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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戏子-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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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女人,那种事情也没什么大不了,当然不会又哭又闹得缠着他要他负什么责任,而且,我是心甘情愿……
「小宝,你脸色不太好,生病了吗?」
九歌还是这么温柔呢。
我握住他抚上我脸颊得手,笑得有些逞强:「没有,只是饿了。起来吃早饭吧。」
「哦?小宝的手艺一向很不错……」九歌欣喜。
饭桌上我询问为什么戏班子里几乎没有人,九歌有些茫然,竟是不知道此事。他说他有好长时间不出这个院子。
我便没有继续打听。
「九歌,我们一起离开这里好吗?」我终于说出最重点的问题。
低头喝粥得九歌抬起眼睛,沉默了一会,我紧张得盯着他,他微笑:「好啊。」
只简单得两个字,让我高兴得心花怒放。
我说我要去辞行,被九歌揽下,他说这本就形同于私奔,如果让班主等人知道岂不是自投罗网?
听到「私奔」这个词让我又是一番激动,简单收拾一下,亲手给九歌带上从小王爷身上偷来得祖母绿玉佩,手牵着手,一起冲出了戏班子门口。
腿脚有些不方便,不然,我动作更快。
第二十九章
与自己喜欢的人一起,看到什么都觉得新奇觉得开心。
天格外蓝,拥挤嘈杂的人群也变得意外可爱起来。
想到将要与九歌一起勇闯江湖,胸口就激荡着一股咚咚之跳的豪气。
商量好买些日常必备的东西,然后买下两匹好马,便直奔九歌的故乡大宛。他说现在的大宛刚好是紫缨花盛开的时节,漫山遍野一片云霞样的深浅紫色,必定绚丽而且壮观。
用紫缨花酝酿出的酒水远近闻名。
「保你入口难忘。」九歌谈起自己的家乡很是兴奋。
众多的市集小贩在街道两旁叫卖,正在贩卖一些杂物,饰品,童玩,以及南北各地花样复杂的糕点,而日近端午,空气中更是弥漫了浓浓的粽香和家家户户用来辟邪的艾草芬芳。
我拖着九歌四处闲逛,嘻嘻哈哈,不象是逃难,倒象是赶集。
我在前面左冲右跳,九歌跟在身后笑的含蓄妖娆。
阳光在他俊美光滑的脸上跌了一跤,白花花的,我被晃痛了双眼。
高兴,此时的心情简直飞上了天。
我冲九歌傻傻的笑。
屁股痛的要死,但他说小宝你笑起来真可爱,我就拼命的笑啊跳啊,其实傻的象只小猴子,我知道。
但他快乐,我就开心。于是额头上的冷汗大可以解释成为阳光过于粗暴。双腿发软打颤大可以理解为过于激动而早饭没有吃饱。
因为有了你,从此以后,太阳,月亮,星星都照常运转,我却不再知道何谓白天,何谓黑夜,我周围的世界全部消失了……
九歌,我感谢,我感激,我感动于能让我遇到你……
远远就看到一处小摊上琳琅满目的鲜艳香包,用丝滑的绸布制成囊状,上头还缝制着十分用心的小动物,花草造型,栩栩如生,很是精致。一群孩子围在周围唧唧喳喳又跳又笑。
突然就想起曾经的自己很是羡慕那些脖子里挂了长命锁和玉佛的孩子。那都是他们父母为自己的儿女讨吉祥祈福用的。
我是个孤儿,对这种自然到不能再自然的天伦之乐连奢望的心都不敢有。
所以,我一直对那看似小巧却能包含这么多这么大意义的小东西很是新奇。
觉得它们是世界上最可爱最了不起的东西。
因为它能给自己最爱的人带来幸福平安和快乐。
我在小摊子边蹲下,九歌站在我身后,我面对着五颜六色的香囊花痴流口水,就突然听一旁有股沙哑苍老的声音说:「这位小哥面带异相,非大吉,就是大难临头哇……」
我抬眼,摊子右侧是张破旧的木头桌子,桌子旁边坐着一老的看不出年龄的算命老头,双眼灼白,却是个瞎子。
他捋着胡子冲我微笑,我迟钝老半天才明白他竟是在冲我说话。一个瞎子还敢说别人面相如何?我不屑,充耳不闻。
那只小狮子绣的不错,那只小狗也很可爱,哎?那个难道是福娃?
