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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读者 精华版之一-第49章

小说: 读者 精华版之一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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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没有发表过一篇文章,没有出版过一本书,因为她根本就没有时间,也没有机会写作。

  此刻,我把手伸进这个松木箱子里,将那个写着“采用信”的盒子取了出来。让我惊奇的是,这个盒子竟然非常沉重。它的外面捆着一条淡蓝色的缎带。

  “盒子里究竟都收藏了些什么呢?”我沉思着。然后,我抑制不住强烈的好奇心,小心翼翼地打开了这个盒子,开妈阅读那些静静地躺在盒子里的“采用信”。

  “谢谢您,妈妈,谢谢您每天给我写来的信。如果没有这些信,我是绝不会通过海军的新兵训练的。”

  “我只是通过这封信告诉您,我姐姐对您在她生病的那些年月里给她写来这么多支持她、鼓励她的信是多么的感激啊!”

  “谢谢您在我抚养我的小毛孩的这段漫长的日子里一直写信给我,帮助我,安慰我。”

  “谢谢你抽出时间来专门给我寄来这么漂亮的明信片。像我这样上了年纪的老人总是觉得没有谁还会想到我们,也没有谁还会来关心我们的。”

  “当我处于我人生最低谷的时候,您的信飞到了我的身边。您鼓励我勇敢地面对一切困难和挑战。如今,我已经是我们这个团体中最好的销售员之一了。”

  “妈妈,谢谢您给我写了这么多的信,正是这些信帮我度过了那段最困难的日子,它们使我在那段日子里始终保持着头脑的清醒,神志的清明。非常感谢您对我的始终如一的支持、祈祷和信赖,尤其是,您的爱!”

  的确,上帝确实帮助人们实现了梦想——虽然妈妈没有发表过一篇文章,没有出版过一部书,但是,她确实是一位作家。

  本文摘自《读者》2005年第7期 
 

 
 

 
 
  
那个令我心动的男子 
  作者:钱海燕

  有点害羞;但曾在分别的街头;大声说我爱你。

  同我去庙宇求签;轻轻地捉住我的手一同跪下。

  从来不迟到…我迟到他不生气。

  急着看我新的画和字;笑;说好喜欢。

  睡得比我迟一点;醒来比我早一点。睡前记得剃须。

  蒙胧醒来轻呼我的名字…没有呼错。

  记得我的鞋号、密码、最怕的事。

  我很怕虫子,见到虫子大声尖叫他不会笑我。

  不舒服时,他请假带我去看医生,回来路上买冰激凌做奖励。

  开车绝不喝酒,提醒我也系上安全带。

  帮我做家务,每天,边做边聊天。

  常常帮助别人…不为什么。

  答应我:永远不。然后永远不。

  一边吹口哨一边修马桶。

  说:希望你是我的女儿!

  白煮蛋的黄可以给他吃。

  雨天散步,背我过积水,说:你还可以再胖一些呀。

  吵嘴时不会一走了之。

  错了会认错。

  阅读女士脱毛器的说明书然后教我。

  我说笑话他笑。

  以前当过兵…给我讲打仗的事(不知道是真是假)。

  逛街时,我看中同一款式三种颜色的裙子,他说:都试一遍啊。

  试鞋时,他把我的卡通袜叠叠塞进上衣口袋。

  常常说…有我呢!

