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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戏子-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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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爷的脸现在已经不可用调色板来形容了,那膨胀趋势,简直到了无可比拟的程度,我挣扎着抬手:「王,王爷,奴才来帮您擦干净,呵呵……呵呵呵……」三两把在王爷溅了污渍胸前一阵乱抹,似乎更脏了许多?晶莹的白变成了褐色的黄?
我惶恐,周身已炸起旋风,杀气腾腾。
没人出声,连鸟也装起了哑巴。
「王爷,请替小民做主!」
扑通!
我跪在了一旁,远离那团污物。撕声大喊。
这一叫,把个小王爷吓的倒退两步。
半天回神:「什,什么事情?」
我痛心疾首:「禀王爷。小民本是京城猫尾巴胡同四号连香班的一名杂役小生,名叫小宝。前几天在到茶楼喝茶的时候听一群人说,某个象姑馆里发生一场抢劫案,被抢之人是个嫖客,结果那嫖客反而被个叫什么孙悟空的小偷拔光了身子捆绑在了床上,一丝不挂,还被那歹人好一顿猥亵,差点,差点——」我偷偷抬眼,刚好看到王爷一张红番茄一样的脸,和周围无数偷偷树起的耳朵。
嘿嘿
「差点被霸王硬上弓。小民本对这无聊小事儿一点儿兴趣没有,本来想一走了知,但他们竟接着说,那被劫之人竟,竟很象,象王爷。」
「放肆!」王爷吼。
「对啊!」我狠狠的咬牙「当时小民一听也急了,王爷乃千金之躯,在小民的心目中简直和神仙一样,怎么会去那种地方?象姑馆?别开玩笑了!而且天下谁不知道王爷武功盖玉树临风风流倜傥风华绝代卓越非凡世睿智聪明无人匹敌?又怎么会被那小小蟊贼迷倒?所以小民就上前说了几句反驳的话,结果,被好一顿毒打,还被灌了一种名叫维生素的慢性毒药,以至于到现在还留下了心情一激动就会恶心呕吐不止的毛病,而且那一伙人三天两头的来找小民麻烦,这不,今天本好好的在班子唱戏,突然被几位爷捆绑到王爷这里来,说是抓一个叫孙悟空的钦犯,难道真的有那个窃贼孙悟空?难道那事儿竟是真的?但小民名字是叫小宝啊,街坊邻居都可以做证。这必定是那些小人栽赃架祸诬陷小民!王爷,苦啊!请王爷为小民做主!」
看你怎么着吧?
怎么治我的罪?
承认自己就是那个差点失身的嫖客?
不然你个王爷如此身份干吗和一区区小偷过不去?
一阵痛心疾首的鬼哭狼嚎,周围一众人噤若寒蝉。那骑血红宝马之人要上前来辩解,王爷把手一挥。
「小宝你误会了,他们哪里是要抓什么孙悟空的钦犯?只是王府里最近要请台班子来唱出戏需要内行人来照应,但此事又不便张扬就不好找什么名人大家,所以就委屈了你一趟。」目光灼灼,火星乱溅。
「看你还算利落,刚好我现在身边缺个人手,你既然进来了,就权且当个近侍,忙活几天,等那事儿完结了,就放你回去。怎样啊?」
那事儿?
哪事儿?!
不过看他狰狞成这样子,不答应恐怕就会不顾面子跳起来把我掐没气儿,我便三跪九叩大恩大谢起来:「谢王爷,谢王爷!」卸王爷,卸王爷!能卸了就好啦!
哎——
果真看出这恭亲王四王爷非同寻常了,所用所穿所配简直让人眼花缭乱,和皇宫恐怕也有的一比不向上下。从头顶到脚下全是我梦都梦不出的价值连城的古董宝贝,眼睛用不过来了,从进门一开始我便东张西望口水不止,蠢蠢欲动,狠不得立刻扑上去亲一口摸两把,我的,我的,都是我的,等我出王府那天,就是给你们盖戳加印小宝私有的那日!
呵呵,刚才还在愁闷的心情现在竟好转了很多。
被领着换了身衣服,简单的青衣袍子,中间一条雪白的带子,头发盘起,压上一顶帽子,我伸伸胳膊踢踢腿。不甚华丽,但清爽利落多了。
那个
估计我穿这身看上去应该不会太奇怪吧?
