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伦·霍妮_自我的挣扎-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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迄今,我们已看清他人性关系中的发展,循此方式,他的大部分报复与冷漠将变得更加可理解,但在此我们仍留下许多问题──有关主观价值与报复强度之问题,有关他的“要求”所具有的残忍性问题等等。如果我们将焦点放在心灵内的因素,而同时去考虑他们对于人际间特点的影响,则对此我们将可获得通盘了解。
据此而言,主要的激发力在于他之需求辩证。他觉得自己像是个无赖汉,因此他必须证明自己的价值,而他只藉他获具超凡的品行与特殊的能力(这些都依其个人的需求而定),方能满意地证实它。对于一个像他那样孤立且具敌意的人而言,不需要他人勿宁是首要的。因此,他会发展出一种如神自足的显著自负,他会变得过于自负而不要求任何事,而且不能成恳地接受任何事。接受的结果对他而言是如此地具屈辱性,因此他遂放弃了所有感激的情感,因为他已抹杀了实际的情感,所以他只能依赖他用以征服生活的智力。因此在他智力所及的范围内,他的自负达到不寻常的程度:警醒的、以智取胜他人、有先见之明的,或表现于计划的自负。此外,生活的起始对他而言,乃是意味着一种相互反抗的奋斗。因此,具有“不可克服”的力量,同时变得神圣不可侵犯,这不只是他梦寐以求的,而且是绝对必要的。事实上,就像他的自负变得具有相当耗费性一样,他之“易受攻击”也具备了不堪忍受的此一重要性。但他却不允许自己感觉到任何伤害,因为他的自负阻止了它;因此,原来为了保护真实情感的“硬化过程”,现在必须集中所有的动力以求保护他的自负。于是他的自负转而集中在超越伤害与痛苦之上,小自蚊子大至意外或人们,无一事物而且无人能够伤害他。然而这种方法却是双边的,他对自己所受到的伤害毫无意识的感觉,使他得以不受任何长期深刻的苦痛而生活着。此外,令人怀疑的,对受伤的此一知觉性之消失,事实上是否会降低他的报复性冲动呢?换句话说,要不是知觉减低,他是不是会变得更凶猛或更具破坏性呢?在他心目中,对报复的知觉必定会同样减低的,而它却转变为所犯错误的正常愤怒,以及转变为处罚犯错者的权利。然而,要是“伤害”穿透了“不易受攻击”的保护层,则所受的苦痛将是不堪忍受的。除了他的自负受损外──譬如,因缺乏赞誉而受损──他还会蒙受已“允许”某事或某人伤害他的这种屈辱的精神上打击,此种情势对一个不介意苦乐的人而言,亦会引发情感上的危机。
他深信自己乃是神圣不可侵犯,而且以“不易受攻击”为傲,与此心理相似甚至可以辅助它的,就是免疫与免除(惩罚)的心理。此种纯乎无意识的心理,是来自于他觉得他有权可以任凭己意地对待他人,而要别人不介意他或不企图向他报复的要求。换言之,没有人能够伤害他而免受惩罚,但他却可伤害任何人而不受惩罚。为了了解这种要求的需要性,我们必须再考虑他待人的态度,我们已知道他易于经由“战斗的公理”、自大的惩罚、以及他公然地将这些作为达成目的的工具,而冒犯了他人,但他似乎仍未表现出任何敌意;事实上,已他大大地将敌意减轻了。诚如斯汤达在《红与黑》一书中所描述的,珠莲要不是被不可控制的报复性愤怒所侵犯的话,他原本是很能自制的,而且相当谨慎的。于是对于这种类型我们得到了一种奇怪的印象,鲁莽与小心并存于他待人的态度上,而这个印象恰好正确地反映出那些作用于他身上的力量。的确,他必须让别人觉得他在他的义愤之间,以及在忍受此种义愤之间维持平衡;而驱策他去表现义愤不只是由报复冲动的大小而决定,而且更与他之需要胁迫别人,而使别人敬畏于争斗的拳头有关。同时,此种需要是如此的急切,因为他发现不可能与他人友善相处,因为它是用以维护他要求的工具,而且──更普遍的──因为在所有人与人的争抗战斗中,采取攻势乃是最佳的防卫。
