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绝色风流-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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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天罡紧随秦风之后冲入敌阵,三十六柄长兵器犹如台风一般席卷而来,狼牙棒、斩马刀、点钢枪、方天戟、黄铜槊、丈八矛等等威力强横的长兵器在三十六天罡手中便如一条条闹海的蛟龙,在胡骑阵中掀起阵阵腥风血雨。
胡骑虽然精悍,但是又怎比得三十六天罡这等武林高手?马刀虽然锋利,但毕竟不及远,三十六天罡长兵器一旦抡起,方圆三丈之内便无人可近身。胡骑沾着就死,挨着就亡,不时有胡族骑兵惨叫着自马背被磕飞出去,落地时已变成一具具破烂的尸体。
铁血少年团的少年高手们挥舞着钢刀加入了战阵。
他们配合无间,五人的小梅花阵中,两人专斩马蹄,两人专杀自马跌下的胡骑,剩下的一人则负责保护战。在这等紧密配合之下,铁血少年团的梅花阵变成了一架架高效率的杀人机器,凡是被梅花阵卷进去的胡骑,绝无生还可能!
两千骑胡骑顷刻之间便被杀了个七零八落,阿蒙黎护和他身后的胡族将领们看得心惊胆跳,目瞪口呆。
一名胡族万夫长指着秦风,涩声道:“大祭祀,那人……究竟是不是人?他的剑离我们的勇士还有那么远,怎地我们的勇士就一个个全给他腰斩了?难道他使的,真的是恶魔的魔法?”
阿蒙黎护不愧为大祭祀,见多识广,他沉声道:“那不是魔法,而是中原一种名叫‘剑气’的功夫。中原武功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江湖之中藏龙卧虎,高手无数。而无形剑气,则是剑客最高的手段。那中原人的剑气无影无形,无声无息,十丈之外取人性命,看来已是中原最强的剑客!”
那万夫长道:“大祭祀,那样的高手,我族军中无一人能敌,恐怕就算是我族第一勇士,皇泰极也不是他的对手……”
阿蒙黎护缓缓摇头,道:“不是恐怕,而是肯定!皇泰极天生神力,但是却不识这等精妙武功。若是皇泰极与这中原人交手,也会在第一个照面就给砍下马来!”
那万夫长道:“那怎么办?这等可怕的敌人,我族儿郎怎样才能将其消灭?”
阿黎黎护狞声道:“怕什么?他武功再强,难道内力便可源源不绝了?这群中原人中,数他最厉害,又是首领,咱们只要干掉他,这群中原人便再无力兴风作浪!传我令!全军突击,干掉那群中原高手!”
阿蒙黎护一声令下,他身后的将领们顿时齐声呼喝,向前狂奔而去。后面数万胡骑同时打马飞奔,如一股股黑色洪流般席卷向秦风等人。
而阿蒙黎护,则挥舞着白骨手杖,在空中划着一个个莫明其妙的符号,用胡语高声唱起了一支难听到了极点的歌谣。
秦风等已将那两千骑兵杀得片甲不留,眼见敌军全军突击,秦风当即高呼一声:“三十六天罡、铁血少年团退入我军阵内,准备拦截敌军!”
三十六天罡中一人闻言高叫道:“大少爷,您怎么办?”
秦风高声道:“我再去冲杀一阵便回!你们速回,不要管我!这等土鸡瓦狗,哪堪我秦风一击?”
三十六天罡与铁血少年团顿时抽身后撤。他们知道秦风的本事,以秦风的武功,纵使无法胜这胡族大军,可要在胡族军中来去自如,还是能够办到的。
黎蒙黎护见秦风的手下全部后撤,只余秦风一人单剑迎向那海潮一般的大军,不由冷笑一声,唱完了最后一个音,然后白骨杖朝着秦风一指,一股乌黑色的烟雾自白骨杖顶端喷出,喷出之后即消失不见,再次出现时,已经变成了一团足有一栋宫殿般大小的巨大黑雾,将秦风笼罩在内。
秦风被黑雾罩住,顿觉身旁阴风阵阵,腥臭扑鼻,不时有阵阵鬼哭传来,四周漆黑一片,不可视物。
秦风冷笑一声,道:“胡族巫术?哼,这等鬼蜮伎俩也想困住我秦风?心中一口正气在,岂惧百邪来侵体?天剑现身,群邪辟易!”
