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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杂志#2005读者合订本-第1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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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生灿然一笑:“我的免疫力还没有那么娇气呢!再说,有时候淋淋雨,不是一件很有乐趣的事情吗?”

  我被反问得如当头棒喝———哦,的确,有时候淋雨真的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呢!

  向他们致了谢,我愉快地去买东西。

  走在路上还想,嗯,很多时候,通过一瞥,我们就会自以为是地下个结论,而真正的生活呢,远远不是一瞥所能完成的。

  (本文摘自《读者》2005年第23期)









石头的爱情
  作者:罗西

  大二那年,“玉米”小姐爱上了“大豆”,他是玉米的老师,一个喜欢画水果与女人的教油画的老师:平头,留小胡子,有时戴渔夫帽,很少笑,甚至有点冷漠。但这一切对玉米而言,都是一种魅力,自以为很冷傲的玉米,终于在一个有月的深夜敲响了他的门:“老师,我很冷……”

  大豆二话没说,拥着她进去,然后是一声温柔的关门声。他们的年龄相差10岁,这不是问题,真正的难题是在上世纪80年代末,“师生恋”是不允许的,所以他们往来只能在地下,在后半夜,有点“聊斋”里女鬼与书生约会的味道,也好,这很刺激,玉米喜欢这种偷偷摸摸的浪漫。选择什么样的男友,其实就是选择一种什么样的生活方式,说穿了就是体现你个人品味。玉米一向是自负的,在她看来,自己虽不是班花,但绝对是最具个性的那朵。所以,在课堂上,在画室里,她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与大豆“四眼触电”,确实,她的身材与活泼热情的性格,无人能敌。大豆是个内向的男人,他喜欢这种火药一样的女孩,他平时都特别关照这个女生,同学们的眼睛是雪亮的,谁都知道他喜欢玉米,但令玉米痛恨得咬牙切齿的是,这个冷血男人从不直接坦白地向她递过哪怕是一丝异样的眼神,他至多只是多停留在玉米的背后几分钟,很专注地看她作画,每每这时,玉米会觉得自己身上暗香浮动,而背后老师的鼻息会越来越粗,这是一个诱人而惊心的信号,玉米全盘接收多回后,才有那月色之夜疯狂至极的主动敲门之举,想想那一夜,玉米至今仍觉后怕,原来自己可以像刘胡兰女英雄那样的勇敢,只不过,她面对的是爱情的杀手,一个叫“大豆”的男老师。

  他们的后半夜的爱情绮丽无比,大豆渐渐放松,他原先隐藏于胸的野性终于爆发,而玉米的无边柔情也在他的开掘下,如云如雾地缥缈开来。

  就在这时,一阵猛烈的敲门声打破了他们的美梦,美术系有关领导与校联防队员每人各持一把手电筒,正严肃如一座纪念碑一样站在大豆的门口……第二天,玉米被通报批评,大豆老师也被要求写检查书,做深刻反省,否则,有可能被开除。

  玉米害怕至极,因为她爸爸就是因为在曾经的“运动”中被乱棒打死的。同时,她感到委屈,她与大豆从未做过太出格的事,他们认为“最后的防线”要新婚之夜去完成,他们的爱情只是在“前序”部分,他们还在爱情第一页纯洁地浏览,他们互相画对方的裸体,把对方当人体模特,但他们真的都坚守内心的狂涛热浪,可是有关领导不相信,一对年轻男女在三更半夜关在同一个房间里,如果不“出事”,鬼也不信。

  这是“冤案”,有关一个清白的后半夜的爱情。就在这时,玉米决定放弃学籍,当时考上大学是一件很困难的事,但玉米为了保护这个爱情,为了保护大豆的事业,她向有关领导提出退学申请,这样,她不再是大学生,更确切地说,她不再是大豆的学生,那么,他们就不再是师生恋,那么,他们就可以从地下走出来,光明正大地相爱。换了一个角色,他们仍然可以快乐地彼此分享各种不一样的呼吸。想不到,有关方面痛快地答应了玉米的请求。大豆是反对玉米做“无谓的牺牲”的,可是,他也阻止不了,于是他们终于又在一起了。玉米在外头租了一间平房,同时接一些家教,生活总要继续,她要在那个城市继续装成大学生,因为,她不能把被退学的坏消息告诉给母亲。