另一方面,他因恐惧而欲减轻攻击性的冲动需求。虽然他觉得自己何其伟大,而不充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威迫他或影响他,其实,他是惧怕人们的。由于很多因素结合而酿成了此种恐惧,所以他怕别人会因他攻击他们而报复他;他怕如果他“过于成名”,则别人会干涉他所设下的与别人有关的计划;他怕他们,因为他们有权力伤害他的自负;他怕他们,因为他为了证明自己的敌意乃是正当的;在他心目中他必须夸大别人对他所表示的敌意。然而,对自己否定这些恐惧,并不足以消除恐惧;他需要一些更有力的自信。他无法不表现报复的敌意而对抗这种恐惧──而且他必须毫不知恐惧地表现出这种敌意。要求免疫,后来会转变为对免疫的错觉信念,这种要求似乎解决了因恐惧而左右为难的状况。
最后一项所要提到的自负,乃是有关诚实、公平与正义的自负。不用说,他既不诚实、不公平,也不正义,而且他也不可有拥有这些德性。换言之,如果有人潜意识里决心不顾真实而虚夸他的生活方式,那么这个人必是缺乏这些德性。但是只要我们考虑他的前提何在,那我们就可了解他会相信他高度地具有这些品性。反击或更可取的“先发制人”对他而言,乃是对抗身旁那些行为不正的人,以及对抗敌对者所必须的武器(理当如此!),它只不过是一种智慧的、正当的自利行为。而且,他并不怀疑他的要求、他的生气以及它的表现之确实性,就他而言,这必定是完全正当而且“毫无掩饰”的。
尚有另一因素,大大地促使他确信他是个特别诚实的人,而且基于其他理由,提及它乃是重要的。他发现他周围有许多佯装比他们实际上还仁慈、还富同情心,还慷慨的人。他并不伪装为友善的人;事实上他鄙视此种作为。如果他将它保留在“至少我并不伪装……”的层次上,则他会处于安全之境,但是因他欲证明他自己的冷漠乃是正当之需求,遂迫使他采取更进一步的步骤。他易于否定有所助益的愿望或友善的行为。理论上,他并不争论友善的发生,但当它真的发生在人们身上时,他却易于不分皂白地将它视为是“伪善”。于是此种步骤再度使他臻于众人之顶,使他觉得他自己并非是一般的伪善之流。
对于爱情的伪装之偏执,远比他对自我辩证的需求具有更深的根源,只在经过相当的分析之后,方会像每一夸张型的人一样,呈现出自谦的倾向。因为他自己完成一种为求取最后胜利的工具,所以掩饰此种倾向的必要性,要比其他夸张型者来得更为迫切,当他感到可鄙与无助,以及为了被爱而使自己有衰竭的倾向时,就会发生周期性的变化,现在我们已了解他不只鄙视爱情的伪装,而且轻视他们的顺从、自我堕落以及他们对爱的无助渴求等性质;简言之,他愤恨并蔑视他自己的自谦倾向,也轻视他们的这种倾向。
自恨与自卑比时呈现了惊人的重要性,自恨总是残酷不仁的,但它的强度与效应乃依两种因素而定:其一,个人受自负支配之程度,另一因素则为建设力所抵消自恨的程度,此处建设力乃指生活中正向价值里的忠实、生活中建设性目标的发生,以及对自己的某些温暖或感激的情感。因为在具有攻击性的报复类型中,所有这些因素都是不适当而且不利的,所以他的自恨会比一般病例更具恶性的特质。即使不在分析状况中,我们也可观察出,他乃是他自己的残酷监工,也可以观察出,他摧折自己的程度已到何等地步,他将挫折荣誉化为禁欲主义。