一声清啸,秦风甩手掷出手中钢剑,戟指一挥,指绽出三丈长的淡金色剑芒。剑芒一出,便如烈阳照积雪一般,将他身周的黑雾尽数驱散。
待黑雾散时,秦风方才发现,胡骑已经欺近他身周不到一丈,几个胡族骑兵的马刀已经朝着他的头顶斩落!
秦风不慌不忙,指剑随手一划,剑芒闪处,那几名胡骑顿时一声不吭倒栽下马背,咽喉处血如泉涌。
秦风飞身脱离马背,在空中迈开大步,犹如天马行空一般踏空而行。长发飘飘,衣衫飞扬,秦风便如那谪下凡间的仙人一般,用有着说不出的飘逸的身法在空中行进,行进间两手指剑翻飞,一道道剑气如暴雨般洒入地敌军阵中,敌军阵中顿时一片人仰马翻,惨叫声不绝于耳,鲜血飙射如泉。
待一口真气用尽之时,秦风轻飘飘往地落去,早有胡骑在他落地处等他,数十把马刀同时向他掷来。
秦风长袖一指,那数十把马刀顿时滴溜溜地转了个圈,以比来时更猛十倍的威势倒射入胡骑阵中,将那众封锁了他着陆点的胡骑劈得粉碎。
秦风安然落地,落地后两袖连拂,气劲卷得地掉落的马刀纷纷飞起,近千把马刀都给秦风的气劲卷了起来,旋转着织成一张金属大网,在秦风身周不住地下翻滚。
秦风微微一笑,背负双手,化身为风,随风向着胡族军阵深处飘去,那近千把马刀护在他身周,便如一架凶猛至极点的绞肉机,所经之处,凡给绞进刀林之中的胡骑,无不连人带马给绞成肉酱!
向前冲突了四十多丈,秦风突然两掌向外一推,那近千把马刀顿时旋转着向着四面八方激射而去,一阵干净利落的切肉声响起,千胡骑给那些旋转的弯刀劈下了马背,近半身死,还有一半则不是断手就是断脚,失去了战力。
秦风一击之后,即抽身后退,如一阵风般在胡族阵中寻隙穿梭,不时出手干掉一两个胡族骑兵,等快要突出胡族大阵之中,秦风纵身跃半空,在空中回望阿蒙黎护,两眼一瞪间,两道无影无形的剑气自眼中发出,悄无声息地袭向阿蒙黎护。
阿蒙黎护正自为秦风破掉了他的巫术而心惊,陡见秦风深深地看了自己一眼,心中顿生警觉,一种本能般的反应令他猛地一仰头,后背直贴到了马背,竟堪堪避过了那两道剑气,只脸被剑气划出两道浅浅的血口!
卷五拭刀锋千军万马一骑当第二章一骑当千第六节
秦风见状,带着无限惋惜摇头叹了口气,飞身投向己方军阵。
他连番大杀之下,独自一人杀死杀伤近四千敌军,自身功力也耗得所剩无几,不得不回营休息。
骤失敌手,悍勇的胡族骑兵顿时卷起漫天烟尘,衔尾追向秦风,准备挟此冲势一举破阵。
而阿蒙黎护见中原人严阵以待,又有无数机关陷阱,情知这般冲去只会白白送死,顿时厉声尖啸起来:“收兵!整顿兵马!严禁冲锋!违令者斩!”
他那尖厉的啸声穿透了海潮一般的马蹄声和震慑天地的喊杀声,传进了每个胡族战士的耳中。胡族战士虽然悍勇不驯,但是纪律却相当严明。阿蒙黎护军令一出,那冲在最前的一批胡族将领齐齐勒住马缰,调头就走。而他们身后的胡族骑兵也几乎在同时就勒住了狂奔的战马,干净利落地拨马回转,控马手段可谓出神入化。
秦风回归己方军阵中后,回望那齐齐调转马头的胡族大军,嘴角浮出一抹冷笑,自语道:“看来……你们有一个好统帅啊……”说罢深深地望了阿蒙黎护一眼,尽管此时他眼中已经无法发出那伤人于无形的剑气,但是阿蒙黎护与秦风的目光交接时,还是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冷颤,恐惧的种子深深地植根于他心间。
※※※※
野三关,秦雷单刀匹刀伫立阵前。
在他身后,就是三万民夫与一万禁军连续一天两夜赶工出来的阵地。
秦雷前方,旌旗飘扬,烟尘蔽天,蹄声惊天动地。
胡族的四万轻骑与三万步卒已然到来。
秦雷左手拉马缰,右手扛刀,看着前方那一片片挥舞旋转着的马刀,大吼一声:“紧守阵地,且看我秦雷为众兄弟斩将夺旗!”