为什么我一进门,那王爷就表情古怪若有所思的盯着我,难道我刚才路过书房偷吃了一块桂花糕被他知道了?
不应该啊,我做的应该很隐蔽才对,虽说不小心摔碎了一只花瓶,踩了一只猫的尾巴,顺便把头在门上磕了一小小下……
但我实在饿啊,中午吃的那些好东西全一点儿不落的贡献给大地和王爷胸膛了。现在虽到了用晚膳的时间,但坐在那张大到让人觉得匪夷所思,菜式多的让人大叫铺张浪费的檀木桌子旁的人,不是我啊!
我站在这间屋子一动不动快要四个时辰了,妈妈的,又饿又渴腿肚子还抽筋,到底什么时候下班啊?又不给加班费!简直是没有人权欺压无产阶级劳动人民。
而被我咒骂用眼球挖了无数遍的封建社会的资本家王爷仍在慢悠悠的吃小口小口的喝。
我的眼睛此时就在他的筷子和嘴巴之间循环运动。
啊啊,我的鸭脯!
哇哇,我的桂花鲤鱼!
呜呜,我的水果粥……
死爷,真是死爷!这么一桌子的菜,让我一让,坐下一起吃会死啊?这么小气!
我忍,再忍,继续忍……发现死爷的嘴唇挺好看的哦……靠,都什么时候了,还看这个,我跺脚,肚子又一阵咕噜噜乱叫。
「本王吃不下了,撤下吧。」王爷优雅的擦拭嘴角。
吃不下?吃的下是不是代表把桌子和我都吃干净?!你这美容过的猪八戒!
「小宝,随本王来。」他眯着眼睛斜看向我,夹了针带了刺,冷的就象一把浸在千年寒冰的剑。
我一冷,竟不再感觉饿了。
第十六章
王爷在前面,大步流星,带着风。
我跟在后面小心翼翼,低着头。
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万一他在周围安排下了什么武林高手宫内杀手之类的突然扑上来杀人灭口,我也好有个心理准备。 
死也要死的明明白白,最好刀架脖子上时再给我一个大喊:「我小宝十八年后还是一条好汉!」的气壮山河光荣空挡。
不过现在最主要的是时刻不离小王爷三步开外,这样,人质的首选就基本敲定了!
哼!
蝼蚁尚且偷生,更何况是我聪明伶俐貌美如花古今中外无可匹敌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小宝同志?!
换衣服的时候,那一旁帮忙的太监收下了我三两银子,鬼里鬼气的告诉我一些事情,我总结归纳如下:
眼前这四爷是当今皇上的四弟朱青,19岁了,在众多兄弟之中他最为得宠,而且才华横溢,风流成性,只是举止乖张异常,一个心眼上8888个窟窿,让服侍他的下人想破脑袋也猜不出他上一秒想些什么,下一秒要做些什么,古灵精怪,诡异的很。
说到底,就是个聪明的BT啊!
一切由着主子的性子,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以上,就是那「好心」的老太监告诉我的。
拐过一道道曲折的廊角,一行清澈的泉水之上是汉白玉围栏,两侧则是修长的翠竹,层层叠叠,波浪一般在风中翻滚,发出刷刷的响声,而且值得惊奇的是,在一团深浅不一的绿色中,我竟发现了几朵白色的细腻小花。
据说,竹子要120年才开一次花,可见见识一次着实不易。激动!
「竹影班驳映清泉
风舞墨绿枝叶连
不媚春色卓卓立
留得青翠缀人间」
忍不住借他人文章班门弄斧一下。
小王爷朱青停下脚步,转过身来,挑眉,一脸不可思议:「你会作诗?」
我毫不脸红的点头。
他就走过来,研究一般的上下打量我。朱唇轻启,竟笑了起来。真是天香国色啊。我感慨。
他没有再多问什么,转身前行。
我亦步亦趋跟在身后。
微风四起,扬了他的衣角,轻飘飘的撒下一丝栀子花味,我突然想起了九歌。
哎,不知道我的九歌现在好是不好?我被突然带走,他有没有太过伤心?看样子,我必须早点回去为妙,虽说我那准备私奔的财物已在马背上丢个大半,但这王府四处是宝,还怕临走时两手空空?
小九九,My Baby,等我!