  这一事件算是圆满结束。可是他们的爱情不久却面临危机。公开的爱情,对大豆而言反而失去了战斗力,他不再抱着玉米讲他的满腹经纶,反而每次玉米兴高采烈地来找他时,他就会点根烟落寞地在一边抽着,几乎是沉默无言,每次都是玉米主动问他,他才懒洋洋地回答。起初玉米以为他是因为受这次“事件”打击才有点灰心,但半个月后,玉米敏锐地嗅到一缕不祥气息,他不再爱自己了,甚至他不再吻她,即便启唇了,也是冰冷的,玉米终于受不了,这夜她双手摇着他的肩膀注视着他的双眼问:“告诉我,不要撒谎,是不是对我没感觉了?”大豆点了点头,玉米渐渐松了手,泪水夺眶而出,一年六个月的爱情短跑,就这样结束了,仿佛是一场梦,前半节是美梦,后半节是噩梦,惊醒后才发现,自己一无所有。

  玉米在午夜的寒风中一直走到天亮,心痛,然后是自责,为什么要做那么多牺牲?可到头来,所爱的人竟那么快地成了一个贼,一个偷走她的心随后又随便丢弃的情感盗贼。

  这种疗伤,最好的药只能是光阴。

  玉米明白,自己不能倒下,要站起来。所以,她拼命地工作,把每一天都安排得密不透风,职种繁多:家教、广告设计、为行人做画、画文化衫、甚至织毛衣……在一次卖文化衫时,有个女大学生拿了一个石头过来,要玉米帮她用画笔点几下,使它成为一个小礼物,因为她男友是属虎的,希望玉米能把那石头画得“虎头虎脑”一点……

  这件事对玉米触动很大,对呀,为什么自己不开个礼品店,专门面对恋爱中的男女,每一件礼品各不相同,原材料基本上都是小石头,然后发挥自己绘画优势,在石头上弄些线条色彩,不就是一个鲜活生动而别致独特的爱情礼物吗?再把它放进礼盒里,每一块石头就真的可以歌唱了!

  精美的石头,唱爱情的歌。说干就干,筹备了一个月后,玉米的“石头的爱情”精品店终于开张了,生意不错,心情也不错,规模不大,但很用心,玉米用这种美丽的活儿,自疗内心隐隐作痛的旧伤,同时挣了钱,也美化了自己的生活,发挥了自己美术特长。这很好。

  玉米已35岁了,仍然独身。她创作了数以万计的爱情礼物,她给了数以万计的冰冷小石头以温度和灵气,同时给了数以万计的人们送去祝福。每一块石头,都是她亲自从野外河床上捡的,天然,没有污染,各有千秋,如果再给这些沉默的石头画一颗心,那么,它们就变得很珍贵,看着它们,如同看一个个爱情故事,她会不自觉地会心一笑。

  常常会心一笑,这是玉米现在的生活。在她店里,有一个招牌式层架,由“女”与“子”构成一个“好”字,她说,男女在一起如果永远是“好”那该多好!

  如果有缘,她不排斥爱情的再度光临,包括那个叫大豆的画家。即便到了100岁,玉米仍然不拒绝爱情,当然前提是自己牙没有掉光,因为她喜欢用牙咬去检验男友送她的戒指是否为最纯最真的金。

  (本文摘自《读者》2005年第23期)









四姨
  作者:雪小禅

  我的四姨;是个很奇怪的女人;  

  她们村子里的人都说她奇怪。她文化不高,只上到初二,可却偏爱看书,一个家庭妇女看书是要被人嘲笑的,何况她嫁的男人那么老实本分。

  四姨是个生性活泼的人,年轻的时候在文工团演过李铁梅之类的角色,人长得美,嘴又乖巧,被团长相中了,非要离了婚娶四姨。四姨哪里肯干,那时四姨喜欢《白毛女》中的大春,那才是金童玉女,结果这些风月之事一闹,四姨就惨了。

