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伦·霍妮_自我的挣扎-第1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使他感到惊慌,因为他觉得他应该能够克服所有的这些障碍。然而在此种情况下他仅能在二者中选其一。第一,他要认识对自己的那些要求乃是幻想的。第二,他激昂地要求他的生活情况必需如此地被改变,而后方可不必面对“失败”。在激动下,他选择了第二条路,然而很明显地第一条路才是治疗的工作。
了解了如果病人认识那些无法实现的“应该”,可能会产生兴奋的要求此一情况,这在治疗上将是相当重要的。因为这些要求可产生甚难控制的激动情况,就理论而言它也是重要的,它帮助我们更了解许多要求所具有的紧急性,同时它也有力地提示病人已感觉到要符合他的“应该”之紧急性。
最后,要是连模糊地认识无法──或即将不能──满足“应该”,都会产生极端的失望,则亟需一内在的需求以避免此种认识。我们已经知道,心理症患者用以避免此种认识的一种方法,那就是在想像中去完成他们“应该”。(用某些方法我应该能变为或能做──因此,我现在才能够成为这个样子,或这样做。)现在我们更可了解这种似乎巧妙伶俐的逃避真实之道,事实上乃由于面对“他没有而且不能满足他内心的指使”的潜伏恐惧所决定。因此在第一章中我们才提出了争论点的说明,想像乃是心理症的需要之帮佣。
在许多潜意识的自欺方法中,此地我仅提出两项,因为他们具有最基本的意义。其一,降低自我知觉的敏感度,有时狡猾的心理症患者,也许会维持他自己情感、思想或行为的固执知觉,甚至于在分析中,他可能用“现在我并不知道那”或“我并不如此以为”而中断了更进一步的讨论。这里所要提的另一种潜意识的诡计,乃是大多数心理症患者的特点──认为自己只是一种反应物,这比责备他人更为严重,这等于是在潜意识内他们将自己的“应该”否定掉,于是他们觉得生活的情势就像是在接受外界一序列的推拉一样。换句话说,“应该”本身已被外移了。
用更普通的话来总论:任何蒙受暴政的人,必求助于那些能阻遏暴政的工具。他被迫变得言行不一,在外在的暴行之下(本质上是潜意识的),一连串的欺骗行为可以变成潜意识的自欺藉口。
所有的这些方法避免了自恨的汹涌澎湃,因此他们具有很大的主观价值,但这却会导致“真实感”的损伤;譬如,他们确确实实地促成了“脱离自我”而且形成了自负系统的独立作业。
因此,对自我的要求在心理症的结构中担当了极重要的地位,它们构成了个人为实现理想形象的企图。它们利用两种有效的方法,而增加他与自我的脱离:藉着强迫自己去曲解他自发的情感与信仰;以及藉着蕴酿广泛的潜意识欺骗行为等此二方法。它们也被自恨决定;而最后,当他认出了他无法顺从它们时,自恨于是而发。有时,一切自恨的表现乃是代表对于无法完成“应该”的一种惩罚──换种方式说,如果他真能变为超人,则他一定不会感到自恨。
责备性的自责是自恨的另一表现。他们大多是跟随着存在于我们心中的前提所导致的残酷推理。如果个人无法达成不惧、慷慨、宁静、意志力等等的绝对性,则其自负必会宣告“犯罪”的判决。
