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体育电子书 > 755年中国盛衰之交 作者:吴蔚 >

第24章

755年中国盛衰之交 作者:吴蔚-第24章

小说: 755年中国盛衰之交 作者:吴蔚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官高力士:〃淫雨连绵不断,天下怎么会没有事呢?你不妨据实告诉我真实情况。〃高力士叹了口气,说道:〃自从陛下把朝政大权交给杨宰相后,赏罚无章,法令不行,以至阴阳失度,天灾人祸不断,天下怎么还能太平呢?群臣都不敢直言,我也只好不再多说什么了。〃玄宗听后默然无语。高力士表面上是不再多说什么了,潜台词是明显的。满朝文武,无人敢揭露杨国忠的劣行,偏偏高力士说出了实话。但玄宗太过宠爱杨贵妃,对杨国忠也就听之任之了。可见高力士确实得到唐玄宗的充分信任,也因此获得了令人畏服的权力,但没有依仗权势为非作歹。李岘与妻子独孤峻的墓志于2000年在西安出土,为唐代著名书法家徐浩所书。] 
               
        而那些死也不肯投降的名士则受到表彰。汲郡(今河南汲县)青岩山有个名叫甄济的隐士,因为操行高尚而名声在外。安禄山没有谋反之前,聘请甄济为采访使和掌书记。甄济感觉到安禄山有反叛之心,便假装中风,辞官回家。安禄山称帝后,念念不忘甄济,派心腹蔡希德带领两名刀斧手来召甄济,倘若甄济抗拒,便就地处死。结果甄济自己伸着脖子,等着刀斧手行刑。蔡希德颇为不忍,于是没有杀他,回去告诉安禄山说甄济患了重病。但即便如此,后来安庆绪即位后,也派人强行把甄济抬到洛阳。幸好一个多月后,广平王李俶就率军收复了洛阳。肃宗任命甄济为秘书郎,让他住在三司馆舍,令那些受叛军官爵的大臣对其列拜,以此来让那些人心中惭愧。 
          
        两京收复后,安史之乱进入另一个阶段,留守范阳的史思明逐渐替代安庆绪成为另一主角。安庆绪逃出洛阳后,惶惶不可终日,一路奔至邺郡(今河南安阳),才算安定下来。但其最得力的大将李归仁率领精兵曳落河及同罗、六州胡兵数万往范阳而去,沿途路过之处,大肆劫掠,人物无遗。留守范阳的史思明对此很是惊惧,先埋伏下精兵,再派人去招李归仁部,曳落河与六州胡兵都就此投降了史思明,只有同罗兵不肯听从,结果被史思明打败,财物被史思明夺走,剩余的同罗兵逃归其国,史思明一时实力大增。安庆绪畏惧史思明势力强大,派部将阿史那承庆和安守忠到范阳调遣史思明的军队。史思明心中不平,范阳节度判官耿仁智趁机对史思明说:〃你现在位高势重,别人不敢进言,我愿冒死进一言。你为安氏父子尽死力而战,是迫于其凶威。现在唐王朝中兴,天子仁圣,你如果能率所部归顺朝廷,必转祸为福。〃其裨将乌承玼也说:〃现在唐朝复兴,安庆绪朝不保夕,你何必为其卖命而死!如果归顺朝廷,以赎前罪,易于反掌。〃于是,史思明决意归顺唐朝。肃宗闻讯大喜,封史思明为归义王,继续担任范阳节度使,他的7个儿子都封了高官。 
          
        史思明投降唐朝后,河北郡县除安庆绪据相州外,其它州县都重新为唐所有。不过,史思明只是出于利益考虑,不愿受制于安庆绪,投降唐朝不过是权宜之计。半年后,史思明再次反叛,并与在邺城的安庆绪遥相呼应。唐大军包围邺城,安庆绪为了保命,不得不以出让皇位作为交换条件,向史思明求助。史思明利用唐军指挥不一的弱点,解了邺城之围,但叛军再一次发生内讧,史思明杀死安庆绪,留下儿子史朝义留守邺城,自己引兵北还,在范阳自称大燕皇帝,并且在半年以后重新攻陷洛阳。唐朝方面再度陷入被动局面。就在这个时候,叛军再度发生内讧,史朝义杀死其父史思明,代父自立。唐帝国此时已经是代宗执政,见叛军势力依然强大,便再次向回纥借兵。 
          
