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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中国神仙排行榜 作者:黄晓峰-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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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正有点人造意味的天梯是建木,据说是黄帝亲手种的。神仙栽的树当然与众不同,它正当天地的中心,高耸入云。到了中午,太阳照在树上,连一点影子都没有,站在树下大喊一声,也没有回音。据说伏羲就是从这里登天的。
  但即便有天梯,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去。要是人人都能轻松成仙,谁来做凡人。所以,一般能够上天的都是神仙,或者是巫师,老百姓倒没听说谁能上去。这就像电脑游戏,玩上半分钟就死翘翘的游戏固然没意思,人人都会的“扫雷”,又显不出游侠们的水平。
  神仙们造了各种形式的天梯,却没有及时成立天梯管理处。没有专人管理,制度不规范,时间一久,问题就出来了。因为巫师能登天,于是大家都抢着做巫师,当时从事这一行当并不需要职业资格认证,而且缺乏有效的考核手段,很快到处都有人办起了巫师速成学校,培养了一大批不为政府所承认的假冒巫师。更要命的是,很多正宗不正宗的巫师打着采草药的名头到到昆仑山、肇山、建木附近溜达,弄得天梯附近跟菜市场一样。人气是旺了,仙气却消失得无影无踪,连谁是神仙谁是凡人都分不清。
  虽然没有证据表明有人趁乱混到天上去,但是上帝(这时的上帝已经是颛顼了)还是很不高兴:
  “要是人人都能成仙,这神仙还有什么搞头,我这天帝还有什么搞头。就算成不了神仙,这些凡人天天在我家门口晃悠,岂不是也烦得很。”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要想提升神仙的吸引力,就要把神仙弄成稀缺资源。于是,颛顼命令手下两个大神重和黎,将天地隔绝开来,人上不了天,神仙也不能随便下地。
  当然,隔绝的方法并不是把山和树毁了,只是把天神和凡人分别管理,实行巫师资格认证制度,取缔没有办学资格的非法巫师培训学校,不允许家家户户都搞祭祀、巫术活动。后人管这叫“绝地天通”。
  天梯和绝地天通虽然是神话故事,但也有历史背景。《尚书》把隔绝天地的责任推到蚩尤身上,因为蚩尤煽动苗民(颛顼的后裔)造反,弄得地界鸡毛鸭血。抛开巫师的问题不谈,绝地天通实际上就是一次自上而下的宗教改革,同时也是对意识形态领域的一次大清洗(那时的意识形态基本就等于宗教思想)。神仙就是神仙,凡人就是凡人,怎么能允许“扶犁黑手翻持笏”?
  更重要的是,经过“绝地天通”这次大整顿后,只有高级知识分子和高级官员才能具备升天的资格。也就是说,祭祀的资格与个人的级别挂起勾来,将绝大多数的普通人,挡在了巫师的门外。
  这一点,从祭祀的等级区别上就能够很明显地看出来。在周朝,只有天子才能祭天,其余的公侯伯子男都只能在各自的范围内祭祀。至少在春秋时期,僭越是一项很重大的原则问题。楚庄王不肯为自己的健康越位祭祀黄河,孔子就非常高兴。在他看来,生命可以不要,等级差异是绝对马虎不得的。
  对天梯的独占意味着对祭祀权力的独占,对祭天的独占也就意味着对世俗权力的独占。神圣的东西之所以神圣,就是因为稀少、罕见。由于独占世俗权力在事实上的不可能,神权许多时候也只能在形式上、规定中做出区分。我们在《左传》中可以看到大量在祭祀活动中僭越的事例,各诸侯、公卿带头违背祭祀原则,甚至拿天子特别封赏的祭祀专用地与别国交换。这样一来,又怎么能去约束老百姓呢?