有些自责乃是针对存在于内心的困难而发,因此看来似乎是合理的,无论如何,病人自己总觉得自责乃是正当的。这种想法毕竟会不会因为它符合了高标准遂不值得称赞呢?事实上他毫无干系地接受了困难,而对困难加以猛烈的道德谴责。那些困难并不顾病人对此负责而受伤了;他是否已能有不同的感觉、思考、行动,甚至于他是否了解这一切都无济于事?于是一个为人所检验与研究的心理症问题遂转变为令人可憎的污点,它玷辱了人,使人无法履行,譬如,他也许无法防护他的兴趣与意见,他注意到当他应该已经发表异议及防护自我免于被剥削时,他便会感到相当满足。能够公正地观察到这点,不只是他的光荣,而且是趋向渐渐认识“强迫自己宁愿满足应该之需求,而毋须顾虑到自己”的力量之首步。不然,在破坏性的自责下,他将会因为自己“没勇气”或是个令人讨厌的胆小者、或因为周遭的人轻视他是个弱者而使自己变得堕落。因此整个自我观察的结果乃是使自己感到“罪恶”或卑下,这种自贬身价的影响,将会使他在下次的场合中更难于大声地发表意见。
同样地,某些显然怕蛇或怕驾车的人,也许会被劝说这种恐惧乃是起自于他无法控制的潜意识力量,他的理由告诉他“胆小”的道德谴责是无意识的,他甚至于会反覆地争论他是“有罪”或是“无罪”的呢?但这是不可能得到结论的,因为它是一种包含于不同生命层次的争论。若是人类,则可允许他自己受制于恐惧,但如果是神圣者,则他应具有绝对不畏惧的德性,而且当他有所恐惧时,只能憎恨与轻视他自己的无能。另一方面,一位作家曾被禁止去创作作品,因为存在于他自身的许多因素使写作变成是一种痛苦的感受。因此他的工作进得很慢;他虚度光阴且尽做无益的离题之事。他并不因这种悲哀而怜悯自己,反而称自己是个懒惰的无用者,或者是个对这工作缺乏真正兴趣的骗子。
最常见的,这种人常会责备自己是个虚张声势者或是个骗子,这种自责并非全因某种实质事件而袭击自己。更常见的,心理症患者常为这个理由──怀疑(这并非一定会附加在任何事情上,它有时是潜伏的,有时却意识得到的痛苦),而感到莫明的不适。有时他变成只知道对自责发生恐惧,这是一种唯恐被发现的恐惧。如果人们能更进一步了解他,就会发觉他是无用的。于是,他便会显示出无能的作为。人们将会知道他只会炫耀,而在“神气”的背后并无任何真才实学。接着,在更密切的接触下或在任何的测验状况下,可正确被“发现”之事仍旧是不够透澈的。然而此种自责依然无法由难过的神色中被移去,它涉及到所有存在潜意识的托辞──爱情、公平、兴趣、知识或谦逊的藉口。而这种特殊自责出现的频率与这些托辞在每一心理症患者中所出现的乃是相同的。此地它所表殃的破坏性乃在于它所产生的罪恶感与恐惧感,而不是因为它促成了对潜意识的藉口作建设性的探索。
其他自责大都是针对做某事的动机而较少针对现存的困难。这些似乎就是良心自察的影像。而只有就前后的关连来看方能显出一个人是真的在反省自我,或只是吹毛求疵,或是两种驱力都存在。这种步骤是最具欺骗性的,因为事实上我们的动机很少是纯金的,它们常会混合着一些较不名贵的金属。然而,如果大部分是金,我们仍旧会称它为金。如果忠告朋友的动机是种具有建设性的帮助的善意;则我们会感到满意。于是这种人就不会置身于“揭人疮巴”的掌握中。他会说:“是的,我给你忠告,也许是善意的劝告。但我并不乐意这么做,因我有时也同样憎恨受到打扰。”或说:“或许我忠告别人只是为了喜欢觉得比他优越,或者为了讽刺他无法将某种特别情势掌握得更好。”这种托辞都是骗人的,正因为其中真实的成分太少了。有智慧的局外人,有时也许能够驱逐比种幽默。更聪明的人或许会答到:“以你所提过的一切方法,并给你朋友以充分的时间,以及给予他真有帮助的关心,对你而言难道这不是格外的光荣吗?”遭到自恨所害的牺牲者绝不会这样地正视这种事件。当他罩眼镜视他的缺点时,他就像是为了某颗树木而看不见整个森林一般。此外,纵使是牧师、朋友或是分析者以正确的眼光为他介绍事物,他可能也会不相信。他也许很礼貌地接受明显的事实,但他心理却想着,它可能只是为了鼓动或恢复我的勇气而说的。