        宝应元年(762年)十月,唐与回纥联军开始进攻。史朝义与部下商议应对之策,部将阿史那承庆说:〃如果只是唐军来,我们应该拼力与其战,如果与回纥兵一起来,则兵锋不可抵挡,应退守河阳以避其锋。〃由此可见回纥兵的精锐确实在相当程度上震慑住了叛军,但史朝义没有听从。唐军到达洛阳北郊后,在横水列阵,叛军以数万人马应对,并立栅自守。唐将仆固怀恩在西原摆开阵势,派骁勇骑兵与回纥兵一道,从南山出栅东北,内外夹击,大败叛军。史朝义听说后,亲自率10万精兵来掠阵。叛军阵势严整,唐军几次冲杀,均巍然不动。唐将镇西节度使马璘说:〃事情危急。〃竟然单枪匹马地冲入敌阵,夺得叛军两面盾牌,左右突击。叛军阵势开始松动,唐军趁机进攻,叛军大败,之后一蹶不振,一败再败。史朝义北逃至范阳,遭到守军拒绝,走投无路,自缢而死。长达7年零三个月的安史之乱终于平息。 
          
        [马璘,岐州扶风(今陕西扶风)人。他出身将门,祖父马正会为右威卫将军,父亲马晟为右司御率府兵曹参军。不过,马璘自幼父母双亡,家道中落,他成了孤儿后,整天到处游荡,无所事事。20岁时,马璘偶然读到《马援传》,名将马援的事迹对他有很大的触动,尤其是读到〃大丈夫当死于边野,以马革裹尸而归〃一句时,马璘情不自禁慨叹道:〃岂使吾祖勋业坠于地乎!〃于是投军,在安西都护府(治龟兹都督府,在今新疆库车东郊皮朗旧城)效力。由于屡建奇功,累迁至左金吾卫将军同正。安史之乱后,马璘率3000精兵至凤翔护驾勤王。肃宗见马璘谈吐不凡,甚奇之,当即寄予厚望。后马璘因功出任镇西节度使。] 
                
        可叹的是,唐军收复洛阳后,回纥兵在城内大肆烧杀劫掠,死者多达数万人,大火几十日不熄。而唐军方面的朔方、神策军也认为东京、郑州、汴州、汝州都是叛军所据之地,也大肆虏掠,3个月才停。这些州县均被荡尽,士民不得不以纸为衣。 
          
        安史之乱无疑是唐朝历史中最重大的事件,它也被认为是唐王朝由盛到衰的转折点一个本来富饶、稳定和辽阔的集权帝国,经过安史之乱后,演变成一个斗争不休、不安全和分裂的国家。安史之乱甚至被认为是整个中国历史的一个大转折点,它不但对社会和经济造成了巨大的破坏,而且充当了强烈的催化剂,产生了严重和深远的后果。在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中,中原人民遭到了空前的浩劫,特别是北方经济受到很大破坏。〃洛阳四面数百里州县,皆为丘墟〃,出现了千里萧条、人烟断绝的惨景。尤其是肃宗、代宗为了早日平叛,均积极鼓励叛军自动投降,准许他们在原地任官,继续为唐朝效力,因此,最后唐朝廷平定叛乱实际是以妥协的方式来解决的。这种妥协的代价是高昂的,中央的力量被严重削弱了,方镇割据的局面初步形成。在节度使管辖的地区,唐朝廷既不能任免官吏、征收赋税,又不能调动军队。节度使的职位,或者父子相袭,或者部将相继。他们手握重兵,互相攻伐,对唐朝中央集权形成了严重的威胁。此后,唐帝国一直处在混乱多事和分裂割据的状态之中,皇室急剧衰微,再也没有振兴起来。在封建社会,皇室的命运与国家的命运密不可分,皇室的衰微就是国家的衰微。一个辉煌的时代终于结束了。 
          
        四 长恨歌     
        至德二年(757年)十月,距安禄山起兵叛乱两年后,唐军经过苦战,相继收复了长安和洛阳,唐肃宗李亨涕泪交加,立即派中使啖庭瑶持表入蜀奏报玄宗,并请太上皇玄宗从四川回长安。表中提到要让出皇位,请玄宗复位之类的话。 
          