不知不觉,在一装饰奢华的阁楼停下,只走进去,竟是间硕大的相当于温泉的「浴室」。
宽敞的可以跑马开飞机的浴室里挂满了雪白的帷幕,中央游泳池一样大的池子冒着腾腾的烟雾,清晰可辨的是大片红艳艳的花瓣。
本在垂首立于两侧的侍女有序退下。
小王爷朱青回头,冲正望着众美女背影流口水的我说:「脱!」
第十七章
本在垂首立于两侧的侍女有序退下。
小王爷朱青回头,冲望着众美女流口水的我说:「脱!」
啥?
我一愣。
他不耐:「帮本王脱衣服。」 
悠闲闭上眼睛,大摇大摆站的笔挺,一动不动。
那双手双脚竟都是摆设不成?
我偷偷撇嘴,十万个不情愿的磨蹭过去,面对眼前一身雪衣却不知该从何下手。
琢磨半天,双手开始解他腰间的带子。
这带子竟象是粘身上的,我从前摸到后,没找到可以打开的地方,头顶传来哧哧的笑声,然后有只毛手压上了我的头顶,我顿时不敢再动,真怕他象梅超风一样奸笑三声然后突然在我脑袋上戳五个窟窿我就彻底报废。
那只手下移,啊!拜托,我的耳朵很很敏感的,不要象故意似的用手背蹭来蹭去好不好?
白皙细长的手指离开耳朵来到胸前,然后捏起一缕头发把玩在手里,捏来拧去怎么看都是想要掐我的脖子,一下一下又一下,动作轻柔的让我顿时一身鸡皮疙瘩。
耳边一热,他低头,吹气如兰:「不会给人脱衣服?本王教你。」说着,双手一把拉住我的腰带,只一扯,这身不怎么牢靠的衣服已是两半。
我哇一声跳起来,后窜一步。这古代有肯给别人脱衣服的王爷吗?
这不明目张胆的居心不良吗?
「过来。」他招手。
「不要。」我后窜两步。
「本王不会把你怎样的。」他微笑。
吃羊的狼从不说自己吃肉。我后窜的更快。
他目露凶光「本王命令你过来!」
我唰一声窜到了门口,扒着半扇门只冒出一颗脑袋两只眼睛。
他一脸铁青:「大胆奴才!敢不听本王的话?!」
咻一阵风,我窜上了房顶。
开玩笑!我要是听你的话乖乖过去,屁股肯定开花!
身后有人暴怒,气壮山河般咆哮:「把那狗奴才给我抓回来!」
切!骂我是狗,狗也比你这黄鼠狼子强!
二十一世纪的狗可比人尊贵多了,还有肉包子吃!
曾经的我,想当还当不上呢!
王府里的树多房子多,地方大的望不到边。
我坐在最高最茂盛的一棵芙蓉树上,看脚下不远处一队队的人马持刀配剑来来往往搜个不停,慢条斯理的打个哈欠,准备天一黑就寻路回去。
跑到王府来本就计划之外的事情,和九歌私守终身里可没有被王爷上这一条。
而且我只喜欢九歌。
也许是因为乍穿越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第一眼看到的是九歌,相处时间最长的是九歌吧,和他在一起才会安心,晚上才不会一直做噩梦。
而且,不论是曾经的现代,还是现在的古代,九歌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关心我心疼我让我开始知道什么是温暖的人。我其实已不止一次的感谢神让我穿越到了古代,让我遇到了九歌……靠,怎么突然伤感起来了,就算是没人要的孤儿又怎样?我小宝还不是靠自己也活到了十六岁?而且活的……还算滋润……啊,九歌啊,我的小九九,好想马上见到你啊。
妈的!决定不偷什么宝贝了,天一黑,立马走人,第一时间和九歌见面!
夜幕降临时,周围安静不少,似乎有一半人已出王府去了。
我观察了一天,发现那小王爷对我还真是「死缠烂打」纠缠不清啊,那架势简直就象掘地三白尺也要把我挖出来一样。只是,乖乖,你只顾着低头撅地了,偶尔也抬头看看啊,笨!
伸手不见五指时,我跳到了地上。
要说这房子多了也不是什么好事,亭廊楼阁,假山浅湖,垂柳芙蓉,怎么看都差不多样式。看来我有必要做个什么古代设计师什么的,专门为各大户人家布置庭院,一来可以赚些外快,二来也不枉我穿越此行为中国的园林事业奠定个良好基础。
当我朝北极星的反方向行进到一半时——蹲在了地上,饿啊!