说罢两腿一夹马腹,闪电一般飙射出去。
对面胡族军中驰出一员手持斩马刀的大将,遥遥地用中原官话放声喝道:“吾乃狼族第一勇士西玉刀狼,来将通名,吾刀下不斩无名之辈!”
秦雷哈哈一笑,吼道:“呔,你爷爷的大名岂是尔等将死之人配知道的?看刀!”
二人相距何止十丈?但是秦雷偏偏已一刀劈出。雪亮的刀芒幻作无垠一片,便似空旷宇宙中掠过的一抹极光,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斩向西玉刀狼。
西玉刀狼心中一惊,这一刀的威势是他生平仅见,但他身为胡族狼族第一勇士,手底下也有几分真功夫,反应相当迅速。当下举斩马刀一封,想要截断秦雷刀芒。
只听“哧”地一声轻响,西玉刀狼的斩马刀从中断为两截,匹练似的刀芒去势未有稍减,径直自他头顶落下,直透身下战马。
哗地一声,西玉刀狼连同胯下战马自中间分为两片,鲜血内脏不要钱似地淌了满地。
“将军无敌!”阵地中观战的禁军及民夫齐声狂呼,密集的鼓点撕裂空气,震得人热血沸腾!
秦雷哈哈狂笑,直往大队胡族中逆冲而去,边冲边吼:“阻我者死!”
震雷一般的吼声传入敌军阵中,便似在胡族大军头顶炸响了一串滚雷。胡族士兵彪悍勇武,尚且不惧,但他们的战马却对秦雷这天敌一般的生物心生畏惧,大半四蹄发软,连声悲嘶,不敢纵蹄狂奔。任凭胡族士兵如何鞭打斥责,就是不敢前。
刹那间,秦雷已借奔马之势冲至胡族大军阵前。
他双手握刀,一刀从左至右横扫,雪亮刀光掠过,前排近百骑兵被他一刀尽数截为两断!然后秦雷双腿一蹬马蹬,自马背冲天而起,双手握刀,高举过头顶,一刀直劈而下!
“狂电奔雷斩!”叱咤声中,狂电奔雷刀绽出足有十五丈长的雪亮刀芒,刀芒之兀自缠绕着丝丝闪电般的真劲,在空气中噼叭作响。
一刀劈下,刀芒撕裂空气的声音直如鬼哭。刀芒劈入敌阵之中,掀起一片腥风血雨。鲜血激射,惨叫连天,凡处于这一刀范围之内的胡骑,无不连人带马给劈成两片。而刀芒缠绕的电芒一般的真劲更激射入周围敌军群中,发出一连串密集的爆炸声,凡给电芒真劲射中的胡骑,亦连人带马给炸得粉碎!
秦雷这一刀之威,将他身前十五丈范围内的胡骑全部清空,死在他这一刀之下的,竟足有八百余人!
秦雷狂笑着落于自己战马背,以真劲催动战马。战马仿佛被打入了一针兴奋剂般,发出一声猛兽似的嘶鸣,撒开四蹄狂风一般顺着那条被秦雷劈开的血路朝前冲去。
秦风在马背之向着四面八方出刀,狂电奔雷刀的刀气织成一张恐怖的死亡之网,凡被刀气卷进去的胡骑无不粉身碎骨!他真劲发动之下,方圆十五丈内竟无半个活人。激射天空的鲜血汇成一幕幕血色幕布,然后扬扬洒下,秦雷身也不知染了多少鲜血。
他在血雨中放声大笑,杀意更狂,周围扬扬洒洒的残肢在他眼中竟似那最美的鲜花,一颗颗死不瞑目的头颅在他看来便是男儿征战疆场的勋章!
他放手狂杀,一路笔直朝前冲去,中途无一人能挡他轻轻一刀,亦无一将敢阻他半步!
顷刻之间,秦雷已冲至中军胡族军旗处。
旗下胡族这一路大军的主将,万夫长兀骨突持丈八点钢矛,身周围着本族最悍勇的三百勇士,准备誓死守旗。
然而面对秦雷这般的天生杀人狂,即使再坚定的决心也阻拦不了他半步。
在这世,有很多事情并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实力才是起决定性作用的最重要因素!
