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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唯识名词白话新解-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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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能变】又作因变。为‘果能变’的对称。唯识家就诸识变现诸法,分别为因能变与果能变二种,所谓因能变,指第八阿赖耶识中,摄藏产生一切法的原因种子,由此种子能转变现起诸法,称为因能变。又由种子所生起之八识,能各从自体变现出见、相二分,称为果能变。因能变之‘变’为转变、生变之义;果能变之‘变’则为变现、缘变之义。《成唯识论卷二》载,因能变指第八识中的等流、异熟二因习气,能转变生起诸法,故称因能变。即:一、等流习气,又作名言种子。为产生诸法的亲因缘种子。系由前七识中善、恶、无记等三性之熏习,而生长所成的习气;由此习气能引生与自性相同的等流类之果,故称等流习气。如善因引生善果,恶因引生恶果等,皆为等流习气之能变作用所致。二、异熟习气,又称业种子。为产生诸法之疏因缘种子。系由六识中有漏之善、恶二业熏习生长,能助长与自性之善恶相异之非善非恶之无记的结果,故称异熟习气。上述系就有漏心而论;若就无漏之种子而论,则据《成唯识论述记》卷四所举,唯第六识、第七识之种子及现行有等流之因果,而无异熟之因果。

 

【因缘】为因与缘的并称,唯识宗所立四缘之一。因、为引生结果的直接内在原因;缘、指由外来相助的间接原因。依此,因缘又有内因外缘、亲因疏缘之称。广义而言,因即意谓因与缘,包含内因与外缘。一切万有,皆由因缘之聚散而生灭,称为因缘生、缘生、缘起。因此,由因缘生灭的一切法,称为因缘生灭法;而由因与缘和合所产生的结果,称为因缘和合。一切万有皆由因缘和合而假生,无有自性,此即‘缘起性空’之理。若以烦恼为因,以业为缘,能招感迷界之果;以智为因,以定为缘,则能招感悟界之果。因缘,又名亲因缘,是一切法生起的主要条件,事实上就是第八阿赖耶识中,能生起现行果法的种子。《成唯识论》卷七曰:‘因缘,谓有为法亲自辨果,此体有二,一、种子,二、现行。’

 

【因缘果报】因果,具足说是因缘果报。因是事物生起的主要条件,缘是事物生起的次要条件,有因有缘,必然成果,此因对因来说称为报,就是‘因缘果报’,亦简称‘因果’。

 

宇宙间一切法(所有的事物、现象)都受因果法则的支配,善因必有善果,恶因必有恶果,俗谚‘种瓜得瓜,种豆得豆。’都是因果表现的方式,也为世人称为‘因果报应’。因果报应,正确说应该是因缘果报,因是原因(主要的因素或条件),缘是助缘(配合的因素或条件),由因缘和合生起存在的诸法是果,此果对能造之因而说是报。世间万法的生灭变异,有情的生老病死,莫不受此法则支配。

 

【因缘变】二变之一,为‘分别变’的对称。即由因与缘的势力变现者,称为因缘变;由作意、计度等分别力变现者,称为分别变。因缘变系以先业异熟(善恶业种子)之力为增上缘,以诸法自身的种子为因所变现者。亦即以名言种子为因,以业种子为缘,而不借计度等分别之力,任运自然变现诸法。又名言种子与业种子皆为诸法真实有用的种子,故此二种子所变现的诸法亦有真体之体用,如五根发识取境之作用,及五境色、香等之实用。此因缘变之法,属三类境中之性境;或谓带质境之一分亦摄于因缘变。

 

换一方式诠释,在八个识中,第八识是由自体所藏的种子而开发的,其所缘的根身、器界、种子也是实体之法,这是因缘变;前五识是分别现量的自性分别识,其相分是从第八识自性种子所生的实法,也是因缘变。第六、七两识,若是缘取本质的相分,则属因缘变;若是依计度分别力缘取的相分,则是分别变。第七识缘第八识的见分执为实我,第六识的独头意识,缘出龟毛兔角的虚妄境界,都属分别变。简单的说,随著因缘的势力,从自体种子任运而起,有色、心实体实用者,就是因缘变,也就是三类境中的性境;随著分别心计度分别的势力,变现的境,就是分别变。如第六识所缘的龟毛兔角,即三类境中的独影境;如第七识缘第八识的见分妄执为我,就是三类境中的带质境。