像这些反应是值得注意的,因为他们显示了要让心理症患者由自恨中释放出来是多么困难,他那判断地位的整体性错误很清晰地表现了出来。他也许知道他过分地注意了某些方面,而忽略了其他,不过他仍固守着他的决定,理由乃是他的推理方法与其他正常人的前提不同。因为他所给的忠告并非绝对有用,所以所有行为在道德上而言都是令人可厌的,因此他开始使自己堕落而拒绝别人的劝阻以免于自责,这些观察有时驳倒了精神医学专家的假定──自责只是为重建勇气或逃避责备与惩罚。当然此种假定可能发生在小孩或成人方面,对于趋向逼人的权威人士事实上也许只是一种策略,因此我们必须谨慎我们的判断而且应该检查此种权欲恢复勇气的需求。将这些例子归纳起来而将自责视为只是一种战略性的目的,这都意味着一种全盘的失败──无法重视他们的破坏力。
此外,自责也许会集中于个人所无法左右的逆境上,这在心理症患者身上最为明显,他们或许会将他们所读到的谋杀案,或将六百英哩外中西部的水灾责任归咎于他们自己。近乎荒谬的自责是在忧郁情况下所表现出的最显著症状。在心理症中,自责虽然显得较不古怪,但也许较不真实。举个例子说明,有位聪明的妈妈,有一天她的小孩与隔壁的小孩玩耍时,从邻居的洋台跌了下来,小孩受了轻微的脑震荡;这意外是有害的,因此这位妈妈在此后的好几年中都以不谨慎自责,认为那完全是她的过失;如果她在的话,小孩就不会爬上栏杆,也就不会摔下来。这位妈妈承认过度保护小孩是不智的,她当然知道就是一个过度保护小孩的妈妈也不可能长期都在看着孩子。然而她却依旧固执于她的判决。
同样地,有位年轻的演员为了职业上的暂时失败而痛苦责备自己。他完全知道他在对抗超乎他能力所能左右的障碍,当他与朋友讨论这种情况时,他指出这些不利的因素,但他并没采取防护的态度,一若为了减轻其罪恶感及保护其无知。要是朋友询问他:当时他该那么做时,则他便无法固守住任何具体的事物,没有细察,没有勇气的恢复,没有鼓励可用以对付他的自我反责。
此种自责可能会引起我们的好奇心,因为与此相对立的态度较多且较常发生;心理症患者为了证明自已的无罪,通常都贪婪地攫取情势上的困难或灾祸以为口实:他已竭尽所能而为;简言之,他应该令人惊服,然而,整个情势或意外的不幸却将此完全破灭了。虽然这两种态度表面上看来是对立的,但其相似性却出奇的大于相异性。在这两种方式中,注意力都由主观的因素被转移到外表上,他们对幸福与成功都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二者之作用乃在于抵挡那种因自己并非是理想的自我而产生的自责的猛攻。在已提过的例子里,其他心理症的因素也干扰了“要做个理想的妈妈”或“做个具有辉煌生涯的演员”此一想法。那时这个女人满脑子充满着“做个好妈妈”的问题,再演员对于必要的交往与职业的竞争则具有某些禁忌。就一个快乐的人走好运而言,我们并不感到稀奇。然而在我们的两个例子中──二者都是个典型的例子──一方面有力地对付着自己的缺点,另一方面却残忍、无理地为自己无法左右而发生的事自责不已,在此二者之间,存有一惊人的矛盾。只要我们不了解这些矛盾的意义,他们就不易被观察到。事实上,这些矛盾包含了一项为了解自责的动力的重要线索;他们严厉地指出病人对于自己的缺点的自我反责,因此病人必定要求助于自护之法;病人可能会利用这两种方法:活泼地对待自己以及将责任推到周遭。问题在于为什么后者藉此种责任之转移,在他们意识的心意中竟然还无法除去自责?答案在于因为他们并不觉得这些外在的因素能够超出他们的控制之中。或者,更正确地说:这些因素不应超乎他们的控制之外。因此每一种毛病的产生都归咎于他们自己,而且也揭发了他们可耻的缺点。
