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7-景岳全书-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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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气之升也,随火炎上,升而不降,孰能御之?
原经文五火之说,乃解精微论中言厥病之目无所见也。谓其阳并于上,阴并于下,阴阳
不交,所以为厥。厥者,逆也。由其阳逆于上则火不降,阴逆于下则水不升,水既不升,火
又不降,而目以一阴之微精,不胜五脏之阳逆,此单言厥逆之为病也如此,岂言火有五而水
止一乎?又按二火之说,乃逆调论言∶人有身寒之甚而反不战栗者,名为骨痹。谓其人肾气
素胜,以水为事,则肾脂枯而髓不能满,故寒甚至骨也。又以肝为一阳,心为二阳,二藏皆
有伏火,则一水不胜二火,所以身虽寒而不冻栗,此单言骨痹之为病也如此。又岂阳常有余
之谓乎?若以五火、二火尽可引为火证,则如示从容论中有云二火不胜三水者,又将何以解
之,而何独不引为言耶?试以此问丹溪,其将何以答乎?
一、丹溪曰∶气有余便是火。又曰∶五脏各有火,五志激之,其火随起。若诸寒为病,
必须身犯寒气,口得寒物,乃为病寒。非若诸火,病自内作。所以气之病寒者,十无一二。
予味丹溪此言,不能不掩卷叹息。岂必气之病寒者十无一二耶?夫气本属阳,阳实者固
能热,阳虚者独不能寒乎?故经曰∶气实者,热也。气虚者,寒也。又经曰∶血气者,喜温
而恶寒,寒则泣不能流,温则消而去之,则其义有可知矣。且今人之气实与气虚者,孰为多
寡?则寒热又可知矣。然而何以证之?如心气虚则神有不明,肺气虚则治节有不行,脾气虚则
食饮不能健,肝气虚则魂怯而不宁,肾气虚则阳道衰而精少志屈,胃气虚则仓廪匮而并及诸
经,三焦虚则上中下俱失其职,命门虚则精气神总属无根。凡此者,何非气虚之类?气虚即
阳虚,阳虚则五内不暖而无寒生寒,所以多阳衰羸败之病。若必待寒气寒食而始为寒证,则
将置此辈于何地?夫病之所贵于医者,贵其能识生气,是诚医家最大关系,而丹溪全不之察
。故无怪其曰∶气有余便是火。而余反之曰∶气不足便是寒。使其闻余之说,尚不知以为然
否。
一、丹溪《格致余论》曰∶六气之中,湿热为病,十居八九。
据此说,湿热为病十居八九,则无怪乎寒凉之药,亦宜八九矣,此亦大谬之言也。夫阴
阳之道,本若权衡,寒往暑来,无胜不复。若偏热如此,则气候乱而天道乖矣。故轩辕帝曰
∶其德化政令之动静损益皆何如?岐伯曰∶夫德化政令灾变,不能相加也。胜复盛衰,不能
相多也。往来大小,不能相过也。用之升降,不能相无也。各从其动而复之耳。此气交变大
论之文,岂亦其不足信乎?
一、丹溪夏月伏阴论曰∶若于夏月火令之时,妄投温热,宁免实实虚虚之患乎?或曰∶
巳月纯阳,于理或通。五月一阴,六月二阴,非阴冷而何?答曰∶此阴之初动于地下也。四
阳浮于地上,燔灼焚燎,流金烁石,何阴冷之有?
据此一说,则夏月止宜寒凉矣。而何以帝曰∶服寒而反热,服热而反寒,其故何也?岐
伯曰∶治其旺气,是以反也。然则丹溪止知治旺气。而旺气有不可治者,何以不知也?矧春
夏之温热,秋冬有寒凉,此四时之主气也;而风寒暑湿火燥,此六周之客气也。故春夏有阴
寒之令,秋冬有温热之时,所谓主气不足,客气胜也。所谓必先岁气,无伐天和,亦此谓也
。岂丹溪止知有主气,而客气之循环胜复,又何以不知也?然此犹以气令言也。若人之血气
阴阳,本自不同,病之表里寒热,岂皆如一?设以夏月得阴证而忌用温热,冬月得阳证而忌
用寒凉,则其人能生乎?是丹溪止知时热宜凉,而舍时从证。又何以不知也?观其所论,止言
夏月忌温热,不言冬月忌寒凉,何其畏火之见,主火之言,一至于此。
一、丹溪《局方发挥》曰∶经云暴注下迫,皆属于热。又曰∶暴注属于火。又曰∶下痢
清白属于寒。夫热为君火之气,火为相火之气,寒为寒水之气,属火热者二,属水寒者一,
故泻痢一证。似乎属热者多,属寒者少。详玩《局方》专以热涩为用,若用于下痢清白而属
寒者,斯可矣。经所谓下迫者,即里急后重之谓也,其病属火。相火所为,其毒甚于热也,
投以涩热,非杀之而何?
