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2005读者合订本-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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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的归宿究竟会是天堂还是地狱,居然要以这么一种有些随意的方式来决定,四个人都感到非常吃惊。最后,他们决定无论如何也要往前走,并准备抽签决定谁第一个上路。
结果吉姆抽中了第一个签,他选择了右边的路。吉姆想,也许这条就是通往天堂的路,因为“右边”这个词还有另外一层含义是“正确”,而“正确”和“好”总是联系在一起的。可是当他沿着这条路往前走时却听到了野兽的嚎叫,乌云蔽日,大地也好像颤动了起来。
吉姆感到非常害怕,他想: “也许我真的选错了路。”于是他转身回到起点,并把自己的遭遇告诉了其他的同伴。这一次他决定试试左边的小路。可是越往前走就有越多的凶兆显露出来。他一直在疑惑自己走出多远就不能再回头了。每走一步他心中的恐惧就增加一分,最后他不得不又掉头返回到出发点。
罗恩和戴夫看到吉姆迟迟不能下定决心,于是就提醒迈克轮到他出发了。可是,迈克听了吉姆的描述,似乎两条路中没有一条是通往天堂的快乐旅程,早就吓得浑身瘫软。“我还要再好好想一想,”他回答道,“你们可以有人先试一试。”于是现在就该轮到罗恩了。他说:“我选择向右走,我是不会掉头回来的。”他坚定地出发了,一路上听到了野兽的嘶嚎,穿越了黑暗,经过了阴沉的雷雨云,最后发现自己来到了一处无以言喻的美丽宁静之所。他想自己是到了天堂了,于是就留在了那里。
这回该轮到戴夫上路了。吉姆说他好像听到了野兽吞噬罗恩的声音,于是三个人又担忧地打了个寒战。戴夫选择了左边的路,他拿不准自己的决定是不是正确。他心里暗暗地打定了主意:“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我都要尽力而为,一直走下去。”可是戴夫越往前走,情形就变得越糟糕。野兽可怕的尖叫声回荡在耳边,雷雨带着震天的霹雳无处不在。他还是义无反顾地向前走,最后看到一块路标,上面写着“地狱”。这时候身后的路消失了,他再也无法回头。他面对的是一个充满暴风骤雨的黑暗所在,到处都是住在摇摇欲坠的破屋里的人。由于经常受到野兽的攻击,遭到四处游荡、无所不偷的歹徒们的侵扰,这里的人总是生活在恐惧之中。
每到一处就会有人告诉戴夫,这是一个遭到魔鬼诅咒的地方,一切都会越来越糟,永生永世,万劫不复。
戴夫冥思苦想了很长时间:“我对自己许下过诺言不会半途折回,要尽力而为。我才不去听那些昭示厄运的声响。在我心中根本没有地狱,我的良心非常清白,我的归宿怎么可能会是地狱?”
于是戴夫充满信心地向前走去。他告诉当地的人不必住在破旧的窝棚里,他们可以改变环境,这样就可以摆脱恐惧。他还对当地人深信的“这是一片魔鬼的诅咒之地”的说法提出了质疑。结果有少数人的希望重新被点燃,他们听从厂他的劝告。可是其他大多数人却非常害怕,把戴夫视作敌人,担心他会使情况变得更加恶劣。
戴夫把支持自己的人聚集到一起。他们拒绝把自己得到的贫民窟当作最后的归宿地,他们开始规划蓝图,建造漂亮的新房屋。他们所能找到的最佳工地就是一处无人居住的沼泽。这些人一起排干了那里的水,建造起自己的新家和一座遍是花园和景观的美丽城市。由于这里的居民互相帮助和保护,歹徒们无法进行侵扰。他们关爱野兽,野兽也成了他们的好朋友。甚至阴沉的乌云也逐渐减少,猛烈的暴风雨也逐渐平息,明媚的阳光成了那里的常客。
曾经敌视戴夫的人看到了他们取得的成就,也鼓起勇气加以效仿,于是地狱的其他地方也一个接一个地变成了美丽的城市和风景。一段时间以后,人们目光所及之处都是美丽和宁静的所在。
眺望着如今的美景,戴夫忽然意识到:还有一事情需要去做。他走到原来的入口处,找到那块写着“地狱”的旧路牌,撕下旧路标,换上厂写有“天堂”的新路标。这时候又一个岔路出现了,身着白衣的那个人也再一次出现在戴夫的面前,他的神情引起了戴大的注意,这个白衣人说: “我想你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戴夫回头望望,说“我想我必须再做出选择。”
“没错!”白衣人说。
“不过在我上路之前你能不能告诉我其他个同伴的命运如何呢?”