「你,你一生都会和你的男人纠缠不清,和很多男人不清的纠缠,狂蜂浪蝶,爱欲无边,生性就是娈童的命,被人把玩。你父母之命便是其中最大的缔结,仇恨深重,深渊看不到一丝光明,就象是个深潭,插脚进去,别想再干净的出来,你和他们终将……」
「说屁啊!」我终于忍不住,面红耳赤一巴掌拍在他的桌子上,四周已有人围了上来。
还「你的男人」,我是男是女你都分不清楚!
「父母之命」,我倒是想问问你我那「父母」长什么模样!
骗子!
我拉九歌走,就听见后面那老头大唱:「繁花落尽终逝水,爱恨情愁无尽长,我是皇帝,我是皇帝……」
围观的人感慨:「这老头又装成算命先生了?」
「可怜哦,年纪这么大了连对儿女都没有……」
……
果然,是个疯子。
「那老头真是可恶。」我咬牙。
九歌笑:「只是个疯老头而已,不用在意。」
不用在意吗?事发我才后悔,只是那时,已经晚了好久好久而且回头不能……
本想找家饭馆吃饭然后拐到集市偏角买马。
四立的酒楼不少,张望之间,就见正对着茶馆的红砖墙下黑压压一大片的人。
那情形壮观的有些骇然。
我好奇,要冲进去看个明白。
挤进人堆才瞧见,原来墙面上贴了张偌大醒目的告示,那告示上的人像却是让我一时不知所措眼前一花。
竟是早先本应逃走的小仙儿和云仙儿!
告示上说从他们身上搜到很多价值连城的赃物,竟都是从四王爷府中盗窃出去,是什么传说中的凶狠恶毒终于被缉拿归案的江洋大盗。
只有我知道,那些所谓的赃物是我从王爷身上取来的。
早知道,就不该给了他们,倒是连累了他两。
告示上说近日将将他们押解刑部,看来这次的罪名不轻,如要救人,就在今晚。
而关押他们的地方,应该就是贴告示的知府牢内。
我看向九歌,而九歌也正望着我,彼此有些心照不宣。
「救他们,你有几成把握?」我悄问他。
「放心,即使被抓,我也有必胜的筹码,非逼他们放人不可。」九歌笑,许是我急花了眼,只觉得他笑容有些邪气有些陌生。
「必胜的筹码?」我不解。
他拍拍肩上的包裹,勾起唇角:「万无一失……先吃饭,天一黑就动手。」 
第三十章
买了两串糖葫芦,一人一串,我对九歌说:「全天下最美味的东西,非它莫数,霸王别姬里说的。」
九歌笑:「那,你是霸王,还是那虞姬?」
我挑眉:「小宝我自然是霸王了——不过,如果做九歌的虞姬,我也很乐意。嘿嘿……」
霸王别姬里的糖葫芦最美味,只是我忘记了,那说此话之人,在这么鉴定之后,将那藏在口袋里的糖葫芦囫囵吞枣般急急吃下肚子,便再无所恋匆匆了却了红尘。
而那虞姬,是那爷所预言的:怎样,都是个死。
吃饭的馆子名叫雪雨楼,简洁干净,布置还算雅致。
分别叫了些酒菜,我和九歌坐在了靠窗的位置。
其他几桌上稀稀拉拉坐着几位客人,自顾自的喝茶吃饭,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倒是临近楼梯的那桌上横了好粗的一段包裹,包裹的主人蓬头垢面,戴了顶遮了下巴的帽子,倒象是个混进来吃白饭的乞丐,我上楼从他身边经过的时候闻到好大一股汗馊味,我本就身体不适有些头晕,乍一闻到几乎跌下楼去。
却是坐在我和九歌对面桌上的白面书生让人看着心里舒服好多。
长发黑眸,连笑容也恬淡儒雅,一身青衫更加衬托的他清爽干净,我不免朝他多看了几眼,他也不恼,反而冲我笑了笑。
果然,是个干净的人。
饭菜上的很慢,我和九歌枯坐着,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心里挂念着小仙儿他们,多少有些心不在焉。刚喝下第三杯茶,就听到楼下有人一声财大气粗般的怒喝:「老子喜欢!」然后一阵嘈杂吵嚷,其中还夹杂着几声尖叫悲鸣。