  文工团长先被撤了;四姨也被开除了;说是资产阶级;一来二去;没怎么样;名声倒不好了。团里最后一次开批斗会,四姨哭了个昏天黑地,说以后打死也不唱戏了。

  我的四姨,评剧唱得十分地道。她的扮相,是比新凤霞还要美的,可惜没有遇上吴祖光那样的男人,遇上了我四姨夫。四姨夫老实木讷,是我外公外婆相中的本分人家。更重要的是,人家肯要她,不嫌她唱过戏,不嫌她那些烂事。其实现在看来,我的四姨,是敢追求爱情的女子,但那时,就叫烂事了。

  四姨委屈地结了婚,她并不爱四姨夫。四姨夫窝囊,不敢说话,受了委屈也不吭声。四姨不行,村子里有人欺负了四姨夫,她会找到人家家里去骂,什么话都骂得出来。结了婚的她,完全变成另外一个样子,不久,再也没有人敢欺负四姨夫了,四姨真是泼,很多人把她叫泼妇。

  她生了三个孩子,都是男孩儿。她不喜欢男孩儿,说男孩儿没有灵性,没法唱戏。她还是喜欢唱戏,做饭时,下地干活时,打猪草时,她都要唱戏,她唱得最好的是《刘巧儿》,最爱唱的是那句——那一次劳模会上我爱上了人一个,他的名字叫赵振华。

  她还是不能忘记大春。

  也许女人总是这样,即便有了家,有了孩子,但寂寞的时候还是会想起自己的爱情。那段爱情,是甜蜜的惆怅,是让自己活得芬芳的理由。我不知道,反正四姨夫为这个没少和她打架,但谁能拦得住阵个人的意识?

  四姨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她喜欢看书。

  劳累了一天,别人都睡了,她还抱着一本书看,即使是孩子的课本她也看得津津有味。她给我们写信时什么都不要,只要把那些过期的杂志寄给她就行。

  她喜欢看那些杂志上动人的爱情故事,一边看一边哭,所有的人都不理解她,一个中年妇女,居然看什么书!

  后来她更让大家不理解,她跑出那个小破村子,在城里开了一个饭店。有人说她卖笑,笑话四姨夫管不住媳妇。四姨夫犯了浑,跑去把饭店的玻璃全砸了,可四姨并没有回去,依然留在城里做自己的事情。她卖过衣服,开过小店,卖过木材,什么脏活累活全干过。她忒能干了,这让四姨夫很恼火。四姨夫说,你这样的女人我管不了,也不喜欢,我们离婚吧。

  三十五岁的四姨离婚了,一个人在城里过,把挣了的钱寄给村里。三个儿子一个也没跟她,但是她的钱养大了三个儿子,是她供他们上学,以四姨夫的能力,只能让他们吃饱饭。

  她还是那么招摇,生意越做越大。她跑到深圳进货,成为领导小城服装潮流的人物;她还开了一家美容院,第一个搞起了女士美容。刀子的头脑中总是有那么多新鲜思想,到四十岁的时候,她拿起笔来,写起了文章。

  你相信吗?四十岁的四姨居然要写文章了,她写自己所经历的人经历的故事,虽然很幼稚,但她却很执著。

  不久,她自己花两万块钱出了书,我看到那印刷着精美的书时简直不相信是我初中没毕业的四姨写的,十几万字啊。

  她的名气越来越大,经常能上电视,“三八红旗手”,“创业能手”,她的美称很多,可我知道,她很寂寞,因为她没有爱情。

  后来她花了许多钱雇人去找那个大春。二十年前分手后,大春就去了东北,她很想知道大春现在在干什么,是不是也是一个人。看来,人对初恋是永远难以忘怀的。

  结果令她很失望。

  那个大春,在东北的一家监狱里,他抢劫杀人,留下两个孩子。她听了,觉得心里难过,于是给两个孩子寄去了钱。

  四姨的初恋,就以这样悲哀的形式结束了。

  四姨还是那样与众不同,永远和别的女人格格不入。从一个下地干活的村妇变成拥有几家店的老板娘,身材还是那样好,有空就做瑜珈和舍宾,跳国标舞,并且参加一个书法班学书法。她说,要把年轻时候的梦想全部实践了。

