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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杂志#2005读者合订本-第9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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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粒在空中如雨跃动,麦糠飘飞,人人脸上带着笑容,构成繁忙而充满了喜悦的丰收场景。

  一些事物的消失,联系着另一些事物的新生——进步总是让人欣慰——机械化早已实现,荧光管的光芒把煤油灯赶下了烛台,即便是在这并不发达的乡村,电视也已普及,个别孩子还可以使用电脑,再也不会像我们小时候那样,忍着寒冷缩紧身子,到村头的老槐树下听说书先生讲古。

  但事物的消失有时也连带着许多美德的消失。那口水井的旁边,过去有老王奶奶的茶水铺,木桌上,几只铜炊,几只海碗,用纱布盖着,过路人喝一碗水,她是不要钱的。后来他儿子经营,粗茶汁也要两角钱一碗。前两年改成茶社,这是故乡的第一座茶社,是可以打牌下棋的场所,但一杯水已涨到十元。因此回想起已过世的老王奶奶和她早已消失的铜炊,不免让人心里有些许惆怅。

  本文摘自《读者》2005年第14期









紫裙子
  作者:黎云

  初中毕业后,我就不再上学,于是我正式开始了我的流浪生涯,先是学着拜

  大哥,紧接着就是无休止的打架,酗酒。不断的惹是生非,还经常去偷别人的自

  行车,总之所有小混混干的坏事我几乎都干过,就这样混了四五年,派出所所有

  警察的生辰八字,我都了如指掌,那一年我还不到二十岁。

  每天晚上我都去金三角夜总会打发时间,把总各种渠道上挣来的钱肆意花掉,

  现在想起来,那时的我简直没有一点人性,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喝的价格昂贵的

  酒中,也许浸透了别人的血和泪,因为那时的我整天就和跟我一样坏甚至比我更

  坏的人混在一起,那年夏天的一个晚上,我又在金三角喝的头晕目眩,正打算回

  去睡觉,但我总觉得这一次酒吧里有些不和谐,与平日相比,我感到有一点刺眼

  的东西。像我这样的人很注重直觉,好几次有便衣警察在场,我就是靠直觉化险

  为夷的。所以我不肯相信那是酒精产生的幻觉,我努力的在四周寻找这刺眼的东

  西,我终于发现了不和谐的因素来自一个女孩子。她明显与我以及酒吧里自以为

  很酷或很前卫的人不是一条道上的。

  我看不见她的眼睛,只看见那条反射着霓虹灯色彩的紫色裙子,很简单的学

  生裙,应该是某个中学的制服,女孩子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斜眯着眼睛。那时候

  我已经在和第三个女友恋爱,但我仍然对这位女孩子产生了兴趣,不仅仅是因为

  她漂亮,我想更可能是因为看腻了红头发露脐的加破牛仔裤,我有些喜欢这条紫

  色的学生裙子了,就象过年吃腻了大鱼大肉,很想吃点新鲜的蔬菜一样,看看,

  那时的我就是这样一个坏人。

  我挨着女孩子坐了下来,她没理我。我又掏出一支烟叼在嘴上。摊着烟盒问

  她:“你要吗?”女孩子毫不犹豫的接了过去,我忙帮她点燃,又回过头大声喊:

  “两杯啤酒!”我的动机显然是不纯的。但女孩子仍然接过啤酒就猛喝。

  过了不多会儿,女孩子突然抬头对我说:“你能帮我砍一个人吗?”我听了

  之后居然有些脸红,我原打算在这个女孩子面前尽量装做良民,没想到一下子就

  被她识破了。于是我也不在掩饰,说:“行,你要砍他的左手还是右手?”女孩

  子紧紧的咬着嘴唇,狠狠的说:“不,我不想再见到他,只要你肯帮我,我愿意

  付出一切代价。”我明白了,她一定是感情上受了伤害,才跑到这种不入流的酒

  吧来发泄一下。我没有半点迟疑的答应了下来,尽管我也不是一个好人,但我却

  痛恨和我一样的坏人。

  那天晚上,若不是女孩子的父亲找到她,也许第二天我就会起找她的他了。

  我正打算问出那人的地址,女孩子的父亲就匆匆找了近来,连哄带劝的把她带走

  了。我有点不甘心,我接触过很多女孩子,但这种女孩子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于

  是我有很大的吸引力,我琢磨着那女孩子一定住的不远,所以就天天在路口等她,

  等了一星期,终于在站台上看到她从一辆巴士上跳下来,紫裙子在阳光下非常好

  看,我迎了上去,说:“喂,你还没有告诉我那人的地址呢?”女孩子发现是我,

  有点吃惊:“是你?”我笑了笑说:“讲吧,他在哪儿,明天我就把事办了。”

