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准则+中文版+-第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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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号…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定义的保险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
但本准则应运用于嵌在保险合同中的衍生工具(见第
22至
26段);
(5)报告企业发行的权益工具,包括划为报告企业股东权益的期权、认股权证和其他金
融工具(但是,这些金融工具的持有者应将本准则运用于这些金融工具);
(6)要求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到期款项时代行支付的金融担保合同,包括信用证(《国际
会计准则第
37号…准备、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为确认和计量金融担保、保证义务和其他类
似工具提供了指南)。但是,须按特定利证券价格、商品价格、信用等级、汇率、价格或利率
指数、或其他变量的变动进行支付的金融担保合同,应遵循本准则的规定。而且,本准则要
求确认由于第
35至
65段设立的终止确认准则而发生或保留的金融担保。
(7)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合同(见《国际会计准则第
22号…企业合并》第
65至
76段);
运应则准本,但)段2第见(同合的支付行量进变物实其他理或地、候气根据求要)8(
用于嵌在这类合同中的其他类型的衍生工具(见
22至
26段)。
2.要求根据气候、地理或其他实物变量进行支付的合同,通常用作保单。(基于气候变
量的合同有时称作天气衍生工具。)在这处情况下,支付的金额根据企业遭受失计算。按本准
则第
1段(4),保险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排除在本准则范围之外。理事会认为,根据这类合
同中的某些合同支付的款项与企业的损失不相关。尽管理事会考虑过将这类衍生工具纳入本
准则范围,但还是认为,给出能区分“保险型”和“衍生型”合同的可操作定义,需作进一
步研究。
不改变与下列各项有关的要求:
(1)母公司按《国际会计准则第
27号…合并报表和在子公司投资的会计》第
29段至
31
段的规定,在其单独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的投资的核算;
(2)投资者按《国际会计准则第
28号…在联营企业的投资》第
12至
15段的规定,在其
单独财务报表中对联营实体的投资的核算;
(3)合营者按《国际会计准则第
31号;在合营中权益的财务报告》第
35段和第
42段的
规定,在合营者或投资者单独财务报表中对合营企业的投资的核算。
(4)按《国际会计准则第
26号…退休福利计划的会计和报告》核算的雇员福利计划。
4.有时,企业投资于其他企业的权益证券(称作“战略投资”),目的在于与被投资企业
。算结割交通过预期)3(
建立或保持长期经营关系。投资企业应运用《国际会计准则第
28号…在联营企业的投资》,以
确定因为投资者对联营企业有重大影响而对这项投资运用权益法是否恰当。类似地,投资者
应运用《国际会计准则第
31号…在合营中权益的财务报告》,以确定对这项投资运用比例合并
法或权益法是否恰当。如果权益法和比例合并法均不恰当,则企业应将本准则运用于这项战
略投资。
5.本准则应运用于保险公司中除保险合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按第
1段(4)予以排除)
以外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正在进行一项有关保险合同会计的项目。
该项目将涉及保险合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有关嵌在保险合同中的金融工具的指南,见第
22
至
26段。
6.本准则应运用于允许合同各方用现金或其他金融工具结算的商品合同。但具有以下特
征的商品合同不包括在内:
(1)签订并继续满足企业预期购买、出售或使用要求;
(2)在其开始时被指定为了该目的(即购买、出售或使用);
7.如果企业签订的实际上是按净额结算的抵销合同,则不能认为这些合同是满足企业预
期购买、出售或使用要求而签订的。
定义
引自国际会计准则第
32号的定义
8.本准则所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国际会计准则第
32号…金融工具:列报和披露》中
的规定的含义:
金融工具,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另一个企业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资产,指下列资产:
(1)现金;
(2)从另一个企业收取现金或另一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
(3)在潜在有利的条件下,与另一个企业交换金融工具的合同权利;
(4)另一个企业的权益工具。
金融负债,指属于下列合同义务的负债:
(1)向另一个企业交付现金或另一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1)向另一个企业交付现金或另一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第
11段)。
公允价值,指熟悉情况并自愿的双方,在公平交易的基础上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结算的