 

【地大】为地、水、火、风四大种之一,即是能造一切色法的四种元素之一,以坚实为性。《大乘广五蕴论》载:‘云何地界?谓坚强性。’地大是基本的能造色。

 

【地界】四大中地大的别名,地大以坚实为性,通一切物的坚实部分,故称地界。是为造作一切物质的四元素之一。

 

【地狱】梵语 naraka 或 niraya, 音译作捺落迦、那落迦、泥梨耶等,又作不乐、可厌、苦具、苦器、无有。系五趣之一,六趣之一,故又称地狱道、地狱趣、地狱界。有下列之分类:一、八大地狱,又作八热地狱、八大热地狱。即等活、黑绳、众合、叫唤、大叫唤、炎热、大焦热、阿鼻等八大地狱。二、八寒地狱,即頞部陀、尼剌部陀、頞哳吒、臛臛婆、虎虎婆、媪罗、特摩、摩诃□特摩等八寒地狱。此外,八大地狱各有十六眷属地狱(即副地狱,又称十六小地狱、十六游增地狱),合其大小,总有一三六地狱。各类地狱皆由众生所造各种不同之业因,而招感不同之果报。见《正法念处经》卷五。

 

【地论八识】地论师立有八识,但与玄奘一系新译则不尽相同。地论八识为︰一、前六识;眼、耳、鼻、舌、身、意六识,依根立名,分别缘色、声、香、味、触、法六境。二、第七识︰名阿陀那识。阿陀那识是梵文 Adana Vijnana  的音译。地论宗对于此识的解释,与玄奘一系的唯识宗完全不同,唯识宗的第七识是末那识 Manas Vijnana,阿陀那识是阿赖耶识的异名,而地论宗对末那识赋予不同的意义,南道派慧远之《大乘义林章》卷三载,‘阿陀那者,此方正翻名为无解,体是无明痴闇心故。随义旁翻,差别有八:一无明识,体是根本无明地故。二、业识,依无明心不觉妄念忽然动故。三、转识,依前业识,心相渐粗,转起外相分别取故。四、现识,所起妄境,应现自心,如明镜中现色相故。五、智识,于前现识所现境中,分别染净违顺法故,此乃昏妄分别名智,非是明解脱名智也。六、相续识,妄心牵境,心随境界,攀缘不断,复能住持善恶业果,不断绝故。七、妄识,总前六种非真实故。八、执识,执取我故,又执一切虚妄相故。’三、阿梨耶识︰即阿赖耶识,地论宗对此识的解释,不惟与玄奘的唯识系不同,且相州南北两派所见亦不相同。南道派慧远之《大乘义林章》卷三载:阿陀那识为无明痴闇之妄识,阿梨耶则为如来藏自性清净心。而妄识无体,必依真识而立,故前七识均以第八识为本体。唯第八识虽平等一味,非因非果,但其用则能随缘起灭,具有染净之别,故能生起一切万法。亦即妄法非真如外另有别体,乃系真如不守自性,随缘而成为妄法,故诸法依随真如,同时存在。因此,佛性虽本有,仍需精勤修持,离染显净,方可成佛。

 

然北道派之说与此有异,北道派论师以为,众生的根本识、即阿梨耶识,为诸法的依持,一切法从阿梨耶识生起。然此识为无明的妄心,而非不生不灭的真如。亦即是主张佛性后有,须长劫修行,始得成佛。

 