  事情过了才告诉 ,轻描淡写。

  指甲整齐干净,喜欢我替他剪指甲。

  我做的菜他每样都爱吃,要求明天再做。

  小孩子都喜欢他,常常在楼下玩一裤子泥回来。

  轻轻拧开我拧不开的汽水瓶盖。

  忙时给我订机票,让我带父母一起出动玩。

  告诉我…24小时随时打电话。

  告诉我…不要省钱。

  去义务献血,回来笑嘻嘻掏出一块“福利饼干”给我尝。

  偷偷买一件两人合穿的雨衣放在车上。

  我喜欢赤脚,他在副驾驶位脚下铺一小块羊绒毯。

  留言时画一个小老虎头当签名。

  偶尔叫我妈妈。

  说谎时结巴。

  与人争论时,听上去像是解释。

  教我滑旱冰,扶着我跑了快一百公里。

  送我的花是盆花,叮嘱我浇水。

  和我下围棋,允许我悔棋。

  认识他每一天都可回忆。

  他其实很早就对他的父母说起我。。。。。。

  喜欢运动,带我去招待女宾的俱乐部。

  穿10年前的牛仔裤依然合身。

  自己动手做我画画用的拷贝箱。

  他养了一条大狗,他的狗喜欢我。

  吵嘴时我要他还我送给他的维尼熊,他坚决不还。

  我不辨方向,他体内有指南针,说…跟牢我吧。

  吃我吃剩的东西。

  我失眠时他陪我聊天。

  我听到他朋友说:我不认为有了女朋友就不能和别的女孩

  一起吃饭啊。。。。。。我只是不愿意和别的女孩一起吃饭。

  我洗澡时他拿了本杂志进来从在马桶上念。

  比我高,我取不到的东西让他取。

  重大的事情和我商量,比如明年的投资计划、周末野餐

  带不带烧烤架、晚饭吃大白菜还是小白菜。

  在商店的洗手间外面等我。

  我感冒了,他还是会用我的杯子喝水。

  打电话嚷:我办公室的热带鱼生小鱼了!

  手上有一道伤…和几个小流氓打架时捏住对方的刀。

  和大人在一起像大人,和小孩子在一起像孩子,和狗在一起像狗。

  喜欢我,从末犹豫,从不和别的女人比较。

  常常央求我唱一支歌。

  我买给他的东西都合他心。

  身上的味道很好闻,但他自己不知道。

  。。。。。。用双肘和膝部支撑体重。

  逛商店街回家,一只眼看电视球赛,一只眼看我试新衣。

  对女人有风度,也有距离。

  很少叹气。

  真的可以随时找到他!

  和他在一起不怕死…也不害怕活下去。。。。。。

  摘自《读者》2005年第7期 
 

 
 

 
 
  
最后的风景 
  作者:陈绍龙

  知道自己得的是一种不治之症而又不让家人知道,家人知道了而又误以为病者不知,努力地要在他面前强作欢颜,过去只在电视上常见的敷衍故事的生活情节而如今却实实在在地出现在你的面前,这大概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知道自己得的是一种不治之症而又不让家人知道,家人知道了而又误以为病者不知,努力地要在他面前强作欢颜,过去只在电视上常见的敷衍故事的生活情节而如今却实实在在地出现在你的面前,这大概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岳父日渐消瘦,最后都没法去赴一个学生的约,只是几百米的路。岳母一脸愁苦;岳父说是肝病又犯了,他自己在县医院已经查过了。

  岳母催着到南京做检查;岳父说儿子下个月结婚,喜事,一家人需要高兴。天伦之乐,他在乎这个。妻弟结婚那天,他穿得格外漂亮,接受大家的祝福,接受众人的闹喜,他的脸叫人用墨汁涂成了包公,他开心极了。

  不敢面对的现实果然存在:南京的检查结果,肝癌。

  事已如此,一家人一方面商议着为他治病,一方面约定要瞒着他。

  我们忙着网罗所有有关能治肝癌的信息。也怪;平日里不大注意的事;在意了就一股脑儿的向你面前涌,最后跟中央电视台“与你同行”节目都通了电话,原因是它那儿播过有关治疗肝癌的药。纵是岳父一个劲的相劝不要费太多的神,我与妻弟还是去了两趟北京。