  我的四姨,常常一个人背着包去旅行,回来后,把每一张照片分类,刻成光盘给我们寄来。全国各地,她好像都走遍了。她说,那是她年轻时的梦想,此时,她已经是快五十岁的女人了。

  这样的女人,是不被人理解的,大家说她太疯,太张扬,不似良家女子。为了唱戏,她买了好多戏服,还租一个院子让大家唱戏。她没上过大学,觉得遗憾,于是报了一个大学的培训班,她说,去感受那里的气氛而已,刀子是那里年龄最大的人。

  后来,她做出了更惊天动地的事情,她和一个小她十七岁的男人相爱了,所有人都说她疯了,连一向理解她的姐姐姐夫也说她有些过分了,这叫什么?这叫胡闹,老牛吃嫩草!何况那男的一无所有,不是看上她的钱又是什么?

  只因为那个男人会唱戏,肯为她洗袜子和内衣!

  四姨说,你们不懂,找一个懂得自己的男人太难了,何况肯为她做汤喝,肯为她做一切,这不是爱情是什么?

  不顾家人反对,我的四姨,嫁给一个小自己十七岁的男人,在当,一时成为新闻,可我后来看他们的婚纱照,好像并没有那么大的年龄差距。

  如今的四姨,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的一生,都在和命运抗争着,她从不认命,所以,我的四姨,有了自己应有的幸福,至于别人的看法,那是别人的事。四姨说,别人永远不可能替你生活,你的生活只是你自己的。

  摘自《读者》2005年第23期P53









温暖的背后
  作者:小树

  所长一个电话将我召回到所里的时候;我还在做着与犯罪分子进行搏斗的梦。那是一次肯定有惊无险的任务;三个。。。回到所里的时候;才发现同事们都围在那间常用的审讯室门口;那是个大房间;平时;我们也用来开例会。看我到来;有同事向里面喊;刘所长;小平回来了。

  我进屋,一眼便看到缩在屋角落里的小男孩,他脸上挂着泪痕。所长正在叹气,看看吧,这个小屁孩啥也不说,只地说一句话,要跟女警察打交道。

  我笑了起来,这样的小孩,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我开所长的玩笑,他大概是看到你的样子很凶恶吧,胡子又有几天没刮了?所长微笑一下,出了门,还不忘说一句,没大没小。他是我父亲以前的下属,自小我就喜欢开他的玩笑。

  依照常规,我坐在小男孩的对面,打开记录,习惯性地问:名字?

  他不说话,我抬起头,仔细打量着他,他大概有十二三岁的样子,个子很矮小,脸色黄黄的。一般来说这种情况无非是因为偷窃被群众扭送了过来,而我们的惯例是如果没有犯罪事实的话,那么就查明身份,送到监护人手里,责令严教而已。

  我正想着让他说话,他却突然开口了,阿姨,我不是小偷。

  哦?我有些诧异,他说这话,实在出乎我的意料。他接着往下说,我是跟人过来的,他们说能在这里帮我找到工作,结果我被卖到一个小工地上,他们不让我出来,每天干很重的活,我想回家。

  你家在哪里?我问他。

  他说了一个东北的地名,我听说过,但是那个地主离我们这里很远,说完后他低上头又不说话了。

  好奇心上来,我微笑着问他,那你怎么从工地上跑出来的?我的心态,还停留在两个小时前的那种惊心动魄的梦中。

  他被我问得一怔,没答上来,用眼睛翻翻我,便不再说话了。

  事后,我拿笔录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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