【地论宗】为唯识宗三系之一,是唯识宗的前驱。我国自北魏到唐初时代,许多精通、弘扬《十地经论》一派僧侣所形成的宗派。因为他们没立宗定祖的师资传承,所以后代称为地论学派或地论师。北魏宣武帝永平四年,菩提流支、勒那摩提合作译出《十地经论》,后来因菩提流支与勒那摩提的弟子之间,于弘扬此论时见解有异,遂分为相州南道派与相州北道派。南道派以勒那摩提为首,其弟子慧光承其学说,在相州(今河南安阳)南部弘传此论。传承慧光之学的第二代弟子有法上、僧范、昙遵、惠顺、道凭、灵询、僧达、昙衍等。第三代弟子为慧远(法上的弟子),以及慧光的弟子灵灿、宝迁、善胄、净业、辩相、玄鉴、智徽、明灿等。此后尚有智嶷、道颜、净辩、灵达等。到唐代华严宗兴起,南道派就融合入华严宗了。

 

北道派以菩提流支为首,传承菩提流支地论之学的是其弟子道宠,道宠弟子众多,以僧休、法继、诞礼、牢宜、佛果、志念等最著。北道派没有留下本派的典籍,流传的时间也较短,南北朝末年,摄论师兴起,北道派就融合入摄论宗了。

 

【地论释心】地论师对心有三种解释,一者八识总称为心,《大乘义章》曰︰‘一切识总名心’。二者第七阿陀那识称为妄心。三者第八阿赖耶识称为真心、净心、或第一义心,《十地经论》卷三称︰‘名色共阿梨耶识生,如经于三界地复有芽生,所谓名色共生故。’意谓三界色、心(名)诸法,皆此阿赖耶(真心)所生起。

 

【行】身口意之造作,曰行。又,内心之趣于外境如心行。《大乘义章》卷三曰:‘内心涉境,说名为行。’《俱舍论》曰:‘行名造作。’《大乘义章》卷二曰:‘有为集起,目之为行。’

 

【行支】十二因缘的第二支。行是心识中思心所的作用,《俱舍论》曰:‘思及思所作,思即是意业,所作谓身语。’所作就是行为,我人的行为有三方面,即身行、语行、意行。其实就是蒙昧的意志冲动。行的后果──造作的后果就是业,有此业因,必有业果。所谓业果,就是‘业识’的投生受报。所以无明与行二支,可说是前一生惑与业,以此业因而投胎受报。若以现代观念诠释行,行是行为,是造作,是身、口、意三者活动的总和。我人过去的一切活动,各有其经验痕迹留下来(即所谓熏习),建立我人现在的智能、性格,形成了现在的自我。而现在的活动经验又影响到将来的自我。这种活动经验的累积,在宗教意义上即是所谓‘业力’。而我们世人的活动,是由无明而来,无明即是迷惑,由迷惑而造作下了业,有了业因就要受果报,所以才在生命连锁中轮回;若反乎此,由实践佛陀指示的正道而入于清净之行,就成为离苦得乐之行了。

 

【行相】指心及心所所具有的认识作用。心、心所以各自的性能,游履于所缘境相上,此称为行相。唯识宗以‘万法唯识,识外无境’立论,不承认心外有可直缘之境,而主张一切影像必于心内显现,以之为所缘,更生起能缘之相,即心内有能缘、所缘之二相,所缘之相称为相分,能缘之相称为见分,此见分即所谓之行相。所以见分行相,属于心识的认识作用,而非影像等物。见《成唯识论》卷二。

 

【行苦】为三苦之一。行是迁流之义,因一切有为法迁流三世,而无刹那常住安稳;见诸法无常,而感逼恼,称为行苦。亦即除可意非可意以外的舍受法,为众缘所造,难免生灭迁流,故圣者观见之,于身心皆感逼恼,故称为行苦。一切有漏之行皆无常而生灭迁流,故皆为行苦所摄,则非可意之法有苦苦、行苦二种,可意之法则有坏苦、行苦二种。

 

【行舍心所】为唯识宗十一善心所之一,略称为舍。指远离惛沈、掉举的躁动,住于寂静,而不浮不沈,保持平等正直的精神作用或状态。此舍于五蕴门中为行蕴所摄,故称行舍,以别于受蕴所摄之受舍。《成唯识论》卷六载,此心所具有平等、正直、无功用等三种作用。然此三作用实为一念中之三用,仅就其显著而立其先后之别而已。此为精进三根上分位假立之法。见《成唯识论》卷六。