  女孩子也努力的笑了笑:“不了我想通了,由他去吧!”顿了一下,女孩子突然

  说:“你真好!”我发誓自我记事之日起她是第一个说我好的人。我爸妈被我气

  得把我扫出了门,从小学到初中,我几乎成了流氓,坏人的同义词,连隔壁邻居

  教育小孩子也是说:“你要不好好学习,长大了就和黎云一样当混混。”但今天,

  居然有一位女孩子,而且是漂亮的女孩子对我说:“你真好!”那天晚上,我破

  例没有去喝酒,早早的回了家,享受那句“你真好”带来的温暖。

  从那以后每天下午女孩子放学时,我都在巴士站等她回家,反正我有的是时

  间,每次看见她那条紫色的裙子从车厢里飘下来,我就觉得眼睛里特别舒服。然

  后我一路送她回家,再吹着口哨去干自己的坏事。

  从那时起,我觉得我不再是24小时都是坏人,至少和她在一起的短短十来

  分钟内,我是个地地道道的好人,这时候我才知道女孩子叫可可,相处一段时间

  后,我和可可已经相当要好了 。可可甚至把我带到她的家里手把手的教我玩电脑,

  我有些感激她的这种信任,因为没有人这样信任我,于是我对她说:“你不怕我

  把你家洗劫一空吗?我可不是好人。可可说:我们是一伙的,你总不会吃窝边草

  吧。”后来天凉了,可可不再穿紫裙子了,但我们已经成了好朋友,我们的共同

  语言并不多,她讲的很多东西我都不懂,只好先记在脑子里再四处打听清楚,我

  讲不出什么东西,内心里时不时会感到自卑,那段时间,我尽量斯文起来,坏事

  也干的少了 。

  转眼到了年底,气温骤然下降到了零度以下,刚下过雪的街道到处是白茫茫

  的一片,一天夜里,我正打算睡觉,突然过去的大哥找到了我,他在郊区开了一

  家赌场,没想到惹恼了那里的地头蛇,所以大哥准备召集人马,明天去跟他们火

  拼,我有点犹豫。这段时间以来,从可可那里我看到了另一种新的生活方式,我

  原以为整天喝酒,赌博,打架就是充实,就是人生的全部意义。但从可可身上,

  我发现世界丰富的内涵并不在于我的生活之中而在于一些我根本无法想象的领域,

  那个领域对我有着一种及其卑微的低级生活,但我仍然答应了下来,因为我不可

  能拒绝,因为我是个小混混,是一个在混混的世界里也受压迫的小混混。

  第二天雪仍在下,天出奇的冷,我在站台上等到了可可,可可穿着一件羽绒

  服,见了我还一个劲地喊:“冻死了!”我笑了笑,因为心里有事,我没说什么

  话,可可很快就发现我没有以前那样活跃,忙问我为什么。我想了想,觉得反正

  我也不是什么好人,告诉她无妨,于是我如实的把晚上的事讲给可可听,可靠好

  一会儿没有说话,半晌,可可突然可怜兮兮地说:“你不去行吗?”我有些嘴硬:

  “那怎么行,我说话向来一言九鼎。”又过了一会儿,可可又问:“那,你要被

  抓了起来怎么办?”我说:“也没有什么,大不了明年夏天看不到你穿紫裙子了。”