白衣人答道: “罗恩所在的那个地方与你创造的这个地方很相像。不过他有一点小小的遗憾,就是但愿自己也为那个地方的创建出一份力。当这个愿望变得足够强烈的时候,他也会再面临一次选择。和你一样,他将会最终到达一个叫做‘地狱’的地方,会被给予一个创建天堂的机会。”
“吉姆和迈克仍然吓得不能动弹,不敢做出决定。他们才是真正处于地狱的人,可是迟早他们也必须向前迈出脚步的。”
“那么我的前方会是什么呢?”戴夫问。
“是未知。”白衣人回答说。
他的话使戴夫感到害怕,但同时也让他觉得高兴。毫不迟疑地,他踏上了向右方延伸的小路………
本文摘自《读者》2005年第16期
真正的原谅
作者:詹姆斯·牛顿
有一次,发明大王爱迪生和他的助手们制作了一个电灯泡。那是他们辛苦工作了一天一夜的劳动成果。
随後,爱迪生让一名年轻学徒将这个灯泡拿到楼上另一个实验室。这名学徒从爱迪生手裏接过灯泡,小心翼翼地一步一步走上楼梯,生怕手裏的这个新玩意儿滑落。但他越是这样想,心裏就越紧张,手也禁不住哆嗦起来,当走到楼梯顶端时,灯泡最终还是掉在了地上。
爱迪生没有责备这名学徒。过了几天,爱迪生和助手们又用一天一夜的时间制作出一个电灯泡。做完後,还得有人把灯泡送到楼上去。爱迪生连考虑都没考虑,就将它交给了那名先前将灯泡掉在地上的学徒。这一次,这个学徒安安稳稳地把灯泡拿到了楼上。
事後,有人问爱迪生:“原谅他就够了,何必再把灯泡交给他拿呢?万一又摔在地上怎麼办?”爱迪生回答:“原谅不是光嘴巴说说的,而是要靠做的。”
本文摘自《读者》2005年第16期
学会爱人
作者:聂茂
这里有一个故事。
一个家住曼哈顿的非裔美国籍家庭,从他们父亲的人寿保险中获得了一万美
元的意外之财。母亲认为这笔遗产是个大好机会,可以让全家搬离哈林贫民区,
住进乡间一栋有园子、可种花的大房子。
聪明的女儿则想利用这笔钱去医学院念书,以实现她当医生的梦想。
然而,一向老实巴交的儿子提出一个难以拒绝的要求。他乞求获得这笔钱,
好让他和“朋友”一起开创事业。他告诉家人,这笔钱可以使他功成名就,并让
家人生活好转。他答应只要取得这笔钱,他将补偿家人多年来忍受的贫困。
母亲虽然感到不妥,还是把钱交给了儿子。她承认儿子从未有过这样的机会,
他配获得这笔钱的使用权。
不难想象,他的“朋友”很快带着钱逃之夭夭。
失望的儿子悲痛万分,只好带着坏消息,告诉家人未来的理想已被偷窃,美
好生活的梦想也成为泡影。
儿子的遭遇令女儿咆哮如雷,她用各种难听的话讥讽兄长,用每个想得出来
的字眼来咒骂他。她对没出息的兄长生出无限的鄙视。
当女儿骂得差不多时,母亲插嘴说:“我曾教你爱他。”
女儿嘴一撇,不屑地说:“爱他?他没有可爱之处。”
母亲平静地望了女儿一眼,显得有些不以为然,她轻轻地说:“总有可爱之
处。你若不学会这一点,就什么也没学会。”
女儿看了看母亲,不再哼声。
母亲叹了一口气,继续说:“你为他掉过泪吗?我不是说为了一家人失去了
那笔钱,而是为他,为他所经历的一切以及他的遭遇。”
这样的话从母亲的口里说出,让一向认为母亲没文化的女儿感到有点儿吃惊。
“孩子,你想什么时候最应该去爱人?难道是当他们把事情都做好了,让人
感到舒畅和为之骄傲的时候?”母亲猛地停下,盯着女儿的眼睛,以不容置疑的
语调说:“若是那样,你还没有学会,因为那还不到时候。”
“我明白了,妈妈。”女儿已经泪流满面:“应当在他最消沉,不再信任自
己,受尽环境折磨的时候。”
“孩子,经历了这一遭,你终于改变了人生态度。现在这个样子,才像一个
长大的人。未来的路,我就可以放心地让你走了。”
说完,母亲张开双臂,女儿扑进了怀里。
母亲抚摸着女儿的头发,轻轻地说:“孩子,衡量别人时,要用中肯的态度,
要明白他走过了多少高山低谷,才成为这样的人……”
这时,一个满脸憔悴的大男人流着大颗大颗的泪,走了过来。三个人紧紧地
抱在了一起。
“哥,原谅我。”女儿说,“妈妈说得对,这个时候,我应更加爱你才是!
