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识名词白话新解-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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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境】又作味处,五境之一。是舌根所对之境,为舌识所缘的对象。《百法纂释》曰:‘味尘者,亦四大之所造,乃舌根之所对,可尝义。谓咸淡、甘辛、可意不可意、和合、俱生、变易等味,为舌识之所取故。’此在《大乘广五蕴论》则曰:‘云何味,谓舌之境,甘、酸、碱、辛、苦、淡等。’概要而言,味有苦、酸、辛、甘、碱、淡六味,由其产生的分类,有俱生、和合、变异三类;由缘取者之意乐,可分为可意、不可意、俱相违三类。
【金刚般若论】天亲菩萨造,北魏菩提流支译,凡三卷,又作《金刚般若经论》、《金刚般若论》。本书为无著所造之《金刚般若经论颂》的注释书,与唐代义净所译的《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论释》系同本异译。
【忿心所】心所有法中的小随烦恼心所之一。忿者忿愤,是对于违逆之境,所产生粗暴的身、语表业。《成唯识论》卷六曰:‘云何为忿,依对现前不饶益境,愤发为性,能障不愤,执杖为业,谓怀忿者多发暴恶身表业故。’见《成唯识论》卷六。
【放逸心所】心所有法中大随烦恼心所之一。放逸者,放荡纵逸,于染法不能防,于净法不肯修。《成唯识论》曰:‘云何放逸,于染净品不能防修,纵荡为性,障不放逸,增恶损善所依为业。’
【两舌】即于两者间搬弄是非、挑拨离间,破坏彼此之和合者,称为两舌。又作离间语、两舌语。为十恶业之一。
【卑劣慢】七慢之一。自甘卑劣的人,对于胜过他的人,以为:‘胜过我又该如何?’别人学佛修道,他以为:‘我不信佛,还不是照样过日子?’此为自甘卑劣之慢。参阅‘七慢’条。
【治心住】修唯识行历经四十一阶位,此为初十位的第二位。此位菩萨,修身、口、意三业,大悲一切有情。参阅十住条。
【和合性】为二十四种不相应行法之一。诸法因缘和合,不相乖背。如水土之相和,涵盖之相合。《百法直解》曰:‘和合者,依于诸法不相违假立。’《百法纂释》中谓:‘言和合性者,谓于诸法不相乖反。和如水乳和,合如函盖合也。’此指事物现象共处于一定具体的因果关系中,而互相依存。
【治地住】修唯识行历经四十一阶位,此为初十位的第二位,又作持地住。谓常随空心,净八万四千法门,其心明净,犹如琉璃内现精金;盖以初发之妙心,履治为地,故称为治地住。参阅十住条。
【于诸法中未得自在障】十地菩萨所断十种障的第十种。这也是俱生所知障中的一部分。菩萨因此障的存在,虽得四无碍解,犹于诸法不得自在。能障十地缘真如大法如云之智,及所含藏的陀罗尼门、三摩地门等功德,与所起的神通事业。从九地进入第十地时,便能永断此障。因此说十地断二种愚及其粗重。所谓二种愚,一、大神通愚,就是此九地中障碍所起利他事业,不令显现的愚痴。二、悟入微细秘密愚,就是第九地里能障微细秘密的大法智云,及其所含藏的诸功德等,不令悟入的那种愚痴。见《成唯识论》卷十。参阅‘十重障’条。