  老百姓没有权力、钱财,但是他们有想象力。在天梯被夺去后,他们仍然有各种各样的方法到达彼岸。
  有一个故事就显得特别有智慧:
  有一个住在海岛的人,发现个奇特的规律:每年的八月,就会有艘木筏子从海面漂浮来,不久又漂了回去,年年如此,时间从不更改。
  这人好奇心起,他准备好充足的粮食和水,趁木筏来的时候,爬了上去,随着海波越漂越远。起初的十几天,还能看见太阳和月亮,以后就恍恍惚惚,连白天黑夜都分不清了。
  又过了十多天,到了个城镇,房屋整整齐齐地排列着。远远望去,楼阁上还有许多妇女在织布。他看见一个男子,牵了牛到河边喝水,就上前询问。那牵牛人大吃一惊:“你怎么到天河来了?这里是仙境,你快快离开吧。”那人不敢停留,仍随着木筏漂了回去。
  回来之后,找人一问,星象学家说,某年某月某日,有客星冒犯牵牛星。他定下心来一想,才明白见到的牵牛人,就是天上的牛郎。
  看,此人不花美元,没办签证,竟然也糊里糊涂地到银河系旅行了一把。
  绝地天通是一次宗教改革,但同时也是一次不够彻底的宗教改良。对广大人民升天的限制,从本意上来说并不是为了突出天的神圣地位,而是为了保证世俗权力不受动摇。在这个意义上,原本神圣的事物被世俗化了。
  这让人想起了早期基督教中保罗的改革。保罗对基督教的改革使更多的非犹太人也加入进来,最终使基督教摆脱了地方性的局限,成为可以广泛传播的宗教,而上帝的神圣性就在基督教的传播中,更加凸显出来。但颛顼的这次宗教改革,除了将祭祀变成王公大臣们的权力游戏外,并没有顾及到神圣的价值,反而将其世俗化了。
  在这些被独占的天梯外,老百姓还有更多的方法与神仙沟通,当然也更加的世俗化,官府就再也无力去管理了。
  第三章人鬼情未了
  哲学家也许就是不断挑战生活常识的人。比如因果关系,英国的哲学家休谟就认为很不可靠。但对于不想讨论哲学的人来说,自然没必要到处挑战常识,尤其是挑战生活的常识。因为那样会把自己弄得很累。 
  ◎ 特别的鬼吓唬特别的你
  哲学家也许就是不断挑战生活常识的人。比如因果关系,英国的哲学家休谟就认为很不可靠。但对于不想讨论哲学的人来说,自然没必要到处挑战常识,尤其是挑战生活的常识。因为那样会把自己弄得很累。
  在古人眼里,因果关系是普遍的,非常有效的。这表现在人世的报应观念上最为显著。早期人们对鬼的观念比较含糊,只要是有本事的鬼,都可能会对所有人进行骚扰。后来,鬼的观念逐渐精致,鬼活动的目的性也逐渐明确——主要对生前的仇人进行报复。
  比如在先秦流传很广的杜伯报复周宣王的故事。
  杜伯是周朝的大夫。周宣王的侍妾女鸠看上了杜伯,对他进行性骚扰,杜伯没有答应。女鸠怀恨在心,告诉宣王说:
  “杜伯非礼我。” 
  宣王大怒,派薛甫和司空杀掉杜伯。不久,杜伯就现身向宣王喊冤,宣王求救于祝。祝说:
  “当初杀死杜伯,是谁给你出的主意?” 
  宣王说:“是司空。” 
  祝说:“那为什么不杀掉司空表示道歉呢?” 
  宣王就又杀了司空。可杜伯还是变成人来,说他没有罪。司空也变成人来说:
  “臣又有什么罪?” 
  宣王把这事又告诉了皇甫,说:
  “祝给我出主意让我杀人,我杀的人又都变成人来向我诉冤,怎么办呢?” 