此种自恨需要严厉的自卫方法,它的外移作用似乎是一种自卫的问题;就像所有的夸张解决法一样,它原本就是积极的一项。他憎恨并轻视别人以及所有他对自己所压抑的或憎恨的:他们的自发性、他们的生活乐趣、他们的姑息倾向、他们的顺从、他们的伪善、他们的“愚蠢”。他将自己的标准加诸别人身上,当他们无法符合这些标准时,他就惩罚他们。其它的挫折部分是“自摧”冲动的表现,因此他对别人那种看来充满报复性的惩罚态度,乃是一种混合的现象,它一方面是报复的表现;一方面则是他对自己自责的惩罚的具体化;而且最后,它被当作是为了维护自己的要求不得不威迫他人的手段。在分析中,这三种来源都需继续加以应付。
为了保护他自己以抵抗自恨,最显著的乃是他必须遗忘掉他之“未依内心的指使而达成他所应该达成的结果”。这一点除了他的外移作用外,这方面的主要防卫,乃是他“自以为是”的甲胄,这是如何之厚而不易穿透,因此它常使他变得不近情理。在可能引起的争论中,虽然有些叙述的真实性,会被他认为是敌意的攻击,而且毫不在乎,但在不知不觉中,他却会表现出反击的反应──当它错乱时,就像是头豪猪一般。他甚至于完全无法去考虑这些可能引发对他的正直发生怀疑的任何问题。
他用以保护自己,以便于了解任何缺点的第三种方法,就是对别人的要求。在讨论这些时,我们已强调过“夸张自己的权利而否定他人权利;这里边所包含的报复性元素;他虽具有报复心,但只要这种报复心并不是为了保护自己以抵抗自负的猛攻的有力需要时,他对别人的要求就会显得较为合理”,就此来看,他的要求,就是别人的行为应该要遵循不致引起他的自疑或罪恶感的方式而行。如果他能确信他自己有权剥削或挫折他们,且他们不致因此有所抱怨、指责或愤恨,则他可以避免知道他有剥削或挫折他人的倾向;如果他觉得有权要他们不期盼温柔、感激或体恤,则他们的挫折将是他们的厄运,而不是他待他们不善的缘故。对自己在人性关系上的败绩,或对别人有理由恨他的此一态度上所引发的怀疑,就像是河堤的缺口,自责的洪流将由此而冲破、扫尽他整个人为的自*。
在我们认识了自负与自恨在这类型中所担任的角色后,我们不只对作用于他内心的力量有了更正确的了解,而且也可以改变我们对他的看法。只要基本上我们仍将焦点集中于他对于人性关系的表现如何,我们就可将之描述为自大的、无情的、自私自私的、虐待狂的──或藉其他的描述,以表示他所指向我们的敌意攻击,这些之中任一项都是正确的,但如果我们了解他之深陷于自负系统的机器中,了解他必须尽力而为以免被他的自恨所制服时,那我们会将他当成是个奋力求生的受困者。
我们由不同的眼光所观察到的这两种不同结果,其中一种会不会比另一种来得更重要或更基本呢?这是一个难以作答的问题,也许是无解的,但答案仍在他内心的挣扎之内;当他反对反省他与别人相处的困难时,以及当这些困难是如此微乎其微时,分析尚能感动他。另一方面,这样一来,他会变得更易于令人亲近,因为他的人性关系相当不稳定,所以他极其焦虑地想要避免去触动他们。但仍有一客观的理由存在,使我们在分析中,可首先处理他心灵内的因素。我们已经知道这些因素正以很多方式,使他产生了自大报复心的显著倾向。事实上,如果我们不考虑他的自负及自负之“易受攻击性”,则我们无法了解他自大的高度;或者,要是我们不先晓得他需要保护他自己以抵抗自恨,那我们就无法了解报复的强度如何。更进一步说:这些不只是加强的因素,而且还使得他那具有敌意的攻击倾向,变为具有强迫性的倾向。这就是虽想直接处理敌意,而却注定无效与徒劳的主要理由。只要促使这种敌意变成具强迫性的因素还长久存在的话,病人绝不可能会对了解敌意感到兴趣,也不会感兴趣地去反省它的。
