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7-本草新编-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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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方若何?岐伯夫子曰∶补上治上,制以缓。缓者,迟之之谓也。上虚补上,非制之以
缓,
则药趋于下而不可补矣。上病治上,非制之以缓,则药流于下而不可治矣。然而缓之法不同
。有甘以缓之之法,凡味之甘,其行必迟也;有升以缓之之法,提其气而不下陷也;有丸以
缓之之法,作丸而不作汤,使留于上焦也;有作膏以缓之之法,使胶粘于胸膈间也;有用无
毒药以缓之之法,药性平和,功用亦不骤也。有缓治之方,庶几补上不补下,治上不治下矣
。(〔批〕又增前人之所未备。)
或问缓方以治急也,然急症颇有不可用缓之法,岂一概可用缓乎?曰∶宜缓而缓,未可
概用
缓也。若概用缓,必有不宜缓而亦缓者矣。
或疑缓方故缓,恐于急症不相宜。不知急症缓治,古今通议,然而缓方非治急也,大约
治缓
症者为多。如痿症也,必宜缓;如脱症也,不宜急。安在缓方之皆治急哉。
或问缓方君论至备,不识更有缓之之法乎?曰∶缓之法在人而不在法也。执缓之法以治
宜缓
之病,则法实有穷;变缓之方以疗至缓之病,则法何有尽。亦贵人之善变耳,何必更寻缓方
之治哉。
急方若何?岐伯夫子曰∶补下治下,制以急。夫病之急也,岂可以缓治哉。大约治本之
病宜
于
缓,治标之病宜于急。然而标本各不同也。有本宜缓而急者,急治其本。有标不宜急而急者
,急治其标。而急之方实有法焉。有危笃急攻之法,此邪气壅阻于胸腹肠胃也。有危笃急救
之法,此正气消亡于阴阳心肾也。有急用浓煎大饮汤剂之法,使之救火济水,援绝于旦夕也
。有急用大寒大热毒药之法,使之上涌下泄,取快于一时也。有急治之方,庶几救本而不遗
于救标,救标而正所以救本矣。
或问急方治急,不识亦可以治缓症乎?曰∶缓方不可以治急,而急方实所以治缓。遇急
之时
,
不用急方以救其垂危将绝,迨病势少衰而后救之,始用缓治之法不已晚乎。然则急方治急,
非即所以治缓乎。(〔批〕急方治急,正治缓也。真探本之论。)
或疑急方救急,似乎相宜。急方救缓,恐不相合。不知缓急同治者,用药始神耳。
或疑缓急相济,固为治病妙法,然毕竟非治急之急方也。曰∶以急救急,因病之急而急之也
;以急救缓,亦因病虽缓而实急,故急之也。然则缓急相济,仍治急而非治缓也。
或疑急症始用急方,则急方不可用缓也明矣。然古人急病缓治,往往有之,似乎急方非
救
急也。曰∶急方不救急,又将何救乎?急病缓治者,非方用缓也。于急方之中,少用缓药,
以缓其太急之势,非于急方之中,纯用缓药,以缓其太急之机也。
奇方若何?岐伯夫子曰∶君一臣二,君二臣三,奇之制也;所谓奇之制者,言数之奇也。
盖
奇方者,单方也。用一味以出奇,而不必多味以取胜。药味多,未免牵制,反不能单刀直入
。凡脏腑之中,止有一经专病者,独取一味而多其分两,用之直达于所病之处,自能攻坚而
奏功如神也。
或问奇方止取一味出奇,但不知所用何药。夫奇方以一味取胜,《本草》中正未可悉数
也。
吾举其至要者言之。用白术一味以利腰脐之湿也,用当归一味以治血虚头晕也,用川芎一味
以治头风也,用人参一味以救脱救绝也,用茯苓一味以止泻也,用菟丝子一味以止梦遗也,
