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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古罗马]塔西佗阿古利可拉传+日耳-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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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气激昂,足以慑敌;如果呼啸声杂乱,就表示士气不振、惊慌失措。对他们说来,与其说这是一种呼声的协调,毋宁说是一种心的共鸣;他们力求发出一种粗暴的音量,发出一种狂吼。他们将盾举至唇边,使呼啸声的音调可因回响而更加宏亮。

'8'
塔西佗时,罗马人对日耳曼人的宗教信仰不甚了然,往往将日耳曼人的神和罗马人的神混为一谈。日耳曼人所信奉的多纳神(Donas),或名多尔神(Tor),与罗马的赫尔丘力士相似,塔西佗或即指此而言。

'9' “拔力吐”或作“拔底吐”(baditus)。

    4
又按照某些人的意见:乌利克塞斯(Ulixes)在他那长期的、傅奇性的漫游中,曾被逐到这片大洋上,因而也到过日耳曼尼亚的境域。据他们说,位于莱因河岸而迄今还有着居民的阿喜布尔基乌姆城(Asciburgium)'10'即为乌利克塞斯所建,并且是由他赐名的;而他们又说在该处曾经发现这一个祭乌利克塞斯的祭坛'11',乌利克塞斯和他父亲赖尔特斯(Laertes)的名字并排刻在上面。在日耳曼尼亚和瑞提亚之间的边界上,还发现了一些刻着希腊字母的碑碣。我既不想证实、也不想反驳这些说法;至于这些说法中有多少是可以相信的,那每一个人都可以随自己性之所好来作决定了。

'10' 阿喜布尔基乌姆城位于莱因河西岸,相当于今之阿斯堡(Asburg) 。

'11' 此处拉丁原文为”aramquinetiamUlixiconsecratam”,“Ulixi”
为“与格”,故应译作“祭乌利克塞斯的祭坛”。哈氏英译本译作“dedicatedbyUlysses”(乌利克塞斯所建的祭坛),恐与原意不合,今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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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同意把日耳曼尼亚的居民视为世界上一种未曾和异族通婚因而保持自己纯净的血统的种族,视为一种特殊的、纯粹的、除了自己而外和其他种人毫无相似之处的人。因此,虽然他们人数极多,而体格则完全一样:他们都有着凶暴的蓝眼睛、金黄色的头发、高大的身躯;他们只有突然冲动的勇猛而不耐心于操劳和艰苦的工作,也决不习惯于忍受燥渴和炎热;由于气候和土壤的缘故,他们对于寒冷和饥饿倒能安之若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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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块地面虽然也有着种种不同的形状,但整个说来是一片密树参天、泥泞满地的地区,而靠高卢的一边,雨暴尤严;靠诺利古姆(Noricum)和潘诺尼亚的一边,风势特劲。这一带地方谷物颇丰,而不宜于果树;这儿的禽畜繁殖,但多半不甚肥硕。就是当地的牛类也不如寻常牛类的美观,共额部不够方阔。日耳曼人多以畜群的多寡相夸耀,这乃是他们所钟爱的唯一财富。诸神不曾将金银赐给他们,究竟是出于诸神的垂怜还是降怒呢,这倒很难说了。我并非断言日耳曼尼亚没有金矿或者银矿:因为,谁曾在那里勘查过呢?但无论如何,他们是不像他们的邻居那样汲汲于想占有和使用金银的。在他们那儿也可以看到一些银瓶,那是送给他们君长的礼物,但他们并不把银瓶看得比陶器更为珍贵。不过,住在帝国边境上的那些部落,由于通商的缘故,比较重视金银,并且能够辨认和储蓄我们货币中的某些钱币;至于住在内部的那些钱币;落则仍然保持着淳朴的以物易物的古风。对于使用钱币交易的部落而言,旧币最为通行,而铸有两马驾车图的锯边旧币尤为他们所喜好。他们重视银子甚于金子,并非他们对于二者的质量有所厚薄,不过是因为那些购买低廉的一般用品的人觉得使用银子较为方便而已。