兀骨突被秦雷一刀枭首,他本族的三百勇士被秦雷十刀劈下三百颗人头。
秦雷一刀斩断胡族军旗,用军旗裹住兀骨突的头颅,然后飞快地循原路返回。
他连番大杀之下,全身下染满鲜血,脸、身还沾着不少胡族士兵的肉片,状若修罗。现在回返之时,胡族士兵竟不敢稍作阻拦,只得眼睁睁看着他扬长而去。
此战秦雷斩将夺旗,单人匹马杀胡族三千余骑,令胡族士气大跌,而己方军士的士气则被极大地鼓舞。
胡族士兵们不知道,秦雷虽然自始至终都猛若狂雷,但他事实已损耗颇多。若是胡族士兵不管生死,一涌而的话,秦雷最多只能再杀三千人,便会力竭而亡。只可惜秦雷悍勇无敌的形象已经深入人心,胡族士兵面对他时,已经不敢稍有妄动了!
秦雷之所以如此拼命,自然是为了鼓舞己方士气,另外打击敌军气焰,将敌军必胜的信念在决战之前便彻底摧毁。为了这个目的,秦雷也不得不孤身犯险!
秦雷回到己方阵地之后,便将兀骨突的首级联同那染血的军旗交给了几名禁军士兵,那几名禁军士兵一边没口子地称赞秦雷,一边将兀骨突的首级用长枪挑了起来,竖在阵地前方,然后将那军旗扔到地拼命践踏,吐口水,扔泥巴,甚至狂笑着撒尿在军旗之。
胡族军士眼见己方主将的遗体和军旗被中原人如此糟践,不由全都气得三尸神暴跳。但是再一看那浑身染血,魔鬼一般的战将扛着他那把大得惊人的刀匹马伫立在阵前,又全都泄了气。
到了这个时候,已经没人敢与秦雷对抗了!
华玲珑和秦雷的对外执行官“大刀”王麻子骑着马缓缓行到秦雷身后,华玲珑轻声问道:“雷哥,你怎么样?有没有受伤?我看你全身是血的,很是担心……”
秦雷面带笑容,低声道:“不用担心,这些血全是敌人的。他们还没那个能耐让我流血。”
王麻子道:“二少爷神功盖世,小的佩服。只是二少爷独闯敌阵,激战之下甚是劳累,何不回营休息一番?”
秦雷摇头道:“我功力损耗过大,一时半刻无法恢复。如果敌军这时大举进攻,虽然我们的阵地可令他们损兵折将,但是要将其拦住,还是办不到的。如果我不在此镇守,敌军没了威慑,说不定会铤而走险。我们在此设阵的目的就是拦截敌军,尽量拖延时间。如果能将其全歼自然最好,如若不能,将他们拦在这里三两天,也是立了大功。”
王麻子抬头看了看天,道:“午后会有阵雨。敌军大半是骑兵,一场雨一下,可以稍稍拦阻他们一阵。二少爷,待雨落时便去休息如何?”
秦雷想了想,点头道:“也好,雨一落,我便去休息。若是敌军冒雨突袭的话,哼哼,这里的陷阱威力便可倍增,到时他们就有苦头吃了!”
※※※※
公子苏眯缝着双眼,紧盯着前方的陈县县城。
两山之间的陈县县城城门大开,城头没有半个士卒,看去静得吓人。
公子苏向身旁一名北疆铁军将领问道:“派去县城的探子回来没有?”
那将领道:“禀公子,末将已先后派出七批探马进入陈县县城,至此时却无一人回报!”
公子苏默然半晌,道:“诸位将军,依大家看来,这县城之中可有何古怪?”
一名参将道:“禀公子,依末将看来,陈县之中定然伏有兵马,但是人数不会很多。”
公子苏笑问:“哦?张参将,你为何判断陈县之中兵马不多?”
那张参将答道:“陈县是个小县城,平时只有一千兵马驻守。县城里的百姓也不过三千,这样小的一个县城,能伏下一万兵马已是极限。”
公子苏点了点头,道:“不错,陈县的确最多能容下一万兵马。只是,敌方既然人少,为何又要大开城门,且城头无半个士卒把守?”
张参将道:“兵法有云,虚则实之,实则虚之。依末将看,定是这陈县之中的敌军将领知道我军兵势强大,若硬挡只是螳臂当车,必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