用杜仲一味以除腰疼也,用山栀子一味以定胁痛也,用甘草一味以解毒也,用大黄一
味以攻坚也,用黄连一味以止呕也,用山茱萸一味以益精止肾泄也,用生地一味以止血也,
用甘菊花一味以降胃火也,用薏仁一味以治香港脚也,用山药一味以益精也,用肉苁蓉一味以
通大便也,用补骨脂一
味以温命门也,用车前子一味以
止水泻也;用蒺藜子一味以明目也,用忍
冬藤一味以治痈也,用巴戟天一味以强阳也,用荆芥一味以止血晕也,用蛇床子一味以壮阳
也,用元参一味以降浮游之火也,用青蒿一味以消暑也,用附子一味以治阴虚之喉痛也,用
艾叶一味以温脾也,用地榆一味以止便血也,用蒲公英一味以治乳疮也,用旱莲草一味以乌
须也,用皂荚一味以开关也,用使君子一味以杀虫也,用赤小豆一味以治湿也,用花蕊石一
味以化血也。以上皆以一味取胜,扩而充之,又在人意见耳。
或疑奇方止用一味则奇,虽奏功甚神,窃恐有偏胜之弊也。顾药性未有不偏者也,人阴
阳气
血亦因偏胜而始病,用偏胜之药以制偏胜之病,则阴阳气血两得其平,而病乃愈。然则奇方
妙在药之偏胜,不偏胜不能去病矣。
或疑方用一味,功虽专而力必薄,不若多用数味则力浓而功专。不知偏胜之病,非偏胜
之药
断不能成功。功成之易,正因其力浓也,谁谓一味之方力薄哉。
偶方若何?岐伯夫子曰∶君二臣四,君二臣六,偶之制也。又曰∶远者偶之,下者不以
偶。
盖偶亦论数耳。是偶方者,重味也,乃二味相合而名之也。如邪盛,用单味以攻邪而邪
不能
去,不可仍用一味攻邪,必更取一味以同攻其邪也;如正衰,用单味补正而正不能复,不可
仍用一味补正,必另取一味以同补其正也。非两方相合之为偶,亦非汗药三味为奇,下药四
味为偶也。
或问奇方止取一味以出奇,而偶方共用两味以取胜,吾疑二味合方,正不可多得也。夫
二味
合而成方者甚多,吾不能悉数,示以成方,不若商以新方也。人参与当归并用,可以治气血
之
虚。黄 与白术同施,可以治脾胃之弱,人参与肉桂同投,可以治心肾之寒。人参与黄连合
剂,可以治心胃。人参与川芎并下,则头痛顿除。人参与菟丝并煎,则遗精顿止。黄 与川
芎齐服,则气旺而血骤生。黄 与茯苓相兼,则利水而不走气。黄 与防风相制,则去风而
不
助胀。是皆新创之方,实可作偶之证。至于旧方,若参附之偶也,姜附之偶也,桂附之偶,
术苓之偶, 归之偶,归芎之偶,甘芍之偶,何莫非二味之合乎。临症裁用,存乎其人。(
〔批〕又开许多法门矣,快哉。)
或疑偶方合两味以制胜,似乎有相合益彰之庆,但不知有君臣之分、佐使之异否乎。夫
方无
君臣佐使者,止奇方也。有偶则君臣自分,而佐使自异矣。天无二日,药中无二君也。偶方
之中,自有君臣之义、佐使之道,乌可不分轻重多寡而概用之耶。(〔批〕方无君臣不成
方矣,又何论偶不偶乎。)
复方若何?岐伯夫子曰∶奇之不去则偶之。偶之是谓重方。重方者,复方之谓也。或用
攻于
补之中,复用补于攻之内,或攻多而补少,或攻少而补多,调停于补攻之间,斟酌于多寡之
际,可合数方以成功,可加他药以取效,或分两轻重之无差,或品味均齐之不一,神而明之
,复之中而不见其复,斯可谓善用复方者乎。
或问复方乃合众方以相成,不必拘拘于绳墨乎?曰∶用药不可杂也,岂用方而可杂乎。
用方
而杂,是杂方而非复方矣。古人用二方合之,不见有二方之异,而反觉有二方之同,此复方
之所以神也。否则,何方不可加减,而必取于二方之相合乎。(〔批〕说得精细明爽。)
或疑复方合数方以成一方,未免太杂。有前六方之妙,何病不可治,而增入复方,使不
善用
药者,妄合方以取败乎。曰∶复方可删,则前人先我而删矣,实有不可删者在也。虽然,知