【两世一重因果】在十二有支流转中,无明、行、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十支是因,生和老死二支是果,因在过去二支是果,因在过去世,果在现在世或未来世。因在现在世,果在未来世。只要有这一重因果,就可以表明三世具有,建立轮回,并破除断见和常见。以十支为因即破常见,以二支为果即破断见。
【周叔迦】近代唯识学者,安徽至德人,光绪二十五年(一八九九年)生,毕业于上海同济大学工科。民国十五年开始研究佛学,二十年到北京,先后任教于北京、清华、辅仁、中法诸大学,主讲唯识学、因明学、中国佛教史等课程。他在北京加入三时学会,《宋藏遗珍》的出版,他出力颇多。二十二年,叔迦以其讲授的《唯识学》讲义整理出版,命名曰‘唯识研究’,王小徐(季同)为之作序。二十九年,叔迦在北京瑞应寺创设中国佛学院,自任院长。并组织‘中国佛学研究会’,编印佛教史志,主编(佛学月刊)。一九五○年,叔迦在北京组织尼泊尔友好协会,当选副会长。一九五五年与陈铭枢、赵朴初等组织中国佛教协会,先后任副秘书长、副会长等职。一九七○年在北京逝世。
【两重二假】《唯识三十颂》颂文曰:‘由假说我法’。认为世人所执著的我、法,全是假法。‘假’是假托义,非真实义。《成唯识论述记》上,以‘两重二假’来解释这个假字。即一重是无体随情假,有体施设假;一重是以无依有假,以义依体假。一、无体随情假:宇宙万有,都是因缘和合而生起存在,本来没有实我实法的自体。不过在世人迷情的见解上,认为有实在的我,实我的法。其实这是我人执见上迷谬的见解,不是诸法的本相。不过佛陀为了说法的方便,随顺世情,假借我法两字,来显示所说的法体,这叫做无体随情假。二、有体施设假:圣教所说的佛、菩萨、声闻——我,五蕴、十二处、十八界——法,虽然一一都有它的法体,但法体是没有名字的,不过假为施设,安立一个名字。而名字并不能代表其所指的法体,这叫有体施设假。以上两种我法,前者是世间的迷情妄执,后者是佛陀的随缘假设,都是没有实体的。三、以无依有假:世人所执的我法,只是假名,没有实体,而其迷执的心,却是有体的。所以对于无体的我法说它是假,而它寄托在有体能变的心识上,假能迷的妄情而说我法,所以称为以无依有假。四、以义依体假:义是义用,圣教所说的我法,是依于法体之义,假说我法。例如我人的身体,在一期生命期间,心识上的种种活动,看起来似乎有一个主宰的作用,发号施令,支配一切,似乎是我的意义;另一方面,在各种尘境上,使我们生起见、闻、觉、知的了别作用,而那法体上又能任持其自性而不失,似乎是法的意义。因为法体有此意义和作用,假说我法,这叫以义依体假。
【近代唯识学的复兴】清季末叶,佛法衰微, 不绝如缕,几濒于灭亡。同治年间,洪杨之乱以后,江南文物荡然无存,欲求一册佛经而不可得。安徽池州杨仁山居士,联络同志,创设金陵刻经处,刻印佛经,数十年间刻印佛经两千余卷,流通佛经百余万册。并自日本搜购得我国散佚经书三百余种,其中包括唯识宗注疏在内,为之刻意提倡。他门下弟子中,精于唯识的若欧阳渐、梅光羲、章太炎、孙少侯、李证刚、蒯若木等,为数至多,由于以上诸贤的提倡,唯识之学渐趋复兴,入民国后,研究唯识者日多,蔚为风气。尤其民国十余年后,在‘南欧北韩’的提倡下,更为蓬勃发展。特别是在民国二十年代之前,太虚大师在武昌创办的武昌佛学院,与欧阳竟无居士在南京支那内学院,两佛学中心间时有法义之诤,尤以关于唯识一宗为然,在这段时间内,学界人士研究唯识,蔚为一种风气,唯识学蓬勃发展,至抗战爆发而复趋于沉寂。民国三十四年抗战胜利,台湾光复。台湾在日人统治期间,佛教唯禅宗的临济、曹洞二宗,及日本的净土真宗为盛,无人复知唯识之名。三十八年后,大陆佛教缁素大德避乱来台,慈航法师倡之于先,默如法师继之于后,居士中如方伦、张少齐、杨白衣等,均有著作出版。此后数十年间,僧侣教育发达,唯识学为必授的课程,唯识学于焉复兴。但复兴的是‘唯识学’,大乘八宗之一的‘唯识宗’,则已失去其传承了。