        肃宗其实并不愿意如此,但身为人子,不得不如此。他心中忐忑不安,着实担心玄宗一旦回到京师,自己的皇位是否还能保住。在矛盾的心理下,他故意对心腹谋士李泌说:〃朕已遣使持表请太上皇回来,我应当让出皇帝位,又回东宫做太子。〃没想到李泌听了就问:〃表还能追回来吗?〃肃宗愕然,说:〃使者早已经去得远了。〃李泌当即说:〃太上皇一定不会回来。〃肃宗惊问其故,李泌说:〃理势自然。〃 
          
        肃宗当即明白,他们父子之间的猜忌已深,他越是说要让出皇位,反倒越是引起玄宗疑忌。他泣不成声地说:〃朕原先是真诚以帝位让于上皇,现在听了先生的话,才知其失。〃李泌便出主意说:〃现在请立刻为群臣贺表,说从马嵬请留,灵武即位,及今日成功,陛下都思恋上皇,请上皇速还京师以尽孝养,这样说就可以了。〃肃宗立即照办,再派使者奉群臣贺表入蜀。 
          
        果然,第一个使者啖庭瑶到成都后,玄宗看了表,很是不快,命人写了一道诰书给肃宗,其中说:〃给我剑南一道自奉足够了,不再回京师。〃肃宗读后忧惧,不知如何办才好。几日后,第二个使者兴高采烈地回来说:〃太上皇起初看到陛下请让帝位的表后,心中彷徨不食,想留蜀不归。及见群臣贺表,才高兴,命备食作乐,并下诰命定行日。〃肃宗大喜过望,从此更加看重李泌。 
          
        仅从这一件事,便可以看出玄宗与肃宗父子复杂而微妙的关系。     
        出蜀道时,玄宗对乐工张野狐说:〃此去剑门,乌啼花落,水绿青山,无非添朕悲悼妃子的愁绪。〃(《杨太真外传》)这妃子自然是指杨玉环了。到了斜口栈道的时候,霖雨连日。玄宗耳闻马铃声不断,勾起了往事。长于音律的玄宗在无限惆怅下,采其声为乐曲,命名〃雨霖铃〃,以悼念杨贵妃,寄托哀思。曲子悲怆低回,令人凄楚欲绝。事见王灼在他的《碧鸡漫志·卷五》中引《明皇杂录》及《杨贵妃外传》。 
          
        车驾进入剑门,仰望雄关险道,玄宗豪气忽生,无限感慨地说:〃自古到今,败亡者接踵相继,岂唯是德行的缘故。〃(《开元天宝遗事十种》)到了今天这个地步,玄宗仍然不认为是他自己的错误,而是天意的安排。 
            
        到达成都时,玄宗随行官署及军士只有1300人,宫女只有24人。一日,玄宗登临成都都督府雕楼,当日天气晴朗,阳光灿烂,玄宗心情舒畅,便对身边的随侍女伶说:〃你不是我梨园中的旧人么?随意唱一支曲给我听。〃女伶就依《水调歌》的曲式唱了一首《汾阴行》,其中几句说:〃千龄人事一朝空,四海为家此路穷。豪雄意气今何在,坛场宫馆尽蒿蓬。山川满目泪沾衣,富贵荣华能几时?不见只今汾水上,唯有年年秋雁飞!〃曲终,玄宗已流下眼泪,左右也无不感伤。玄宗问女伶:〃谁为此词?〃女伶答:〃李峤。〃玄宗说:〃真才子也!〃不欢而去。 
          
        十一月二十二日,玄宗到达凤翔。当时玄宗身边有护卫兵600余人,为了表示诚意,玄宗下令全部将武器送至郡库。肃宗则派了3000精锐骑兵前去护送玄宗。父子之间关系的微妙再一次得到表现。 
          
        到了咸阳望贤宫(今陕西咸阳东),玄宗与前来迎接的肃宗终于相见。肃宗还特意脱去了黄袍,穿上紫袍。劫后重逢,父子二人抱头痛哭,不能自胜。肃宗请求归政。玄宗也知道自己已经失去了人心,脸皮再厚,也不好意思再回到皇位上了。何况,眼前的儿子身边文臣武将如云,有了强大的势力和支持,再也不是以前那个畏自己如虎的太子了。当即长叹一声说:〃天数、人心皆归于汝,使朕得保养馀齿,汝之孝也!〃(《资治通鉴·卷二百二十》)意思是现在天数、人心均已归了肃宗,只要能使玄宗过上安稳的晚年,就是儿子的孝心。还要来黄袍,亲自为肃宗重新披上。肃宗自然顺水推舟应承了下来。然而,玄宗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只是他们父子最后的感情流露,安稳的晚年和儿子的孝心,他以后再也没有得到过。 
          