药性之深者,始可合用复方,否则不可妄用,恐相反相恶,反致相害。(〔批〕神而明之,
存乎其人,然好用聪明,则不可也。)
或疑复方不可轻用,宁用一方以加减之,即不能奏效,亦不致取败。曰∶此吾子慎疾之
意也
。然而复方实有不可废者,人苟精研于《本草》之微,深造于《内经》之奥,何病不可治,
亦何法不可复乎,而犹谨于复方之不可轻用也,未免徒读书之讥矣。
十剂论
内容:有方则必有剂,剂因方而制也。剂不同,有宣剂、有通剂、补剂、泻剂、轻剂、重剂、
滑剂
、涩剂、燥剂、湿剂,剂各有义,知其义可以用药。倘不知十剂之义而妄用药,是犹弃绳墨
而取曲直,越规矩而为方圆也。虽上智之士,每能变通于规矩绳墨之外,然亦必先经而后权
,先常而后变。苟昧常求变,必诡异而不可为法,离经用权,必错乱而不可为型。深知十剂
之义,则经权常变,折衷至当,又何有难治之病哉。此十剂之必宜论也。
一论宣剂。岐伯夫子曰∶宣可去壅。又曰∶木郁达之,火郁发之,土郁夺之,金郁泄之,
水
郁折之,皆宣之之谓也。夫气郁则不能上通于咽喉头目口舌之间,血郁则不能上通于胸腹脾
胃经络之内,故上而或哕、或咳、或嗽、或呕之症生,中而或痞、或满、或塞、或痛、或饱
、或胀之症起,下而或肿、或泻、或利、或结、或畜、或黄之症出,设非宣剂以扬其气,则
气壅塞而不舒。设非宣剂以散其血,则血凝滞而不走。必宣之而木郁可条达矣,必宣之而火
郁可启发矣,必宣之而金郁可疏泄矣,必宣之而水郁可曲折矣,必宣之而土郁可杀夺矣。
或问吾子发明宣剂,几无剩义,医理无尽,不识更可发明乎?曰∶郁症不止五也,而宣
郁之
法亦不止二。有郁之于内者,有郁之于外者,有郁之于不内不外者。郁于内者,七情之伤也
;郁于外者,六淫之伤也;郁于不内不外者,跌扑坠堕之伤也。治七情之伤者,开其结;治
六淫之伤者,散其邪;治跌扑坠堕之伤者,活其瘀,皆所以佐宣之之义也。(〔批〕宣扬气
血之外,又举三法以尽宣变。)
或疑宣剂止开郁解郁,遂足尽宣之之义乎。夫宣不止开郁解郁也。邪在上者,可宣而出
之;
邪在中者,可宣而和之;邪在下者,可宣而泄之;邪在内者,可宣而散之。邪在外者,可宣
而表之也。宣之义大矣哉。
或疑宣剂止散邪而已乎,抑不止散邪而已乎。夫宣之义,原无尽也。可宣而宣之,不必
问
其邪
;宜宣而宣之,不必问其郁。总不可先执宣邪之意,以试吾宣之之汤,并不可先执宣郁之心
,以试吾宣之之药也。
二论通剂。岐伯夫子曰∶通可去滞。盖留而不行,必通而行之。是通剂者,因不通而通
之也
。通不同,或通皮肤,或通经络,或通表里,或通上下,或通前后,或通脏腑,或通气血。
既知通之异,而后可以用通之法。通营卫之气,即所以通皮肤也;通筋骨之气,即所以通经
络也;通内外之气,即所以通表里也;通肺肾之气,即所以通上下也;通膀胱之气,即所以
通前后也;通脾胃之气,即所以通脏腑也;通阴阳之气,即所以通气血也。虽因不通而通之
,亦因其可通而通之耳。(〔批〕通之义如许,明其义,何患闭症之不通哉。)
或问子论通剂,畅哉言之矣。然而通之意则出,通之药未明也。曰∶通之药又何不可示
也。
通营卫,则用麻黄、桂枝;通筋骨,则用木瓜、仙灵脾;通内外,则用柴胡、薄荷;通肺肾
,
则用苏叶、防己;通膀胱,则用肉桂、茯苓;通脾胃,则用通草、大黄;通阴阳,则用附子
、葱、姜。虽所通之药不止于此,然亦可因此而悟之矣。
或疑通剂药甚多,子何仅举数种以了义,将使人执此数味以概通之剂乎。不知通不同,
而通
剂之药,又何可尽同乎。虽然通药不可尽用通也。用通于补之中,用通于塞之内,而后不通