九划
【相分】心法四分之一,即自心体上变现出为见分所缘的境相。此在唯识学上、摄尽一切所谓客观的现象。心识是能缘虑之法,心识生起时,识体变现出相、见二分,见分是能缘虑的作用,相分是所缘虑的境相。唯识宗立论,以为宇宙万法,皆内识之所变现,故所谓相分,是第八识的色法种子——所谓相分色所变现的境相。
相分之相与像字通用,如相片又称像片,亦称肖像,故所谓相,亦就是影像。此影像不是外境的‘本质色’,而是托第八阿赖耶识的‘相分色’,在眼识上再变现一重‘相分’(影像),由眼识的见分去缘。所以唯识学上说︰‘识所缘,唯识所变。’
【相州南北派】相州即邺城(今河南彰德),由相州至洛阳有两条通道,一南一北。北魏正始年间,菩提留支与勒那摩提共译《十地经论》,并各自宣讲,由于见解上的不同,地论宗形成两派。以菩提留支及其徒众多居北道,故称相州北道派; 以勒那摩提为首的地论师多居于南道,故称相州南道派。
【相见同种异种】指相分见分是同种所生?还是异种所生。此一问题,自古即是唯识三境上的一个争议点。世亲之后,十大论师即对此即有不同的见解。民国初年,太虚大师与支那内学院的景昌极之间,曾有一场‘相分有无别种’的争论。原来八识识体变现出的见分和相分,是主观的‘识’和客观的‘境’的关系。十大论师对于见、相二分的生起,有三种不同的见解,第一种见解,认为见、相二分,是同一类种子所生,相分是见分所缘的假相外境;第二种见解,认为见分和相分,是两类不同的种子所生;第三种见解,认为见分和相分,有时是同种生,有时是别种生,视所缘境之为假为实而定。如缘龟毛兔一类的假法,则相分无别种,是和见分同类种生;如缘五根五尘的实法,则相分有别种,和见分不是同一类种子所生。
【相见道】为‘真见道’的对称,是唯识宗所立菩萨乘修行阶位之一。相,类似之义。于证得根本无分别智之深观后,更生起后得智,观安立谛、非安立谛之境,称为相见道。有三心相见道及十六心相见道两种。三心相见道即是作三心以观非安立谛之境,十六心相见道则是作十六心而缘安立谛之境。所谓三心,即:一、以内遣有情假缘智而断除火耎品分别之随眠。二、以内遣诸法假缘智而断除中品分别之随眠。三、以遍遣一切有情诸法假缘智而断除一切分别之随眠。所谓十六心,即苦集灭道之四谛各有法忍、法智、类忍、类智之四心。见《成唯识论》卷九。
【相宗八要】明季末年,白下雪浪洪恩,自大藏中录出相宗著述八种,辑为八卷,以此为学习相宗之阶梯。这八种著述的名称是:一、《百法明门论》:一卷,世亲菩萨造,唐玄奘三藏译。二、《唯识三十论》、一卷,世亲菩萨造,唐玄奘三藏译。三、《观所缘缘论》:陈那论师造,唐玄奘三藏译。四、《六离合释》:造者译者均佚名。五、《观所缘缘论释》:护法论师造,唐玄奘三藏译。六、《因明入正理论》:商羯罗主论师造,玄奘三藏译。七、《三支比量》:唐玄奘三藏立,宋永明延寿禅师自《宗镜录》中节出。八、《八识规矩颂》:唐玄奘三藏造。
【相待】自他相待,藉以存立。如三线相待为三角,若缺一线则不能。一切之有为法,自他互待亦然。色境待眼根而为色境,眼根待色境而为眼根,短待长而为短,长待短而为长也。《注维摩经弟子品》曰:‘肇曰:诸法相待生,犹长短比而形也。’
【相待有】三种有之一。如待短而有长,待长而有短,待东而有西,待西而有东是也。《见大智度论》卷十二。