  结果是一个很权威的老医生敲了敲一张几近散架的破桌:为期已晚。

  开始家人是不让岳父抽烟的,想开了,抽吧,捡好的买。平日里不上桌的老鳖螃蟹也是岳父的家常便饭。岳父像是很开心的在吃,每次吃完饭,都是一头的汗。其实他的胃口极差,且黄疸也是越发的厉害,连耳根都黄了。一边吃还一边招呼我的女儿偎在他的怀里。我们有时在一旁看着,陪着大声说一些不关病情的话。岳父就说过去小城人不喜欢吃这些的,说是没油,买肥猪肉吃。我们都极认真地在听。继而,他从嘴角挤出点笑,于是大家附和着笑……

  岳父是教师,教师节这天全校老师合影。岳母也便想到家人也该照张相之类。妻叫我把单位的摄像机借来,说给父亲来一些生活摄像。

  我俨如一个导演似的,先是让岳父看书,他平日是最爱读书的了。我又让妻给他倒了杯茶,在他慢慢呷茶的当儿,我把镜头拉近,近乎是一个特写。最后岳父大声地喊家人围到一块儿来:聊天、吃瓜子儿、喝茶……

  我尽可能多的录下了一些生活细节,临了,我又把摄像机扛到靠校门口的一块坡地上。两排梧桐,正对校门,我选定能看到校牌的角度摁动了开关。镜头中,岳父、岳母,还有两个小外甥女,手牵着手,像散步,也像看风景,从坡底向上一步一步的走。我从镜头里看到岳父不停地在说话,努力地笑。阳光越发的温柔,给梧桐镀了层金色。青山着翠,淮河如练,在夕阳最后一抹余晖里格外的灿烂。

  不多日,岳父便离开了我们。最后在他内衣的口袋里发现了一张病历:肝ca,晚期。时间竟在半年之前,原来,他早就知道自己的病。

  一个人,以自己终生生命竭力呵护着家的完美与和谐,甚至都不皱一个眉头,不大咳一声,终生缄守一个美丽的谎言;一家人,以无可挑剔的完整、美满、谦恭,没有一点磕碰,不存半点伪装,真诚恪守住一个美丽的欺骗。

  唯其美丽,谁还会忍心去破坏这道最后的风景呢。

  摘自《读者》2005年第7期P32 
 

 
 

 
 
  
最 亲 的 兄 弟 
  作者:高建群  

  新中国建立时,那时候我们叫农民是“农民伯伯”,叫工人是“工人叔叔”。到后来,辈分降低了一点,农民成了“农民老大哥”,工人成了“工人兄弟”。到今天,再降低一个档次,提起农民,我们就联想到城市里那些蜂拥入城的农民工;提到工人,则想到“下岗”这些字眼。

  我不否认,现在谁有钱谁就是爷,而囊中羞涩的农民,他们只配成为社会的配角。但是,他们有生存的权利,有受到尊重的权利,他们的子女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权利。

  我的老家在西安郊区农村,那块贫困闭塞的小地方现在还生活着我的许多族人。我的堂弟给我算了一笔账,他说他一年到头种地下来,刨去用机械翻地、籽种、化肥、浇水费用,收割费用,农业税等等,秋后算账,反而赔了。农民算账,往往还不算自己付出劳动力,如果再加上这个,那赔得当更惨一些。

  堂弟算了一通,最后说,这地是不能种了。

  那么出门到西安城里当泥瓦匠,又会怎么样呢?如果运气好,辛苦钱全都能拿到手,一年下来可以挣到2000元。如果遇到老板赖帐,那情形就像今年春节前的那种讨工钱的情形一样。

  最叫我愤慨的是这样一件事。村上和乡上,将各种名目繁多的钱都收过了,最后还不满足,于是又想出个新招。他们挨家挨户地丈量每户人家的庄子,发现门前多打出了一堵墙,然后就开始罚款。我的堂弟家一贫如洗,无钱可罚,于是就拉走了屋里仅有的几口袋粮食。堂弟打来电话,向我哭诉。我说我能有什么办法呢,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化人而已。据说后来这事引起了全村人的愤怒,农民们呐喊着把这伙人赶出了村子。