者可通,将通者即通,已通者悉通也。然则用通之剂,全在善用通也。善用通,而吾所举之
药已用之而有余,又何不可概通之剂哉。
或疑通剂之妙,用之如神,但我何以用通剂之妙,使之有如神之功乎。嗟呼!通之法可
以言
,而通之窍不可言也。不可言而言之,亦惟有辨虚实耳。虚之中用通剂,不妨少而轻;实之
中用通剂,不妨多而重。虽不能建奇功,亦庶几可无过矣。(〔批〕辨虚实以用通,通人之
论。)
三论补剂。岐伯夫子曰∶补可去弱,然而补之法亦不一也。补其气以生阳焉,补其血以
生阴
焉
,补其味以生精焉,补其食以生形焉。阳虚补气,则气旺而阳亦旺;阴虚补血,则血盛而阴
亦盛;精虚补味,则味足而精亦足;形虚补食,则食肥而形
亦肥。虽人身之虚,不尽于四者,而四者要足以尽之也。(〔批〕补法不尽于四者,我增一
法,行吐纳以生神焉。)
或问补法尽于气血味食乎?曰∶补法尽于四者,而四者之中实有变化也。补气也,有朝
夕之
异,有脏腑之异,有前后之异;补血也,有老少之异,有胎产之异,有衰旺之异,有寒热之
异;补味也,有软滑之异,有消导之异,有温冷之异,有新久之异,有甘苦之异,有燔熬烹
炙之异。补食也,有南北之异,有禽兽之异,有果木之异,有米谷菜豆之异,有鱼鳖虾蟹之
异。补各不同,而变化以为法,又何能一言尽哉,总在人临症而善用之也。
或疑虚用补剂,是虚病宜于补也。然往往有愈补愈虚者,岂补剂之未可全恃乎。吁!虚
不用
补,何以起弱哉。愈补愈虚者,乃虚不受补,非虚不可补也。故补之法亦宜变。补中而少增
消导之品,补内而用制伏之法,不必全补而补之,不必纯补而补之,更佳也。(〔批〕补中
有消,补中有制,才非徒补。)
或疑补剂无多也,吾子虽多举其补法,而终不举其至要之剂,毕竟补剂以何方为胜?曰∶
补
不同,乌可举一方以概众方乎。知用补之法,则无方不可补也。况原是补剂,又何必问何方
之孰胜哉。
四论泻剂。岐伯夫子曰∶泄可去闭。然而泻之法,亦不一也。有淡以泻之,有苦以泻之,
有
滑以泻之,有攻以泻之,有寒以泻之,有热以泻之。利小便者,淡以泻之也;利肺气者,苦
以泻之也;利大肠者,滑以泻之也;逐痛祛滞者,攻以泻之也;陷胸降火者,寒以泻之也;
消肿化血者,热以泻
之也。虽各病之宜泻者甚多,或于泻之中而寓补,或于补之中而寓泻,总不外泻之义也。
或问泻之义,古人止曰葶苈、大黄,而吾子言泻之法有六,岂尽可用葶苈、大黄乎?曰∶执
葶苈、大黄以通治闭症,此误之甚者也。吾言泻之法有六,而泻之药实不止葶苈、大黄二味
。所谓淡以泻之者,用茯苓、猪苓;苦以泻之者,用黄芩、葶苈;滑以泻之者,用当归、滑
石;攻以泻之者,用芒硝、大黄;寒以泻之者,用栝蒌、浓
朴;热以泻之者,用甘遂、巴豆也。夫泻之药不止此,广而用之,全恃乎人之神明。(〔批
〕泻药原不必多。)
或疑泻剂,所以治闭乎?抑治开乎?开闭俱可用也。不宜闭而闭之,必用泻以启其门,
不宜开
而
开之,必用泻以截其路。然而治开即所以治闭,而治闭即所以治开,正不可分之为二治也。
或疑泻剂用之多误,易致杀人,似未可轻言泻也。曰∶治病不可轻用泻剂,而论剂又乌可不
言泻法乎。知泻剂而后可以治病,知泻法而后可以用剂也。
五论轻剂。岐伯夫子曰∶轻可去实。夫实者,邪气实而非正气实也。似乎邪气之实,宜
用重
剂以祛实矣。谁知邪实者,用祛邪之药,药愈重而邪反易变,药愈轻而邪反难留。人见邪实
而多用桂枝,反有无汗之忧。人见邪实而多用麻黄,又有亡阳之失。不若少用二味,正气无
亏而邪又尽解,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