  皇甫说:“只要杀了祝来道歉,就可以了。” 
  宣王就杀了祝向前两人道歉,还是没有用,他们又都变成人来找宣王。三年以后,宣王到野外游猎,杜伯乘着白马拉着白色的车,司空和祝戴着红帽子站在他的左右,从道边奔驰而来。杜伯拿着红弓搭红箭,一箭射死宣王,了结了这段恩怨。
  应该说,报应观念最初出现时,主要集中在帝王将相身上,平头百姓很难享受这种待遇。并非所有的鬼都有本事报复仇家,只有生前有钱有势,死后才有可能成为厉鬼,一般的“乡下曲辫子”,能吃顿饱饭就不错了,死了就算变成鬼也没什么能耐。
  佛教传入中国后,这种强调等级的鬼魂观发生了变化。佛教强调众生平等,众鬼当然也不例外,所以报应不再是帝王将相的专利,而开始逐渐平民化和世俗化。不仅国家大事,即便是芝麻绿豆大的家庭矛盾,也被归结到因果报应上。这方面的故事非常多。
  轮回观念的产生和发展,使得前世、甚至是前前世的矛盾和仇恨,也要在观念中有个了断。因果报应成了连环套,成为阴世阳间的主要社会矛盾。比如下面这个故事。
  清朝时,山东有个管盐务的官,名叫卢宪观。有一天他突然暴病身亡,不久又活了过来。他说,自己的前身是西汉初期的九江王英布,曾跟随刘邦打江山。当初刘邦使诡计,杀了义帝,嫁祸于项羽,现在项羽的阴魂要跟刘邦打官司,自己被上帝召去做污点证人。
  有人不信,问卢宪观,为什么将近两千年前的冤案,项羽到现在才上诉呢?卢宪观说,那是因为项羽在咸阳活埋了二十万投降的秦朝士兵,上帝认为他太残暴,发了脾气,让他在地狱受了两千年的罪,如今刑满释放,才想起自己这桩冤案。
  按照逻辑,无论是报恩还是报仇,执行起来应该很迅速、彻底。但在中国,由于各种世俗的等级、伦理观念深入人心,报应也是看人下菜,在时间和效果上不免要打点折扣。清朝时,盐商吴某夫妇被妖猴作祟,患上莫名其妙的怪病,痛苦不堪。于是两人到城隍庙去告状,城隍拘传双方对质。猴子说在四百年前,这夫妇的几世前生曾杀了自己的丈夫(公猴),所以母猴进深山修炼,报仇雪恨。城隍问猴子为什么要四百年后才报仇,猴子说,他们前几轮转世,都是达官贵人或进士举人,我对付不了;如今是盐商,身分不高,所以才有机会下手。
  报冤的观念虽然很能造成心理的满足和调适,但我们不必因此对古人的智慧有丝毫的藐视,因为古人对于报应观念有非常清醒的认识。《子不语》里有一则极其精彩的故事《两神相殴》,就很形象地展示了古人的看法。这个故事文辞比较浅近,不妨抄录如下:
  孝廉钟悟,常州人,一生行善,晚年无子,且衣食不周,意郁郁不乐。病临危,谓其妻曰:
  “我死,慎毋置我棺中。我有不平事,将诉冥王,或有灵应,亦未可知。” 
  随即气绝,而中心尚温。妻如其言,横尸以待。死三日后果苏,曰:
  “我死后到阴间,所见人民来往与阳世一般。闻有李大王者,司赏善罚恶之事。我求人指引到他衙门,思量具诉。果到一处,宫殿巍峨,中坐尊官。我进见,自陈姓名,将生平修善不报之事,一一诉知,且责神无灵。神笑曰:‘汝行善行恶,我所知也。汝穷困无子,非我所知,亦非我所司。’问何神所司,曰:‘素大王。’我心知李者,理也;素者,数也。因求神送至素王处一问,神曰:‘素王尊严,非如我处无人拦门者。我正有事,要与素王商办,汝可随行。’少顷,闻呼驺声,所从吏役,皆整齐严肃。行至半途,见相随有沥血者,曰受冤未报;有嚼齿者,曰逆党未除;有美妇人而拉丑男者,曰夫妇错配。最后有一人,衮冕玉带,状若帝王,貌伟然,而衣履尽湿,曰:‘我周昭王也。我家祖宗自后稷、公刘,积德累仁;我祖父文、武、成、康,圣贤相继,何以一传至我,而依例南征,无故为楚人溺死?幸有勇士辛游靡,长臂多力,曳我尸起,归葬成周;否则徒为江鱼所吞矣。后虽有齐侯小白借端一问,亦不过虚应故事,草草完结。如此奇冤,二千年来绝无报应,望神替一查。’李王唯唯。余鬼闻之,纷纷然俱有怒色。钟方悟世事不平者,尚有许大冤抑,如我贫困,固是小事,气为之平。行少顷,闻途中喝道而至曰:‘素王来。’