随即「碰噔碰噔」几下楼梯震撼样的巨响,想来如此沉重走上来的是个非高即胖的人,不想竟是白爷。
自从上次分开,这是第二次见面。不过,我是真不想见到他。一段时间不见,这本就胖的有些臃肿的人更显得笨拙了。几阶楼梯竟让他憋红了脸,喘着粗气汗水淋淋。
我假装看不到他,把脸扭到几乎360度。
他却是眼尖,一声惊喜的「小宝」便冲了过来,随即扑了一片甜腻的脂粉香味。许是刚从哪个烟花柳巷温柔乡里转醒出来,我有些不屑。他倒象是没注意到我满脸的厌恶。自己扯了张凳子,一屁股坐在了我的身边,那架势很是理所当然。
「小宝……嘿嘿……小宝……」他一遍遍重复我的名字,我一手把他搭在我肩膀上的蹄子拍掉,他竟笑的更加欢畅,笑融融的讨好,要给我倒茶。真是有被虐的体质。
「想不到可以在此地见到白爷,白爷近日可好?」九歌一脸平静,微笑开口。
白爷象是现在才突然发现对面还坐着一个人,一愣之后哦哦敷衍两声,然后又往我身边靠了靠,嘻嘻哈哈,眼角象绽开了桃花。
浑身肥肉乱颤,动手动脚。
怎么看都觉得象是一只要主人抱抱的熊。
我瞪了他一眼,避开他要环上我腰的胳膊,他立刻一脸委屈:「小宝,自从上次分别,我没一日不去连香班找你,而你每次都推辞不见,后来竟凭空消失一般,任我翻便了京城竟没能找到你,让我寝食难安,我一直记挂着你,本来以为再也无缘相见,不想今日,今日……」他说的动情,竟跟真的一样。眼泪转啊转,很有做戏的天分。
「白爷今天怎么有雅兴到这里吃饭?」我问。
他见我终于开口,立刻眉开眼笑:「只因今日选美会会在这里举行,你别看现在人少,过一会必定变的人山人海,小宝,你我这座位刚好。」什么你我的座位,是我和九歌的座位!我使劲瞪他,他只是呵呵傻笑,九歌低头喝茶。
「什么选美大会?」我问。古代也有选美大会?
「这选美大赛每年一度啊,小宝你竟不知?说起来,都是各地才貌双全的美女,有大部分都是要进宫的,不过连续几年夺魁的竟都是些青楼女子。」他解说的买力。
「就象是田倩,绿珠之流?」我反问。
「那都是谁?」他不解,眨眨一双小眼睛,疑惑的望着我。
我换话题:「夺魁有什么好处?」
「可得黄金万两白银数斗,而且事后身价倍增,其中的好处是做梦也想不到的,比如……」
「什么?就亮下相就可以得到那么多钱?」我眼瞪的更大。
白爷缩缩脖子,道「不只亮下相,还要唱歌跳舞,最好能懂得诗词歌赋,还有……」
他滔滔不绝,我眼前元宝璀璨。
那好处能让京城首富的白爷也羡慕成这样,不能不让我动心加流口水。钱啊,永远是我的最爱……当然,现在,我的最最爱是九歌……
「谁都能参加?」我迫不及待的问。
「要有保人。」
「保人?」就是所谓的推荐人吧?
我沉思。九歌突然插话:「小宝,你的茶凉了。」
我看向他,他的目光依旧温和,只是多了些责备。
我讪讪,难道我想参加的想法竟被他一眼参破?
掩饰般端杯子要喝,被白爷一把夺下:「凉茶不能喝的,会闹肚子。」他顺手将茶水泼掉,然后重新倒了一杯,两手一伸,凑到我嘴边,笑的得意:「来,小宝喝。」
第三十一章
正说着话。坐在楼梯口的那乞丐站起身来要走,被店小二拦下要饭菜钱。
那乞丐明显没银两可付。拱手对所有在座的人说,他要说段书,希望可以给大家解下闷儿,有觉得他说的好的爷,希望可以赏些银两。
他的嗓音沙哑而且苍老,说的很是诚恳。小儿嗤笑一声,想想也别无他法,便甩了汗巾下了楼。临了吼了句:「你他娘的快点儿!」
乞丐搬了凳子在中央坐下。将桌子上粗长的包裹打开,竟是一把陈旧的古筝,手指轻拨几下,安稳的放在面前的桌上。动作很娴熟。
他竟是用古筝来配合说书呢?