金额。
9.针对以上定义,《国际会计准则第
32号;金融工具…列报和披露》指出,术语“企业”
包括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和政府机构。
增加的定义
10.本准则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以下特征的金融工具:
衍生工具的定义
衍生工具,指具有以下特征的金融工具;
(1)其价值随特定利率、证券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或利率指数、信用等级或信
用指数、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
(2)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条件变动具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相比,要求
较少的净投资;
(3)在未来日期结算
四类金融资产的定义
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指主要为从价格或交易商保证金的短期波动中获
利,而购置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一项金融资产不论因何种原因购置,如果它属于
投资组合的组成部分,且有证据说明最近该组合可实际获得短期收益,则该金融资产应归类
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见第
21段)。对于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除非它们被指
定且是有效的套期工具,否则应认为是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见第
18段有
关为交易而持有的负债的例子)。
持有至到期的投资,指具有固定或确定金额和固定期限,企业明确打算并能够持有至到
期的金融资产(见第
80至
92段)。企业发起的贷款和应收款项不包括在内。
企业发起的贷款和应收贷款,指企业直接向债务人提供资金、商品或劳务所形成的金融
资产。但打算立即或在短期内就转让的贷款和应收款项不包括在内,而应划为为交易而持有
的金融资产。在本准则中,企业发起的贷款和应收款项不应包括在持有至到期的投资内,而
应单独地归为一类(见第
19至
20段)。
项;款收应和贷款起的发企业)1:(资产融金的类三下以于属不指资产,融金的供出售可
。)段21第见(资产融金的而持有交易)为3;(资投的期到至)持有2(
与确认和计量有关的定义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指初始确认时用以计量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金额经
以下调整后的余额:(1)减去偿还的本金;(2)加或减初始确认额与到期金额之差额的累积
摊销额;(3)减因资产减值或资产不能收回而减记载的价值(直接或通过备抵账户)。
实际利率法,指用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摊销额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
指将从现在开始至到期日或下一个以市场为基础的重新定价日预期会发生的未来现金支付
额,精确地折现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当前账面净值所运用的利率。这项计算应包括合同
各方之间的支付或收到的各项费用和百分点。实际利率有时被称作是至到期日或下一个重新
定价日的平均收益率,是该期间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内含收益率(见《国际会计准则第
18
号…收入》第
31段和《国际会计准则第
32号…金融工具:列报和披露》第
61段)。
交易费用,指可直接归属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购置的新增费用(见第
17段)。
确定承诺,指在确定的未来某日或某几日以确定价格交换确定数量资源的、具有约束力
的协议。
资产的控制,指获得该资产创造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权力。
终止确认,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或它们的某部分从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剔除。
与套期有关的定义
套期,从会计的角度看,指指定一项或多项套期工具,使其公允价值变动能全部或部分
抵销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被套期项目,指具有以下特征的资产、负债、确定承诺或预期未来交易:(1)使企业面
临公允价值变动或未来现金流量变动风险;(2)在套期会计中,被指定为被套期对象(见第
127至
135段有关被套期项目定义的说明)。
套期工具,(在套期会计中)指被指定的衍生工具或(在有限的情况下)另外的金融资产
或负债,其公允价值变动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指定的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或现金
流量变动(见第
122至
126段有关套期工具定义的说明)。根据本准则,在套期会计中,只有
对外汇汇率变动风险进行套期时,非衍生金融资产或负债才可以被指定为套期工具。
套期有效性,指通过套期工具抵销可归属于被套期风险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所能
达到的程度(见第
146至
152段)。
其他定义