【相待假】相待之法,无自体,例如长待短为长,则无长之自性,短待长为短,则无短之自体,长短共无实之体性,而相待存于假,故云相待假。《成实论》所说三假之一. 此有二种,如眼识之待眼根,谓之观待假,如长之待短谓之形待假。
【相无性】唯识宗所立三无性之一,全称相无自性性。所谓相无性,谓一切众生,以妄心于因缘所生之事物,计度有我有法的我相法相,这就成了我执与法执,亦即是遍计所执性。遍计所执之法,如见绳误以为是蛇,而心识浮起蛇相,其相非实有,因名相无性。相无性在说明我、法体相,有如镜花水月,虚幻不实,众生所以认为有实我实法,是由事物的虚假名字而安立的,并没有真实的体性。《解深密经》曰:‘云何诸法相无自性性,谓诸法遍计所执相,何以故,此由假名安立为相、非由自相安立为相,是故说名相无自性性。’见《成唯识论》卷九。
【相违因】唯识宗所立十因之一。指三界诸法中,能障碍某一法的生、住、成、得等状态,均为该法的相违因。参阅‘十因’。
【相缚】为六尘境相所缚,而心不自在。《成唯识论》五曰:‘言相缚,谓于境相不能了达如幻事等,由斯见分相分所拘,不得自在,故名相缚。’
【相应】为二十四不相应行法之一。相应者,契合相顺之谓,由因而有果,果与因相应。《百法直解》曰:‘相应者,依于心及心所和合俱起假立。’而《百法纂释》中则谓:‘言相应者,谓因果事业和合而起,以因能感果,果必应因,不相违故。’换一个方式说,相应者,就是因果现象的互相依存性。
【相应五义】心所与心王相应,有下列五义,称相应五义,亦名五义平等:一、所依同:心王与心所同依于一根,方得相应。如眼识心所,与眼识心王同依于一眼根。耳、鼻、舌、身等亦然。二、所缘同:心所与心王俱缘一境,曰所缘同。三、行相相似:心王心所各自有其固有的性能,但以‘相似’故,如眼识心王心所同缘青色时,王、所之相分即各别变作青色之相分。四、时同:王、所俱时而生,无有先后。五、事同:事字在此处是‘体’义,于一聚相应心王心所中,如心王自体是一,心所亦各各是一,如眼识一聚相应的心王心所,眼识心王是一,则触、作意等心所其体亦各各是一,例同心王。事实上,亦绝无一法,于一时中有二体并转者。五义平等之说,见《瑜伽师地论》。
【相应因】为小乘所立诸法生起的六因之一。心王与心所互为相,以心王为因而起心所,又以心所为因而起心王,故彼此相应,称为相应因。《俱舍论》卷六所载,心王、心所必具足所依、所缘、行相、同时、同事等五义相同,更互为因,故称为相应因。又据同书卷六:‘相应因体,即俱有因。如是二因,义何差别?由互为果义,立俱有因。如商侣相依,共游险道。由五平等共相应义,立相应因。即如商侣,同受同作食等事业,其中阙一,皆不相应,是故极成互为因义。’可知相应因之体即是俱有因(六因中之第二),然相应因唯局限于心、心所,俱有因则广通诸有为法;相应因必定为俱有因,而俱有因未必即是相应因,故须于俱有因之外,别立此相应因。可谓俱有因系就互为果之义而成立,相应因系就互为因之义而成立。见《俱舍论》卷六。
【相应无明】二种无明之一,为‘不共无明’的对称。又作共无明。即是与贪等诸惑相应而生起的无明。参阅‘不共无明’条。
【相续执持位】证得佛果的第八识,至无终尽期,都名阿陀那 Adana 识。阿陀那义译执持,谓执受任持色、心诸法种子,以及五根身使之相续而不失坏,纵使证了究竟佛果,也是执持种子五根等,使之不坏,尽未来际,利乐有情。
【相续假】成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