在他们那儿,铁也是很少的,这从他们兵器的形式上可以看出来。他们没有制和长枪,都使用一种短矛,他们称这种短矛为“夫拉矛”(framea),它带有一个狭而尖的铁头,非常轻便,因此,不论在短兵交接或长距离交战时,这种武器都能适用。骑兵的装备就是一支夫拉矛和一面盾牌;步兵除此以外还有一束可供投掷的标枪。步兵每人带着不少的标枪,赤裸着,或顶多披上一件轻便的外衣,将标枪投掷得极远极远。日耳曼人从不讲究衣着的装饰,对于他们的盾,也仅仅涂上自己所喜欢的颜色而已。他们没有护胸甲,也很少见到戴着金属或兽皮制的头盔的人。他们的马匹既不美丽,又不善于奔驰;他们也不像我们那样训练驰骋盘旋的骑术,他们只知道纵马向前或向右拐一个直弯。不过他们将队伍排置得非常紧密,所以在拐弯时不会有一个人掉队。一般说来,他们的步兵较强,所以步兵总和骑兵配合作战。从全体壮丁中挑选出来的矫捷的步兵列在最前排,他们都是很适宜于配合骑兵作战的。步兵的数额是固定的:每部出一百人,因此他们被称为“佰”,这本是一个数字,后来倒成了一个名号和光荣的头街了。他们的阵式列成楔形;在交锋时,往往退却一下,而替再度向前进攻作势,这被视为一种战术,而不是怯懦。在搏斗正酣、胜负未分的时候,他们也要将战死者的尸体运回。丢掉了自己的盾是一件奇辱大耻的罪行,犯了这种罪的人不许参加宗教仪式,也不能出席大会。许多在战争中苟全性命的人,都以绞首来结束他那不名誉的生命。

    7
他们的国王是按照出身推举的,而选拔将军则以勇力为标准。国王的权力并不是无限的,他不能一意孤行,将军们也不是以命令来驾驭士兵,而是以身作则地统率着士兵,他们借作战的勇敢和身先士卒的精神来博取战士们的拥戴。但此外如死刑、囚禁、甚至鞭笞等种种事务都只有祭司们才能执掌,因为他们并不把这些视为刑罚或是将军的军令;在他们的想像中,有一位神祗常在战时伴随着他们,而这些都应当是这位神祗所降的责罚。他们从树丛中将他们所崇奉的图腾标帜取出来伴同作战。他们的军阵的编制并非临时随意排列,而是按照各个家庭和血缘关系编制的,最足从激发他们勇气的一个原因也就在于此:因为,站在自己身旁的就是自己最亲爱的人,他们可以听到妇孺的悲号声:这里有着每个男子心目中所最重视的旁观者;这里有着他们所急于想博得的赞誉:他们把自己的创伤带到母亲和妻子们面前,而她们也毫不畏惧地要求看一看和数一数那些伤口:她们管理战士的饮食和给他们以鼓励。

    8
在传说中,有许多次已经溃败或将要溃败的战役都被一些妇女们挽救过来了。这些妇女们不断地祈祷着,并且袒露着胸脯,这样便使男子们俨然感到她们之将被奴役,而妇女之被奴役乃是他们所最痛心的事。正因为这样,如果从这些部落中获得出身高贵的少女作为人质的话,更可以使他们矢忠不贰。不仅此也,他们还感到妇女身上有一种神秘的和能够预知未来的力量:他们从不轻视妇女:和她们商量事务,尊重她们的意见。在魏斯巴兴的时代,我们见到魏勒妲(Veleda)'12'曾被许多人长期奉为神明。早些时候,他们还曾尊崇过奥累尼雅(Aurinia)和其他许多妇女,但是,既没有谄媚奉承的态度,也不是为了任意捏造神祗'13'。

'12'
魏勒妲为日耳曼人中卜茹克特累人的一位女祭司。她曾鼓动巴达威人于公元69至70年进行反罗马的骚动,78年,她被罗马所俘。住在日耳曼尼亚中部的一些部落把她奉为神明。(参看第29、33节)