证券化,指金融资产转化为证券的过程。
回购协议,指将金融资产转让给另一方以换取现金或其他对价,并对等地承担在未来日
期按所收现金或其他对价及利息回购该项金融资产的义务的协议。
定义的详细说明
权益工具
11.企业可能有可以通过交付金融资产或自身的权益证券来结算的合同义务。在这各情
况下,如果结算该义务所需权益工具的数量,随着其公允价值的变动而变化,以致于交付的
权益证券的公允价值总额总是与该合同义务的金额相等,则说明该义务的承担风者没有经受
权益证券价格波动引起的利得或损失风险。这种义务应作为企业的金融负债,因而属于本准
则规范的范围(按第
1段(5))。
12.企业可能有远期、期权或其他衍生工具,其价值随企业自身的权益主送的市场价格
以外的因素的变动而变动,但企业可以选择或被要求用其自身的权益证券结算。在这种民政
部下,企业应将这些工具核算为衍生工具,而不是权益工具,原因在于这各工具的价值与企
业的权益变动无关。
衍生工具
13.衍生工具的典型例子是期货合同、远期合同、掉期合同和期权合同。衍生工具通常
有名义金额,它指货币金额、股份数量、重量或体积单位数量,或在合同中规定的其他单位
的数量。但是,衍生工具不要求持有者或签发方在合同开始时投入或收取名义金额。不过,
由于某些与名义金额无关的未来事项,衍生工具可能要求作固定支付。比如,如果六月期伦
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增加
100基点(basis points ;指利率计算基点,一基点为
1%的
1%;译注),
合同可能要求支付固定金额
1000。在这个例子中,没有规定名义金额。
14.对于买入或卖出非金融资产或负债的承诺,如果报告企业打算在企业经营过程中通
过实物交割进行结算,同时又不能通过与对方协商或签订抵销合同进行净额结算,则其不应
作为衍生工具而应作为待执行合同。净额结算指基于公允价值的变动进行现金支付。
15.衍生工具的一项明确条件是,相对于对市场条件具有类似反应的其他合同,它要求
很少的初始净投资。期权合同符合衍生工具定义,因为期权价格大大小于为获得与期权相关
的潜在金融工具所要求的投资。
16.如果企业订立合同购买金融资产,且合同条件明确应在按所涉及市场的规则或惯例
通常要求的时间内交付该资产(有时称为“正常方式”合同),则交易日和结算日之间的固定
价格承诺是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远期合同。本准则对这种正常方式合同规定了特别的会计处
理方法(见第
30至
34段)。
和构机管监)2;(金佣费和续手的商销、经问顾、商理代给支付)1(包括费用交易.17
证交所征收的款项;(
3)证券交易税。交易费用不包括债券溢价或折价、筹款费用和内部管
理费用或持有成本的摊销。
即(方卖头空付交)2;(负债生衍的具工期套于属不)1:(包括的负债而持有交易为.18
卖出尚未拥有的证券的企业)所借证券的义务。一项负债用于为交易活动筹措资金,不说明
该负债是为交易而持有的负债。
企业发起的贷款和应收款项
19.对于因参与另一借出方的贷款所形成的贷款如果企业在该借出方发起贷款的当日就
提供了资金,则所取得的贷款属于企业发起的贷款。但是,获得在一组贷款或应收款项中的
权益(比如,与证券化联系在一起)是购买行为而不是“发起”行为。因为企业没有直接提
供货币、商品、劳务给予潜在的债务人,也没有在潜在贷款或应收款项发起日,通过与其他
借出方共同参与的贷款获得其权益。本质上是购买以前发起的贷款的交易,不是企业发起的
贷款。例如,对未合并的特定目的实体的贷款。其中,特定目的实体是为融资来购买其他实
体发起的贷款而设立的实体。对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贷款如果被购买企业对其作了类似分类,
则该贷款应认为是由购买企业发起的。这种贷款应在购买时,按《国际会计准则第
22号…企
业合并》的规定进行计量。通过辛迪加贷款取得的贷款是发起的贷款,因为各借出方参与了
该贷款的发起,直接为债务为提供了资金。
20.由企业购入而非发起的贷款和应收款项,应适当地归类为持有至到期、可供出售或
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21.如果金融资产不能适当地归为三种其他类型的金融资产(即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
产、持有至到期的金融资产、企业发起的贷款和应收款项),则其应归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如果一项金融资产属于同类资产组合的组成部分,且对该资产组合存在某种交易方式,使企
业从价格或交易商保证金的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则该项金融资产应归类为为交易而持有的
金融资产。
嵌入衍生工具
22.有时,一项衍生工具可能是包括该衍生工具和主合同在内的混合(组合)金融工具
的组成部分。结果,组合工具的部分现金流量,以类似于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的变动方式变
动。这种衍生工具有时称作“嵌入衍生工具”。嵌入衍生工具使得本由该合同要求的现金流量
的一部分事全部根据特定的利率、证券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或利率指数,或其他变
量等进行修改。
23.嵌入衍生工具在符合以正月条件时,应与主合同分开,并根据本准则的规定作为衍
生工具核算;
(1)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没有密切关系;
(2)与嵌入衍生工具的条款相同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3)混合(组合)工具不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也不计入净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