譬如,他之需要报复性的胜利,的确是一种具有敌意的攻击倾向,而他之需要就自己的观点以辨明自己,却促使它变得具有强迫性。此种欲望并非原本就具有心理症的特性,因为他从人类价值的阶梯之卑微处出发,因此他必须证实他自己的存在,证明他的价值,但紧接着,需要重建自负,并保卫自己免受隐伏的自卑之患,因此使得这种欲望变得更为必要。同样的,它之需要正直以及需要既成的自大要求(具战斗性或攻击性的),也为了要避免产生任何自疑与自责,而变得更具有强迫性。最后,他那种对人吹毛求疵、表现讨伐的与谴责的态度,以及一切足以促使这些态度变为强迫性的因素,都是因为他极度需要将他的自恨“外移”而产生的。
此外,如同开始时我所提出的,如果平常用以阻遏报复心理的力量作用失灵了,那报复心理往往会变得更急速的发展,心灵内因乃是造成阻遏作用失灵的主要理由。舍弃温柔的情感,始于孩提时代而被描述为是一种硬化的过程,这种过程是待人的态度与举动所必需的,它意谓着保卫自己以抵抗别人。需要使自己无感于痛苦,却被他自负的易受攻击性所加强,而且因“不易受攻击”的自负而达于极点,他对人性的温暖与情爱之愿望(给予或接受),最先是受到环境的阻挠,后来则为了求助胜利而牺牲了,最后更因他接受了自恨的判决而被冰冻了,此种自恨把他污辱为是不可爱的。于是,他会接着转攻他人,以证明自己的可爱处并未丧失。他潜意识地认为:“毫无疑问的,他们应该爱我;但他们却各极尽所能地憎恨我,因此,这至少意味着他们应该是怕我的”。此外,正常的私利心理,在某些情况下可用以制止报复性的冲动,但由于他极度藐视他个人的福利,因此这种心理始终是陷于低潮之中:甚至于在某种范围内,虽然也可能会发生其他方面的恐惧心理,但都被他那种“不易受攻击”与应该“免疫”的自负所压制了。
就失去阻遏作用而言,有一因素特别值得一提。即使他真富同情心的话,也极少会去同情别人的,此种同情心的缺乏具有很多原因,主要在于他以敌意待人以及他对自己缺乏同情心之故。但促使他待人无情的最主要因素,可能就是他嫉妒他们。它是一种怀恨的嫉妒──并非只为了某一特殊的优点,而是广泛性的──一般而言,这都是因为他觉得自己被摒除于生活之外所发生的。真的,因为他的迷惑,他确是被排在所有能使生活过得更有价值的事物外面。譬如喜悦、快乐、爱情、创造、成长。如果我们沿着极简单的路线思索,我们一定会说:难道他自己会将自己的生活置之度外吗?他不会以他禁欲地不希求与不需要任何事物而自傲吗?他不会始终抵挡各种实际(积极)的情感?如此,他为什么应该嫉妒别人呢?但事实就是如此。无疑地,不经分析,则他的自大必定不允许他坦白承认此一事实,但当分析进行后,他会说出某些有关结果的事,当然其他人的情况自然会比他更好。或者,他会了解他并非为了其他理由,而只是因为别人总是快快乐乐的,或对某些事总是表现得极感兴趣,这才对别人表现出愤怒的。他自己也间接地提供了一项解释,他觉得这些人想藉炫耀他们脸上的喜悦而屈辱他;以此种方式感受事情,不只引发了报复性的冲动以致想扼杀快乐,而且也产生了一种奇异的无情表现,因而抑制了他对别人痛苦的同情心。(易卜生的Hedda Gabler对于此种报复性的无情,举出了一个很好的例子)因此他的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