        一行人启程,玄宗上马,肃宗亲自执鞚。走了几步,玄宗就开始有了不祥的预感,他不敢再要儿子执缰。于是肃宗上马,为玄宗引道。玄宗颇为激动,说:〃我当了五十年天子,不知贵,今天看见我子为天子,才知贵。〃(《资治通鉴·卷二百二十》)左右人皆高呼万岁。回到长安后,玄宗从开远门入城至大明宫,临含元殿,慰问百姓。然后至长乐殿谢九庙主,失声恸哭。当天即移居兴庆宫。十二月二十一日,玄宗在宣政殿把传国玉玺交给了儿子肃宗,在兴庆宫正式开始了他的太上皇生活。 
          
        太上皇,辞书的解释是:皇帝的父亲,也叫太上皇帝,简称上皇。太上皇的称号源自于秦朝。秦王嬴政统一天下后,称始皇帝,追尊他的父亲秦庄襄王为太上皇。〃太上〃就是无上的意思,蕴有道家的意思,表明比皇帝还要尊贵。当时盛传嬴政是吕不韦的儿子。无论嬴政有没有相信过这种说法,他还是表现出帝王的狠毒和果断,大权在握后,立即罢了吕不韦的相位,随即迫之自杀。汉高祖刘邦即位后,专门搞了套皇帝的礼仪,目的是要确定皇帝至高无上的地位。每天清晨,群臣都要向刘邦行三跪九叩大礼。有一天上朝的时候,刘邦忽然发现自己年迈的父亲太公也跟着大臣向自己行礼。他慌忙走下宝座,扶起白发苍苍的父亲,立即颁旨封父亲为太上皇,免去每天的朝拜。当然,这个太上皇只是一个礼仪上的名称,除了名号,什么都没有。上面提到的两个太上皇,和后来的由皇帝转变成太上皇退居二线的情况完全不同。封建社会的最高统治者皇帝是实行世袭和终身制的。一个人一旦黄袍加身,就要做一生一世的皇帝。除非是被推翻,一般一定要等他驾崩之后,才允许由新皇帝接位。这就是〃天无二日,国无两君〃的道理。但也有少数例外,皇帝的身体还是好好的,就宣布退位,并成为所谓的太上皇。 
          
        延和元年(712年),也就是44年前,玄宗顺天应人地将父亲睿宗尊为太上皇。中书舍人贾曾为睿宗作传位册文,睿宗退居百福殿,〃高居无为〃,朝廷军国大政才真正转移到玄宗手里。而44年后,同样是中书舍人的贾至为玄宗作传位册文。极为巧合的是,贾至是贾曾的儿子。对此,玄宗不胜感慨,对贾至说:〃二朝盛典,出卿父子之手,可谓继美。〃(《新唐书·贾至传》)贾至听了,当即伏倒在地,泣不成声。 
              
        [贾至,字幼邻,洛阳人。贾至以文著称当时,甚受中唐古文作家独孤及、梁肃等推崇。贾至的传位册文写得典雅华瞻,在当时被誉为〃历历如西汉时文〃(李舟《独孤常州集序》)。贾至还写过一首《早朝大明宫》,全诗是:〃银烛朝天紫陌长,禁城春色晓苍苍。千条弱柳垂青琐,百啭流莺满建章。剑佩声随玉墀步,衣冠身惹御炉香。共沐恩波凤池里,朝朝染翰侍君王。〃在当时极为引人瞩目,杜甫、岑参、王维都曾作诗相和。贾至性格颇为刚直,当时富平县有个叫王去荣的人,因与县令有仇,竟然杀死了县令。按照律法,王去荣是死罪,但他却善于用炮,是个难得的军事人才,于是肃宗特下敕免其死罪,让他以白衣使的身份到陕郡唐军中效力。敕书该由贾至拟写,贾至却坚持不肯下敕,上表说:〃《周易》说:臣杀其君,子杀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果放纵去荣这样做,可谓生渐。〃坚决要求将王去荣处死。肃宗无奈,只好命百官廷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