'13'
罗马帝国时期,从东方傅来一种将皇帝尊为神抵的宗教习惯,元老院往往宣布皇帝为神,许多庙宇中都供着皇帝的神像。塔西伦此处即讽刺这种风俗。

    9
麦叩利(Mercurius)'14'是他们最尊崇的神,甚至在某些特定的日子里,杀人来祭他也不为非法。对于赫尔丘力士和马斯(Mars)'15'则从比较合法的牺牲品'16'来奉祀他们。有一些斯维比人也祭祀伊昔斯(Isis)'17'。我找不出这个外来信仰的原因和来源,但从那像帆船似的标帜看来,可以推断这种崇奉仪式是外来的。此外,日耳曼人认为把诸神围在墙垣之中或将诸神塑成人的形像都是亵渎神明的行为。他们将森木丛林献给神祗。他们所称诸神的名称都是不可理解的,只有他们在虚心敬奉之中才能领悟其意义。

'14'塔西僧大约以日耳曼人所信奉之吴盾神(Woden)——又名奥丁神(O…din)——当作罗马神中之麦叩利。

'15'
塔西佗大约以日耳曼人所幸之战神狄武(Tiu)——又名狄尔(Tyr)——当作罗马神中之马斯。

'16' 合法的牺牲品指不用人作牺牲而言,主要的指牛。

'17' 伊昔所为古代埃及人所信奉之女神。

    10
他们对于卜筮的重视不在其他种族之下。筮的方法是非常简单的:先从核桃树上折下一条树枝,将树枝折成许多签,上面各标以不同的符号,然后胡乱地散布在一块白布上。如果所问的是公事,则由祭司主持;如果所问的是私事,则由一家之父主持。主持者先向诸神祈祷,然后两眼朝天,将签抽出,这样连抽三次,再按照签上预先标好的符号求得占解:如所得的象为“不从”,则当日不得再就该事往下追卜;如所得的象为“从”,则还需要用卜的方法来问事。在日耳曼人中也流行着根据鸟的鸣声和飞翔来占卜的方法。但他们所特有的占卜方法是从马的身上看出一种征兆。在他们献给神祗的丛林中饲养着一些白马,这些白马不从事普通的工作;它们被系在一辆神车之上,由祭司、国王或酋帅们伴随着,他们倾听着这些白马的嘶鸣和鼻息之声。不仅对于他们的君民们,就是对于祭司而言,也没有比这种占卜的方法更可信的了。祭司们只算是诸神的仆役,而这些马却被视为神祗的信使。在重要战役之前,他们另有一种预占胜负的方法。那就是设法从敌族中捉拿一个俘虏,使他和本族中挑出来的一名勇士搏斗,各人使用本族的兵器。从这二人的胜负来看出战争的预兆。

    11
日耳曼人中,小事由酋帅们商议;大事别由全部落议决。人民虽有最后决议之权,而事务仍然先由酋帅们彼此商讨。会议的同期是固定的,或在新月初上的时候,或在月盈的时候;因为他们相信在这个时候处理事务最吉利了;但若有紧急事务则不在此例。他们对时间的计算,不以日而从夜;他们的政令也是按夜颁布的。他们认为夜在昼前。当召集会议时,他们不能立刻集合,而需要餐两三天的时间才能召集,这倒是他们自由自在的一个缺点了。在聚合了相当多的人以后,会议便开始,大家都带着武器就坐。祭司们宣布肃静,在这时候,他们有维持秩序的权力。于是在国王或酋帅们之中,或以年龄、或以出身、或以战争中的声望、或以口才为标准,推选一个人出来讲话,人们倾听着他,倒并非因为他有命令的权力,而是因为他有说服的作用。如果人们不满意他的意见,就报之以啧啧的叹息声;如果大家很满意他的意见,就挥舞着他们的矛:这种用武器来表示同意的方式,乃是最尊敬的赞同方式。

    12
在这种会议中,也提出控诉或宣判死刑。刑罚的方式取决于罪行的性质。叛逆犯和逃亡犯则吊死在树上;怯敌者、厌战者和犯极丑恶之秽行者,则用树枝编成的因笼套住而投入沼泽的泥淖中。他们认为这样分别处罚,是表示对于犯罪的行为,应当明正典刑,悬尸示众;而对于可耻的丑行,却应当秘而不宣'18'。轻罪也有着各种规定的刑罚:被判定有罪者应出马或牛若干匹作为罚金。罚金的一半归国王或国家所有,其另一半则归受害人或其亲属所有。他们还在这种会议上选举一些长官,到各部落和村庄里处理诉讼事件:每一个长官都有一百名陪审者,他们是由人民中选出来作为他的顾问的。