  其实那时我好希望可可能努力劝说我不加入那场火拼,我知道那肯定是凶多

  吉少,也许真的就见不到可可穿紫裙子的样子了,但是可可没有再接着说一句话,

  低着头回了家。我有点失望,觉得自己好不容易从泥潭里拔出一条腿来,又不得

  不重新踩下去。

  入夜了,外面的风一阵紧一阵的刮着,雪片敲打着玻璃,我带着家伙按时出

  了门,走到楼口,冻的连着哆嗦了几下,不由缩缩脖子,我永远忘不了我拐过路

  口的那一幕,那是在一个滴水成冰的冬夜呀,在几乎空无一人的大街上,我看见

  了可可,我看见穿着紫裙子的可可,为了一个并未深交的坏人朋友,可可竟然穿

  上了那件紫裙子,狂风撕打着她的身躯,也撕打着我的灵魂,我哭了,彻底的嚎

  啕大哭起来,我恨不得扯下我身上所有可以御寒的东西来为可可遮住这满天的飞

  雪。

  最终我把已经冻的不行了的可可送到了医院。经过几个小时的抢救,可可终

  于醒了过来,见我含泪站在床边,突然笑了起来,说:“你居然会哭。”我没心

  思答话,只听可可继续说:“我穿紫裙子是不是很好看?”我拼命的点头,可可

  又调皮的眨了一下眼睛说:“你走吧,我爸待会儿来了非揍扁你不可!”我就是

  从走出医院的那一刻起,开始洗心革面的,后来我才知道那场火拼影响极坏,1

  10马上就赶到了,我的结拜大哥也被抓了起来。

  我和可可并没有像小说里那样发展,我为了不再混下去,一个人外出打了一

  年工,干着各种本地人不屑干的活儿,挣一点干干净净的钱,。一年后,我参了

  军,去了南京,从那以后,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事实上我和可可也不可能再有

  什么发展,就像平行线一样,永远也不会相交,后来我听说可可考到了北京的一

  所理工大学,然后有了一位男朋友,也许,再见到可可的时候,她已经忘记了我

  这个昔日的小混混。而我却一直期待能见到她,亲口对她说声:“谢谢。”有一

  天突然在街上远远的看到一个女孩子穿着那条紫色的裙子向我飘来,我想拉住她,

  却只见川流不息的人群中,哪里有她的身影。我想这一次可能就是幻觉……

  本文摘自《读者》2005年第14期









最不准的天平
  作者:刘洪涛

  这个世界上最不准的天平是称量自己得失的天平。

  有一个农民,为人处世踏实,但他说的一段话却影响了我的一生。“我们很

  多人和别人交往,总觉得自己吃亏了,但实际上,旁人看来,你们彼此得失相当,

  你既没吃亏也没占便宜;如果你觉得自己不亏也不赚,那么旁人看来,你一定占

  便宜了;如果你觉得自己占便宜了,而对方没有跳起来,那么要么对方很伟大,

  要么你很伟大!”

  在这位智慧的农民悟出这个看似简单的道理之后很多年,张瑞敏发明了他的

  “鸵鸟理论”:一个人在评价自己的能力和贡献的时候总觉得自己是鸵鸟,别人

  是鸡。若有一天他有幸看到真的鸵鸟的时候,他会说,噢,这只鸡比我大一点!

  张瑞敏的鸵鸟理论便是被我验证了的,下面的例子,你也可以用来进行你的

  验证:如果有两个人下棋,不管象棋围棋,你站在边上看,发现他们旗鼓相当,

  下了七盘,可能一个人赢了三盘,一个人赢了四盘,用统计学来看他们的水平也

  确实旗鼓相当。但如果你分头问他们,他们都一定觉得自己比对手水平高,自己

  如果不是某地方不小心,自己肯定赢得多!

  你去观察你熟悉的两个同事,你确认他们水平差不多,你可以了解一下他们

  对自己的看法,他们大抵都会认为自己能力更强一些。除非其中一个确实比别人

  差得很多,他是不会觉得自己差一点的。

  环顾你的四周,你看看有几个人能认为自己所得比自己付出的多?甚至是认

  为自己所得和自己付出基本相当的都没有几个人!社会学中有一个“归因理论”,

  是说一个人常常把自己的成功归为自己的努力,常常把自己的失败归咎于运气不

  好。这个理论和“鸵鸟理论”有异曲同工之妙,也可以有很多的事例验证。

  数年来,那位农民的话也一直在时刻地提醒着我,在和人相处时,在评判个

  人得失时,在个人的天平上的所得端一定要再加上一块砝码,在所失端一定要减

  去一块砝码。

  本文摘自《读者》2005年第14期









坐在球场边上的女人
  作者:瑞阳

  我生长在一个工厂区,父亲早逝,全家靠先天失明的母亲糊盒的微薄收入生

  活。那样的场景里,我通常的娱乐就是和小伙伴到附近篮球场打球。篮球场边上

  有2个石板凳,温暖的午后或傍晚,母亲就做在那里,一边做着手里的活儿,一

  边“听”我打球。

  我是那种资质和能力非常一般的人,和我一起打球的伙伴中,有好几个后来

  都成了学校中的主力,而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只能做个高中年级的替补;中

  学毕业,大家都考上大学,成绩平平的我只进了大专。大专毕业后,我去工厂当

  技术员,朝九晚五加上固定的周末休息,便觉得已经是一份很不错的差事,于是

  很认真,很踏实地去做到了谈恋爱的年纪,别人先后介绍了几个,但都没有成功,

  最后的一个是附近小学的老师。那时的我根本不知道爱情是什么样子,只是觉得

  她模样周正,性情温和,已经很不错了。何况她有担任公职的父母,我就越发自

  卑地觉得和她恋爱是高攀。

  第一次见面谈得很客套,我在送她回家的路上,随意地谈到母亲的艰辛。她

  听后说:“下次你一定带我去看看伯母,她那么不容易,那么了不起。”之前的

  几个对象,不愿意和我继续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母亲,所以她的善良令我百感交

  集。

  第二次我真的带她去见母亲。两个人似乎很有缘,居然撇开我谈了整整一个

  下午。那是个5月的周末,我买了菜,择好洗好,为了消磨时间就一个人跑到篮

  球场去打球。过了好半天,我望见她搀着母亲一起来了,并排坐在石板凳上注视

  着我。我不知道自己在她面前该用什么样的姿态,所以只好傻乎乎地一个接一个

  投篮。后来她走过来,一边拿自己的手帕为我擦汗,一边说:“伯母讲你球打的

  很好的。”我以为那时母亲替我在对象面前说好话,就很老实的纠正道:“好什

  么好,妈那是瞎掰呢!”

  可是她说:“伯母从来就没有指望你能成为一个优秀的球员。可是,每次听

  说你在球场奔跑跳跃的动静,她就知道她的儿子没有失去积极向上的那股劲儿。”

  她说话时带点女孩的本能的羞涩,但明亮的眼睛透给我另一种意思,那就是她自

  己也很喜欢我的“那股劲”。

  以后如愿和她结婚,日子虽然清贫,一家人却和和睦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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