虽然已提过的自责大都集中于某些具体的事情上──存在内心的困难、动机、外表等等──但其他的部分却仍旧是模糊不清的。病人或许会因为不能将自责归属于某一特定事物,而觉得罪恶紧绕于怀。在深求理由而遭失望之余,最后,他可能会认为自责也许关系到先前某些外移作用所招致的罪恶,然而,有时一种更具体的自责也会产生,而他必会相信当时他已找到何以憎恨自己的理由。譬如,让我假定他已了解他不关心别人而且不足以照顾别人,于是他会力图改变此种态度,并且藉着这种努力而除去自恨,但是,即使他真的面对自己的缺点所在,而此种努力──虽然对此种态度,并且藉着这种努力而除去自恨,但是,即使他真的面对自己的缺点所在,而此种努力──虽然对他是一种荣誉──也无法除去他的敌人,因为他已本末倒置。他不憎恨他自己,因为他的自责有些是正确的;但他会更加控告他自己,因为他憎恨他自己。于是另一种自责又会相继而生。他没有报仇;因此他是个弱者。他是具报复心的,因此他是个残暴者。他对人是有所助益的,因此他是个仁慈者。他对人是无所助益的,因此他是一头自私的猪……等等。
如果他将自责外移,则他会感到人人都将那种隐秘的动机归咎于他所做的每一件事上。诚如以前所提过的,对他而言,这可能真实得足以使他愤恨他人之不公正。为了防护,他也许会戴上坚固的面具致使他人无法由其面部表情,由其声调,或其内心的表示来猜测他。或者,他甚至于可能会不知道这种具体化方法,而在意识里感到每个人都是良善的。而且只在分析过程中,他才会了解到他真的感到长期受人怀疑着。就像达摩克利兹(Damocles)国王一样,因恐惧严重的谴责将会随时降临其身,而生活于恐怖之中。
我认为没有一本精神医学书籍会比卡夫卡的《审判》一书更能对这些模糊的自责,做更透澈的陈述。正如卡夫卡一般,心理症患者也许会倾其全力于为反抗不明且不公平的裁判所作的无益而自卫的战斗中,因而在过程中变得格外无望。此地之自责乃是卡氏的真实失败的主要基础,诚如弗洛姆在他对“审判”的分析中的巧妙说明一样,主要是因为卡氏的生活已完全麻木,他盲目地前进,他缺乏自主性与成长力。简言之,弗洛姆认为“他缺乏精进的生活”。弗洛姆指出任何如此生活的人,必定会存有罪恶感,这有其妥善的理由:因为他现在是有罪的。他总是在寻求别人为他解决问题,而不求助于自己或是他的机智。在此种分析中具有一种深广的智慧,我也确实赞同其中所应用的观念,但我觉得它仍不完全,它未曾考虑到自责的无益性──他们只是具有责备的特性。换言之,它遗漏了一点,亦即卡氏对自己罪行的态度,乃在于他的转变并不具有任何建设性。为何有此转变?乃因为他以自恨的情境来对待自己。这也是在潜意识中的,他并不觉得他正残忍地在责备着自己,而整个过程都被具体化(外移)了。
最后,一个人可能会为从客观上看来似为无害、正当甚至于良好的举动或态度而自责。他也许会将“照顾自己”看成是娇养;将好食视为贪婪;将考虑自己的愿望而不盲从地顺从别人视为顽强的自私;将接受他所需要而且可行的分析治疗视为自我放纵;将断言自己的意见视为胆大妄为。这里我们也必须询问那种内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