'18'
这里塔西佗所谓“犯罪的行为”是就法律观念而言,指的就是前面的叛逆和逃亡;所谓“可耻的丑行”是就社会道德观念而言,指的就是前面的怯敌、厌战和秽行:二者是分别言之的。因为前者是犯法的,所以吊死在树上,用以表示明正典刑;后者是丑恶的行为,但并不构成罪案,所以投入沼泽之中,不作公开的处分:塔西伦的意思是这样的,但原文稍嫌晦涩,故加以解说。

    13
他们无论在办理公事或私事时,兵器总不离手。但是,只有在国家认可某人有使用兵器的资格以后,他才能持有兵器。当一个人到达能使用兵器的年龄,就在大会上由一位酋帅、或本人的父亲或亲属给这个青年装备一面盾和一支矛;这就犹如罗马青年以著拖袈为平生第一次喜庆一样。在此从前,他还是家庭中的一员;此后他开始成为国家的一员了。有些人因为出身高贵,或因祖上有卓越的军功,在尚未成年以前即可荣膺酋帅之任;这佯的少年,居然也厕身在年富力强、阅历深厚的成年人之间。他们是不以作侍从为耻的。侍从之中自有等级及之别,这得由他们所随从的主人来庆定:侍从们为了决定谁应是第一名侍从的问题而引起激烈的竞争;酋师们为了决定谁应有最多额和最勇敢的侍从也有竞争。经常为一群挑选出来的青年所坏绕,这既是一种荣耀,也是一种力量;在安宁无事的时候,既可以显示威仪,在临阵交锋之陈,又可以防护左右。一个酋帅如果能罗致为数很多而且孔武有力的侍从,那他不仅在本部落中,并且在邻近的部落中都会享有盛名;像这样的酋帅会受到外族派来的使臣的称誉,会受到馈赠之荣,而仅凭他的威名就足以慑服敌人。

    14
在战场上,酋帅的勇敢不如他人,是他的耻辱;侍从们的勇敢不如酋帅,也是他们的耻辱。假使自己的酋帅战死,而自己却从战场上生还,这就是毕生的羞辱了。保卫酋帅,甚至将自己的军功献归酋帅的名下,这才是精忠的表现。酋帅们为胜利而战斗;侍从们则为酋帅而战斗。如果他们的本土长年安静无事,那末很多高贵的青年就要自顾地去找寻那些正在发生战争的部落;一则因为他们的天性好动而恶静;再则因为他们在危难之中容易博得声誉;三则因为只有在于戈扰攘之中才能维持人数众多的侍从。侍从从慷慨的酋帅那儿可以得到战马和无比锋利的长矛。筵席饮宴是他们唯一的报酬,饮食虽然粗陋,但供设却甚为丰富。这些恩典的财源都是从战争和劫掠中得来的。要想劝他们像向敌人挑战和赢得创伤那样地去耕种土地和等待一年的收成,那是很困难的。而且,他们还觉得:可以用流血的方式获取的东面,如果风流汗的方式得之,未免太文弱无能了。

    15
当他们不打仗的时候,很多的时光是消磨在狩猎上面,而更多的时光是无所事事,整天地吃喝睡觉,最勇敢善战的武士们现在却什么事也不作,把一切生计家务都委给家中的妇女和老弱掌管。他们自己却沉溺于怠惰之中,他们有着极矛盾的性情:既贪于安逸,又不耐于宁静。按照他们国内的习俗,每人自愿地将自己的牛群或谷物的一部分献给酋帅,这是作为礼物收下的,但也满足了酋帅们的需要。酋帅们特别喜欢接受邻近部落的馈赠,这些馈赠不仅有个人送来的,还有全体部落送来的:礼品之中有精选的良马、厚重的盔甲、马饰及项链等物。现在他们还从我们这儿学会了接受钱币。

    16
大家知道,日耳曼人中,没有一个部落是居住在城郭内的,就是个别的住宅也不容许彼此毗连。他们零星散落地逐水泉、草地或树林而居。他们的材落和我们这种屋舍栉比的村落形式不一样;他们在每座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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