据此说,以二火一水言泻痢之由,殊未当也。夫经言暴注下迫皆属于热者,谓暴泻如注
之下迫,非肠 下痢之谓也。观《太阴阳明论》曰∶阴受之则入五脏,下为飧泄,久为
肠。然肠 言久,岂同暴注而皆为热乎?且《内经》所言泻痢之证,寒者极多。
今于泄泻门详列可考,何丹溪俱不引证,而独引二火之说,亦勉强矣。及遍考《内经》,则
止有暴注下迫皆属于热一句,并无暴注属于火之文,即或以属火之年有言暴注者,然木金土
水之年皆有此证,又何以独言火也?盖其意专在火,故借引经文以证其说,而不知经言二火
者,本言六气之理也,岂以泻痢一证为二火乎?观之经曰∶长夏善病洞泄寒中,何不曰洞泄
热中,其义可知,而丹溪何不察也。夫以泻痢为火者,本出河间,而丹溪宗之,故变为此说
。戴原礼又宗丹溪,故云∶痢虽有赤白二色,终无寒热之分,通作湿热治。自此说相传,遂
致诸家方论,无不皆言湿热,而不知复有寒湿矣,其害孰甚。至若《局方》一书,虽云多用
热涩,然于实热新邪,岂云皆用此法。观其所载太平丸、戊己丸、香连丸、薷苓汤之类,岂
非以寒治热者耶?又若真人养脏汤、大已寒丸、胡椒理中汤之类,皆有可用之法,其中随证
酌宜,顾在用之者何如耳?岂《局方》专以热涩为用,而可斥其非耶。且是书之行,乃宋神
宗诏天下高医各以效方奏进而成者。此其中或过于粉饰者,料不能无,而真效之方必亦不少
。第在丹溪之言火多者,谓热药能杀人,而余察其为寒多者,则但见寒药之杀人耳。明者其
深察之。
一、丹溪曰∶痢赤属血,自小肠来;白属气,自大肠来,皆湿热为本。初得一二日间,
元气未虚,必推荡之,此通因通用之法。大承气汤、调胃承气汤。下后看其气病血病而用药
,气用参、术,血用四物。痢五日后不可下,脾胃气虚故也。壮实者亦可下。
据此说,以赤白言血气,而分属大肠小肠,其于五行之说则然。而于病情之真则凿矣。
盖小肠为心之腑,宜其主血,大肠为肺之腑,宜其主气。然水谷气化于小肠,岂小肠之非气
乎?或于粪前而见血,岂大肠之无血乎?观之经曰∶血者,神气也。此非赤化于气乎?又曰∶
白血出者死。此非白亦为血乎?盖白者赤者,无不关乎血气,但其来浅者白,而来深者则赤
也。故经曰∶阳络伤则血外溢,血外溢则衄血;阴络伤则血内溢,血内溢则后血。此自至理
,何其明显,而顾可以小肠大肠分血气哉!然此犹无碍,亦不必深为之辨也。至若初得一二
日间,元气未虚,必推荡之,为通因通用法,则此说不可概言矣。盖此证有不宜下者,有必
不可下者。岂以一二日间必可推荡耶?若病之可泻者,必其元气本强,积聚多实,则无论寒
邪热邪,但得一推,则邪从泻去,而气本无伤,故可泻也。使无此元气,无此胀实,则无可
言泻者矣。则强盛之人,随食随化,故饮食不易伤,泻痢不易犯,即有所犯,亦无不随病而
随愈也。其有易病者,必其易伤者也。易伤者,必其本弱者也。所以凡患泻痢而有久延难愈
者,必其弱者多,而强者少也。是以治宜推荡者,亦不过数十中之一二耳。且体弱之证,亦