从中午到现在还一点儿东西没吃,吐过之后胃更是绞的厉害,不行了,先找吃的!
我扶着一棵不知名的植物站起身来,就看到十米开外一间不甚起眼的小屋子,立在这较偏僻的别院角落,呈暗褐色模样,除了门窗雕花十分精细之外看不出比别出更富丽堂皇,而且似乎年旧失修,大有一股阴森冰冷之气。
吓死事小,饿死事大,门半掩着,我蹑手蹑脚溜了进去。
果然悄无声息,等眼睛适应一团黑暗之后,隐约可以辨认出眼前是块宽敞的大厅,四周挂了大块大块明显浪费布料的雪缎,望前看,中央靠墙摆放着一张硕大的琉璃桌子,桌子上竟有各色水果糕点还有不少的肉类菜式,而且一看就是新鲜无比刚刚出炉的。我正作势冲上去,猛然看到正面墙上的那张肖像,立刻呆若木鸡。
那是怎样的一个人啊。
长发素衣,温文儒雅,笑容恬淡,安静的立在纸上,微笑,竟象是活仙一般。
冰清玉润,香培玉琢,春梅绽雪,秋菊被霜,让人无法挪开眼睛,明明是个男子,却有着足以让女人让神都要爱恨交织的容貌。
脑海中的小仙儿云仙儿马连香甚至九歌和那个好死不死的王爷,在他面前竟似都成了凡夫俗子。
我一时拔不动腿,眼球始终无法从那画像上离开。
如果天下果真有此妙人,那何止是倾国倾城祸国殃民?!星球大战也要爆发了啊!
不过,话说回来,画像吗,一般都是夸大其辞的,真有这种十万个潘安也敌不过的人,历史上怎会没有他的资料?
我回神,开始毫不客气的抓东西吃,边吃边四处打量。
桌子两侧是两根柱子,上面刻了字,我凑过去念道:「不在梅边在柳边,个中谁拾画婵娟。」哎?怎么少了一句?
下面应该是:「团圆莫议春香到,一别西风又一年。」
好像在哪里我也曾见到过这诗词?怎么这么熟悉?
又小声念一边,单手抚上那根冰冷古旧的柱子。
桄榔!
身后右侧突然一声清脆的重物坠地声,吓的我脑袋一麻几乎魂飞魄散差点咬断舌头。
「辰,辰茗!」
原来,是个人。
他妈的,装什么神弄什么鬼呢?!
什么时候就憋在那里了?怎么一直不见出声?
装尸呢?
吓死爷爷我了!呼——
我转身,就只见一高大的身影背了月光站在空荡荡的窗前,看不清楚穿了什么颜色的衣服,更看不清楚脸,他有些不稳的走过来,迎面扑来一团遮天避日浓重的酒气。
是个醉汉?
偷酒喝醉的守门太监?
「辰茗?是,是你吗?真的是你吗?你回来了?你终于肯回来了吗?」
边喃喃说着,醉汉已到身边,动作好快!
身体一紧,竟被抱在了怀里。果然不愧是醉酒之人,我拼命挣扎,始终挣脱不开,反而被裹的更紧,腰都要断了!我咬牙。
「朕好想你……」
靠!真好想谁?
给我睁大眼睛看清楚!
竟,竟咬我的脸?吃我豆腐?!
飞腿,提膝,正中目标。
第十八章
飞腿,提膝,正中目标。
竟,竟有那东西?
我愕然,难道不是太监?是太监家属?还是那死爷的私人保镖之流?
反正不是什么好人,在这深更半夜时分潜伏在这种地方,不是如我般梁上君子就是暗度沉舱的奸淫好色之徒,估计那个「辰茗」就是他的相好,只是这种连自己情人也无法辨别清楚的酒鬼男人,不要也罢!
醉鬼痛苦的弯下腰去。
嘴里不知嘀咕些什么。
借着月光,我看到一面英俊非凡的侧脸,剑眉薄唇,线条冷冽柔韧,加上身形伟岸,即使整个人蜷缩起来也是个不小的块头,大有迫人的凛然气势。他眉头微蹙,眼角稍红,因为疼痛,整张脸都扭曲了起来——不过,帅哥就是帅哥,即使呲牙咧嘴满地打滚也是这般优雅耐人寻味。
我无限感慨。
扭身,将那桌子上的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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