 

【行唯识】唯识宗窥基大师,将诸经论所说唯识文义总摄为五种,称为五种唯识,此为五种唯识之一。行即修行,以修行对治有漏习气,伏断惑障,转染成净,成大觉果。修行之道,在于三慧、三学、四寻思观、四如实智,以及六度万行,皆行所摄,此为行唯识。参阅‘五种唯识’条。

 

【行蕴】为五蕴之一。行是迁流、造作的意思蕴为聚集、类别的意思,《大乘五蕴论》曰:‘云何行蕴,谓除受、想,诸余心法及心不相应行。’意思是说,在五十一种心所有法中,除去受、想二种外的四十九个心所,再加上二十四种不相应行法,此七十三法,全包括在行蕴的范围中。行者、思心所的别名。思即五遍行心所中的思心所。《唯识三十论》曰:‘思谓令心造作性,于善品等役心为业。’故思之自性,只是造作。以其造作的力用,而与心相应,令心同起善、恶、无记等之造作,此即是意业。而行蕴的范围较思为广,《俱舍论》曰:‘行名造作’,所以造作即是行。我人的行,有身行、语行、意行,意行即是思。由思之审虑思、决定思、动发胜思。而有身行与语行,而行的后果就是业。即身、语、意三业。《大乘法苑义林章》曰:‘有为集起,目之曰行。’世间万法的因缘集起,亦称之为行。故四十九种心所、二十四种不相应行法,均摄在行蕴的范围内。

 

【名色支】十二因缘的第四支,所谓‘识缘名色’。这是‘纳识成胎’后,精神的主体和物质相结合,成为受精卵,此称为名色,名色也就是五蕴。《缘起经》曰:‘云何为名,谓四无色蕴,一者受蕴,二者想蕴,三者行蕴,四者识蕴;云何为色,谓诸所有色,一切四大种,及四大种所造。’业识投胎后,六根未具,形体未成,不能称身,故称为色;合受、想、行、识四蕴称为名色。而名,是‘心从铨目,故号为名。’识缘名色,事实上就是五蕴,所以《杂阿舍经》中屡说:‘识缘名色、名色缘识,此有则彼有,此生则彼生。……’其故在此。若以现代观念诠释名色,名色是肉体与精神的统一体,即是有意识活动的生命体——人。色是有情的肉体,名是四无色阴受、想、行、识四蕴。其中,识是认知的主体,色、受、想、行是识所认知的对像。而主观的能认识的识,与客观的所认识的境相对待,始有所谓人生、世界。

 

【名身】为五位百法中的第四位法,二十四不相应行法之一。名者名词,身者聚义,这是能诠自性的语言。《百法直解》曰:‘名身者,名诠诸法自性,如眼、耳等种种名字。’而《百法纂释》则谓:‘言名身者,乃诸法各有其名,能诠自体。单名为名,如炉瓶等。二名已上,方名名身,如香炉、花瓶等。三名已上,名多名身,如铜香炉、锡花瓶等,乃诠别名之身也。’这是以事物的自性为基础,而假为施设的语言名词。

 

【名言】名指名称,名言指名称与言说。名称言说为能诠者,能诠显真如本体的真义,然真如无有实体,而是一种方便教化的权巧施设,故若执著拘泥于名言,则易落入舍义求文,舍本逐末的大患中,而难以悟知实相中道之理。见《成唯识论》卷二。

 

【名言等三种熏习】即三种习气,一、名言习气。名相概念熏习阿赖耶识所形成的种子,成为现实各种事物的原因;二、我执习气。由于我执熏习形成的种子,使人们有自、他之别;三、有支习气。‘有’是三有,即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有支习气是招感三界果报的种子。

 

【名言种子】又作名言习气,三种习气之一,即指由名言所熏成的种子。为‘业种子’的对称。亦即将名言熏习于阿赖耶识中,而形成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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