有不同,有微弱者,有次弱者,有大弱者,此其形气脉息,病因证候,是实是虚,自可明辨
。凡见脾肾不足而致泻痢者,则始终皆不可下。若妄用之,则微者必甚,甚者必死,莫可解
救,此推荡之不可轻用也。诚见其致误者不少矣。即在丹溪亦曰∶余近年涉历,亦有大虚大
寒者,不可不知。此丹溪晚年之一隙耳。而亦知前言之过否。
一、丹溪痢疾门附录曰∶诸有积者,以肚热缠痛推之。诸有气者,以肚如蟹渤验之。究
其受病之源,决之对病之剂。大要以散风邪,行滞气,开胃脘为先。不可遽用肉豆蔻、诃子
、白术辈以补住寒邪。不可投米壳、龙骨辈以闭涩肠胃。邪得补而愈盛,故变证作,所以日
夕淹延而不已也。
据此散风邪,行滞气,开胃脘三法,亦不过言其大概,固未尽也。至若补住寒邪之说,
则大有不通,而且最易惑人,为害不浅。夫既受寒邪,即当辨其虚实,然实者必有实证,本
不宜补,不宜补而补之,则随补随甚,即显见也。又何待乎变证?若因脏气受伤者,则无非
虚证,即宜温补。盖温可以逐寒邪,补可以健脾肾,脾肾既健,寒邪既去,则无不速愈。何
反有补住之理?又何有变证之说?且温补之法,原不在米壳、龙骨之属。又岂止豆蔻、白术而
已乎。若执补住之说而禁用之,则必致虚者日虚,而变证百出矣。余所见者,惟寒凉变证之
害,不可胜纪,或近则旬日,远则累月经年,终于殒命而后已。未闻有以温补变证而日夕淹
延不已者。兹余年出古稀,涉历不少。凡遇人言,率多不分虚实,无不曰补住寒邪,无不曰
邪得补而愈盛。正以信之者多,所以害之者甚。因致抱疾之辈,宁受寒凉而死,不愿温补而
生。究其所由,实由乎此。嗟,嗟,一言关系,有如是乎!余切悲之。今但反其说曰∶以寒
遇寒,则留住寒邪,邪得寒而愈甚,理所必然。遭此害者多矣,因特表其义,谨以告诸惑者
。
又总原刘、朱二家之说,无非偏执言火。故但见经文有火字,则必引以为证。凡如前列
诸条,果亦有一言合经意者否?彼二子者既曰读经,何以罔顾上下文,而单扯一句,便可着
书妄言,岂谓后世之人都无目耶?抑举世可欺耶?抑性体之有未明耶?谬已甚矣。吾不得为之
解也。自二子之说行,而轩岐之受诬亦久矣。何也?以后人之遭毒于亡阳者,必谓轩岐之诲
之也。使轩岐再起而见之,能无 裂而发竖乎。此时医受病之源,实河间创之,而丹溪成之
。予为此论,盖一则为后人保生命,一则为轩岐正道统,一则为后生浅学,知识未广。凡初
见彼书者,无不信为经训,多致终生受误,害可胜言!欲清其流,必澄其源,故单采二家之
略,辨正于此,而有余未尽,诚难悉也。
卷之三道集传忠录(下)
论时医(三十,共三十一条)
属性:一、时医治病,但知察标,不知察本,且常以标本借口。曰∶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
。是岂知《内经》必求其本之意。故但见其所急在病,而全不知所急在命,此其孰可缓也?
孰当急也?孰为今日之当急,孰为明日之更当急也?缓急既不知,则每致彼此误认,尚何标本
为言乎!