所有人的目光都放在他的身上。不过就他一身几乎辨别不出颜色的衣杉来看,感觉不到他有什么特别惊人之处。估计也就是敷衍一下,求人帮个忙而已。我捏了捏袋子里的钱,觉得偶尔发发善心也不错,虽然小宝我不是什么善男信女。
突然的,一抹行云流水般的音色从他干枯丑陋的手指下荡漾开来,清冽悠扬,不仅让全场的人一怔。
曲调绵长,他压低声音说道:「一段悲欢离合,一场喜怒哀乐,只因一部旷世宝典,一个风华绝代之人。要说天下善良无欺美貌不可方物,才艺双全,最令人倾慕的第一人,莫过于三年前燕国太子辰铭……」
辰铭?这名字似乎在哪里听到过……
我心头一震,却赫然发觉周围本还静坐听书的人慌忙站起身,踉跄着,几乎是惊慌失措的跑下楼去。
连白爷也苍白了脸,讪讪告辞,一溜烟没了影子。
眨眼工夫,整个酒楼除了我和九歌,只剩下对面埋头吃饭的白面书生。
「在京城,燕国和辰铭是种禁忌。」九歌站起来:「小宝,我们走吧。」
我被九歌拉着手,疑惑的望着那还在继续说的乞丐。
「……只因为那人的背叛,战火持续四个半月之久后终还是寡不敌众,血染城池,最终,为了全城二百六十万人的性命,太子被迫投降,却在行降伏大礼之时亲眼目睹那暴徒改变了主意,将燕国血洗一空,男女老少一个活口也没有留下,一场大火,整整焚烧了8天之久,太子沦落成了奴隶生不如死,他被自己所最信任的人背叛……你说!」
他突然看向正被九歌拉到楼梯口的我,嘶喊:
「你说,那暴徒该不该死?」
我怔忪。丢给他手心里捏的几两银子,踉跄下楼。
九歌在前,大步流星。我被他拉着,脚步匆匆。
只听到身后乞丐大喊:「不在梅边在柳边,个中谁拾画婵娟。团圆莫议春香到,一别西风又一年……」
这诗也好熟悉……
「九歌!」我喊。
「不要说话。」九歌头也不回。就只见酒楼大门突然被撞开,然后一队人马涌了进来,直冲二楼。一阵混乱,琴声孑然消失。
我和九歌刚冲到门口,我只觉眼前一晃,然后噗的一声闷响,有东西正落在我的脚边,血肉模糊,脑浆迸裂,正是那个乞丐。
他睁大了双眼死死的盯着我,突然手一伸,抓住了我的脚踝。我一声尖叫,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梦里,我站在高高的城墙上,身上是见所未见的绚丽华服,长发摇曳飞散开来,打在脸上,有丝疼痛,我不开心,不,是我很痛心,那痛,就象是将心脏生生撕扯然后碾碎一般。
风很大,衣袍灌满了风,在风中猎猎作响。
有人笑着朝我走过来,他说:「你只要站在这里看就好。」
我想开口说话,但我无法发出声音。我知道。因为我被灌了药……
大片大片的腥红,成千上万的悲鸣哭喊,有人朝我扔石头,那是一张张愤怒的不敢相信的脸,很多人在唱歌,那是一首凄凉的但无比熟悉的歌,但我记不起来,什么也记不起来了,脑中一片空白……
我看到那人冲我得意的微笑,他是故意的,扬起的唇角就象荡漾开来的紫色涟漪……
那是片盛开满雪白莲花的紫水湖,我一身殷红站在水边,他单膝跪下,说:「初次见面……」
星辉撒满了他的双肩,他绿色的双眸月光般温润……
清冷的月光下,高耸的阁楼上,漫天飞舞的是雪白的冰冷的帘帐,身下是凌乱不堪的绸缎,支离破碎的身体发出无法忍受的哀鸣,痛的死去活来,一次一次,永无停歇,求饶哀鸣颤抖痉挛一次次的昏迷然后清醒,居高临下的人粗暴而毫不怜惜……
「你能逃到哪里去?」他笑着问我:「告诉我,你把它藏在了哪里?」
他笑的温和,目光却是阴冷……
……
那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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