李王迎上,各在舆中交谈。始而絮语,继而忿争,哓哓不可辨,再后两神下车,挥拳相殴。李渐不胜,群鬼从而助之,我亦奋身相救,终不能胜。李神怒云:‘汝等从我上奏玉皇,听候处分!’随即腾云而起,二神俱不见。少顷俱下,云中有霞帔而宫装者二仙女相随来,手持金尊玉杯,传诏曰:‘玉帝管三十六天事,无暇听些些小讼。今赐二神天酒一尊,共十杯,有能多饮者,便直其事。’李神大喜,自称我量素佳,踊跃持饮,至三杯便捧腹欲吐。素神饮毕七杯,尚无醉色。仙女曰:‘法且勿行,且俟我复命后再行。’须臾又下,颁玉帝诏云:‘理不胜数,自古皆然。观此酒量,汝等便该明晓,要知世上见一切神鬼、圣贤、英雄、才子、时花、美女、珠玉、锦绣、名画、法书,或得宠逢时,或遭凶受劫。素王掌管七分,李王掌管三分。素王因量大,故往往饮醉,颠倒乱行,我三十六天日食、星陨,尚被素王把持擅权,我不能作主,而况李王乎?然毕竟李王能饮三杯,则人心天理、美恶是非,终有三分公道;直到万古千秋,绵绵不断。钟某阳数虽绝,而此中消息非到世间晓谕一番,则以后告状者愈多,姑且开恩,增寿一纪,放他还阳。此后永不为例。’” 
  钟听毕还魂,又十二年乃死。常语人云:
  “李王貌清雅,如世所塑文昌神。素王貌陋,团团浑浑,望去耳目口鼻不甚分明。从者诸人,大概相似。千百人中亦颇有美秀可爱者,其党亦不甚推尊也。” 
  钟本名护,自此乃改名悟。
  古人有自己的考虑,如果报应百分百有效,人的命运在前世就已经确定,那么人的任何努力还有什么意义呢?如果报应完全不起作用,善无善报,恶无恶报,这个世界也没有意义,所以来个折中,给个三七开,三分由理掌握,七分由数掌握。
  报应观念从表面上看,有点像基督教的末日审判,一个人一生的所有功过,都要受到最后的裁决,以决定上天堂还是下地狱。可是,由于吸收了佛教的轮回观念,中国式的末日审判却不止一次,这次进入畜生道,下次也许就进人道,第三次又进饿鬼道……这样下来,永无穷尽。
  所有的命运都是前世造成的,自己就不用担什么责任了;同时也意味着,人不必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永久的代价,下辈子还有补偿的机会。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转世有时成了儿戏。有的人投生到自己不喜欢的世界,往往绝食抗议,再转世,再绝食,一直转到自己满意为止。比如《聊斋志异》里的席方平,为了替父亲伸冤,被阎王派人押送,强行投胎,结果出生后拒绝吃奶,三天后活活饿死,然后再到阴间告状。席方平的孝心和决心固然值得赞赏,可转世的规矩也被他搞得一塌糊涂。
  在基督教的救赎观念中,最终的结果掌握在上帝的手中,上帝的羔羊们无论怎么努力,也无法知道自己能否在末日的审判中进入天堂,在羔羊们无尽头恐惧中,上帝的威严和神圣才能显现出来。而在中国人看来,在转世轮回的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不是神仙,而是自己在前生今世的生活中行善或作恶的结果。即便是玉皇大帝也不参与对人类命运的控制,不过是袖手旁观而已,人类对他又怎么会生出景仰之情呢?
  ◎ 妖不是妖他妈的
  周星驰的经典电影《大话西游》曾一度风靡全国,其中嗦的唐僧的几句台词,比如“人是人他妈的,妖是妖他妈的……”成了很多人的口头禅。我并不想与全中国的《大话西游》迷们作对,只是想指出一点,唐僧关于妖的说法是不准确的。
  妖指的是指妖精,在西方一般叫精灵,就像电影《鬼马小精灵》、《仲夏夜之梦》里的那些小东西。影片中的精灵,虽然有很多行事介乎正邪之间,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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