  我曾经请教过一位县委副书记,问为什么会发生这些事情。他说现在小的乡镇,要养活200多干部,大的乡镇,干部则多达600之多。这些人的工资县财政根本拿不出,于是只好乡镇自己想办法解决。

  这位副书记还说,乡镇干部的消肿问题不解决,所谓的税费改革,所谓的减轻农民负担,都是一句空话。乡镇干部的工资找谁要去,羊毛出在羊身上,归根结底,还得从农民身上想办法。

  改革开放给中国农民带来了两件实惠,一是土地承包到户,二是农业人口可以流动到城里打工。现在,我们期待着决策部门能对所谓的“三农问题”再有新的决策。

  中国的农民是世界上最好的人类群体。他们像羊一样温顺,像牛一样勤劳。过去的封建社会将地方官员叫“XX牧”,意思说他们是放牧者。但即便如此,为官一任,富民一方,这些放牧者也懂得让牛羊吃饱肚子的道理。

  所有的中国人都是农民。区别只在于有的人进城的时间早一点,有的人晚一点,有的如今还在城外。中国是一个农耕文化的国家,我们应当永远用敬畏的口吻谈论我们的土地,我们应当将那些家园的固守者视作我们最亲的兄弟。

  摘自《读者》2005年第7期 
 

 
 

 
 
  
做一个终身读者 
  作者:周国平

  读者是一个美好的身份。

  在很大程度上,人类精神文明的成果是以书籍的形式保存的,而读书就是享用这些成果并把题目据为己有的过程。做一个读者,就是加入到人类文明精神的传统中去,做一个文明人。相反,对于不是读者的人来说,凝聚在书籍中的人类精神财富等于不存在,他们不去享用和占有这笔宝贵的财富。一个人惟有在成了读者以后才会知道,这是多么巨大的损失。历史上有许多伟大的人物,在他们众所周知的声誉背后,往往有一个人所不知的身份,便是终身读者,即一辈子爱读书的人。在某种意义上,一个民族的精神素质也取决于人口中高趣味读者的比例。

  然而,一个人并不是随便读点什么就可以称做读者的。在我看来,一个真正的读者应该具备以下特征——

  第一,养成了读书的癖好。

  有就是说,读书成了生活的必需,真正感到不可缺少,几天不读书就寝食不安,自惭形秽。如果你必须强迫自己才能读几页书,你就还不能算是一个真正的读者。当然,这种情形决非刻意为之,而是自然而然的,是品尝到了阅读的快乐之后的必然结果。事实上,每个人天性中都蕴涵着好奇心和求知欲,因而都有可能依靠自己去发现和领略阅读的快乐。遗憾的是,当今功利至上的教育体制正在无情地扼杀人性中这种最宝贵的特质。在这种情形下,我只能向有识见的教师和家长反复呼吁,请你们尽最大可能保护孩子的好奇心。我还要提醒那些聪明的孩子,在达到一定年龄之后,你们要善于向现行教育争自由,学会自我保护和自救。

  第二,形成了自己的读书趣味。

  世上书籍如汪洋大海,再热衷的书迷也不可能穷尽,只能尝其一瓢,区别在于尝哪一瓢。读书是一件非常私人的事情,喜欢读什么书,不论范围是宽是窄,都应该有自己的选择,体现自己的个性和兴趣。其实,形成个人趣味与养成读书癖好是不可分的,正因为找到了和预感到了书中知己,才会锲而不舍,欲罢不能。没有自己的趣味,仅凭道听途说东瞧瞧,西翻翻,连兴趣也谈不上,遑论癖好。针对当今图书市场的现状,我要特别强调,千万不要追随媒体的宣传只读一些畅销书和时尚书,倘若那样,你绝对成不了真正的读者,永远只是文化市场上的消费大众而已。须知时尚和文明完全是两回事,一个受时尚支配的人仅仅生活在事物的表面,貌似前卫,本质上却是一个野蛮人,惟有扎根于人类精神文明土壤中的人才是真正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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