一、中风证悉由内伤,本无外感。既无外感,必不可散。若过用治风等药,则轻者必重
,重者必速死。
一、伤寒关系全在虚实二字。实者易治,虚者难治。以其元气本虚,故邪不易解。若治
挟虚伤寒,不知托散,而但知攻邪,愈攻则愈虚,愈虚则无有不死。若甚虚者,即微补且无
益,而但以治标为主者必死。
一、伤寒阳经与阳证不同。阳经者,邪在表也;阳证者,热在里也。若内无实热脉候,
而以阳经作阳证,妄用寒凉治其火,因致外内合邪而不可解者必死。
一、痢疾之作,惟脾肾薄弱之人极易犯之。夫因热贪凉,致伤脏气,此人事之病,非天
时之病也。今之治痢者,止知治天时之热,不知治人事之寒何也?矧痢证多在秋深。斯时
也,炎暑既消,固不可执言热毒。秋凉日至,又何堪妄用寒凉?凡若此者,既不知人事,又
不知天时,失之远矣。害莫甚矣。当因予言而熟思之矣。
一、小儿血气未充,亦如苗萼之柔嫩。一或伤残,无不凋谢。故平时最宜培植,不可妄
行消导。其或果有食滞胀痛,则宜暂消。果有风寒发热,则宜暂散。果有实热痰火,则宜暂
清。此不得不治其标也。舍此之外,如无暴急标病,而时见青黄羸瘦,或腹膨微热,溏泄困
倦等证,则悉由脾肾不足,血气薄弱而然。而时医见此,无非曰食积痰火,而但知消导,尤
尚清凉,日消日剥,则元气日损,再逢他疾,则无能支矣。此幼科时俗之大病,有不可不察
者也。
一、小儿痘疹发热,此其正候。盖不热则毒不能透。凡其蒸热之力,即元气之力,故自
起至化,自收至靥,无不赖此热力为之主,是诚痘疹之用神,必不可少,亦不必疑者也。惟
是热甚而毒甚者,则不得不清火以解其毒。然必有内热真火脉证,方可治以清凉,此不过数
十中之一二耳。如无内热,而但有外热,此自痘家正候,必不可攻热以拔元气之力,以伤脾
肾之源。奈近代痘科全不知此,但见发热,则无论虚实,开口止知解毒,动手只知寒凉,多
致伤脾而饮食日减,及靥时泄泻而毙者,皆其类也。此误最多,不可不察。
一、痘疮不起,如毒盛而不可起者,此自不救之证,不必治也。若别无危证而痘不起者
,总由元气无力,但培气血,则无有不起。近见痘科凡逢此证,则多用毒药,如桑蚕、穿山
甲之类,逼而出之,见者以为奇效,而不知起发非由根本,元气为毒所残,发泄太过,内必
匮竭,以此误人,所当切省。
一、妇人经脉滞逆,或过期不至,总由冲任不足而然。若不培养血气,而止知通经逐瘀
,则血以日涸,而崩漏血枯等证,无所不至矣。
一、凡情欲致伤,多为吐血失血,及或时发热,此真阴受伤之病。若但知治火,而不知
治阴,则阴日消亡,而劳瘵反成矣。
一、痰证必有所因,是痰本不能生病,而皆因病生痰也。若止知治痰,而不知所以生痰
,则痰必愈甚,未有可消而去者也。
一、膨满总由脾胃,脾胃虽虚,未必即胀。若但知消导,则中气愈虚,而胀必日甚矣。
一、气滞隔塞,总属脾虚不运,故为留滞。若不养脾而但知破气,则气道日亏,而渐成噎
隔等病。
一、小水短赤,惟劳倦气虚及阴虚之人多有之。若以此类通作火治,而专用寒凉,则变
病有不可测矣。
一、脉虚证热,本非真火。若作热治,而肆用寒凉,则轻者必重,重者必死。
一、病本大虚而治以微补,药不及病,本无济益。若疑为误而改用消伐则死。
一、病有缓急,效有迟速。若以迟病而求速效,则未免易医,易医多则高明本少,庸浅
极多,少不胜多,事必败矣。
一、任医须择贤者,而于危急之际,尤不可苟。若彼宵小之辈,惟妄 已长,好翻人按
,不幸遇之,多致淆惑是非,生命所系不浅。
一、经曰∶人迎盛坚者伤于寒,气口坚盛者伤于食。此本以阳明太阴之脉分言表里,而
王叔和以左为人迎,右为气口,因致后人每以左脉辨外感,右脉辨内伤。岂左无内伤,而右
无外感乎?谬甚!谬甚!
一、经曰∶病生于内者,先治其阴,后治其阳,反者益甚。病生于阳者,先治其外,后
治其内,反者益甚。
一、病患善服药者,闻其气,尝其味,便可觉宜否之优劣,固无待入腹而始知也。独悯
乎无识无知者,但知见药服药,而不知药之为药;但知见医求医,而不知医之为医,亦可悲矣。
卷之三道集传忠录(下)
京师水火说(三十一)
属性:水火者,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