不是装出来的那种爱,而是发自内心的真爱。”
男人的泪流得更凶了。
母亲放开他们,说:“行了。一个大男人的可爱之处可不体现在眼泪上。”
儿子记住了这句话。5年后,他成了曼哈顿有名的富人。10年后,他成为
美国赫赫有名的家电用品推销商,克林顿执政期间,他获得过总统亲自颁发的
“美国十大杰出人士”奖,包括哈佛大学在内的世界知名学府纷纷请他前去讲学。
他给大学生讲的主题总是不变,那就是:“学会爱人。”在演讲中,他喜欢重复
母亲说过的话:“一个大男人的可爱之处可不体现在眼泪上。”
他的名字叫汉德林。
他的妹妹叫尼娜,因为母亲教会她学会爱人,她不仅激发了兄长汉德林的推
销天才,而且实现了自己当一名医生的光荣梦想。
这个从黑人贫民区搬进白人富人区的幸福家庭,一向勤俭的母亲仍然做着自
己的传统手工,她不愿花儿女孝敬她的一分钱。
当美国《国家地理》电视专题片著名节目主持人盖斯先生问她为什么这样做
时,这位满脸皱纹的可敬的母亲平淡地说:“我一向主张学会爱人,当然也包括
爱我自己。我现在能走能动,自己能够养活自己,干吗要去依靠儿女们呢?”
看来,懂得爱人的人,更懂得爱自己。这样的人才可以打满分。
本文摘自《读者》2005年第17期
一个人的最后温暖
作者:马德
她是一个孤儿,一直跟着奶奶长大。
上了高中之后,需要上夜自习,很晚才能回来。从灯火辉煌的东风大道到家,
还需要走一段曲折幽深的小巷,尽管有昏暗的路灯,尽管她一再表示自己什么也
不怕,可奶奶还是不放心,每晚都都在路口等着接她回家。
就因为这个,她不想上学了。那天,奶奶为了接她,滑倒在路上,如果不是
抢救及时,奶奶就没命了。这几天,她心里一直涌动着辍学的想法,而且越来越
强烈。
这天,她刚转过路口,就看见了奶奶。同时,她还发现了一位老人在那里摆
摊修车。她和奶奶走的时候,老人也收了摊,不紧不慢地跟在后边一起往回走。
后来,她知道老人略有些跛足,就住在离她们家不远的后街。她觉得这位修
车的老人很慈祥,奶奶也觉得他人很好。由于老人一般在她放学的时候才收摊,
于是,奶奶放心地把她交给了老人。每天很晚的时候,悠长的巷子里,就回荡着
这一老一少回家的欢声笑语。
她不知道老人一天出摊多长时间,也不知道老人一天到底能挣多少钱,她所
清楚的是,因为有了这位老人,她就再也没有想过辍学的事情。
后来,她上了大学。再后来,她有了不错的工作。那年冬天,她回去看望已
经风烛残年的奶奶,听说后街的那位跛足老人去世了。她去吊唁。虽然那位老人
没有给过自己什么,但一个个晚上的同行,还是让她产生了感情。
她碰上了老人的女儿,悲戚地说,老人可是位好修车师傅啊。老人的女儿并
不认识她,说,我爸爸哪里会修车啊,刚退休的那一年,他在晚报上看到一个故
事,就说什么也要去那个街口修车去。她突然想起几年前,她曾经在晚报上发表
过一篇文章,表达过那条悠长的巷子给她带来的烦恼。她问老人的女儿,老人读
到的故事主人公是不是一个女孩?
是。
女孩是不是有一个相依为命的奶奶?
是。
而您的父亲是不是怕女孩辍学,每晚出去修车是假,送女孩回家是真?
是。
她“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泪眼模糊中,她觉得整个世界,都被老人的一颗
心温暖了……
本文摘自《读者》2005年第17期
奔跑的母亲
作者:姜致远
有人说她是长跑天才,有人说这是贫困造就的冠军,还有人说无需理由,这
就是一个奇迹。是的,又一个体育奇迹。不过缔造者并非职业运动员,而是,
“母亲”!
黑马!又见黑马!
当她第一个冲过终点线时,整个赛场沸腾了。不可思议,在高手如云的国际
马拉松比赛中,冠军竟然是个训练仅一年的业余选手!
27岁的切默季尔,肯尼亚的一名农妇,因此一举成名。
切默季尔的全家都住在山区,她的丈夫是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除了种地一
无所长。一年前,切默季尔还一筹莫展,为无法给四个孩子供给学费暗自伤心。
丈夫抽着闷烟安慰她:“谁叫孩子生在咱穷人家,认命吧!”
如果孩子们不上学,只能继续穷人的命运!难道只能认命?她不甘心。
当地盛行长跑运动,名将辈出,若是取得好名次,会有不菲的奖金。她还是
少女时,曾被教练相中,但因种种原因未果。此刻,她脑中灵光一闪:不如去练
习马拉松!
马拉松是一项极限运动,坚强的意志和优秀的身体素质缺一不可。她已近2
7岁,没有足够的营养供给,从未受过专业基础训练,凭什么取胜?冷静之后,
她也胆怯过,可是除此之外别无他途。如果连做梦的勇气都没有,那永无改变的
可能。
丈夫最后也同意了她大胆的“创意”。第二天凌晨,天还黑着,她就跑上崎
岖的山路。只跑了几百米,她的双腿就像灌了铅一般。停下喘口气,她接着再跑。
与其说是用腿在跑,不如说是用意志在跑。跑了几天,脚上磨出无数的血泡。她
也想打退堂鼓,可回家一看到嚷着要读书的孩子,她又为自己的懦弱感到羞愧。
不能退缩!她清醒地知道,这是惟一的一线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