身的总统可以看作是政治中心和周边区域相互作用的结果。
  里根当选的时候,加利福尼亚军团进军华盛顿;克林顿取得胜利的时候,阿肯色军团大举向华盛顿进军。现在,那些跟随布什总统来到华盛顿的得克萨斯军团开始得势。每当政权发生变化,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回到故乡,但是也有部分人选择留在华盛顿。
  华盛顿人嘲笑他们是“土老冒”,同时也从这些土老冒的野心和霸气中获得了新的力量。不过,周围地区的政界人士来到中心城市以后,华盛顿土著是不会任由他们保持“乡下”习惯的,肯定会恶狠狠地教他们礼法。
  克林顿夫妇就曾经受过残酷的考验。希拉里做委员长,想进行医疗保险改革的时候,华盛顿人批判她说,“在阿肯色那个村庄,也许州知事夫人可以悄悄地参与公事,但是在华盛顿绝对不可以”。当时,克林顿夫妇因为很多事情而感到失落。
  为了把总统变成对国民有用的“劳力”,全国各地的鞭挞都相当残酷。在韩国,青瓦台也常常提出“恶意报道”的问题,但是如果论起谁更恶劣,恐怕还是美国更胜一筹。如果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白宫对这些举动放任自流。
  对于批判性的报道或者与绯闻相关的报道,白宫绝对不会恼羞成怒地说,“你们居心叵测”,绝对不会把自己卷入争斗,他们大多否认或反驳,采取冷静的态度处理。每个人都有每个人存在的理由,他们没有必要去争吵。
  不仅媒体是这样,到书店看看,情况更加严重。2004年大选之年,关于布什总统的书足有五十多部。什么样的题目都有,《我讨厌布什》、《讨厌布什的人必须知道的事》等等。
  以前,有位记者问布什,问他对这种书有什么看法。布什笑着回答说:“你们都说我没为提高经济做事,可是你也看见了,我对图书市场做出的贡献多大啊?”这么看来,如果不是极度坚强的土老冒,真的很难成为美国总统。
  事实上,布什总统的确表现得很像“土老冒”。他好像没学过语言,说话很单纯,举动也很粗暴,甚至有人说他是“得克萨斯牧羊人”。总之,他给人的印象很朴素,很土气。可是,他出身于美国政治名门,甚至被称为“王朝”的布什家族,怎么可能是个土老冒呢?不是的,这也是塑造出来的形象。
  年轻时代的布什第一次竞选下院议员失败以后,意识到自身的贵族气质是导致失败的致命原因。从此以后,他开始培养平民化的洒脱形象。现在看来,美国政治中的“土老冒气质”也是相当宝贵的政治财富。

  3、发展性地接受批评

  我做华盛顿特派员的那段时间,让我感觉最辛苦却又最愉快的事情就是2004年的美国大选。大选临近的时候,我每天都把观看乔治·W·布什总统和民主党候选人约翰·克里的电视辩论当作乐趣。90分钟的辩论很激烈,只是没有举枪而已,可以称得上是“语言的决斗”。
  布什总统说话的时候经常出现语法错误,有时候还会出现奇怪的发音,这点常常被人嘲笑,还出版了收集他口误的书和网站。但是,布什的支持者们认为,这种单纯无知的说话方法显得很有魄力,也具有说服力。国民在多少有些愚蠢的领导人身上反而能找到亲切的感觉。这话没错,选举总统并不是选择最聪明的人。
  相反,约翰·克里候选人习惯于绕着圈子把话说得很长。有个网站把约翰·克里手里的演说稿和他实际演说的内容进行了对比,看过之后忍不住想笑。约翰·克里本来说话就小心翼翼,喜欢解释,结果他说出来的要比原稿长两倍。我的朋友说约翰·克里的说话语气像十九世纪的政界人士,让人感觉很郁闷,我听了忍不住想笑。不过有的时候,约翰·克里的话让人感觉很有古代风味。即便如此,给人觉得博学和经验丰富,这仍然是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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